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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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2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巫溪县法律援助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巫溪县法律援助中心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经济困难不能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盲、聋、哑和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被告人,以及未成年人犯罪提供法律帮助。刑事案件;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因公伤请求赔偿;盲、聋、哑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国家赔偿;其它需要法律援助的事项。 | |||
住所 |
巫溪县柏杨街道春申大道246号司法局办公楼602 | |||
法定代表人 |
胡华平 | |||
开办资金 |
2(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巫溪县司法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0 |
0 | |||
网上名称 |
巫溪县法律援助中心 |
从业人数 |
4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无变更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21年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26件,其中民事案件335件、刑事案件91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08人次,挽回经济损失297万元。(一)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 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了更好地为民服务,让群众知晓法律援助相关知识,2021年在县司法局的领导下多次开展关于《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民法典》等法律知识的宣传活动,在活动中共发放宣传手册上千份,现场接待人次上百。同时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作用,,将法律援助知识及相关申请流程传达到每一位需要的人。县法律援助中心不断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法律宣传,使更多的群众知道法律援助,收悉法律援助,从而能及时地申请法律援助,以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切实履行援助职责,做到应援尽援 2021年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案件426件,相较于于2020年案件数量呈大幅度增长,其中刑事案件91件中还包括2件被告申请援助的案件,另外2021年援助中心受理了多起农民工讨薪集团案件,农民工通过法律援助拿起法律武器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由此可以反映出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取得了不错的成效,群众学习了法律知识,强化了法律意识。+ (三)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保障被告合法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范围的通知》精神,县法律援助中心在接到通知辩护公函后,在3日内及时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指派了社会律师,使得被告不因其家庭经济困难而导致其自身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2021年共办理刑事案件91件,维护了被告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四)严格把关案件评查工作,提升援助案件办理质量 县法律援助中心依据《重庆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与评估办法》和《重庆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对承办人办结的案件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并不定期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和法律援助案件抽查回访活动,重点评查案件办理程序是否合法、案件办理要件是否齐全规范、案件办理质量是否合格等,确保案件质量过关。严把法律援助资金收支关,严格按照《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和《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进行支出,规范办案程序和经费的使用,采取结案审查,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案件服务跟踪反馈。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填表人: 夏江东 联系电话:19123233588 报送日期:2023年0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