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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宁河街道环保社区四组等 1个街道1个乡镇2个社区1个村9个组 集体土地(部分)的预公告
日期:2022-08-08


巫溪府征地预公告〔202211

巫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宁河街道环保社区四组等

1个街道1个乡镇2个社区1个村9个组

集体土地(部分)的预公告

两巫高速入城连接道(南环大道赵家坝段)工程符合法律规定公共利益情形,拟征收宁河街道环保社区四组等1个街道1个乡镇2个社区1个村9个组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及土地现状

宁河街道环保社区四组等1个街道1个乡镇2个社区1个村9个组集体土13.1640公顷,其中:农用地12.7026顷(耕地7.9814公顷)、建设用地0.2689公顷、未利用地0.1925公顷具体征收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详见附件

二、征收目的

土地征收后,拟用于两巫高速入城连接道(南环大道赵家坝段)工程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及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县政府依法组织县土地整理征收中心宁河街道办事处、城厢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对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口情况,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予以书面确认

四、其他事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暂停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违反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实施抢栽抢建等不当增加补偿安置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地分类面积表

巫溪县人民政府

202285


附件

土地分类面积表

单位:公顷

镇(乡、街道)

村社(组)

权属

性质

合计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交通
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其他
土地

小计

住宅
用地

小计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其他

土地

宁河街道环保社区四组

集体

2.4054

2.4054

1.8460


0.2321



0.3273






宁河街道环保社区六组

集体

2.0423

1.8827

1.3977

0.1316

0.0704

0.0351


0.2479

0.1146

0.1146

0.0450

0.0450


宁河街道环保社区八组

集体

0.1273

0.1216



0.1117

0.0099



0.0057

0.0057




宁河街道先锋社区二组

集体

2.2626

2.2626

1.1900


0.8510


0.0106

0.2110






宁河街道先锋社区三组

集体

1.5690

1.5690

1.0677


0.2957


0.0163

0.1893






宁河街道先锋社区四组

集体

2.6150

2.5007

1.8235


0.2969

0.0569


0.3234

0.0734

0.0734

0.0409

0.0150

0.0259

宁河街道先锋社区五组

集体

1.1816

1.1816

0.3995


0.6948

0.0057

0.0107

0.0709






城厢镇渔渡村一组

集体

0.3569

0.3213

0.1531


0.0671

0.0736


0.0275

0.0356

0.0356




城厢镇渔渡村二组

集体

0.6039

0.4577

0.1039


0.2435

0.0918


0.0185

0.0396

0.0396

0.1066


0.1066


13.1640

12.7026

7.9814

0.1316

2.8632

0.2730

0.0376

1.4158

0.2689

0.2689

0.1925

0.0600

0.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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