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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农函〔2026〕170号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第035号提案的复函
办理类别:A
朱垚蓉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做强巫溪粮草猪养殖业》的提案,已于3月26日转交我委办理。收到提案后,我委领导十分重视,对提案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并组织人员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关于成立巫溪县粮草猪产业协会事项
巫溪县已成立畜禽养殖协会,目前尚未发挥引领作用,正在优化协会人员结构,带动传统高品质粮草猪发展。
二、关于实行保底收购价事项
我委对接重庆峰然食品有限公司和当地企业,与农户签订订单养殖,养高品质猪,实现保底收购。
三、关于结合国家种粮补贴事项
今年就生猪养殖对散养户和规模化出台了补助政策,按《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巫溪县2026年培育生猪养殖发展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巫溪农发〔2026〕65号)给予支持;并对优质牧草示范种植给予补助。
四、关于是积极引进并培育猪肉深加工龙头企业事项
我县冷链物流正在建设中,今年财政支持900万元由巫溪县曙光公司生猪屠宰加工厂,同时正在尖山镇选址建设1个万头母猪扩繁场,积极推动生猪全产业链发展。
朱垚蓉委员,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委工作,多提意见建议,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努力改进和做好工作,为巫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此函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