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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日期:2022-03-25


巫溪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

(2021-2025)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巫溪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服务需求,根据《基本医疗与健康促进法》《重庆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巫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精神,结合巫溪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三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为指导,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深入推进健康中国巫溪行动,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实现卫生健康事业快速协调发展,为“十四五”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一)发展基础。

1.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截止2020年末,全县平均预期寿命76.75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为22.08%。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为29.37/10万、2.64‰。婴儿死亡率提前实现十三五规划提出的降至5.5‰以下的目标。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94%,完成90%以上的目标要求。

2.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断优化2020年末,全县共有医疗卫生单位364个(县属医疗卫生单位6个、乡镇卫生院3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民营医院10个、个体诊所59个、标准化村卫生室257个)。全县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4.52张、执业(助理)医师2.24人、注册护士2.23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1.57人,实现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注册护士、执业(助理)医师和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与全市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

3.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重点建设项目稳步推进。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精神保健院完成整体搬迁。新建兰英乡、鱼鳞乡、红池坝镇、天元乡卫生院。建成市级重点专科3个,市级特色专科1个。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基本配齐必备医疗设备。全面建成“农村30分钟、城市15分钟”医疗服务圈,县域内就诊率达92.1%

4.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建成县、乡、村三及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实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全覆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逐步完善,卫生应急队伍不断壮大。组建紧急医学救援、传染病防控、突发中毒事件处置3支县级应急队伍。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3个。全力以赴防控阻击新冠肺炎疫情,严格落实“四早”“四集中”要求,用1个月时间实现新增确诊病例零增长,2个月时间实现本地确诊病例、住院病例“双清零”。派出23名医务人员援鄂。

5.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进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着力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制度建设和文化建设,新的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价,群众用药负担大幅减轻。建立基层医疗卫生发展“资金池”。建成市县医联体3家,县乡医共体实现全覆盖,分级诊疗制度有序推进医改便民长效机制不断健全,群众就诊更加便利、体验更加舒适。

6.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平稳促进。积极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计生特殊家庭医生签约率100%。建成标准化母婴室6个、医养结合机构2个、3岁以下托育服务机构5所。开设老年人绿色通道医疗机构34个,二级以上医院老年病科设置达100%。

7.中医药健康服务水平得到强化加强中医特色专科和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县中医院已建成市级特色专科1个、市级重点专科1个。加强中医传承工作,采取跟师学习的方法,确保特色中医师传承延续。建成基层中医馆32个,实现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全覆盖。9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有中医科、中药房,能够提供中药饮片等6种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为村卫生室配备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6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

(二)主要问题。

1.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存在短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较为薄弱,专业技术人才支撑和科技支撑仍显不足。在抗击新肺炎疫情中,暴露出能力不够强、机制不够活、动力不够足、治结合不够紧密等问题。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体有待进一步完善,健康促进工作与群众健康需求还有差距。

2.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有待加强。高层次的卫生领军人才极少,引不进、留不住。农村部分村卫生室服务量有所减少,资源相对闲置;基层基础设施建和设备配置相对滞后,优质人力资源下沉不足,防范化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的能力有待提升。

3.医防协同、上下联动不够充分。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分工协作机制尚未健全,医防结合不够紧密,上下联动不够顺畅,以健康为中心的整合型服务模式尚未形成。分级诊疗制度不完善,价格和医保支付机制的引导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三)面临形势

1.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注入新动能。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的深入实施,为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动能。

2.“一区两群”构筑协调发展新机遇。推进“一区两群”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必须加快形成优质高效、均衡发展、协作互补的“一区两群”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新格局,促进城乡、区域间卫生资源协调配置,提升卫生健康服务供给质量,促进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3.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面临新挑战。公共卫生安全形势复杂严峻,境外输入性传染病风险不断加大,传统烈性传染病威胁依然存在,新发传染病风险不断增加,为公共卫生风险防控和救治能力提升带来新挑战。

4.群众对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提出新要求。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健康需求持续释放,慢性病发病率上升且呈现年轻化趋势。随着人口老龄化、生育政策优化调整等,“一老一小”重点人群对高质量服务的需求更加强烈。

