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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0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2-06-07

巫溪公函〔202246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0号提案的复函



林洋春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三轮车、电瓶车管理的建议》已转交我局办理。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领导十分重视,对您提出的问题专门研究,并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复函如下。

    县公安局持续加强农村低速电动车管理力度,今年以来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27.6%

在日常管理方面,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开展上牌登记服务。依法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对符合标准的电动车发放号牌,对超标电动车进行登记,加强宣传提示,要求驾驶人持相应的准驾证件(驾驶电动两轮车持F证、电动摩托车持E证、电动三轮车持D证),合法上路行驶。二是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各公巡中队、派出所及各乡镇道安办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针对电动车违法行为(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改装、加装遮阳棚、伞、挡风装置的,电动车违规载人的)进行处罚,并对当事人进行安全文明教育学习。三是县安委会牵头在全县设置劝导站57处,配备57个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和272个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劝导员,对农村电动三轮车、电动车等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四是在春耕农忙时节集中开展电动三轮车专项整治,策动各部门、乡镇齐抓共管,降低电动车和三轮车的事故风险,提高该类车辆的守法率。五是畅通警保合作机制,每月到乡镇定点开展电动车集中上牌服务活动,进一步规范电动车的管理。

在宣传教育方面,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结合本地典型事故案例制作宣传片、电动车安全驾驶宣传片在各乡镇学习点、劝导站循环播放。二是利用电视台和新媒体,对摩托车、电动车典型违法案例进行集中曝光。三是利用短信平台针对农村驾驶员发送交通安全提示信息。四是组织开展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场站等“七进”交通安全宣传。五是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农村宣传队,积极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

林洋春委员,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局工作,给我局多提建议意见,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意见,努力改进和做好工作,为巫溪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此函。


                                          巫溪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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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领导:向必成;联系电话:13594790493

承 办 人:李相华联系电话:13452713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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