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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81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1-10-08

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81号提案的复函

刘应科委员:

您在县第十届政协第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城乡全民健身场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81号)已收悉,感谢您对巫溪文化旅游事业的关心和关注。对于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委高度重视,及时落实相关科室及人员认真阅研,结合工作实际予以办理。现将相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是目前已完成全县41个社区健身点(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新建15块社会足球场,并会同相关业主单位,推进落实城区健身场地修复(如白马公园球场翻修,明确由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地面维修,县文化旅游委负责配备体育器材)。  

二是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十四五”发展规划》,正积极争取市体育局加大对我县建设体育项目的倾斜力度。                       

三是加大体育场地建设力度,特别是乡镇健身广场、农体工程(今年计划完成30个行政村农体工程)、登山步道、骑行道、健身路径以及社区(小区)健身点等建设,2020年全县新增体育场面积130924㎡,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已从2019年的1.2㎡增加到今年的1.56㎡,增长幅度为27.69%,为全市增幅第一。

四是以红池坝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为统揽,力争全面启动红池坝天子山国际滑雪度假村等重点体旅项目建设,助力我县打造中国南方最大冰雪产业基地。建成投用县体育馆、县游泳馆、马镇坝体育公园,积极推进赵家坝全民体育健身中心项目,建成兰英乡周家坪户外体育营地。

五是严格抓好我县《关于做好公共体育设施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的通知》(巫溪府发〔20178号)文件贯彻落实,大力推进巫溪县体育场、珍稀植物园篮球场羽毛球场、社区健身点、乡镇(街道)健身广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登山步道、全民健身路径、“雪炭工程”和全县中小学体育设施免费向社会开放,最大限度为市民提供体育锻炼场所。

刘应科委员,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感谢您在县政协第十届五次会议期间给我委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和意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委工作,给我委多提建议意见,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意见,努力改进和做好工作,为巫溪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此函

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17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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