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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卫生健康委关于巫溪县进一步深化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日期:2025-10-11

巫溪县进一步深化紧密型县域

医疗卫生共同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推动我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根据《重庆市全面推动紧密型区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让群众就近就便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等健康服务。到2025年年底,基本建成人财物统一管理、权责清晰、运行顺畅、分工协作、服务连续、信息共享的县域医共体。到2027年年底,建成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分级诊疗体系基本建成,县域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明显提升,群众就近就医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创新组建模式,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科学组建县域医共体。根据地理位置、服务人口等实际情况组建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牵头,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县精神卫生中心参与,全县32家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的县域医共体(具体见附件4 ),成员单位根据发展需要必要时调整。鼓励民营医院加入医共体。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法人资格原则上保持不变。牵头医院主要负责县域医共体内人力资源下沉、技术支撑、双向转诊、健康管理、学科建设、医保总额支付、医疗服务质量提升等工作。支持服务人口少、能力不足的乡镇卫生院由邻近的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或者甲级乡镇卫生院托管。支持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县精卫中心通过派驻疾控监督员、制定公共卫生责任清单等方式参与县域医共体公共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县医保局)

(二)争取加强市内外医院对县域医共体的帮扶机制。以“组团式”帮扶、鲁渝协作、市级医疗机构支援区县级医院等政策为契机,借助市内外三级医院力量,强化与县域医共体合作,通过人员培训、专科共建、临床带教、远程协同、科研和项目协作等方式,提升县域医共体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配合做好“市聘县用”改革工作,在科研、学科建设、新技术新项目等方面进一步提升。(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

(三)建立县属医院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帮扶机制。发挥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龙头作用,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以基层医疗机构为主体,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网格,以数智健康平台为支撑,为居民提供连续规范、高效便捷的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双向转诊、长期康复、医养结合、安宁疗护、家庭医疗、社区托育等一站式主动健康服务,牵头医院与成员单位合作开展医养、康养等。加强县属医院对红池坝等重点旅游景区的“潮汐式”医疗援助。(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县民政局)

(四)加强乡村一体化管理。健全以乡带村帮扶机制,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逐步转为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的村级医疗服务点。对临近乡镇(中心)卫生院、服务人口低于800人的行政村,以及短期内招不到合格乡村医生的行政村,通过“乡聘村用”、乡镇(中心)卫生院定期巡诊、派驻人员以及邻村共建等方式,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持续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现村卫生室筛查预警、疾病转诊一体化管理。(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县医疗保障局 各乡镇〔街道〕)

三、坚持政府主导,健全县域医共体管理体制

(五)健全县域医共体领导机制。建立由县政府主导,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农业农村委、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及乡镇、街道和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专班,统筹县域医共体规划建设、投入保障、人事制度安排等重大事项。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研究制定县域医共体相关政策,解决建设中的具体问题,日常事务由办公室统筹。(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

(六)健全县域医共体管理机制。县卫生健康委整合卫生系统资源和力量,成立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县域医共体指导管理工作,开展县域医共体运行监测分析、绩效评价、综合管理等日常工作。由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协同,建强县域医共体管理专职队伍,推进县域医共体“六统一”管理和“七大智慧平台”“五大共享中心”建设,以及县域医共体人员调配、资源调度、“资金池”建设等。(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县委编办 县财政局 县人力社保局)

四、推进资源重整,完善县域医共体运行机制

(七)推进县域医共体管理“六统一”

1.统一组织管理。建立“县卫生健康委—医共体理事会—牵头医院与其他成员单位”管理架构,提高县域医共体运行效率。两家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分别成立理事会,制定医共体章程,完善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定期协商的议事决策制度。加强县域医共体内党组织建设,县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任书记,两家医共体牵头单位书记任副书记,县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牵头医院院长及部分成员单位党支部书记任党委委员,县域医共体党委下设办公室在牵头单位,理顺党委与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程序,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县域医共体负责人由县卫生健康委提名,成员单位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由县域医共体提名并征求县卫生健康委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县委编办 县人力社保局)