5.大数据战略行动引领卫生健康服务新模式全市大力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推动大数据与各行各业深度融合,将加快推动基于大数据的智慧医疗建设,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基层延伸;通过“互联网+健康医疗”探索服务新模式、培育发展新业态,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二、“十四五”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以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巫溪行动为引领,以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为目标,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着力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转模式,全面建设优质高效的整合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实现城乡居民就近享有便捷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

(二)基本原则

统筹协调、强化引领。统筹城乡和区域引领卫生资源配置,与全县总体规划相衔接,和空间布局相协调。注重总体设计,科学制定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路线图。

平急结合、重心下沉。坚持预防为主,建立医防协同长效机制。立足平时需求,充分考虑重大疫情防控需要,全面提高应急处置和快速转换能力。以基层为重点,推动资源下沉,加强上下联动,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

提质扩能、优质均衡。把提高医疗卫生服务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作为核心任务,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着力抓重点、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深入分析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现状,科学制定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以点带面,优势互补,协调发展,促进健康公平。

改革创新、系统整合。树立大健康理念,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化资源配置与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人事薪酬改革等政策的系统集成,破除制约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三)发展目标

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加快县属医疗机构等级医院创建工作,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辐射力和影响力。到2025年,基本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的整合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一老一小”为重点的全周期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实现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质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格局,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专栏1巫溪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发展指标

类别

序号

指 标

2020年

实际值

2025年

目标值

指标性质

健康水平

1

人均预期寿命(岁)

76.75

79.3

预期性

2

健康预期寿命(岁)

--

同比例

提高

预期性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3

每千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人)

0.38

0.86

约束性

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数(人)

0.07

0.18

预期性

4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达标率(%)

--

100

约束性

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

5

每万人口救护车数量 (辆)

0.9

1

预期性

6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下同)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的比例(%)

50

100

约束性

7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发热门诊(诊室、哨点)的比例(%)

90

100

预期件

8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4.52

8

预期性

其中:公立医院床位数(张)

2.4

4

预期性

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张)

0.51

0.85

预期性

康复科床位数(张)

0.15

0.42

预期性

精神科床位数(张)

0.2

0.5

预期性

重症床位数(张)

0.03

0.06

预期性

9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1.8

3.6

约束性

10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1.61

4.7

约束性

11

每百张床位临床药师数(人)

0.2

0.7

预期性

12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2.17

4

约束性

13

床人(卫生人员) 比

1:1.12

1:1.6

预期性

14

医院平均住院日

7.83

≤8

预期性

中医药服务

15

每千人口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0.46

0.8

预期性

16

设置治未病科的二级以上中医类医院比例(%)

0

95

预期性

17

设置中医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比例(%)

81

100

约束性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补短板

18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0.8

≥4.5

预期性

19

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5

6

约束性

20

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0.34

0.87

约束性

21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

100

≥60

预期性

三、总体布局和资源配置

(一)体系构成。

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为主体,以失能(含失智)老年人、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健康照护设施等新型机构为补充,各机构按照层级配置,形成覆盖城乡、功能互补、连续协同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健康教育所、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精神卫生保健院、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

2.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

3.基层医疗机构。包括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和诊所等,分公立和社会举办两类。

4.其他医疗机构。包括独立设置机构和接续性服务机构。鼓励设置独立的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机构。鼓励发展护理院(中心、站)、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服务机构,规范和发展婴幼儿照护机构。

(二)床位资源。

合理增加床位规模。到2025年,全县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8张,其中公立医院床位数达到4张,按照公立医院床位数的15%设置公立专科医院床位。优化床位结构,床位增加向传染病、重症、肿瘤、精神卫生、康复、护理等领域切斜。到2025年,全县每千人口康复床位数达到0.42张、精神科床位数达到0.5张、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达到0.85张,重症床位数达到0.06张。

(三)人力资源。

按照床人(卫生人员)比、医护比、床护比、床医比分别不低于11.611.310.5810.45的标准,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快提高医生和护士配置水平,增加短缺人才供给。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生数达到3.6名(中医类别达到0.8人)、执业护士数达到4.7名、药师(士)数达到0.54人,每万名全科医师数达到4人,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6人、康复医师数达到8人,每百张床位临床药师数达到0.7人,医疗机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本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8%。合理提高公共卫生人员配置标准,到2025年,每千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达到0.86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配备公共卫生医师数不少于1人。

(四)设备资源。

统筹全县医用设备配置和布局,实行总量控制。坚持分级适宜配置和资源共享原则,积极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

