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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人民政府关于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放的通告
日期:2023-06-07

根据《重庆市人民防空条例》有关规定,为纪念抗日战争期间在“重庆大轰炸”中不幸遇难的同胞,激励全县人民爱国热情,增强国防战备意识按照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定于202365日上午10:3010:42在县城城区、凤凰镇、古路镇同时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放,望广大市民闻声勿惊。警报信号规定如下:

一、预先警报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长3分钟)。

二、空袭警报: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长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四、灾情警报:3秒,停3秒,反复30遍为1个周期(时长3分钟)。

巫溪县人民政府

20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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