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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农函〔2026〕160号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第036号提案的复函
办理类别:A
杨志刚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沼气池安全处置》的提案,已于3月26日转交我委办理。收到提案后,我委领导十分重视,对提案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并组织人员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我委强化农村沼气安全管理责任,扎实开展农村沼气安全隐患排查,推进废弃沼气分类施策处置,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农村沼气安全生产保持稳定向好态势。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确定县农业农村委分管领导牵头抓,政策法规科、乡村建设与治理科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强化技术指导,压实业主主体责任,督促业主提高安全管理意识,切实加强农村沼气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开展隐患排查。
印发《巫溪县农村沼气设施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农村沼气设施业主加强沼气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查检查,紧盯重大节日、用肥季节,开展重点安全检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实行对账销号、闭环管理,确保隐患问题动态“清零”。2025年累计抽查农村户用沼气、畜禽养殖沼气工程162户,组织用户对照沼气设施隐患排查清单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隐患3处,并及时进行整改。
三、健全处置机制,有效防范风险。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推进农村闲置、废弃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对闲置废弃的农村沼气设施,可以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转变功能,盘活利用,改造为化粪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储肥池等。因政策性报废、功能性报废、正常报废等导致沼气设施不再使用的,动员业主按照沼气设施安全拆除技术规范进行安全处置,暂时无法拆除的沼气设施设备,督促业主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四、强化宣传指导,提高安全意识。
一是组织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集中培训2次,在朝阳镇、尖山镇等乡镇组织农户集中培训4次,同时指导徐家镇、菱角镇、尖山镇等乡镇120户沼气用户安全使用,发放农村沼气安全日常使用与管理资料200份。二是大力宣传安全管理知识,在春节、五一、国庆等节日期间利用“巫溪县应急管理预警平台”发送农村沼气安全提醒11万条,在渝快政工作群发送宣传资料5期;指导乡镇开展农村沼气“安全生产月”活动,发放《农村沼气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农村沼气设施安全拆除技术规程》、《重庆市畜禽粪污处理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明白纸》、《农村沼气日常使用安全知识》等宣传资料1200余份。三是强化沼气维修与管理技术培训,指导乡镇对辖区内沼气技工开展维修安全注意事项培训,全面落实农村沼气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确保无事故发生。
下一步我委将督促各乡镇全面排查农村沼气设施现状,健全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台账;积极向市农委争取农村沼气设施填埋处置项目资金,对存在安全隐患沼气设施进行填埋处置;加强宣传培训,利用宣传画、新媒体等多种渠道,进村入户普及沼气安全使用、规范处置及科学施救知识;定期对基层管理人员、沼气业主及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升专业素养与风险应对能力。
杨志刚委员,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委工作,多提意见建议,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努力改进和做好工作,为巫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此函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