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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093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5-06-17

巫溪住建函2025114

办理类别A

雷世节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全县老旧住宅小区电梯改造管理力度的建议》的提案,已转交我委办理。收到提案后,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对提案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组织人员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多方筹措资金,减轻群众负担。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有关要求,2025年已申报巫溪县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本次计划更新改造住宅老旧电梯68台,计划投资1020万元。

聚焦民生,“梯”升幸福。县住房城乡建委高度重视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以“严、细、实”为标准,全面核查项目施工进度、安全规范执行、质量管控等情况,确保改造工作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督促相关单位立行立改,切实筑牢安全防线。截止目前,已完成老旧电梯更新5台,惠及居民82户,246人。

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后续管理。一是建立电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要求物业企业制定涵盖新装电梯日常巡检、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应急处置、报废更新等全流程的管理制度,明确各环节操作规范与责任人员。二是完善应急处置体系,物业企业需制定《电梯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业主与员工共同参与的应急演练,内容包括电梯困人时的报警流程、救援步骤与安抚措施,突发故障时的紧急停运与疏散指引。三是规范维护保养流程与质量监督,物业企业需全程监督维保过程,填写《维护保养记录单》并双方签字确认,禁止“走过场”式维保。

此答复函已经张斌主任审签对以上复函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渝快政登录提案系统反馈,以便我进一步改进工作。

此函

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612        

单位领导:    联系电话:023-51522013

人:      联系电话: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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