2.统一人事管理。医共体管理中心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人口、业务发展需要,提出动态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建议,按程序报县卫生健康委、县委编办、县人力社保局批准后实施。建立健全县域医共体人才引进和交流机制,制定《巫溪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人员交流互派实施方案(试行)》,统一开展基层全科医生、中医医师、公共卫生医师、药师等培养和招聘。深化“县聘乡用”改革,拓展下派人员专业范围。推进“乡聘村用”改革,乡镇卫生院采用余编招录或者编外聘用方式,招聘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推动乡村医生执业医师化。探索建立编制周转池和职称周转池。(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县委编办 县人力社保局)

3.统一财务管理。健全“资金池”管理机制,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预算和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总体框架下,按一定比例提取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入,整合财政补助的运行、建设等资金,建立卫生发展和技术协作双“资金池”。卫生发展“资金池”主要用于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技术服务协作“资金池”主要用于县域医共体之间技术协作费用结算、“县聘乡用”人员支出等。由县卫生健康委牵头,专项核算双“资金池”资金。加强县域医共体内部经济运行分析,严格内审管理,合理控制成本。(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4.统一业务管理。县域医共体统一建立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业务培训、质量控制等标准,加强县级质控中心建设,强化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推进医疗服务同质化。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统一双向转诊标准。探索统一县域医共体内多病种临床路径管理,统筹调剂使用县域医共体内床位、号源。推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实现目录统一、处方自由流动。从药品耗材供应、存储、使用、监管等全链条加强县域医共体药械管理。结合各县属医疗卫生单位行业特点,县人民医院持续统筹发挥全县五大急诊急救中心作用,县中医院持续统筹全县中医药发展传承创新工作,县妇幼保健院统筹全县妇幼健康工作,县精卫中心统筹全县重精管理、心理健康等工作,县疾控中心统筹全县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免疫规划等工作,实现整体业务能力提升。(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县医保局)

5.统一绩效管理。县卫生健康委同县人力社保局、县医保局等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县域医共体考核,考核结果与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医保基金支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以及负责人员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建立健全县域医共体内部考核机制,考核指标向资源下沉、巡诊派驻、家庭医生签约、成本控制、群众健康等方面倾斜。(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县医保局)

6.统一后勤管理。建立县域医共体“项目库”,统筹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房屋设施维修、医废收集处理、医用物品消毒洗涤等。建立县域医共体“设备库”,统筹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采购配置,推动医疗设备以旧换新、内部调剂、循环利用等,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县财政局)

(八)统筹建立县域“七大智慧平台”

1.建立“3大智慧医疗平台”。县人民医院建立数智健康中心,统筹建立县域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开展远程诊疗会诊、手术指导、查房监护、双向转诊、教学培训等服务。统筹县人民医院互联网医院、社会愉悦健康一生等建立县域互联网医院平台,为常见病、多发病复诊患者提供健康咨询、诊疗等互联网医疗服务。依托120指挥中心并开发应用系统,统筹建立县域医护调度平台,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或者行动不便的居家患者提供医护上门服务。(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2.建立“2大智慧应急平台”。依托县疾控中心及传染病系统统筹建立县域疫情应急处置平台,提升传染病风险感知、预警预判和应急指挥调度能力。依托120指挥中心统筹建立县域医疗应急调度平台,有效实现智慧调度、质量控制、生命体征信息监测,提高急救效率。(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3.建立“2大智慧管理平台”。依托社会愉悦健康一生统筹建立县域健康管理平台,为居民建立“一人一码一档”的全生命周期电子健康档案,促进居民自我健康管理;对慢性病患者、老年人、儿童、孕产妇、重大传染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实行分类分色管理。依托区域处方审核系统,统筹建立县域药事管理和处方前置审核平台,由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牵头开展处方点评和用药指导。县人民医院建立中心药房,健全缺药登记和配送制度,解决乡村居民用药问题。县中医院建立中药饮片煎配中心和共享中药房,统一中药饮片采购、调配、炮制、煎煮和配送服务。(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九)建立完善县域“五大共享中心”

