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公告公示
中共巫溪县交通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社会公开稿
日期:2023-12-29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27日至5月31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县交通局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7月25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向县交通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站位抓整改。在巡察反馈意见会后,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研读、逐条消化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和建议,把巡察整改工作当作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立即成立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县交通局党委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苏和平同志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科。

(二)细化措施抓整改。一是精心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明确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就所有整改的问题,确定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做到重大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抓,具体问题分管领导具体抓,每项整改任务都有牵头领导和责任科室;做到巡察反馈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松手;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改,改彻底、改到位。二是党委主要负责人多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进展情况,扎实高效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三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把自己摆进去,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检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提高整改成效。四是主要领导不定期抽查重点问题整改情况,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五是自觉接受监督和指导,方案制定、重点环节、重点问题主动报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疑难问题主动请示巡察办及纪检监察组指导。

(三)建章立制抓整改。一是修改完善《中共巫溪县交通局委员会党委会议事规则》《中共巫溪县交通局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充分发挥党委核心作用。二是印发完善《中共巫溪县交通局委员会关于加强临时用工管理的通知》《巫溪县交通局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方案》《巫溪县交通局关于调整行政许可审批主体的通告》《巫溪县交通局谈心谈话制度》《巫溪县交通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确保各项业务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印发《中共巫溪县交通局委员会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的通知》《中共巫溪县交通局委员会关于局机关内设科室职工分工调整的通知》《中层干部轮岗交流细则(试行)》《中共巫溪县交通局委员会关于免去夏虹等同志职务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分工,厘清机关科室职能职责,对重点科室岗位进行了轮岗交流,使机关运行更加顺畅。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委、县委要求不够有力,打造交通管理新模式及构建发展新格局不到位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全面、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7月、9月党委会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联合国全球可持续交通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精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等内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针对性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交流学习心得,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大会、职工会组织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开展交流发言,切实把学习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学促用,持续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健康有序发展。集中整改期,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党员大会集中学习1次、职工大会集中学习2次。

2. 关于“交通运输管理机构改革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共巫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巫溪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机构的批复》(巫溪委编委发〔2023〕17号)文件要求,已将交通运输系统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划转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增设的工程质量监督大队于10月正式成立,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局机关下派3名业务骨干人员协助质量监督大队工作,确保质量安全事务性工作与交通质监行政执法工作顺利运行。二是印发了《巫溪县交通局关于调整行政许可审批主体的通告》(溪交行审〔2023〕1号)文件,明确交通系统下属单位原承担的行政许可职能划入巫溪县交通局,行政许可决定文书落款统一使用巫溪县交通局行政审批专用章。根据重庆市交通局行政审批处职能职责,明确我局行政审批科职责与市级处室相一致。印发了《中共巫溪县交通局委员会关于局机关内设科室职工分工调整的通知》(溪交党委发〔2023〕26号)文件,明确了行政审批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员。根据《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做好政务服务系统集中上线运行的通知》(渝交便函〔2023〕1607号)文件要求,我局召开了专题培训会议,积极配合完成相关上线工作,现已按照要求完成了事项流程信息确认等准备工作,待年底统一上线后,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通过网审平台集中统一办理。三是根据《中共巫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巫溪县交通局所属事业单位的批复》(巫溪委编委发〔2022〕57号)、《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张永国等4名同志转隶及岗位聘用的通知》(溪人社干〔2022〕59号)文件规定,已撤销巫溪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巫溪县公路工程勘测设计所,已将原质监站、设计所工作人员转隶到县交通规划和技术发展中心。

3.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一岗双责”工作落实,提醒党委班子在年终述职述廉报告中切实反映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二是在今年9月份召开的局党委会中明确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三是全面强化意识形态重要场所和重点群体管控力度,收集完善了相关档案资料。

(二)关于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差距方面

4. 关于“党委‘一把手’履职履责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委“一把手”职责及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党委班子成员扎实履行“一岗双责”。撤销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县公路工程勘测设计所,组建县交通规划和技术发展中心,推进交通系统体制改革。带领党委班子成员到市交通局、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市公路事务中心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对接汇报工作,加大向上争取支持力度。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到会监督,每月及时召开党委会,参与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及交通运输领域重点工作,督促班子成员牵头加强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5. 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3年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党委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持续强化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及行业监管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监管,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交通运输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政治生态、提供有力保障。针对刘成友案件、张永国涉嫌严重违法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于4月21日,召开“以案四说”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警示教育会议,向全体干 部职工通报张永国违法事件,宣读《关于给予张永国开除处分的决定》,引导交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深刻汲取教训。二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系统梳理业务流程存在的廉政风险,出台了《巫溪县交通局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方案》。建立《巫溪县交通局谈心谈话制度》,把谈心谈话作为了解干部的重要手段,通过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话谈心,达到沟通思想、促进工作的目的。