根据保障公共卫生安全需要,配置和更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检测、救治、卫生应急和信息化设施设备。根据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创建三级医院需要,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满足医疗发展需求。承担重大传染病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任务的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加强移动CT、移动手术室、呼吸机、监护仪、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背囊化装备等设备配置。完善PCR(聚合酶链式反应)等检验检测仪器配置。加强救护车、应急指挥车、队员运输车和卫星通讯等应急救援工具和设备配置。为徐家中心卫生院、尖山中心卫生院、上磺中心卫生院、通城中心卫生院、凤凰中心卫生院配备64排及以下CT等医疗设备,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到2025年每万人口救护车数量达到1辆,乡镇(中心)卫生院救护车配备数量达到1辆,偏远乡镇卫生院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加配置数量。

专栏2 “十四五”期间医疗机构医用设备配置规划

1.根据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创建三级医院需要,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
  2.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加强移动CT、移动手术室、呼吸机、监护仪、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背囊化装备等设备,满足重大传染病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需要。
  3.加强救护车、应急指挥车、队员运输车和卫星通讯等应急救援工具和设备配置,保障公共卫生安全需要。
  4.徐家中心卫生院、尖山中心卫生院、上磺中心卫生院、通城中心卫生院、凤凰中心卫生院配备64排及以下CT等医疗设备,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五)平台资源。

加强内涵建设和管理,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规模不合理增长。到2025年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成功创建三级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功创建二甲医院。通城中心卫生院、凤凰中心卫生院、文峰中心卫生院、上磺中心卫生院、徐家中心卫生院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标准。加强县属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到2025年力争新建市级重点专科6个。

(六)临床技术。

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分级分类管理。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负面清单管理,强化医疗机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市级限制类技术目录,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估。

(七)信息资源。

建设完善“卫生健康云”基础支撑体系,实现全民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在线查询和规范使用,推动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等共享互认。

四、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一)全面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服务水平。

1.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构建县乡村三级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强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管理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监测评估、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职能。

2.加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县疾控中心迁建工程,提升装备配置水平,加强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建设。启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到2025年,建成二级甲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3.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人才队伍建设。合理核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编制并足额配备,到2025年,每千人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数达到0.18人。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骨干人才培养项目,到2025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有1名较高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的骨干人才,所有新入职的公共卫生医师在上岗前均经过规范化培训。

专栏3 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项目

1.县疾控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县疾控中心迁建工程;加强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建设。
  2.县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强县疾控中心业务用房标准化建设,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3.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启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建成二级甲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二)健全传染病疫情医疗救治体系。

1.提升县人民医院救治能力。确定县人民医院为传染病疫情医疗救治定点医院,要建设相对独立的感染楼或感染性疾病病区,强化常规筛查、实验室及影像检查、患者流观和住院治疗等功能,配置负压病房2-10间、2-20张床位和至少1间负压手术室,开放传染病床位数不低于50张,按照编制床位数的2-5%设置ICU病床。根据治疗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建设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PCR实验室等,配置必要的医疗设备。

2.筑牢传染病防治关口。加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发热门诊及县中医院感染性疾病诊治楼建设。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民营医院发热门诊(诊室、哨点)规范化建设,配备并储备必要的消毒产品、防护物资,强化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加强应急演练。到2025年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发热门诊达到规范化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民营医院设置发热门诊(诊室、哨点)的比例达100%

专栏4 传染病疫情医疗救治体系建设项目

1.加大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的资金投入;

2.加强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或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

3.加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发热门诊及县中医院感染性疾病诊治楼建设;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民营医院发热门诊(诊室、哨点)规范化建设。

三)建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和救治体系。

1.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完善多部门、跨地区、军地协调的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和“120”调度指挥中心标准化建设。健全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定期演练机制,加强针对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专业化、多场景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培训和实战演练。

2.健全应急医疗救治体系。依托县人民医院建立急救中心,完善医疗机构急诊科设置,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均设置急诊科,并按照医院床位数的23%设置急诊科观察病床。乡镇卫生院设置急诊科或急诊抢救室。建立健全以县人民医院为核心、县级其他医疗机构为支撑、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民营医院为补充的分级分层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合理布局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城市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3.5公里、农村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10公里;“120”急救电话10秒内接听比例达到95%以上,3分钟内出车率达到95%以上。

