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日期:202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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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胡* ,身份证号:511228********3394,因保管不善,将319房地证2014字第00182号,(坐落:巫溪县上磺镇红岩街道*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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