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384519057738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巫溪县文峰镇红星中心小学校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巫溪县文峰镇红星中心小学校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 |||
住所 |
巫溪县文峰镇三星村 | |||
法定代表人 |
谢春燕 | |||
开办资金 |
13(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巫溪县教育委员会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00.2976 |
215.1146 | |||
网上名称 |
巫溪县文峰镇红星中心小学校 |
从业人数 |
22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2024年我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了法人证年检证。没有涉及办理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我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期间,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依据教育法律法规实施小学义务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能按照上级部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承担了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我校每年按时检审法人证书,与登记事项要求一致,自核准登记后从没因无正当理由超过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自行停止业务活动一年以上的现象。在业务范围内做好了相关的登记手续,具有相关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学校在核准登记以来,从未出现过不开展或停业业务活动的情况。当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的情况后,能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保证了登记与实际的一致性。开展业务活动时,我单位所使用的名称、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表示单位名称的标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能保持一致,法定代表人与负责人也保持了一致,实际的住所与核准登记的住所相同。我校在资金管理方面保持了较强的责任心,能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经法规,每月定时向上级主管理部门汇报资金的收支情况,未出现过抽逃、转移资金的情况。年内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的行为,无涉及诉讼和社会投诉的情况。2、我校教育教学工作以主管部门文件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宗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提升效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学校工作以德育教育为先,以提高课堂教学为抓手,以学生的终身发展为目的,充分发挥群众智慧,促进学校教育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学校行政班子科学分工,明确职责,各部门协调工作,责任到人,班子成员在工作中积极带头,勇挑重担,清正廉洁,为广大教师树立榜样。完善各项学校管理制度,使学校管理更加严格、科学、合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认真结合教师中存在的问题,拟定学习计划,利用每周一下午的政治学习,通过外聘专家进校听、评课分语数学科开展教研活动。并开展各种学习活动,让广大教师及时了解教育新动态,熟悉教育法律法规,鼓励教师自学教育理论,通过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师徒结对互助活动,提高教师业务技能和政治素养。明确体育课的教学目标,抓好体育课教学,积极开展大课间活动。强化安全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及师生安全知识、心理健康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校园设施,及时排除隐患。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防溺水安全、消防安全、校园安全等主题教育,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新学期开学开展了“开学第一课”的教育活动;每月举行一次全校消防应急演练,通过活动,提高师生自救和自护能力,确保安全。与各岗位人员签订了工作责任书,落实责任,把安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中。3、通过学校培训中心和教科研中心以及信息中心的共同努力,我校教学质量得到提升,无辍学学生,巩固率100%。通过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学校教学质量得到家长认可。有效途径,逐步减少学生两极分化的情况,尝试多角度评价学生,逐步建立学生的评价体系。(4)完善校园文化建设,提高校园文化的档次。(5)加强文明素质培训,提升师生道德文明素质。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自2023年10月27日至2028年10月26日。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2024年度巫溪县同类小学教学质量考核二等奖,综合考核同类小学二等奖。没有受到惩处及诉讼投讼情况。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2024年我校受资助人员共76人,其中学前教育阶段4人,义务教育阶段72人(小学阶段全员资助)。所有资助款项学校按时足额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