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
巫溪县柏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
日期:2025-05-1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38MB1T18890D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巫溪县柏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巫溪县柏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集中行使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根据执法事项清单,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巫溪县柏杨街道丰益社区丰益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

杨阳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巫溪县人民政府柏杨街道办事处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

5

网上名称

柏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从业人数

6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思想教育学习。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领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时刻与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主动、及时地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接受监督;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推行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确保每一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核,保障合法执法,严格执法行为,确保依法行政。 三、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清理审核街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一步整顿行政执法队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持证上岗制度,同时定期对街道执法人员信息进行更新整理,同时做好行政执法证件培训、申领、换证、注销等工作。 四、对“执法+监督”数字应用系统进行了操作使用,截至目前,已在“执法+监督”数字应用系统测试完成日常巡查30余件,办理简易程序案件9件。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