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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农函〔2026〕178号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第024号提案的复函
办理类别:A
杨立红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强化农业保险制度实施》的提案,已于3月26日转交我委办理。收到提案后,我委领导十分重视,对提案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并组织人员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关于“保险供给与需求匹配度有待提高”事项
一是农业保险种植业方面包括两个部分,中央险种有水稻、玉米、马铃薯、油菜、小麦等品种,保险条款和费率由国家财政、农业部、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地方特色(地方优势险种)的品种数量是根据保险规模确定,由地方提出市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现阶段有李子、蔬菜、中药材三个品种,地方特色(地方优势险种)市级财政补贴40%,县级财政补贴40%,种植户承担20%,对县级财政负担较大,保险面积由县农业农村委和县财政局共同确定,至于品种数量已经用完。稻谷、玉米覆盖不足的问题,一方面由实际种植规模限制,我县水稻实际种植面积在1.3万—1.5万亩之间,每年保险面积在0.8万亩左右;玉米实际种植面积在25万亩左右,每年保险面积在10万—13万亩。另一方面,农业保险是自愿原则,玉米的主要灾害是风灾,容易受灾的部分占玉米种植面积的40%左右,不容易受灾的地方种植户不愿意投保。
二是关于农业保险畜牧养殖方面,2025年我县推行生猪、能繁母猪、蛋鸡、生猪期货价格、育肥猪收入五类政策性养殖保险。2025年全县养殖保险总保费1896.17万元,理赔金额1106.96万元,综合赔付率58.26%,保障作用充分显现。同时严格落实管理规定,要求保险机构24小时内到场查勘、10日内完成赔款拨付,全流程运营规范有序。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委积极落地整改:扩容特色险种,积极向上争取,把山羊、大宁河鸡等本土特色畜禽纳入政策性保险范畴,优化现有险种保障内容,推动保险从“保成本”向“保收入”升级,扩大疫病、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保障覆盖面。
二、关于“保险知晓度、认同度和参保积极性有待提升”事项
县农业农村委要求保险公司及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必须每年都要进行积极宣传农业保险政策且提供宣传现场图片,提高种植户、养殖户对农业保险作用的认识,提高农业保险在生产中的抗风险能力。做实宣传引导,依托村社会议、微信群、入户走访等方式,讲解投保规则、补贴标准与理赔流程,结合真实案例开展宣讲,打消种植户、养殖户顾虑,提升主动参保意愿。
三、关于“保险服务能力与便捷性有待加强”事项
一是县财政局在遴选保险公司时,对基层服务网络建设有一定要求,每个乡镇必须设一个协保员,负责协助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进行承保、面积核实、查灾、理赔等工作,协保员与相应的村社干部保持密切联系,一旦出现灾情,种植户联系村社干部,有村社干部联系协保员及保险公司人员进行灾情勘定。二是优化服务能力,推动保险机构下沉服务站点,配齐基层协保人员并加强业务培训;推广无人机、移动终端等智能设备,简化线上办事流程,开通灾害理赔绿色通道,引入第三方参与定损,确保理赔公正高效。三是从严监督管理,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严格执行“验标到户、承保到户”要求,严防骗保行为;足额保障并及时拨付财政补贴资金,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整改服务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特色险种申报落地,持续夯实服务、监管各项工作,不断完善种植业、畜牧养殖保险保障体系,助力全县种植业、畜牧养殖产业稳步发展,种植户、养殖户增收致富。
杨立红委员,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委工作,多提意见建议,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努力改进和做好工作,为巫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此函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