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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
日期:2025-06-2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3855678092XX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巫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巫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宣传贯彻国家和重庆市有关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领域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负责房地产行业、建筑行业、勘察设计行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城市违法建筑、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城市供水、园林绿化方面的执法监督、检查及处罚。

巫溪县柏杨街道春申大道158号7楼

法定代表人

张阳

开办资金

3(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6.64

42.284

网上名称

巫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从业人数

31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1.强化日常秩序管理。一是抓好市容秩序治理。坚持疏堵结合、常态治理,联合街道办事处、网格单位和社区,常态化开展城市“乱象”整治行动。规范占道经营340余处、流动摊贩450余人次,清理乱牵挂90余处、乱堆码185起、“牛皮癣”约400件。二是抓好户外广告治理。治理影响建筑外立面、影响城市容貌、安全隐患突出的户外广告,清理规范“一店多招”、设置杂乱等广告招牌。共摸排店招店牌1500余处,拆除招牌10块、广告牌30块、软体广告360块。三是抓好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围绕“蓝天行动”,开展拉网式排查、常态化巡查、不定期严打,结合渣土车“一件事”监管平台,严查渣土运输、倾倒等违规行为,扎实推进道路扬尘控制监管。开展集中整治10次、工地进出口日常巡查48次,检查工地6家,设点检查入城车辆970余辆次、渣土运输车辆480余辆次。四是抓好城镇供排水监管。定期对水厂进行安全检查,督促供水企业常规自检,定期公示结果。开展供水企业安全检查2次、城镇排水检查12次,查处擅自排放污水2起,罚款2万元。五是抓好建筑市场秩序治理。开展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市场行为专项整治、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执法,严格查处无证施工、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行为,逐一排查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的在建工程28家,下发整改通知书8份,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房地产在售企业3家。六是抓好校园周边秩序治理。联动街道、交巡警等部门,深入校园周边商铺和社区,针对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乱摆乱卖、乱停乱放等突出问题,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重点巡查和值守管控,确保中高考及重大节庆期间校园周边安全有序。全年规范占道经营110余处、流动摊贩230余人次,劝离乱停放车辆371辆次。 2.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一是加强城市运行安全监管执法。会同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统筹开展车辆停放秩序治理、“2024春雷行动”和建筑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查处车辆乱停放和未经消防验收许可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共开展联合执法50余次,规范占用人行道、消防通道停放机动车1100余辆次、电动自行车211辆次,“首违免罚”34车次,依法处罚8人次、罚款500元;开展企业消防安全检查8家,限期整改6家。二是加强占道施工监管执法。坚决查处未经审批、擅自超面积或超期限、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围挡设置不规范等违法占道挖掘行为,开展市政道路占道挖掘监管执法行动60次,查处擅自开挖人行道路2起、罚款2000元。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燃气管道“带病运行”监管执法10次,联合县经济信息委等部门执法检查1次,督促11个建设单位落实安全保护责任,发现并整改燃气管道安全隐患1处。三是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整治监管执法。会同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委等部门,从源头、运输、消纳三个环节着手,重要路段设置流动联合执法检查点,全过程、全覆盖监管。共检查建筑垃圾车辆32台次,处罚违法行为5起,罚款1.52万元。四是加强废弃油脂监管执法。增加执法检查频次,采取上门逐户、夜间巡查等手段,扎实开展餐饮单位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产生、处置、清运全覆盖、无死角、全链条检查和“回头看”,有效遏制了“地沟油”回流餐桌现象。共检查611家产生单位,查处违法行为11起、罚款3.7万元。五是加强古树名木监管执法。对我县城区城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不定期巡查,共受理擅自砍伐树木、破坏绿地、侵占公共绿化用地等园林绿化案件44起,结案8起。六是加强城市违法建设监管执法。坚持点面结合,同步推进“控新增、消存量”,扎实有序推进蓝顶棚整治、“3+2”违法建设专项整治、疑似卫星图斑核查处置和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今年共处置新增违法建设115件,消除面积4085㎡;有序推进存量违法建筑查处,调查处置196件,其中国有土地违法建设罚没40件、没收违法收入203万余元,协助宁河街道强制拆除集体土地违法建设6件,拆除面积1520㎡;处置疑似新增卫星图斑9处、面积1439.46㎡。七是推动“城管进社区”试点建设。以社区为单位,推进党建、服务、管理、执法、宣传进社区,完成试点社区建设10个,覆盖率为91%;与社区开展联建共建活动8次,开展社区党员志愿服务24次、普法宣传35次、执法巡查289次,制作并派发《城市管理进社区告居民书》1150份,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140余份。八是推动综合执法改革。动态调整城市管理权责清单116项,新增住城领域执法事项516项,赋权镇街26项。积极联系、指导街镇开展占道经营、乱堆码、乱牵挂、露天焚烧等监管执法30余次,指导街道开展占道经营整改行动23次;清理乱牵条幅广告18处、牛皮癣710余处;召开“四方”联席会议4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0个。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自2023年01月03日至2028年01月03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2024年“城管进社区,服务面对面”典型案例征集活动优胜单位(渝城管局〔2025〕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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