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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38768892915G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4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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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名 称 |
巫溪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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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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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巫溪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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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以县农业农村委名义执法,统一行使县级农业农村系统内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等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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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巫溪县柏杨街道丰益路259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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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忠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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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7(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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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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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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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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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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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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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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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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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执法工作,维护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 全年,共出动执法车辆71辆次,出动执法人员213人次,印发宣传资料7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60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门店82个次,监督抽查30个农资产品。在检查过程中,对11个经营行为不规范的农资经营主体进行了批评教育,对5个有违法行为经营主体作出了行政处罚,包括生产销售种子标签违规1起案件、无证经营农药1起案件、经营劣质农药案件3起,共计罚没款21862元,没收违法经营农药108.615千克。 二、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全年,共检查果蔬农产品生产企业40个次,豇豆专项执法检查3次,协助监督抽样95个,同时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资料5000余份。在检查过程中,对5个农产品生产经营档案建立不完整的生产主体批评教育,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查处3起违规生产经营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其中:2起未按相关规定开具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案件、1起销售含有重金属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案件。11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抽检不合格线索14起。 三、深入开展农村宅基地执法工作,切实守护耕地红线 共检查123户农村村民修建住房均为巫云开高速公路拆迁户,在检查过程中对102户农村村民未取得宅基地审批手续占土地修建住房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接到各乡镇移交违法线索4起及日常巡查发现2起违规建房线索,经调查了解后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移交问题线索6起;强化普法宣传力度。印制《农村宅基地法规政策宣传》资料,通过日常巡查、送法下乡、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小板凳普法宣传服务队等活动期间,共计发放4000余份宣传资料,强化农村村民“护耕地守红线”意识。 四、深入开展渔政执法工作,确保渔业生态安全 一是强化重点水域执法检查。全年围绕长江禁捕退捕工作共出动执法检查车辆224车次,其中夜间巡查47次,检查河流200余条次,覆盖全县13条禁捕河流,陆上巡查里程3000余公里,共出动执法人员712人次,发现违规垂钓线索40余起、发现非法捕捞线索7起,均按时处理完毕。二是强化重点场所执法检查。对经营渔业生产投入品、水产养殖的10个乡镇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全年共检查水产品养殖企业和苗种场12家次,检查渔具销售门店7家次,检查涉渔市场23家次,发现销售禁用渔具违法线索2起并办理。三是开展通航水域船舶监管。与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及乡镇安监办对通航水域开展联合巡查2次,未发现渔船和“三无”船舶,未发生水上安全事故,要求相关乡镇做好自用船舶管理,确认全县4艘乡镇自用船舶其中:城厢镇2艘,峰灵镇2艘均已检丈登记。 (二)持续加大涉渔案件办理力度。严厉打击涉渔违法行为,全年共办结涉渔一般程序案件11件其中非法捕捞案4件、非法垂钓案2件、销售禁用渔具案2件、移送公安机关涉刑案件3件;办结简易程序25件其中警告6件,罚款19件;收缴行政处罚金额1.85万元。查获涉案人员51人,查获涉案渔获物5.8公斤、放生渔获物2.67公斤,渔获物总价值1.9万元。收缴电鱼器具4台、违规网具7张、射鱼枪投射箭铦耙刺1支、违规钓具63根,没收渔具店非法销售路亚钩、拟饵复钩等禁用渔具513个袋。