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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15)
日期:2016-04-1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3857341047XA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5  年度)

单 位 名 称

巫溪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巫溪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巫溪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兽医医政、药政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畜禽诊疗机构、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的管理,兽药产品的审核申报和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兽医器械产品登记管理、畜禽防疫证章管理等工作;依法实施畜禽防疫、畜禽及畜禽产品检疫、畜禽产品安全和兽药饲料监管等行政执法工作。


巫溪县宁河街道广场街12号


法定代表人

余向前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巫溪县畜牧兽医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

0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0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一、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 (一)实行目标管理 为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重庆市人民政府与巫溪县人民政府、巫溪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畜牧兽医管理中心与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签订了《巫溪县2015年度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及畜产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与县内三个定点屠宰场(点)分别签订了《巫溪县2015年度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及畜产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与各村、乡兽医站与各村级动物防疫员和规模养殖户签订了防疫目标责任书。各级各部门做到了目标明确,职责分明;全县形成了县、乡、村、重点企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网格 为了提高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全县畜牧业发展,我县高度重视定点兽医联系工作,建立了“县级技术人员联系乡镇、乡镇技术人员挂牌包村联系规模养殖场、村级动物防疫员包片联系到户”的网格管理联系制,确保人员到位、技术到位、服务到位、责任到人,并将工作实绩作为职工发放绩效工资等劳动报酬的重要依据。 (三)扎实开展综合防控集中行动 1、精心组织 2015年3月9日,县人民政府在政府200人会议室组织召开了由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或分管畜牧兽医工作的领导、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长和畜牧兽医管理中心全体职工参加的巫溪县畜牧兽医工作会议,会议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畜牧兽医工作重点之首进行安排部署。下发了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2015年度动物疫病集中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巫溪府办发〔2015〕10号。 各乡镇也相继召开了由乡领导、兽医站全体职工、村级动物防疫员等相关人员参加的春、秋防工作专题会议,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方案。 县动监所分别于2015年3月1日和9月1日,通过党政网和巫溪县畜牧兽医QQ群下发了《关于领取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的通知》和《关于领取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的通知》。 2、明确免疫程序 2015年度春季的集中综合防控行动,我县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口蹄疫、高致性猪蓝耳病、鸡禽流感-新城疫、山羊三联四防、羊痘、小反刍兽疫、狂犬病等9种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费免疫。严格执行农村散养户由村级动物防疫人员“代行免疫”,中小规模养殖场由村级动物防疫人员“指导免疫”或“代行免疫”,大型规模养殖场由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监督免疫”的分类管理原则。 3、规范操作 集中防疫期间,我所共发放猪瘟活疫苗91万头份、 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91万头份、高致病性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活疫苗(HuN4-F112株)91万头份、口蹄疫O型-亚洲I型二价灭活疫苗75万头份、口蹄疫O型、亚洲I型、A型三价灭活疫苗9万头份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 800万羽份、重组禽流感灭活疫苗(H5N1亚型)9万羽份,小反刍兽疫活疫苗25万头份、狂犬疫苗3.5万头份。 