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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92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2-07-27

张宁委员:

在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杜绝城区周边烧火粪现象的建议》(第92号),已于3月上旬转交我委办理,收到的提案后,我委领导十分重视,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专门研究,并组织人员认真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复函如下。

近年来,我委扎实开展秸秆禁烧执法工作,积极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防治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了生态环境。

一、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措施制定并印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禁止露天焚烧工作实施方案》,通过露天禁烧工作和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实现净化空气,建设宜居环境的宏伟目标。

二、建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露天禁烧网格管理机制将全县涉及农作物生产区域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露天禁烧实行网格管理,以农委班子成员为网格责任人,具体负责所在网格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露天禁烧宣传、指导。

三、在全县开展露天农作物秸秆禁烧专项执法行动。一是成立两个执法检查小组,会同县生态环境局、县城市管理局、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充分运用慧执法系统,全面开展农作物秸秆禁烧执法检查;二是重点时段以城厢镇、凤凰镇、胜利乡、宁河街道、柏杨街道辖区为重点,集中开展执法检查行动,全天24小时不间断执法巡查;三是分成七个宣传巡查小组,在城厢镇、凤凰镇、胜利乡、宁河街道、柏杨街道所辖农业生产区域开展宣传巡查工作。2021年底-20223月,县农业农村委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20人次,宣传巡查105次,检查乡镇(街道)150个(次),发现扑灭秸秆焚烧点185个,教育焚烧秸秆人员185人,发放秸秆禁烧宣传资料200份。

四、推广适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模式。着重主要农作物秸秆粉碎覆盖还田、灭茬还田、快速腐熟还田、堆沤还田等秸秆肥料化方式加强种植业和养殖业的结合,保障畜牧养殖的饲料供给培育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开展饲料化利用示范。

五、强化宣传,努力营造露天禁烧秸秆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抖音等平台宣传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相关法律知识;各网格片区负责人组织人员对所涉及乡镇、村、社重点地段进行广泛宣传采取印刷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开院坝会等多种方式,将宣传发动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增强群众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下一步我委加强与乡镇综合执法、农业技术推广和社会综合治理等机构的协同联动,通过乡镇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相关违法行为,严格查处和打击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违法、违规行为;扎实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完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向市、县积极争取有机肥替代化肥利用专项资金;加大宣传力度,让居民知晓大气污染防治知识,自觉维护我们这一片蓝天。

张宁委员,感谢对我委工作的关注,感谢给我委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和意见,希望你们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委工作,给我委多提建议意见,我们将根据你们的建议意见,努力改进和做好工作,为巫溪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此函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61日       

单位领导:詹亚军     联系电话:51522379

人:      联系电话: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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