1.完善“4大诊断共享中心”。在县人民医院统筹建立县域内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诊断资源共享中心。加强村卫生室心电设备配备及使用。完善县域诊断共享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同质化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利益分配机制,推进医共体内远程诊断,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结果互认”。(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

2.统筹建立县域消毒供应共享中心。积极推进县人民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提档升级,统筹为县域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可重复使用的手术器械、检查器械、植入耗材的清洗、消毒、灭菌服务及一次性无菌物品提供供应服务,提高消毒供应服务效率和质量。(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

五、强化保障措施,完善县域医共体支持政策

(十)落实政府投入保障责任。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县政府根据发展建设规划足额安排。县政府新增卫生健康财政支出向县域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当倾斜。

(十一)完善医保相关政策。按照市级统一部署,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完善结余留用机制,结余资金作为县域医共体医疗机构业务收入。落实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使用内部监督管理责任。对中医医疗机构牵头组建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在总额预算上适当倾斜。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促进互联网诊疗、远程会诊等医疗服务向基层延伸。

(十二)优化薪酬管理。落实“两个允许”要求,统筹平衡县、乡镇(街道)两级绩效工资水平,合理调控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间人员收入差距,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收入分配重点向工作任务较重、条件相对艰苦的岗位倾斜。

附件:

1.巫溪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工作专班

2.主要核心绩效指标表

3.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监测指标体系(试行)

4.巫溪县紧密型医共体组成单位名单

附件1

巫溪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工作专班

长:王中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谢桂芳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丹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员:姚举 县委编办主任

超 县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

许建川 县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刘苗青 县人力社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小伟 县委农业农村工委书记、农业农村委主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许科文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冯克林 县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主任

黎永龙 县医保局局长

益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统筹县域医共体规划建设、投入保障、人事制度安排等重大事项,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统筹日常事务。

附件2

主要核心绩效指标表

序号

单位

2023年指标值

2025年目标值

2027年

目标值

1

下派“县聘乡用”人员累计数量

45

75

100

2

下派“乡聘村用”人员累计数量

--

10

20

3

县域“七大智慧平台”建设覆盖率

%

≥90

100

4

县域“五大共享中心”建设覆盖率

%

--

100

100

5

“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患者数

万人

--

5

5.5

6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与县级医院医务人员收入比值

%

0.81

≥0.85

≥0.90

7

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占比

%

58.62

≥59

≥60

8

“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及以上的机构占比

%

67.88

90

≥90

9

家庭医生全人群签约服务人数

万人

16

18

20

10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

%

62

≥65

≥67

11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晓率

%

70.52

≥72

≥74


附件3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监测指标体系

(试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解释

一、紧密型——推进组织、人事、财务、业务、绩效、后勤等统一管理。

1.资源统一管理

统一人员招聘和使用,统筹平衡县、乡镇两级绩效工资水平。对成员单位单独设账、集中核算,或实行统一账户管理。药品检验资源统一管理,畅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县级医院用药衔接。

2.医共体内部民主决策

制定县域医共体管理章程及相关制度,成员单位参与决策,在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等方面有更多自主权。医共体负责人员中要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代表。牵头机构能够代表全部成员单位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协议。

3.服务协同联动

统一县域医共体内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等标准,医共体内外转诊规范有序顺畅,做好跟踪接续服务。信息系统数据互通共享,远程医疗延伸到乡村,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结果互认共享。健全县域医共体传染病监测预警。

二、同质化——推动资源下沉,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与质量。

4.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中级及以上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驻人数(人)/每万常住人口

【计算方法】

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中级及以上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驻人数(人)=年内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中级及以上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驻6个月以上的人数(人)×10000/县域内常住人口数

【数据来源】县卫生健康委

5.影像心电中心服务开展与心电设备村级覆盖率(%)

【计算方法】

(1)每万常住人口影像、心电中心开展远程影像诊断数量=远程医学影像(含影像、心电、超声、核医学、肌电图、脑电图等)诊断人次数×10000/域内常住人口数

(2)心电设备村级配备率=配备心电设备的行政村卫生室数/县域内行政村卫生室总数×100%

【数据来源】县卫生健康委

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均收入与牵头医院人均收入的比值

【计算方法】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均收入与牵头医院人均收入的比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均收入/牵头医院人均收入

