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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巫溪县总河长履职情况公示表
日期:2023-01-28


2022巫溪县总河长履职情况公示表


姓名

李卫东

性别


民族

汉族

出生日期

197012

籍贯

重庆忠县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

现任职务

中共巫溪县委书记、县总河长

县总河长职责

负责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和监督检查,统筹解决河长制实施和河流管理保护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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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扛牢“总河长”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深化第123号总河长令,认真落实第4号总河长令,切实扛牢责任,推动水域环境持续改善。召开全县总河长会议、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河长制”工作4次、听取工作汇报2次。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实施三级河长巡河查河通报制度。带头到大宁河、汾水河、后溪河、湾滩河等河流段巡河29次。带动县、镇、村“三级河长”分别巡河72次、1253次、4336次,巡河率分别达116.1%268.3%110.5%,整改发现各类涉河违法问题106个,巡河次数、质量同比均大幅提升

二是全面实施“一河一策”。牵头编制完成第二轮(20212025年)“一河一策”目标任务治理方案,明确大宁河、汾水河等18条河流“问题、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五张清单,让各级河长落实“河长制”有抓手、有目标。推动完善水利智慧生态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探索建立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管、交通、经信等部门数据资源共建共享机制,为河流管理保护提供信息化决策辅助。

三是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强化水行政执法,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委等单位出动执法人员1300余人次、执法监测车辆370余车次,检查企业及点位200余家次,制作检查记录130余份;处理涉水投诉52件,群众满意度98%。扎实开展专项行动,签发1234号县级总河长令,开展“三排”“三乱”“三率”及“清四乱”专项行动,整改各类问题88个。督促问题整改,水利部卫片执法发现“碍洪”问题15个、市总河长令暗访交办问题18个、县级河长巡河交办33个问题,均全面整改到位;市长经责审计反馈我县4个堤防工程项目均已完成项目验收。坚决打击水事违法犯罪行为完善“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治河机制健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发挥全县17名河流警长作用,破获非法捕捞案件23起,移送审查起诉28;推行“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设立检察院派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

四是构建水生态保护体系。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强化饮用水源地日常监管及周边环境整治,城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保持在100%93%。持续提升河流水环境质量,扎实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常态化开展河流清漂保洁,纳入国、市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全面达标,大宁河巫溪段全年水质保持II类水质,境内未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

五是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扩能提质和配套管网补建工程,更新改造城镇污水管网17.1公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60%、处理率达96%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93%以上,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85%以上。强化农村河流综合整治,深入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改建农村厕所2000所、新建公厕10座,建设农村污水管网2公里,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能力持续提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立“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垃圾集中收运网络体系。




姓名

性别

民族

汉族

出生日期

1975.06

籍贯

重庆垫江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

现任职务

巫溪县委书记、县长,县总河

县总河长职责

负责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和监督检查,统筹解决河长制实施和河流管理保护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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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始终坚持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真抓实干、克难奋进,努力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心怀国之大者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压倒性位置,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实的工作举措落实好河长制工作。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利用县政府党组(扩大)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总河长会议等,系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习近平总书记到四川宜宾三江口调研时重要讲话精神及2022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等,不断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本领。

二是优化管理体系,加强日常调度。自换届完成后,及时优化调整三级河长体系,探索建立河长巡河查河通报制度,各级河长巡河次数和巡河质量较去年显著提高,2022年县级河长巡河72次、镇级河长巡河1253次、村级河长巡河4336次,巡河率分别达116.1%268.3%110.5%;巡河发现各类涉河违法问题106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健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充分发挥全县17名河流警长作用,有效遏制各类突出水事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打击水事违法犯罪合力。常态化研究部署河长制工作,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15次、河长制工作专题会议2次,审议河长制相关议题,研究一河一策落实情况、涉河违法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

三是细化工作举措,抓实问题整改。组织编制第二轮(2021—2025年)一河一策目标任务治理方案,建立问题、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五张清单,细化落实大宁河、汾水河等18条河流2022一河一策治理任务。相继发布1234号县级总河长令,深入开展三排”“三乱”“三率清四乱专项行动,强力推动一河一长、一河一策、一河一档等工作,河流管护水平不断提高;一体推进水利部卫片执法、市总河长令暗访督查和自查发现等问题整改,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58个,整改率100%

四是加强流域治理,提升环境质量。纵深推进流域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全面清理整治河道非法采砂、破坏水域岸线的违法违规问题,因地制宜实施面源污染治理,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以蓄水、保土、造林、种草为重点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稳步河流生态缓冲带、饮用水水源地涵养区建设,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扎实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回头看,河库水域生态功能逐步恢复。加强水环境治理,完成天元乡、大河乡、红池坝镇、中坝应急堤防工程,加快推进黄阳坝、北门沟排洪工程及柏杨河流域上磺古路片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启动实施大宁河、东溪河、梅溪河、湾滩河等流域综合治理,截至目前,全县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7个国控、市控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类,优良水体比例为100%,市级考核目标达标率100%强化饮用水源地日常监管及周边环境整治,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超过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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