另有一件销售禁用渔具案正在办理中。 (三)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舆论监管和有奖举报工作。一是举办禁捕宣讲、小板凳普法活动3次,处理涉渔网络舆情2起,受理群众举报涉渔违法线索14起,均及时处置并反馈。二是禁钓期间在巫溪电视台滚动播放禁钓通告三个月,设置十年禁渔曝光台以案说法。三是联合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在《巫溪网》《巫溪APP》等县级媒体上发表禁捕工作动态17篇。四是新增禁捕横幅标语15幅,印发宣传海报、传单等资料2000余份,开展上门入户宣传200余次。 五、汇聚力量攻坚克难,全面完成变型拖拉机清零任务 一扎实推进变型拖拉机全面清零。根据《重庆市变型拖拉机清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渝农发〔2020〕129号要求,支队对照有关工作内容及要求查漏补缺,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变拖清零专项行动。一是制定了2024年巫溪县变型拖拉机清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二是于5月17日组织变拖清零办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召开2024年变拖清零工作促进会,将清零任务逐一分解落实,会上程开明副县长讲话。三是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变拖清零行动。针对各乡镇残留的顽固车辆,支队与辖区派出所和乡镇工作人员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0余次,对不守法、不配合的存量变拖实施坚决打击。截至2024年8月29日,全县变型拖拉机1185台,渝籍119台,外省籍1066台已全部清零、去存率为100%。四是联合公安局向社会发布关于全县变型拖拉机已完成全面清零的公告,告知车主安全责任,加快推进已清零拖拉机的报废拆解。 二是扎实开展农机安全执法监管。一是依托“春雷”行动,结合“安全生产月”,组织联合县道安办开展变型拖拉机清零安全执法检查3次,联合辖区政府开展农机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行动。二是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上门服务29次。三是加强田间道路检查,纠正违章,打击“黑机非驾”等行为,加强对农机的检查监督管理,对投入作业的机械逐台检查,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年针对农机安全工作共出动车辆70余车次,出动执法监管人员130余人次,检查农机43台,共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整改5起,处简易处罚程序3起,行政处罚金额共计300元。 六、深入开展农作物秸秆禁烧执法工作,助力大气污染防治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农作物秸秆禁止露天焚烧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通力协作积极开展秸秆禁烧专项执法行动。二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开院坝会等方式,宣传发动群众主动参与农作物秸秆禁烧,全年共发放宣传单200余份,开展上门入户宣传20余次,召开小板凳普法宣讲4次。三是强化执法巡查。充分运用“慧执法”系统,以凤凰镇、城厢镇、胜利乡、柏杨街道、宁河街道5个重点乡镇为中心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露天农作物秸秆禁烧专项执法行动,其间每周专项巡察不少于3次,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30余人次,扑灭火点15起,批评教育13起。四是强化部门联动。将露天秸秆焚烧执法赋权除两街道以外的所有乡镇,定期对相关乡镇开展督导,与相关部门组建2024—2025年大气污染联合执法工作专班,按照县环保局《2024—2025年大气污染专班蹲守林业局瞭望平台值班表》安排,每天派人在林业局瞭望台值班蹲守,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 七、深入开展动监领域执法工作,筑牢动物防疫安全防线 (一)扎实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今年以来,全县共检疫运输动物6053批次,其中动物B:生猪5979批次,共检疫生猪93566头,牛29批次,共检疫牛177头,羊3批次,共检疫羊75只,鸡30批次,共检疫鸡269785只;动物A:生猪3批次,共检疫生猪240头,鸡9批次,共检疫鸡38200只,对检疫合格的动物出证率达到了100%。 (二)扎实开展屠宰行业行政执法工作。今年以来,共检疫屠宰用生猪2.445万头,无害化处理经检疫不合格生猪9头、生猪产品7111公斤,折合发炎、病变内脏及淋巴结、修割物生猪49头。开展检查8次,就企业安全生产、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落实、生猪屠宰场日常监督检查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开展了兽药饲料经营门店执法检查。今年以来,共开展兽药饲料经营门店执法检查20次,出动执法人员64人次,检查兽药经营企业15个次,饲料经营门店5个次。 (四)扎实开展了四个专项行动。一是开展了“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和“打击违法违规屠宰生猪行为”专项行动;二是开展“春雷行动”;三是开展了打击肉类产品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四是开展“强基固本,提质增效”专项行动。过程中,共出动行政执法车辆55车次,出动行政执法人员297人次,开展生猪调运巡查81次,检查畜禽养殖4个,其中,种畜禽场2个,检查猪肉经营门店20个,检查生猪屠宰场8个次,取缔生猪私屠滥宰窝点2个,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五)认真开展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审核。全县已在全国生猪运输车辆管理系统中备案有效252辆。 (六)开展乡镇赋权事项业务培训。为提升乡镇执法能力,提高乡镇执法人员水平,更好的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支队三大队对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处罚和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处罚的违法依据、证据收集、处罚条款和实际处理中的一些实际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七)认真开展2024年养殖场户专项监测工作。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养殖场户专项监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已基本完成监测的各项工作。 (八)加强动监案件办理。今年以来,动监方面共立案查处16件,结案9件,共计罚没款2.174895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生猪屠宰案件2件,执行金额14.5万元,收缴一件生猪屠宰案件罚款3.5万元。 八、突出主责主业,加大农业执法案件查处力度 2024年执法支队共立案查处行政案件65件,一般程序37件,简易程序28件,其中农资打假案件5件,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3件,农村宅基地案件1件,渔政案件37件移送公安3件,农机简易处罚案件3起,动监案件16件,共处罚没款24.241095万元;已办结的案件中,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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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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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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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