(四)完善中医药应急防控救治体系。

1.建立中西医协同疫病防治机制。建立中西医协同疫病防治机制。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建设,推动中医药人员第一时间全面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医药防治举措全面融入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

2.建设疫病防治基地。依托县中医院建设县级中医疫病防治基地,组建1支中医疫病防治队伍。

专栏5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建设项目

1.建设县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开展专业教育、培训演练、学科建设、装备研发等工作;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具备大批量伤员立体化转运、集中救治等能力。
  2.依托县中医院建设县级中医疫病防治基地,组建1支中医疫病防治队伍。
  3.建设县级卫生应急队伍3支。

(五)创新应急物资储备和社会动员。

1.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机制。科学确定物资储备品类、规模、结构,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县级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场所。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重要医疗防护物资和药品储备,其中医疗机构按照满足储备床位数15天满负荷运转的目标做好相关物资储备。大力倡导企业、社会组织和家庭储备公共卫生应急物资。

2.建立全民参与的社会动员机制。实施健康细胞建设工程,推动健康村镇、健康社区、健康单位(企业)、健康学校、健康家庭等示范建设。动员家庭和个人积极参与健康中国巫溪行动,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形成健康促进强大合力。以爱国卫生运动为依托,发挥基层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作用,形成行政动员与主动参与相结合的动员机制。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平急结合长效机制,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建防控协作网络。持续开展公众卫生应急技能提升行动,推进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置。依托“120”调度指挥信息系统,构建志愿者服务体系,探索建立社会急救服务网络。

五、建设高质量医疗服务体系

(一)努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质量和水平。

1.加强等级医院创建工作。积极推进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三级医院创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二级甲等医院创建工作。

2.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加强县级医疗机构市级重点专科建设,重点发展儿科、产科、妇科、急诊、创伤、呼吸、重症、中医皮肤、针灸等临床专科,加大优势、急需和特色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提升全县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到2025年创建6个市级重点专科。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县第三人民医院(通城中心卫生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凤凰中心卫生院)、文峰中心卫生院、上磺中心卫生院、菱角镇卫生院、土城镇卫生院迁建项目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尖山中心卫生院、蒲莲镇卫生院、柏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提升医疗机构硬件服务水平。

专栏6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加快推进县人民医院生命之光广场项目、二期住院楼建设项目、生命之光广场后勤保障中心、特殊科室能力提升扩容项目和县中医院养护中心项目、门急诊综合大楼项目、迁建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感染性疾病诊治楼项目等重大项目建设工作。

2. 推进县第三人民医院(通城中心卫生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凤凰中心卫生院)和文峰中心卫生院、上磺中心卫生院、通城中心卫生院、凤凰中心卫生院、菱角镇卫生院、土城镇卫生院迁建项目。

 3.推进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柏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尖山中心卫生院、蒲莲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

4.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发展儿科、产科、妇科、急诊、创伤、呼吸、重症、中医皮肤、针灸等市级临床专科;加大优势、急需和特色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二)全面加强“美丽医院”建设。

1.聚焦“环境美”,提档升级就医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县级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条件。聚焦绿色低碳发展,持续加强医疗污水和废弃物规范处置,建成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能效领跑者、节水示范单位、无烟医疗机构、绿色医院、生态文明示范医院。

2.聚焦“服务美”,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推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三级医院创建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二级甲等医院创建工作。实施县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专科建设,全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实施医疗质量、患者体验、医院管理、临床科研提升行动,推动公立医院加强管理、坚持公益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3.聚焦“人文美”,稳步提升人文环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患者为中心,让医院更有文化温度。增进医患之间的相互理解与信任,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增强其职业荣誉感,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良好氛围。到2025年,建设一批平安医院。

专栏7“美丽医院”建设项目

1.“美丽医院”基础设施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文峰中心卫生院、上磺中心卫生院、通城中心卫生院、凤凰中心卫生院、菱角镇卫生院、土城镇卫生院、尖山中心卫生院、蒲莲镇卫生院项目建设。

 2.“美丽医院”服务提升行动。实施医院医疗质量、患者体验、医院管理提升行动,加强专科建设,提升诊疗救治能力水平,健全预约诊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等便民措施,创新多学科联合会诊、日间手术等诊疗方式。

