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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 第128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2-05-27


巫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

128号提案的复函

                                办理类别:A

李徽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卫生院管理的建议》(第128号)已于3月下旬转交我委办理,我委领导十分重视,对您提出的问题专门研究,并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复函如下。

一、2018年,我县乡镇卫生院已基本完成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现正继续争取市县加大对乡镇卫生院财政支持力度,为乡镇卫生院提档升级,创建等级乡镇卫生院建设争取资金支持,整合各方资源,集中力量办大事。目前我县将通城、上磺、文峰、凤凰、菱角等卫生院作为重点打造对象,正在争取市县的大力支持,创建二级综合医院或等级乡镇卫生院。

二、继续加强乡镇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水平。一是自2018年以来,我县乡镇卫生院采用公开招聘或定向培养的方式补充了医学类专业技人员213名;二是乡镇卫生院将继续每年选派10-20名医务人员到市县级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6个月及以上的进修学习;三是将每年选派5-10名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参加市上组织的各类培训;是抓住东西协作的机会,每年选派5-10名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管理、专技人员到山东省泰安市等地区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交流学习;是今年5月前拟制订巫溪县医务人员县聘乡用,乡聘村用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拟按照三通建设的要求,将县级医疗机构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和新招聘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派驻到乡镇卫生院,服务期一年以上,通过这些业务骨干的传帮带,提升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服务能力。

三、自2011年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推行绩效工资制度以来,县卫生健康委结合市上下发的绩效管理、绩效工资、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等相关政策,制订了巫溪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并多次进行了修订完善,把绩效考核管理纳入了各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要求各单位从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医德医风、群众及职工满意度等方面制订绩效考核细则,充分调动单位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目前大部分乡镇卫生院严格执行单位制订的绩效考核办法,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但也有少数乡镇卫生院没有按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绩效工资没有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发放,我们今年将重新修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并加强督导和考核,对没有严格执行绩效考核的单位进行整改,确保绩效考核管理落到实处。

四、在医院的医生服务方式上,我们提倡各单位根据所处的地理位置,服务对象的不同情况灵活把握,可采取坐诊、派医疗队上门服务等不同的方式方便群众就医。

李徽委员,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感谢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期间给我委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和意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委工作,给我委多提建议意见,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意见,努力改进和做好工作,为巫溪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此函





巫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428

单位领导:冯克林联系电话:51524319

人:张帮成联系电话:518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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