6. 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自巡察反馈后,每次召开党委会均提前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全过程、全流程参与监督,交通运输系统工作透明度和决策科学性进一步提高。派驻纪检监察组采取日常监督、专项督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对我局各项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

7. 关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和反映强烈问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问题,召开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推进工作会,要求巫镇、巫云开高速各标段全覆盖式安装农民工工资预警平台,目前各标段预警平台已全部安装并投入使用;在每月的安全检查中,将“一金三制”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检查项目之一对在建项目开展常规检查;对新开工建设项目,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好“一金三制”制度,在办理施工许可时,同步检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二是加大对运输领域乱象督导整治力度,充分履行运输领域监管责任。交通局党委充分履行运输领域监管责任,今年班子成员共带队检查15次,发现安全隐患32个,均已整改完毕;在4月和6月举办了全县“出租车驾驶员安全文明礼仪”和“公交、网约、景区班线驾驶员素质提升”专题培训,全面提升驾驶员综合素质。加强对驾校的指导和督促,要求驾校合理合法经营,同时要提高服务质量。加大运输领域行政处罚力度,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将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整改,累计三次整改仍未达标的企业,及时抄告执法支队,并报请局领导汇同相关科室共同参与整治,集中整改期间向执法支队发函3次,涉及企业2家。集中整改期共查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38件,已处理38件,共处罚款35.75万元(其中非法营运7件;超限超载22件;安全监管5件;其他案件4件);查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55件,已处理50件,共处罚款35.28万元(其中非法营运20件;超限超载29件;其他案件6件);案件数量上今年比去年同比增长45%(其中非法营运同比增长186%,超限运输同比增长32%,其他案件同比增长5%)。“8.16”事件后,县交通运输执法支队鼓舞士气,积极与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特警大队联合开展执法人员执法业务技能培训、应急实战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得到,同时在原安来高速交巡警平台处设置车辆临时检查卡口,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进一步筛选高速公路高频车辆,加大对涉嫌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

8. 关于“交通建设领域全过程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履行交通建设领域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职责。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分别于2021年、2023年委托中大检测(湖南)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和重庆特盾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已完工的交通建设项目和农村公路进行交工验证性检测,将新报监项目纳入安全质量监督检查计划,今年质监站共对在建交通工程项目开展12次专项质量监督检查,开展19次安全专项监督检查,2022年、2023年共计开展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抽样检测24次。二是严格履行交通建设市场监管职责。督促业主方将信用信息内容录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目前已有县公路事务中心、县宁之源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等录入信用信息,我局定期进行评价。在项目报监时加强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施工单位资质以及人员资质审查,坚决杜绝无资质企业进入交通建设行业。要求各参建方必须委托具备交通工程试验检测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质量检测,并要求在检测过程中发现的严重质量问题要及时上报处理;加强对在交通局备案的公路试验检测单位和工地实验室的日常监督检查,已于今年9月对县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心进行1次专项检查。

9. 关于“交通领域执法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从2021年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出台《重庆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质监)》后,质监站在适用质量安全执法处罚标准中严格按照基准违法情节对应的处罚基准执行。违法情节通常分为:一般、较重、严重划分等级,处罚基准与违法情节等级对应固定。执法中按照现场发现的违法情节等级确定处罚金额。对初定处罚额度超过一定标准的案件执行重大案件讨论制度,交通局领导及相关科室人员参加讨论形成最终处罚意见,适用一般处罚程序的处罚决定书由交通局领导最终签发;进一步规范交通建设领域安全质量执法程序。今年10月交通运输执法支队质监大队正式成立,交通建设领域安全质量行政执法工作职能正式由原质监站划转至交通运输执法支队。质监大队将严格按照市执法总队要求的程序和模式进行规范统一的质监执法。二是严格按照市执法总队《关于印发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案卷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渝交执法〔2022〕31号)文件要求进行制作归档。2023年以来重大、疑难案件处罚形成机制,开展集体讨论并形成《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记录》,在行政处罚普通程序案卷中对案件违法证据予以固定,照片、影视资料均按规定上传至“重庆市交通综合执法管理服务系统”实行电子化案卷管理。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彻底,巡察审计整改不及时方面

