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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6-03-24

巫溪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五个部分。本年度报告的电子文本可在巫溪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x.cq.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巫溪县电子政务服务中心联系(地址:马镇坝广场东路88号,联系电话:51528016,邮编:40580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年,我县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一)抓规范,严格政务公开内容

一是注重把握“全面、深入、规范”的原则。“全面”,就是凡是不属于保密范畴的一律公开;“深入”,就是全过程、全方位公开;“规范”就是统一公开内容。

二是突出公开重点领域、热点难点。对重点工程、重要工作及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全部予以公开,对群众期盼的财政预决算、大宗货物采购、招投标、低保救济、脱贫攻坚资金使用、干部任免奖惩、招聘录用等全部予以公开。

(二)抓完善,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1.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健全主动公开制度。各部门、各单位将办事依据、程序、期限、收费标准等以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理制、公示制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二是健全预先审核制度。对于公开的事项,预先严格审核,确保公开事项真实、全面。三是健全公开档案制度。对已公开内容的所有原始资料留存归档。

2.完善监督考评机制。一是细化责任落实,抓好重点工作。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重庆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08号)要求,明确全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将每项重点任务落实到牵头部门。加强对各项任务的监督,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内容,制定下发了政务公开考核细则。

(三)抓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建立培训机制。全年组织召开工作会议3次,采取集中指导和个别解答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各单位规范开展新形势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解决了部分单位公开广度、深度不够,对敏感、热点问题公开避实就虚、避难就易、避重就轻的问题。

二是突出重点领域培训。加大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培训力度,确保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抓整改,完善政府信息发布途径。按照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要求,我县对公众信息网及部门、镇街网站进行了逐项自查,关闭1个,整改优化10个。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和群众沟通交流的渠道作用,不断优化巫溪县政府网站版面构造,强化前台和完善后台相结合,努力拓宽信息公开方式。着力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同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及时、准确发布政府重点领域信息,方便公众更加高效、便捷的查询获取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123条。其中,县级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403条;乡镇、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20条。

(一)强化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持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级各部门政令畅通,整体联动。截止2015年,全县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18项,承接市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98项,保留行政审批事项342项。实行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县政府出台《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每年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信息,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出台了《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事项体外循环责任追究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服务体系。22个部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办事窗口,进驻事项279项,暂未进驻办理事项63项。32个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进驻公共服务事项46项。330个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可代办便民服务事项44项。坚持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截止2015年累计接办件13.5万件,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98%以上。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不断加强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财政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全部及时公开。全年发布预决算信息70条,公开率为100%。
      (三)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主动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6条、政策信息2条、项目建设信息3条,发布土地房屋确权登记公告39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和结果公告1个,公开征地公告以及补偿方案公告8个。主动公开工程建设招标公告189条,评标结果公示176条,中标结果公示152条;政府采购招标公示71条,结果公示71条;土地矿权的招拍挂公告14条,成交4条。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布重点建设项目投资额度、责任部门、建设进度等信息27条,发布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情况通报9条。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共享专栏公开项目审批、核准、监管信息11条。建设项目招标公告、预中标公示、中标公告等信息101条。

(五)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低保工作动态、公告公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信息123条。共发布社保信息46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实行救助全程公开,及时公开救助金发放政策文件18个。今年以来,主动公开各类教育信息6000余条。公开有关医疗卫生服务收费信息共计100余条。

(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公开空气质量信息365条,水环境质量信息8条,污染物排放信息2条,审批公示公告317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7条。

(七)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公开执法检查信息5条,治理整顿信息21条;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3期;食品安全检测联合通报5期;食品安全检测结果公示3期;公示了12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八)及时公开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及时公开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公开发布2015年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起。对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事故应急预案、重要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公示公告等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公开发布173条。

(九)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5年,我县未接到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办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按照全市依申请公开有关规定,各单位在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时,均未收取任何费用。2015年,共受理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网络申请7件,信函申请2件。按要求依法依规答复8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予公开的1件。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因信息公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3件,已审结3件。因信息公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20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4件,被依法纠错1件,其他情形5件。

五、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县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政府办公厅的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还需加强,群众关心的规划、计划、方案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还需进一步拓展,部分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的信息公开尚待进一步深化。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引发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事件还时有发生,仍需进一步规范。

2016年,我们将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坚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根据国家和市上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适时召开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

二是进一步抓好载体建设。一要加快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按照“统一组织领导、统一规划实施、统一标准规范、统一网络平台、统一安全管理”的原则,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管理和组织,及时把政府决策程序、服务程序、办事方法、结果等向社会公开,搞好政府信息公开,完善网上办事功能,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审批和网上监管等方式,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二要加快三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在抓好场所建设的同时,重点规范服务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三是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交流、培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组织开展面向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政务微博微信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将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和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四是进一步突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把政务公开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群众反映最强烈、最容易产生腐败的问题上,抓好重点部门、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公开。同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凡是需要群众知道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都要纳入公开范围,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收到实效。

五是进一步加强监督考核。强化监督检查,坚持一季一抽查、半年一督查、年终一考核,实行排名通报。强化激励和问责,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分值,在从建章立制、履职尽责、转变职能、改进作风等方面进行细化。注重考核结果的应用,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由政府督查室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六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服务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因此,要通过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政务公开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突出对政务公开典型经验、典型做法的宣传报道,特别是要加强通过政务公开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的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使政务公开下基层、进社区、入民心,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每个公民都参与进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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