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兹有胡耀辉,身份证号:512228**********17,因保管不善,将319房产证2010字第00901号(坐落:巫溪县柏杨街道春申大道西城紫都一期11单元6-2)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耀辉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