集中行动过程中,全县共累计注射猪瘟疫苗74.1480万头;注射猪口蹄疫苗74.1480万头;注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74.1480万头;免疫牛羊口蹄疫72.3696万头(只),其中:山羊63.6229万只、牛8.7467万头;山羊种羊场和扩繁场免疫小反刍兽疫20.4339万只;注射A型口蹄疫疫苗0.0868万头;禽新重组二联活疫苗免疫650.3825万羽份;注射狂犬病疫苗2.3783万只。集中防疫期间,免疫密度、耳标佩戴率、免疫证明发放率、防疫档案的建立、圈舍消毒面、驱虫面均达到100%。 4、加强督查,促进落实到位 按照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春季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督查的通知》溪动防办〔2015〕1号文件的安排,畜牧兽医管理中心分别对综合防控行动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 (四)防疫效果良好 通过血清学监测来评价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完成的质量并作为产地检疫出证的依据。 2015年度完成动物重大疫病血清学监测:H5亚型禽流感3521份,合格率83.02%;新城疫3521份,合格率81.06%;A型、O型口蹄疫8913份,合格率82.08%;猪瘟8913份,合格率79.38%;猪蓝耳病120份,合格率80.83%;小反刍兽疫2785份,合格率86.07%;完成重大动物疫病病原学及感染抗体检测采样任务H7N9流感(血清)市场120份、种禽场600份;采集羊血清和口腔拭子各200份;监测奶牛布鲁氏菌病868份样品,没有发现阳性病例;监测奶牛结核病868头,发现阳性病例3头(已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认真开展流调工作 年初制定了巫溪县2015年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和设置了我县流行定点病学调查点,并确定专人负责联系定点流行病学调查工作。2015年已完成流调工作6次,发布流行病学调查分析评估报告6期,发布重大动物疫免疫抗体检测结果及分析评估的通报12期。 (六)强化防控物资管理 2015年对《巫溪县动物疫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规范了动物疫病防控物资出入库和报损记录台帐及财务账;动物防疫物资确定了专人保管、发放和登记做账。各乡镇在集中防控行动结束后10日内将本乡镇的防控物资使用情况录入《重庆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监督管理系统》。 (七)开展养殖场“瘦肉精”专项监测工作 按照《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养殖场(户)“瘦肉精”专项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2015年度共抽检养殖场数15个,其中:生猪养殖场8个、肉羊养殖场4个、肉牛养殖场3个;每个养殖场(户)抽取活畜尿液样品2个,抽检数量共30批次(其中:生猪养殖场16批次、肉羊养殖场8批次、肉牛养殖场6批次)。监测结果,没有发现阳性样品。 二、规范开展动物检疫及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一)切实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15年,我所结合法制宣传月、“质量安全保生产、放心农资送下乡”宣传周、科技三下乡、春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督导等活动,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培训、现场咨询、实地指导、座谈交流、广播、巫溪手机报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规章等。 (二)切实抓好兽医工作“三项制度”的落实 一是我县乡镇畜牧兽医都是单独挂牌设立,人、财、物 “三权”归乡,巫溪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下发了乡镇畜牧兽医站评分细则,将市上下拨的防疫经费和巫溪生猪调出大县部分补助资金对村级动物防疫人员进行考核。二是按照市上相关文件要求,我县规划了32个散养户监测单元,达到200猪当量以上的养殖场有29个,(其中:生猪23个、山羊2个、牛2个、鸡1个、奶牛1个),今年我所已对32个散养户监测单元和29个养殖场分别进行了二轮血清学监测。三是我县地处边远山区,多数养殖场刚刚起步,正常运行都十分困难,除一个奶牛场外,其他养殖场都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签订了委托检测协议。 (三)扎实开展执法办案 进一步加大畜牧兽医执法办案力度,对违法分子形成了强有力震慑。2015年,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8件,其中:简易程序4件,一般程序办理4件,共处罚款3498元,已结案4件,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四)开展二个宣传活动 3?4月开展了“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宣传月”活动,畜牧兽医管理中心在经费非常困难的情况下,仍挤出万余元资金购买了《无害化处理100问》3000册。活动期间,由活动领导小组负责送到县级有关领导、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和发放到乡镇畜牧兽医站、养殖场、养殖专业合作社、定点屠宰场及其员工、部分畜禽及其产品贩运经营者。