(三)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1.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提升建设标准和设备配置标准。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到2025年,每千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进一步加强县域医共体“三通”建设。

2.完善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开展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房屋、设备、床位、人员等资源配备,加强住院病房、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健全临床、公共卫生和医技等科室设置。到2025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基本标准。加强社区完善服务站建设,每个城市社区建立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3.完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快推进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建设,到2025年,9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基本标准,其中3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推荐标准(甲级乡镇卫生院)。适度集聚中心卫生院医疗卫生资源,重点建设3县域医疗次中心。优化行政村卫生室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标准化村卫生室,人口低于800人或服务半径较小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标准化村卫生室,人口在2500人以上或服务半径较大的行政村可适当增设行政村卫生室分室,人口较少或交通半径较大的地区可通过巡诊、派驻等方式,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到2025年,90%的村卫生室达到《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基本标准,每个村卫生室配备执业乡村医生数不少于1人。

专栏8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示范机构建设。整合优质资源,加强文峰中心卫生院、上磺中心卫生院、通城中心卫生院、凤凰中心卫生院、徐家中心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达到二级综合医疗机构水平。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服务能力达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和《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基本标准。
  3.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每年支持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病特色专科建设。
  4.村卫生室公有化建设。开展40个村卫生室公有化建设。

(四)促进社会办医协调有序发展。

1.推动社会办医高水平、规模化、差异化发展。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骨科、儿科、肿瘤、精神卫生、心血管、康复等专科和中医、护理等领域的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连锁化、集团化经营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消毒供应、血液净化、安宁疗护等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

2.促进诊所发展。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备案制管理。鼓励符合条件的全科或专科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全科诊所或专科诊所。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诊所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六、促进推动中医传承与服务能力创新提升

1.加快优质中医资源扩容。加强县中医院市级专科建设。加强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推动中药制剂中心建设。启动县中医院三级中医医院创建工作。到2025年,县中医院力争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标准。

2.做强中医服务阵地。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县中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业务用房条件。实施中医治未病能力建设和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建设、配备中医医师。到2025年,县中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和康复(医学)科,基层医疗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中医诊疗量占比达到25%65 岁以上老年人和 0-36 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75%80%

3.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坚持中西医并重,开展中医特色医院建设,完善县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推进中医馆提档升级,提升中医应急和救治能力。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支持,推进中医康养服务。

4.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快中西医结合发展,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提高重大疑难病、急危重症临床疗效,提升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高层次复合型中医药人才和创新团队。

专栏9 优质中医资源扩容建设项目

1.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支持县中医院创建市级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市级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1个。
   2.中医特色重点专科建设。县中医院建设市级中医特色专科和重点专科2—3个。
   3.县中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县中医院养护中心项目、门急诊综合大楼项目、迁建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感染性疾病诊治楼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中药制剂中心建设

七、构筑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

(一)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多元供给、托幼一体、康育结合、方便可及的托育服务体系。依托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成县级示范性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中心或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其中普惠托位数不少于2.7个。。

(二)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1.加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全面改善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妇幼保健优势、特色专科建设。到2025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达到二级甲等保健院标准,建成4-5个市级妇幼保健重点专科。

2.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加强县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增加妇产、新生儿科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完善救治网络,增加急救和转运设施设备配置,强化急救、转运、用血等重点环节保障,畅通转诊救治“绿色通道”,提升救治能力。

3.优化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健全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

4.提高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统筹利用,健全儿童医疗服务网络。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为纽带、村卫生室为基础,夯实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加强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均有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有医师专职从事儿童保健服务。到2025年,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87人,儿科床位数达到2.5张。

(三)夯实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1.提升多病共治服务能力。推动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从以疾病为中心的单病种医疗模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转变。依托县人民医院设立老年护理院。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到2025年全县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不低于60%

2.完善长期照护和安宁疗护服务网络。引导部分一级、二级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长期护理机构,到2025年,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等建设2个医养结合示范机构,重点为失能(含失智)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家庭病床、日间护理中心等,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护理院(中心、站)。稳步扩大安宁疗护试点,加强安宁疗护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安宁疗护病床。

专栏10 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普惠托育服务能力提升。依托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成县级示范性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中心或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
  2.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加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二级甲等保健院创建及市级重点专科建设工作,到2025年达到二级甲等保健院标准,建成4-5个市级妇幼保健重点专科。

