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正勋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日期: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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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兹有龚正勋(已逝),身份证号:512228********2391,因保管不善,将319房地证2011字第18152号(坐落:重庆市巫溪县蒲莲镇*****社)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福香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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