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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4-02-10

巫溪县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193号)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情况、下一步工作措施六个部分。

一、情况概述

2013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和(渝府办发(2013)193号)文件要求,通过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建设公开平台,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加丰富、时效切实增强、渠道不断拓展,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依法行政,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

(一)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在加强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贯彻执行的同时,各级政府及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工作考核等制度,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县政府办公室根据职能,明确专职人员适时或定期对县政府网站各栏目进行维护、更新。各级政府及部门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兼)职工作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落实了工作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二)公开内容重点突出。立足新形势、新任务和满足公众需求,各级政府及部门根据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积极推进行政决策、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招投标、征地拆迁、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价格收费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积极成效。

(三)公开平台逐步拓展。一是县上成立了互联网中心,建立了政府门户网站群,下设“新闻频道”、“政务频道”、“旅游频道”、“企业频道”、“民生频道”,对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面改版升级,优化栏目设置,提升网站信息公开、网上服务、政民互动三大功能,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各级政府及部门网站建立有效链接,实现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和办理查询;各级政府及部门加强政府信息保障和更新,充分发挥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二是因地制宜利用传统平台。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栏、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电话咨询热线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县基本形成了覆盖城乡、多层次、多渠道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的规定,我县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万余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布信息1700余条,行政服务大厅公布信息4.2万余条,其它渠道公布信息7000余条。

(一)政府网站公布情况。2013年,政府门户网站作为 “门户网站群”的一个子频道,充分发挥了引领作用,及时准确发布政务要闻681条,乡镇、部门动态294条,通知公告90余条,县政府制定的地方行政规章和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80余份,公开了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成绩、体检、录用公示等。共受理县长(市长)信箱689件,对所有来件均进行了回复。

(二)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通过全面清理、逐项审核、专题调研,召集相关部门多次座谈会审,提交县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定。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公布2013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的决定》(巫溪府发〔2013〕43号),取消行政审批事项82项,承接市政府下放行政审批项目30项,保留县级行政审批项目249项,转报市级行政审批项目34项,委托乡镇(街道)行政审批项目3项。

(三)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信息公开。一是优化审批流程。围绕“高效、规范、便民”的总目标,按照“受理→审核→审批→办结”的流程,逐项重新编制流程图,在流程图上明确各个环节的办理地点、责任科室(责任人)、联系电话、办结时限。二是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逐项编制行政审批项目一次性告知书,项目名称、申请资格条件、审批部门、申报材料要求、办理地点、办结法定时限、承诺时限、投诉地点、投诉方式、投诉电话等要素均在告知书上明确。三是充分发挥电子监察系统功能,实时监察,促进审批效率,提高和服务质量提升。2013年,行政审批共接件41000件,办结40120件。即办件即到即办;承诺件按时办结率100%,办结平均时间4.8天,比承诺时限6.8天提前2天,比法定时限提速70%。电话回访群众满意率100%。实现“零举报”、“零投诉”。

(四)财政预决算公开。一是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及时公开县级年度预算、决算执行情况。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各区县在2014年全面启动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力争在2015年实现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公开。目前,我县正在积极筹备前期工作,确保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五)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一是全面公开市政务定价目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并做到每年清理更新。二是加大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全年进行大型执法宣传3次,公开发布民生领域价格和收费信息67次,制定出台相关文件27份。

(六)廉租住房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信息公开。一是将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核算的政策依据、申请所需资料、审核流程等情况在固定公开栏目进行长期公开,方便群众查阅。二是政府出台的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和申请审批的要件、程序、期限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等及时予以公开,方便群众申报。三是加大对廉租住房的监管力度,

对转租、改变房屋结构的住户,限期整改并及时进行了公告。

(七)招投标信息公开。一是我县严格执行《重庆市招标公告发布管理暂行办法》(渝发改标〔2009〕780号)。招标信息在市政府指定的媒体《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县政府指定的媒体《巫溪县发展服务中心网》进行公开发布,今年我县共发布公开招标公告信息158条。二是招标文件及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统一在县政府指定的媒体《巫溪县发展服务中心网》进行公开发布。三是开标、评标信息、中标信息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巫溪县发展服务中心网》和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上进行公示。四是招标投标政策信息的公开,采用电子文档的方式在《巫溪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及《巫溪县发展服务中心网》上公开。                                                                                            

(八)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一是加强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及时公开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整改措施落实及挂牌督办情况。二是加大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公开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和抢险救援进展信息,掌握社会舆情动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三是加大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公开,通过短信、电话,巫溪县政府门户网站、巫溪新闻网站、巫溪电视台以及本局各种专栏等形式,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500余条。

(九)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环保专栏,内容涵盖组织机构、环保法规文件、环保业务信息、建设项目环评公示、排污收费公示、空气质量公示等信息资源。开发了环保举报、投诉平台,公布环保投诉热线。及时、主动地公开应公开的各类信息,全年共发布信息90余条。

(十)食品安全信息公开。通过政务公开专栏、分局网站公示了食品药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办事程序。通过县电视台、手机报、专栏、网站公开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日整治及肉类、食品添加剂、食用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药械市场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为重点的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整治行动共4次。在全县范围内各大型超市、市场、食品店公开食品安全警示信息200余条。

(十一)征地拆迁信息公开。一是严格执行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文件和征地补偿安置相关法规政策的公开。二是严格履行征地拆迁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序,提高了工作透明度,补偿信息的公开,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各个环节的信息通过公示、公告的形式主动向群众公开,全年共公开发布各类信息100余条。

(十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一是切实推进教育系统信息公开,重点公开中小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计划等信息,全年公开信息4912条。二是扎实推进卫生系统信息公开,重点公开专科和专业门诊安排、门(急)诊服务流程、特殊诊疗流程、服务价格及收费、投诉方式、医疗事故处理等医院服务情况,实施患者病情告知和收费项目查询制度。三是切实推进水电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服务承诺和收费情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张贴告示、电视台、手机报、论坛等多种媒体提前广泛告知水电气设施计划性检修时间、检修范围,全年公开发布各类信息300余条,最大限度减小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公众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时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事件。

六、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不足

2013年,我县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条例》要求以及公众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内容还需在全面具体上下功夫;二是受理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尚需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水平有需进一步提高;四是宣传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公众知晓率和参与率还需进一步提高;五是乡镇信息公开缺乏专业人员负责,信息公开意识不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化,提高信息公开办理流程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尽量避免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的流程,科学归类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彻底。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管理。落实门户网站专人管理制度,及时维护网站、更新信息,确保每一个网站栏目点击畅通、新闻公布及时。对于互动栏目中的群众来信及留言,及时获取、传达、跟踪、处理、反馈,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四是进一步推动公众参与网站建设,方便公众查阅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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