3.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提升。依托县人民医院设立老年护理院;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等建设2个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的安宁疗护机构。

(四)完善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

1.提升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能力完善职业健康县乡防护网络。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主干,完善县级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网络,承担重点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职业健康检查、调查分析、职业病报告、应急处置、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等技术支撑任务,配备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检测检验、工程技术、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2.提高职业病诊断救治技术支撑能力。依托县人民医院承担辖区内职业病诊断救治技术支撑任务。到2025年,县人民医院能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甲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具备职业健康检查能力,1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成尘肺病康复站,具备肺康复能力。

(五)强化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1.加强县级精神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加强县精神卫生保健院标准化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加强精神(心理)科建设。到2025年,县精神卫生保健院达到二级精神保健院标准,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精神(心理)科设置率达60%以上。

2.加强基层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基层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神(心理)科设置,所有甲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甲级乡镇卫生院均设置精神(心理)科。积极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设置乡镇(街道)、村(社区)康复站不少于2个。到2025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开展率达到80%。加强精神卫生专业人员配置,每个甲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甲级乡镇卫生院均配备1名精神科医师,每个乡镇(街道)每80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至少配备1名专职精神疾病防治人员。

3.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推进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县级心理健康服务中心,5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站,30%以上的村(社区)设立心理辅导室,85%以上的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学前教育机构普遍开展家长心理健康教育,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普遍为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公安、司法行政系统在监管场所普遍设立心理服务机构。到2025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到40%

专栏11 职业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1.县精神卫生保健院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县精神卫生保健院精神康复中心。
  2.县级精神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加强县精神卫生保健院标准化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加强精神(心理)科建设。到2025年,县精神卫生保健院达到二级精神卫生保健院标准,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精神(心理)科设置率达60%以上。

(六)发展康复医疗与健康教育服务体系。

1.发展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加强综合医院的康复科建设,到2025年,县人民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开设康复医疗门诊、增加康复医疗床位。加强康复医疗人才培养,逐步建立数量合理、素质优良的康复医疗专业队伍。

2.夯实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完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职能,鼓励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健康教育科(室)。健全社会健康教育网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健康知识普及工作。

八、深化医药卫生关键领域改革

(一)大力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

加强对医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深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加快推动实现大病重病在市内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在县级解决、头疼脑热等小病在乡村解决,构建合理就医秩序和诊疗格局。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和有效下沉。坚持中西医并重,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力度,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创新薪酬分配激励机制,逐步探索医务人员目标年薪制,强化医疗机构监督管理。

(二)统筹县域卫生健康协调发展。

按照市 “一区两群”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县域卫生健康协调发展,突出县属医疗机构发展特色,充分发挥龙头示范作用,深化医共体建设。加强文峰中心卫生院、上磺中心卫生院、凤凰中心卫生院、通城中心卫生院、徐家中心卫生院、尖山中心卫生院等中心卫生院区域优势,以点带面,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三)强化平急结合医防协同机制。

1.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平急结合工作机制,增强应急状态下医疗卫生机构的动员响应、区域联动、人员调集能力,建立应急状态下基本医疗服务保障机制。提高县属医疗机构设施设备和人员平急转换能力。健全县人民医院应急腾空机制,制定整体腾空方案,完善县级方舱医院改造预案。

2.推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协同工作机制,促进工作衔接联动、服务连续整合、信息互通共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人员柔性流动。创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运行机制,在偏远农村地区探索建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派出机制,将服务延伸至基层,进一步织密公共卫生安全网底。以县域医共体建设为载体,建立公共卫生管理协调机制,制定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将健康促进、健康管理、疾病监测、重大传染病防治等纳入医疗机构绩效考核。

(四)夯实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

1.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以医共体为平台,全科医生为核心,全科、专科有效联动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到2025年,以家庭为单位,实现常住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试点推行医共体内牵头单位医务人员通过对口支援、多点执业、购买服务等形式,在属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织下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依托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信息,为签约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

2.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完善分级诊疗技术标准和工作机制,逐步打通用药目录,推进医疗机构间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信息共享,为患者提供顺畅的转诊服务和连续的诊疗服务。推进县域医共体“三通”建设,加大医共体内优质医疗资源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和倾斜力度,持续实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建立有序转诊机制和信息互通机制,确保县域就诊率保持在93%以上。