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55人次,张贴挂图80余张,悬挂永久性宣传标语28幅,接待现场咨询近10000余人次。 4?5月开展了《重庆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宣传活动,活动中,共出动宣传车12车次,参加宣传人员42人次,悬挂永久性标语横幅8幅,办理墙报共12期,发放宣传学习资料2000余份。 三、强化重点环节监管 (一)实施分类监管 为更加科学、规范、合理地做好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监管工作,我所对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实施分类监管,分级负责。在对全县畜禽养殖场(户)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和养殖生态安全风险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根据畜禽养殖场(户)的防疫条件、养殖规模等,将全县畜禽养殖场(户)分为A、B、C、D四类,全县共有规模养殖户1021户,分别按照不同的监管要求进行管理。 (二)防疫监管措施得力 近年来,我县畜牧业(尤其是以山羊为主的草食牲畜)发展迅速,规模养殖比例逐年增高,但养殖技术相对滞后。针对这一情况,我所积极主动开展动物疫病防控、普通病诊断及防治技术的培训、指导建立科学防疫制度和标准防疫档案等。免费给规模养殖场(户)提供养殖档案,并指导其规范建档。继续强化挂牌兽医和包片兽医责任制,主要督查防疫措施落实、抗体水平检测、出栏检疫申报、引进隔离观察与强化免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工作。 (三)规范检疫监管 认真坚持农业农村部“六条禁令”,以工作到位和操作规范为重点,强力推进动物检疫工作有序开展。在产地检疫环节,一方面结合防疫监管巡查,强力推进动物检疫申报制,实行申报检疫制度,逐步将申报检疫转化为养殖者的自觉行为;另一方面按照检疫技术规程,严格执行“两验两查”,即:查验防疫档案、牲畜耳标,检查群体健康和个体健康状况。在屠宰检疫环节,一方面以县城定点屠宰场为重点,进一步强化驻场检疫监管制度与力度,严把入场检疫、待宰巡查、同步检疫、宰后检验、无害化处理监管和产品出证等重要环节;另一方面按照“企业自检、监督抽检、线索移送、记录完整”的原则,有序推进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工作,2015年已完成120批次肉品监督抽检,没有检出瘦肉精。在无害化处理方面,以规模养殖场和屠宰场为重点,落实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强化源头监管,严防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流入经营、加工和消费环节。2015年全县共检疫生猪31298头,牛1876头,羊75863只,禽128570只;市内县外共备案33件、市外共备案13件,共隔离观察46件;全年共检疫出病害生猪15头;检疫出不合格的动物产品738公斤,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四)流通监管效果显著 白鹿动物防疫消毒检查综合站常年坚持24小时值班,城厢检疫分所分别对通过奉溪高速公路进入我县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监管,严防死守,认真落实市内跨区县调运非屠宰动物和市外调入动物调运前备案、落地隔离观察与再次强化免疫制度,成功狙击了外疫传入。15年白鹿检查站共检查、消毒运输畜禽车辆385车次,其中:生猪212车次,7218头,山羊65车次,2209只,牛31车次,325头,家禽77车次,11570只。 四、规范养殖企业行为 (一)强化行政许可和执法信息沟通 一是按时完成了行政权力清理,畜牧兽管理中心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室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区县(自治县)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15年9月30日之前设定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清理。清理中,承接上级下放行政权力13项,自主取消11项,保留181项。建议保留的行政权力中,行政审批8项;行政处罚155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检查3项;其他行政权力6项;二是制定了严格的行政许可程序、时限和途径等规定,加强市、县、乡镇业务联系单位及相关单位的信息沟通,有效保障监管职责的落实;三是按照行政许可条件,细化监管内容,进一步规范养殖企业行为,保障行政许可的有效性和严肃性。2015年先后审查养殖企业153户,下发整改意见书12份,累计发放防疫条件合格证141个。 (二)加强兽药饲料经营环节监管 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和《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要求,畜牧兽医管理中心制定了《巫溪县畜牧兽医管理中心关于印发2015年兽药饲料巡查方案的通知》(巫溪牧医中心发〔2015〕5号)文件并下发到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畜牧兽医管理中心派出执法人员分别于2015年4月16日-3月22日、9月6日-9月11日与县农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食品药品安全成员单位的执法人员一起对辖区内104个兽药饲料经营企业进行拉网式的检查。共查获过期变质饲料0.38吨,过期兽药7083支,于2015年6月29日,在城厢镇长渡村进行了公开集中销毁。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填表人: 范远波 联系电话:18723553416  报送日期:2016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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