10. 关于“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了《中共巫溪县交通局委员会党委会议事规则(试行)》,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充分发挥党委核心作用,每次召开党委会都提前通知了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党委委员)参加会议,并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会议。二是印发了《中共巫溪县交通局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都经局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实施,并充分听取党委班子成员意见,使决策公开透明、科学合理。

11. 关于“机关内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9月20日经局党委会研究,对局机关内设科室职工进行分工调整,印发了《中共巫溪县交通局委员会关于局机关内设科室职工分工调整的通知》,进一步厘清机关科室职能职责。9月13日经局党委会研究,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印发了《中共巫溪县交通局委员会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分工,确保各项业务工作有序推进。

12. 关于“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定期召开支委会和主题党日活动,抓好“第一议题”学习,落实“主题领学+交流发言”学习制度,每季度定期上一堂党课,规范了支部工作记录簿完整记录,党建资料严格规范归档。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扎实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于今年8月中旬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了谈心谈话及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查摆了存在的问题,班子凝聚力持续提升。三是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按要求开展了支委会换届改选工作,党委班子成员每季度到所联系支部开展讲党课、调研等活动,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四是严格规范党员发展程序,要求交通系统党务工作者严格按照发展流程,强化教育培养,切实把优秀干部吸收到组织中来,截至2023年11月底,新增加3名(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入党积极分子,确保35岁以下青年干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13. 关于“执行选人用人制度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公路事务中心、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存在的问题,已督促所属单位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选人用人工作,已于9月底整改到位。二是针对局机关混编使用事业编制人员的6个内设科室负责人问题,经9月20日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印发《中共巫溪县交通局委员会关于免去夏虹等同志职务的通知》(溪交党委发〔2023〕25号)文件,已免去综合科等7个内设科室负责人科长职务,今后对符合任用的内设科室负责人严格按照组织部文件要求任用。三是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印发了《中层干部轮岗交流细则(试行)》、《中共巫溪县交通局委员会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局机关内设科室职工分工调整的通知》(溪交党委发〔2023〕26号)文件,对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满五年的财务审计科、建设管理科等科室进行了轮岗交流。

14. 关于“巡察审计整改未清仓见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针对一线执法人员不足问题,2022年、2023年通过公招新招录执法工作人员9名,基本满足了一线执法需求。二是高质量完成环保督察整改工作。2021年 “三江”流域巡访暗访和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中反馈的巫镇高速施工过程未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及十二垭道路绿化问题,已完成整改销号。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委、县委要求不够有力,打造交通管理新模式及构建发展新格局不到位方面

15.关于“围绕‘交通强国战略’强力助推‘交通强县战略’项目落地仍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抢抓“交通强国”“交通强市”战略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市级支持,强力推进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针对巫溪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暂未落地落实的项目,我局将其纳入了巫溪县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并建立了巫溪县“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建设项目推进情况表,争取早日启动建设;对正在实施的项目,快速进行推进,力争早日竣工投运;对无法实施的项目,已进行调整销号。二是“十四五”时期,巫溪交通建设项目规划投资约233亿元,全力推进“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落地见效。目前,安张铁路巫溪至奉节段现已完成预可研,我局已多次与市级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并在积极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全力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铁集团将安张铁路纳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修编。巫镇高速现已建成通车;巫云开高速(巫溪段)累计完成总工程量的48%,今年底可实现任务过半;两巫高速(巫溪段)前期工作基本完成,穿越三峡风景名胜区问题已解决,墨斗互通两巫高速部分已建成,现因项目业主北新路桥集团资产负债率过高,兵团建工集团(北新母公司)不允许增加新的债务,北新路桥集团无法继续推进两巫高速建设,故该项目处于“招商”状态,巫山、巫溪两县政府正积极寻找新的投资人;巫城高速已完成规划论证,纳入了《重庆市高速公路网规划(2019-2035)》,正在积极配合城口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大宁河航电枢纽工程正在积极推进前期工作;巫神路三期清水桥至大九湖段改建工程前期工作取得突破,EPC总承包招标工作已经完成,相关设计批复有望今年底完成。“十四五”以来,交通累计完成投资104.57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45%,圆满完成了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投资目标任务。

