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0日,县长龚均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共巫溪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中共巫溪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等议题。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先斌,县领导陈钢、罗兴莉、陈寒冰、唐江洪等领导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洪兵、县政协副主席杜森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共巫溪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送审稿)》。(送审稿)中明确,到2025年,全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发展,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保障更加有力,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体系全面构建,农产品加工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达到2:1,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农民收入大幅提升,乡村建设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乡村面貌发生明显变化,城乡融合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对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对标对表中央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大力推进乡村建设,深化农村改革,壮大特色产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打造乡村振兴巫溪样板,推动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共巫溪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送审稿)》。(送审稿)中明确,到2025年,农村低收入人口长效帮扶机制建立健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乡村振兴全面推进。
会议指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作出的重要指示,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抓实抓好。
会议要求,要确保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在新政策出台之前,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一律不变,进一步巩固来之不易的脱贫成果;要保持攻坚劲头不松懈,以基层一线为重点坚持和完善帮扶工作机制,持续做好驻村帮扶工作等,接续推动脱贫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改善,让脱贫群众感到放心踏实;要按照中央要求扎实做好扶贫工作机构队伍衔接,保持总体稳定,平稳有序推进机构职能调整优化。
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了市政府办公厅王波副主任赴我县调研精神、巫云开高速筹资工作会议精神、全市规划建设管理及人防工作会议精神、2021年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等;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巫溪县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送审稿)》、《县国资监管中心关于先锋大院安置房(二期)工程建设融资的请示》等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