3.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健全新机制、构建新体系、提升新效能、激活新动力、建设新文化,实现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五)完善卫生健康投入机制。

建立分层分级多渠道稳定的卫生健康投入机制。强化政府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投入保障,健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足额保障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全面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6项投入责任,加大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精神病等专科医院投入的政策倾斜。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提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付比例。

(六)构建调动积极性的绩效评价机制。

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和满意度评价等,引导公立医院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到2025年,在市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县人民医院进入前100名。将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划拨、绩效工资总额核定、医保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完善县域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制度,重点考核医疗资源下沉、基层服务能力提升、有序就医秩序建立和居民健康改善等内容。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机制,将服务质量数量、运行效率、患者满意度等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七)完善科学高效的机构运行管理机制。

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完善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落实公立医院运行管理自主权。建立公立医院专业化的领导干部和管理干部培养机制,加强医院运营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开展全面预算管理和成本核算,增强基于数据循证的运营管理决策能力。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管理机制,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实施岗位分级分类管理,提高专业技术人才比例。

九、健全支撑保障体系

(一)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1.实施“人才强卫”行动计划。建设一支高端强、中端足、基层稳的卫生健康人才队伍。推动中医药高素质人才建设,培养一批高层次复合型中医药人才、高水平中医临床人才和多学科交叉中医药创新团队。完善人才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人才评价、使用、激励等机制。

2.加强规范化培训和紧缺人才培养。完善全科医生培养机制,建立完善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公共卫生医师、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全科、儿科、麻醉、重症医学、精神卫生、急诊、康复、公共卫生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将公共卫生、卫生应急、流行病学调查、院前急救等相关知识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内容。

专栏12高质量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培育项目

1.实施5项“医学枢纽人才”发展专项。实施公共卫生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公共卫生骨干人才15人。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中医临床骨干人才10人。实施护理人才培养计划,推动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不低于12;分类培养高质量专科护理人才;实施百名优秀护士长培养项目。实施实用型专业技术人员培养计划,加强药学、影像、检验、病理等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建设临床药师队伍。实施复合型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医院管理、职业卫生工程、信息化建设、人工智能、财务运营等交叉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
  2.实施5项“医学守门人才”振兴专项。实施区域医学头雁人才培养计划,培养骨干人才15人。实施川渝百名优秀卫生人才互派计划,力争遴选中青年骨干5-10人到全国知名三级甲等医院进修学习。实施优秀基层卫生人才培养计划,面向基层医疗机构遴选优秀人才15人。实施全科医生培养计划,多途径培养全科医生30人。实施基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优化招聘条件,公开招聘50人。

(二)加快数字健康发展。

加快和规范医院信息化建设,推进县人民医院达到“智慧医院”水平,持续提升就医体验。大力发展远程医疗,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示范,不断提升基层诊疗能力和便民服务水平。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智能化改造,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分析、病毒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的支撑作用。推动健康档案提质升级,优化面向个人开放的服务渠道和交互方式,加快形成覆盖全周期的居民健康信息管理能力。

(三)完善监督执法体系。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分工明确、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完善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配置,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协管力量配备,形成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监督执法队伍。完善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用房,加强执法车辆标准化配置。到2025年,建成县级“智慧卫监”平台,全面实现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信息互联互通和实时共享,县卫生监督机构运用移动终端现场执法,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装备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系统。

十、加强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

(一)强化组织领导。

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目标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县级有关部门要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内容作为健康中国巫溪行动具体任务。县卫生健康委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发展改革、财政、规划自然资源、机构编制、医保、教育、科技、大数据发展等部门,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执行机制,加强政策协同,统筹推进医疗机构设置、主要资源配置、经费投入、编制安排、用地保障、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信息资源开放共享等工作,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二)严格规划实施。

要高度重视规划对科学配置资源的引导作用,将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公立医院设置和改扩建、床位规模扩大、大型医疗设备购置,必须依据规划要求,履行相应程序,进行严格管理。严格落实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分级审查备案和公示制度,对严重超出规定床位数标准、未经批准开展项目建设、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等的公立医院进行通报批评,并暂停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等级评审和财政资金安排等。

(三)完善监督评价。

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实施评估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对策。实施过程中,县卫生健康委要根据阶段性评估结论对规划进行适当调整;实施期末,对规划期内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必要时开展联合督查,推动规划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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