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背景及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系统谋划我县“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渝府发〔2022〕11号)、《重庆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渝环函〔2022〕347号)等,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二、主要内容
《规划》共6个章节,主要阐明我县“十四五”期间水环境保护工作的总则、指导思想与目标、水环境现状与问题分析、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及投资匡算以及保障措施。第一章至第三章,主要阐述目前县内的水环境质量现状,并总结分析我县“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第四章至第五章,提出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污染减排、水资源保障、水生态保护修复以及水环境风险防控五大任务。第六章则是提出规划实施的相关保障措施。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深刻把握“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科学内涵,努力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新目标。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创新机制体制,“一河一策”“一县一策”精准施治,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确保“十四五”目标如期实现。
(二)规划目标
类别 | 序号 | 指标 | 2020年 | 2022年 | 2025年 |
水环境 | 1 | 地表水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100 | 100 | 100 |
2 | 0 | 0 | 0 | ||
3 | 水功能区达标率(%) | 100 | 100 | 100 | |
4 |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100 | 100 | 100 | |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100 | 100 | 100 | ||
5 | 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95 | 97 | 98 | |
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85 | 85 | 86 | ||
水资源 | 6 | 达到生态流量(水位)底线要求的河湖数量(个) | 3 | 7 | 12 |
水生态 | 7 | 35-44 | 35-44 | 35-44 | |
8 | 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长度(km) | 5 | 10 | 16.55 |
(三)主要任务
一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保障饮用水水质达标。
二是推进实施污染减排。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全面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加强船舶码头污染防治。
三是深化水资源管理。以工业节水、加强城镇节水、推广农业节水等举措为抓手,加强节水管理,强化河流水量调度管理,完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水平。
四是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聚焦提升水源涵养能力建设,大力实施水生态修复及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持续完善生态屏障建设,构建多层次的生态安全格局。
五是全面防控水环境安全。提升饮用水水源风险防范能力,落实区域风险防控措施,加强水生态环境监管智能化支撑能力建设,落实突发性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