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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55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3-06-07

办理类别:A

贺显美、李伟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小学寄宿制学生管理的建议》(第55号)提案,已于36日转交我委办理。收到提案后,我委十分重视,会同县文化旅游委对您提出的问题专门研究,并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复函如下:

一、乡村小学寄宿学生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农村人口不断减少、学校布局调整的开展以及农村家长常年外出务工,一大批儿童寄宿在学校,这些儿童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在校寄宿留守儿童多,二是隔代监护和托管多,三是家庭贫困多。因监护人缺位,思想教育放松,家庭监护弱化,其思想滑坡,行为失范,学习成绩下降、纪律意识薄弱、心理健康等问题正日益凸显。关注、关心、关爱这一特殊群体,不仅是对他们个人成长的关爱,而且是对社会对国家负责任的体现;不仅是对不断发展的劳务经济的支持,也是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力支撑,更是学校“育人至上、和谐发展”办学理念的内在要求。

二、关于建议的回复

一直以来,我委高度重视寄宿制学生关爱工作,为推动我县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让更多的孩子享受到更加公平优质的农村义务教育,特制定了《巫溪县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方案》。一是加强经费投入,在保障基本教育教学条件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床铺、食堂、饮用水、厕所、浴室等基本生活条件标准和开展少先队活动及文体活动所必需的场地与设施条件,切实保障寄宿制学校正常运行;二是加强寄宿制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深化育人模式改革,坚持以学生为中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提案建议,进一步健全机制体制,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一)学校管理。一是加强校长教育领导力的建设,充分发挥校长在提高学校的校园文化环境,鼓励学生参与学校的管理,调动师生员工的积极性等方面的作用。二是加强教师专业能力建设,在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的同时,学校应积极组织班主任、任课教师与家长多沟通,通过召开家长会、家访等方式了解学生在家表现和存在问题,解决在日常教育教学中、寄宿制管理中以及学生学习与心理等方面的问题。三是要充分发挥寄宿制学校全天候育人和农村教育资源的独特优势,合理安排学生在校时间,统筹课堂教学、实践活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综合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注重特长培养、劳动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养和遵纪守法意识、自我防范能力。四是进一步完善寄宿制学生教育关爱体系,建立详实完备、动态管理的寄宿学生信息台账,健全优先保障、精准帮扶等制度,切实加强对寄宿学生受教育全过程的管理,使乡镇寄宿制学校真正成为促进孩子们身心健康成长的重要阵地。

(二)家庭教育。一是组织学校通过班级QQ群、微信群、学校公众号等方式向家长宣传家庭教育知识,形成家校育人合力。二是加强监护人的教育引导,在保障孩子生活基础上,更多着力孩子习惯养成、心理关爱,并力求改变家长外出务工方式和教育沟通方式,做到发家致富和孩子教育两不误。三是合理运用管护关爱方法,更加注重关注个体、更加注重特殊群体学生显性和隐性心理压力的疏导,为更多的孩子搭建学习和展示自我的平台,促进他们健康、快乐成长。

贺显美、李伟委员,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委工作,多提意见建议,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努力改进和做好工作,为巫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此函

        巫溪县教育委员会

        2023529

单位领导:许正国     联系电话:13*******27

承 办 人:刘晓峰     联系电话:023-51510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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