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巫溪县关于2021年市级环保专项督查交办问题
第16项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
区县对水土保持方案未编制、措施未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不够,目前仍以劝诫整改为主。 |
整改责任单位 |
巫溪县水利局 |
整改目标 |
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生产建设项目业主单位的法治意识和守法自觉性;加大水利部、市水利局水土保持卫片遥感成果应用和年度常规监管问题发现,督促违法项目整改到位;对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或违法项目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查处;结合实际情况和实际需要,与县级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一是制定印发了《巫溪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流程协同监管专项方案》,建立部门联运机制,初步落实了“管行业必水保”的责任机制;二是印发了《巫溪县水利局关于印发巫溪县2022年度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对94个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5份;三是复核水利部、市级水土保持卫片遥感成果复核70个,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8份;四是会同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开展辖区内重大交通项目和重点矿山开采项目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4份,落实整改销号4份。 |
整改时间 |
2021年11月-2022年12月 |
社会监督人联系及电话 |
冉小东177837167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