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
巫溪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2015)
日期:2016-03-2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38768892915G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5  年度)

单 位 名 称

巫溪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巫溪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农业法律、法规;经县农委授权,具体承担农资打假、植物检疫、粮食直补、渔政、基本农田保护等行政案件的查处和执法工作,办理行政许可、执行处罚决定等工作。


巫溪县柏杨街道丰益路259号


法定代表人

张华平


开办资金

7(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巫溪县农业委员会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

0


网上名称

巫溪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14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一、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一是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活动,采取悬挂横幅、现场宣传、印发宣传资料、张贴海报、出动宣传车和树标识牌等方式,对广大人民群众农业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全年开展农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10次,修复标语122幅,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举办农资打假电视节目3期,出动宣传车40辆次,出动农业法律法规宣传人员240人次;二是对农资经销商、种植大户、乡镇农业技术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会,参训人员共计630人次,培训会上主要讲解了农业方面的相关法规、如何正确经营使用农业投入品以及危害农业生产的有害生物的识别和预防。 二、狠抓制度建设,规范执法人员行为 大队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则》、《农业行政处罚重大违法案件审定制度》、《农业行政执法办事公示制度》、《农业行政执法罚没物品管理制度》、《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工作守则》、《农业行政执法限时办结制度》、《农业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执法监督与廉政建设制度》等18项制度,并实现了制度上墙,这为执法人员廉洁高效地开展执法工作提供了切实可靠的制度保障。通过规范执法运行机制,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和公正,确保执法人员廉洁自律,秉公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阳光执法、和谐执法,努力调动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执法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农资监管情况 (一)建立农资信息档案,实行诚信经营。全县种子县级经销商6个、乡级零售商124个;农药县级经销商3个,乡镇零售商86个;肥料县级批发商3个,乡镇零售商79个。对经营单位(个人)的经营方式、联系电话、经营地址等信息进行详细记载,并建立起了一套基本完善的经营者档案,同时,各县级经销商作出了书面承诺; (二)实行备案制度。按照《巫溪县农业委员会关于2015年农业生产资料管理办法》要求,对进入本县的“两杂”种子进行登记备案,备案内容包括种子生产企业资质材料、种子调运检疫证书、检验报告书等。在备案过程中,对种子的品种名称、审定编号、适宜区域、生产日期等内容经销记载,并将登记的品种信息挂在巫溪农业信息网上,让广大农民朋友进行参考。2015年进行登记备案的两杂玉米品种78个。 (三)很抓源头,严把质量关。对进入本县的种子进行监督检验,严把种子质量关。县级经销商调进来的种子,必须送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等检验结果出来后,才能将种子进行下发。同时对不合格的产品,责令经销商立即退回。 (四)认真开展春秋季农资市场专项检查。按照《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进行检查,主要检查种子、农药、肥料的包装标识是否完整、质量是否合格、经营者是否出具凭证等内容,共出动执法人员465人次,检查门市123个。检查过程中,取证送检种子10个、肥料5个、农药10个产品,对20个出具售种凭证不规范的经营者进行了批评教育,对一起经营未审品种进行了立案查处,按照法律条款规定,共处罚款1.2万元,违法所得960元,没收种子82公斤。 (五)认真办理市督办案件,按照市总队文件,涉及我县的2起督办案件进行了查处,共处罚款8600元。 (六)积极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按照农药管理精神,在全县确定了6个高毒农药示范门店,由大队统一制作高毒农药经营制度,配备经营所需柜台,办公桌以及电脑,要求高毒农药定点经营门市按照规定建立台账,并实行网络化管理; (七)积极调解农资纠纷事件。全年调解农资纠纷事件8起。 (八)组织实施玉米品种展示项目,该项目展示20个玉米品种,每个品种0.5亩,位于巫溪县文峰三星村一社。通过肥球育苗移栽至大田,有田间专管员进行品种的生育记载。 (九)开展种质资源调查工作。重点调查了9个乡镇12个村,共收集到古老、珍稀、特有、名优的地方品种和野生近缘植物种质资源118份,其中茶树类资源4份,豆类及蔬菜类资源56份,果树资源21、粮食作物12份、麻类资源13份、牧草资源5份、烟草资源6、油料资源1份。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 以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联合检测站,认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一是强化蔬菜基地农残检测,针对基地上市品种,出动检测人员定期到基地进行抽检,若基地生产的蔬菜检测结果超标,就通知相关乡镇、村及农户,对该类蔬菜采取封闭措施,半月之内禁止上市销售,使生产环节得到了有效控制。二是强化市场检测。每周对中心乡镇农贸市场进行抽检,并将检测结果公布于市 ,对不合格的蔬菜产品,依法进行处理;三组织人员对农产品初级加工企业的生产记录进行检查。全年,出动执法人员268人(次)检查生产企业19个、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78个、种植大户6个、豆芽家庭作坊21个,经营市场32个,对28个不规范的生产商进行了责令整改。 五、植物检疫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把产地及调运检疫关。在行使植物检疫职能方面,大队专职植检员按照《产地检疫规程》进行操作,对全县50万亩马铃薯生产基地、4万亩烟叶种植基、15万亩中药材生产基地以及全县78家专业合作社的种植基地进行产地检疫,目前该工作还在进行中。对县内外调运的植物或植物产品都进行了调运检疫,共调运检疫45批次,检疫植物及植物产品976万公斤,签发调运检疫证书45份. (三)搞好农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控。一是按照《重庆市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关于印发重庆市柑桔非疫区2015年实蝇监测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渝植发〔2015〕8号)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组织植物检疫人员在花台、蒲莲等柑桔、蔬菜主产乡镇开展实蝇监测布点工作。共设置普通实蝇监测点14个,其中,蒲莲乡2个固体蛋白诱饵、2个桔小实蝇、2个地中海、2个瓜实蝇;花台乡1个固体蛋白诱饵、3个桔小实蝇、1个地中海、1个瓜实蝇监测点。并将监测点数据全部录入检疫平台,全年共收集实蝇标本136头;二是加强稻水象甲的监测防控,今年在我县首次发生该有害生物以来,大队立即采取了一系防控措施,首先组织水稻生产乡镇分管领导和技术骨干参加培训,并特请重庆市植物检疫科领导作了专题讲解,与次同时积极汇报并组织资金对发生疫情的乡镇水稻进行统防统治,组织4个普查小组又对全县水稻生产乡镇开展普查,目前疫情已基本控制;三是启动红火蚁监测,在全县设置27个监测点,目前发现有该有害生物的。 (四)开展水果市场检查。主要检查调进本县的水果是否携带有害生物检查水果经销商调入水果是否有调运证书。共检查水果市场35个次,水果经销商420家次,均未出现携带有害生物现象。 六、渔政管理工作情况 (一)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确保“零”事故发生。 我县渔业船舶作业主要集中在大宁河流域下半段,县内共有渔业船舶28艘,为了管好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工作,一是与渔船船主签订了《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责任书》;二是要求每个验船师都必须持证上岗、依法检验,严格按照检验程序和检验标准,对我县28艘渔船进行了检验,尤其加强对消防、救生、信号等安全设备的检验,合格率达100%;三是开展渔业船舶安全日常检查,主要对渔船的安全检查,督查隐患治理、安全责任、隐患排查等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船舶和船员持证情况、渔船安全、设备配备情况等;四是在禁渔期要求必须“船靠港、人上岸”;五是与公安、地方海事处、乡镇安监办一道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禁止“禁渔期”、“禁航期”非法作业,从多方面排查安全隐患,以保障渔业船舶“零事故”发生。六是为更好地管好渔业船舶,对县内28艘渔船安装了GPS卫星定位系统,执法人员通过终端监控服务器可以在第一时间内监测到渔船的生产动向和安全作业状况。 (二)加强春季禁渔期管理工作。为保护我县天然水域渔业资源安全,确保禁渔期内“船靠港,人上岸”。