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巫溪住建函〔2025〕106号
办理类别:A
谭玉冰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妥善处置农村生活垃圾的建议》的提案,已于4月1日转交我委办理。收到提案后,我委领导十分重视,对提案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并组织人员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是自2021年至今,全县建成农村公共卫生厕所50座,户用卫生厕所4000余户,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3.73%,对农村厕所粪污治理起到积极作用。创新开展“五清五建一评比”专项行动,村庄清洁行动覆盖率、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100%。2025年拟安排衔接资金3513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垃圾中转站和面源污染治理等。
二是落实乡镇的属地责任,按照乡镇财政收入管理体制,乡镇应从每年的收入分成中安排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经费。
三是落实主体责任,乡镇要积极组织收入,对农村垃圾处置费、城市建设配套费等要应收尽收。
四是我委及相关部门,继续向上争取、推动项目融资等方式争取资金。
此答复函已经张斌主任审签,对以上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渝快政登录“提案”系统反馈,以便我委进一步改进工作。
此函
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6月12日
单位领导:张 斌 联系电话:023-51522013
承 办 人:姚大巍 联系电话: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