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日期:2020-09-14
					
					 大中小
大中小
				
				 大中小
大中小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兹有李家禄(已逝),身份证号:5122**********7150,因保管不善,将溪国用(2004)字第0282号(坐落:重庆市巫溪县通城镇****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远俊
2020年9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