印发《禁渔通告》100余份和标语35份在全县交通要道处及五条主要河流沿线张贴,又通过巫溪电视台七彩宁河栏目播放《禁渔通告》两周,还出动执法宣传车26辆次,同时发放宣传资料1500份,使“春季禁渔”工作深入人心;二是县农业委员会联合县水上派出所、地方海事处以及相关乡安监办成立检查小组,检查组定期对大宁河天然水域检查,主要检查禁渔期内船舶是否集中停放,渔业船主是否按规定配置安全物件,禁渔期内是否开启GPS渔业应急定位救援系统;三是强化县内各天然水域禁渔管理检查,主要对天然鱼类销售市场的大小餐馆、主要河流、天然水库,禁渔期内共出动执法检查38次,其中出动执法检查车38辆次,出动执法检查船8艘次,人员268人次,受理举报5次,劝阻5个游钓人员,整个禁渔期内无违法案件发生,通过以上措施有效维护了县内天然水域渔业生态平衡。 (三)认真开展“霹雳”护渔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管好天然水域渔业资源,尤其是强化夜间管理,防止违法捕捞行为发生,按照重庆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关于组织开展“霹雳”护渔专项行动的通知(渝渔发)〔2015〕10号文件要求,我县于4月7日?14日晚10时至凌晨2时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霹雳”专项护渔行动,重点对大宁河天然水域巡查,此次行动出动执法巡查车7辆次,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未发现电、炸、毒鱼等违法行为,对8起河边钓鱼的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处理。 (四)切实开展增殖放流,有效维护渔业资源生态平衡。 由于县内河道大小梯级电站较多,水电站的建设对渔业资源影响很大,今年开展2次增殖放流,一是2015年1月县农委组织在大宁河放流各类鱼苗50万能尾;二是2015年4月督促远大电力集团在小溪河的刘家沟水库放流花白鲢30万尾,在白杨河放流鲫鱼6万尾。通过增殖放流,降低了水电站建闸筑坝对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的影响。 七、涉渔工程管理情况 督促后溪河公司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要求,制定《巫溪后溪河流域水电工程渔业资源及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该方案实施,减缓涉渔工程对该流域渔业资源的破坏速度。 八、种粮直补工作开展情况 (一)及时完成各项粮油补贴兑付工作。 一是2015年种粮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资金正在按程序兑付中,此次将兑付2014年锁定的108241户种粮补贴面积60.45万亩,兑付补贴总资金4464.82万元,其中兑付108208户一般农户种粮综合补贴面积59.89万亩、兑付资金4222.2万元;兑付108208户粮食直补面积59.89万亩、兑付资金119.78万元;兑付种粮大户补贴33户补贴面积5582.227亩、兑付资金122.84万元。二是兑付2015年四大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332.09万元,其中补贴玉米良种243万元,惠及7万户24.3万亩玉米种植面积,水稻良种补贴33.17万元,惠及1.57万户2.21万亩水稻种植面积,油菜良种55.3万元惠及3.78万户5.53万亩油菜种植面积,小麦补贴良种0.69万元,惠及654户693亩小麦种植面积。 (二)切实开展种粮补贴自查自纠清理工作。根据县审计局审计情况和县检察院建议,对全县2013-2015年种粮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展开全面自查自纠清理工作,清查内容涉及补贴面积大于种粮面积、撂荒耕地享受种粮补贴的、没有耕地虚报补贴的、已征占土地享受补贴的、非种粮地享受补贴的、其他违规享受种粮补贴的等六个方面,通过自查自纠,为进一步规范了种粮补贴管理打好基础。 (三)建立健全种粮直补贴管理相关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各项补贴衔接机制和问题发现机制。要求乡镇建立健全农户网络土地经营动态档案,档案详细记录农户耕地面积,种植作物种类,该年度已申报补贴项目等内容,从而杜绝一户多头申报,多头领取补贴的现象发生,以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处理问题,有效防止在种粮补贴申报过程基层班干部走过场、做形式,对农户补贴不公开不透明的行为发生。二是建立种粮补贴动态调整机制,要求乡镇进一步建立健全补贴动态调整电子档案,真正做到“谁种粮谁享受 ”补贴,做到完全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补贴。 九、开展突发事件风险管理工作 按照《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全面开展突发事件风险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巫溪府办发〔2015〕51号)文件要求,成立了突发事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全县的渔业船舶、检疫性有害生物风险信息进行了采集,并将采集的信息录入数据库。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荣获2015年度重庆市种子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填表人: 许平 联系电话:13709447823  报送日期:2016年03月0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