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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095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5-06-17

巫溪住建函202597

办理类别A

张家斌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添凤马大道沿线便民设施的建议》的提案,已于411日转交我委办理。收到提案后,我委领导十分重视,对提案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并组织人员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凤马大道沿线段涉及慢行步道、绿化、人文节点和配套服务设施工程等已总体规划并且纳入了巫溪县柏杨河生态修复治理工程,该项目立项批复(巫溪发改〔2022637号)总投资约12000万元,建设工期22个月,目前该项目已由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建设,已完成部分防洪、污水管网等工程,下步加快完成如下内容:

一、增设公共厕所。该工程在南北两岸均规划设计了公厕,具体布局为:南岸牛头嘴凤栖梧桐节点、党校有凤来仪节点各1个,北岸在节点空间上规划增设3个公厕,且体育公园和玉带湾文化公园均规划设计了公共厕所,以上规划设计完工后能有效缓解如厕难题。

二、完善生态步道及休憩设施。《巫溪县柏杨河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将完善生态步道及休憩设施,沿柏杨河及小溪河打造滨水慢行步道系统,串联各景观节点,配置观景平台、市民广场、阳光草坪等景观设施,以及健身场地、运动球场和景观人行桥,满足市民多样化休闲休憩需求。

三、规划建设停车场和临时停车位。在运动公园、文化公园、花溪闲居广场等区域均规划配置了停车位,能够有效缓解停车资源紧张问题。

四、加快推进沿线景观提升和公园建设。目前运动公园即将竣工,文化公园已启动建设,后续将持续推进公园开发,同步提升文化内涵与生态功能,推动周边区域经济协同发展。

此答复函已经张斌主任审签对以上复函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渝快政登录“提案”系统反馈,以便我进一步改进工作。

此函

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612        

单位领导:    联系电话:023-51522013

人:姚大巍      联系电话: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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