【数据来源】卫生健康财务年报

三、促分工——促进有序就医格局形成。

7.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占比(%)

【计算方法】

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占比(%)=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县域内总诊疗人次×100%

其中,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街道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部(包括综合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和专科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

【数据来源】卫生健康统计年鉴

8.医保基金县域内支出占比(不含药店)(%)

【计算方法】

医保基金县域内支出占比(不含药店)(%)=县域内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支出/全县医保基金支出总额(不含药店)×100%

【数据来源】县医保局

9.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支出占比(%)

【计算方法】

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支出占比(%)=县域内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支出/县域内全部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支出×100%

【数据来源】县医保局

四、提效能——促进医疗卫生资源有效利用和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能。

10.参保人在县域内住院人均费用(元)及增长率(%)

【计算方法】

(1)参保人在县域内住院人均费用(元)=全县参保人县域内住院总费用/全县参保人县域内住院人数

(2)参保人在县域内住院人均费用增长率(%)=(本年度全县参保人在县域内住院人均费用-上一年度全县参保人在县域内住院人均费用)/上一年度全县参保人在县域内住院人均费用×100%

【数据来源】县医保局

11.参保人县域内住院人次占比(%)

【计算方法】

参保人县域内住院人次占比(%)=全县参保人县域内住院人次/全县参保人住院总人次×100%

【数据来源】县医保局

12.县域内中医类诊疗量占比(%)

【计算方法】

县域内中医类诊疗量占比(%)=(中医类医疗机构诊疗量+非中医类医疗机构中医类临床科室诊疗量+村卫生室中医诊疗量)/县域内总诊疗量×100%

【数据来源】卫生健康统计年鉴

五、保健康——提升县域居民获得感和健康水平。

13.县域内慢性病健康管理人群住院率(%)

【计算方法】

县域内慢性病健康管理人群住院率(%)=年内慢性病健康管理人群在医保系统中有出院记录的人次数/县域内慢性病患者建档人数×100%;慢性病主要是高血压和糖尿病,管理建档人数需符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

【数据来源】县医保局和县卫生健康委

14.县域内四类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计算方法】

36—69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的(无条件)概率。

【数据来源】县卫生健康委

注:“紧密型”为定性指标,通过政策文件、实物及资料佐证、访谈调查等综合评判,以有明确的制度安排并已组织实施为标准。


附件4

巫溪县紧密型医共体组成单位名单

一、巫溪县综合医疗医共体

牵头单位:巫溪县人民医院

配合单位:巫溪县妇幼保健院、巫溪县疾控中心、巫溪县精神卫生中心

成员单位:巫溪县柏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巫溪县凤凰中心卫生院、巫溪县菱角镇卫生院、巫溪县胜利乡卫生院、巫溪县上磺中心卫生院、巫溪县古路镇卫生院、巫溪县峰灵镇卫生院、巫溪县蒲莲镇卫生院、巫溪县文峰中心卫生院、巫溪县塘坊镇卫生院、巫溪县朝阳镇卫生院、巫溪县尖山中心卫生院、巫溪县田坝镇卫生院、巫溪县红池坝镇卫生院、巫溪县通城中心卫生院、巫溪县花台乡卫生院、巫溪县双阳乡卫生院、巫溪县兰英乡卫生院

二、巫溪县中医医共体

牵头单位:巫溪县中医院

配合单位:巫溪县妇幼保健院、巫溪县疾控中心、巫溪县精神卫生中心

成员单位:巫溪县宁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巫溪县城厢镇卫生院、巫溪县宁厂中心卫生院、巫溪县大河乡卫生院、巫溪县天星乡卫生院、巫溪县长桂乡卫生院、巫溪县徐家中心卫生院、巫溪县白鹿镇卫生院、巫溪县鱼鳞乡卫生院、巫溪县乌龙乡卫生院、巫溪县下堡中心卫生院、巫溪县中梁乡卫生院、巫溪县土城镇卫生院、巫溪县天元乡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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