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贺*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日期: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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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兹有郑*、贺*婷,身份证号码:5112**********0015、5112**********2240,因保管不善,将渝(2017)巫溪县不动产权第00006****号 (坐落:巫溪县宁河街道滨河北路林业小区*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声明人:郑*、贺*婷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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