16. 关于“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巩固“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成果,高质量完成《巫溪县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组织召开了路长会议,2023年1月12日,我局组织召开了2023年巫溪县农村公路工作会,研究部署农村公路“路长制”相关工作;建立县乡村三级“路长”工作体系,按照“一路一长、路路有长”的原则,全县6700多公里农村公路“路长”工作体系已落实到位。为确保工作有效落实,我局督促乡镇按照“1+3”管理模式,结合公益性岗位、义务监督员等政策,组建了“路长”工作团队,协助路长做好日常巡查养护工作。双塘路古路至塘坊段从省道改为乡道后已同步落实了“1+3”工作团队(即乡级路长和“三员”工作团队)。加强路长巡查和考核,我局制定了“路长制”工作部门联动制度、督查制度和考核细则,联合其他部门对“路长制”实施情况和路长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完成了2022年对乡镇“路长制”履职情况的考核,实现考核结果与养护补助资金挂钩,已制定2023年“路长制”考核细则,力争今年底完成“路长制”考核工作。2023年,我局下达建设计划72.4公里,均为提档升级项目,提升了群众的幸福指数。为进一步提高乡镇、街道办事处对农村公路建设、管护的重视程度,我局已向组织部申请提高考核权重分数,达到考核目的。局党委持续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按相关规定设立专账,实行专款专用,确保各级管养补助资金使用合理、安全、高效。二是不断推动农村公路提档升级,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力支撑。在农村公路规划设计时,坚持“三个结合”的原则进行项目规划,即坚持执行政策与尊重群众意愿相结合,坚持解决现实问题与促进农村未来发展相结合,坚持解决群众出行、支持产业发展和构建完善农村路网相结合,按照“四个步骤”科学民主确立年度建设项目,即:乡镇书面申报、县交通局相关科室实地核实、局班子会集体讨论研究、县政府最终审定的程序和步骤,形成农村公路年度建设计划清单,科学合理编制农村公路规划。同时,要求规划计划科工作人员增强规划工作的责任意识,在对公路外业调查项目时,要联合属地乡镇和派出所,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对需求项目进行排序,并将需求项目全部纳入计划,形成需求项目库,分年度进行实施,做到确定项目计划公开,确保规划工作精准透明。截至目前,受气候影响,我县2022年涉及的36个“四好农村路”,已完成33个,余下3个项目将于12月底全面完成。

17. 关于“防范化解风险成效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争取力度及融资力度,多管齐下解决交通投入不足的问题,“十四五”以来,县交通局共争取国家和市级交通补助资金6.12亿元、争取县级涉农整合和衔接资金1.36亿元、争取债券资金5.15亿元。2020-2021年完工的53个通组公路工程审计结算、2022年83个交通项目结算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出台了《中共巫溪县交通局委员会关于加强临时用工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编外人员管理。二是压实交通领域安全责任。我局编制了《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2022年应检查交通重点企业42家,实际检查70家,发现隐患182项。2023年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由局领导带队组织开展交通运输领域的安全检查,今年共带队检查15次,发现安全隐患36个,均已整改完毕。针对“市安委办督查指出我县交通运输领域存在的164项安全生产问题隐患皆为该局安全隐患排查台账之外”的问题,我局积极探索监管模式,突破安全监管瓶颈,采取聘请市级外聘专家通过传、帮、带的方式对在建高速路实行现场隐患排查、开展现场专业教学,有效提升了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和监管能力。市级外聘专家分别于2022年、2023年带队现场检查发现一般安全隐患358项,已完成整改279项,剩余79项正在全力整改中。严格履行高速公路安全属地管理职责,对在建的巫镇、巫云开两条高速公路履行安全属地监管职责,将高速公路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监督检查计划,采取“配合+随机抽查”方式进行,检查频率保持每季度不少于一次。2023年实施农村公路安全护栏200公里,2024年和2025年分别计划实施250公里,逐步解决“生命工程”缺口,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超限超载行为,2022年以来,共查处非法营运63起,处理60起,罚款77.2万元;检查货运车辆99769辆次,违法超限1290辆次,交通执法部门处罚129件,罚款151.65万元。

(二)关于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差距方面

18. 关于“资金资产管理存在廉政风险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机关内控制度,规范了项目资金拨付程序,规范收集了相关票据及合同文本,严格按照项目进度拨付资金。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正在开展交通系统国有资产清理,摸清资产底数,加强资产实物和台帐管理,确保账账相符、帐实相符,不断提高交通系统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水平。交通局老办公区部分门市2007至2022年累计收取的租赁费用42.13万元,正在补缴国库。

19. 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县上统一标准,严格车辆编制管控,规范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按要求将车辆申请审批和调度使用等信息录入了重庆市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经济适用、低碳环保”“一事一租”的原则,采取“一事一租、一租一还、一还一结”的方式,由用车单位选择定点租赁社会化车辆保障公务出行。二是交通局食堂工作人员属临时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的临时用工协议,按照协议第五条第3款,聘用人员年满53周岁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重复支付的养老保险5.35万元,由于当事人家属2021年发生较为严重的车祸,产生大额治疗费用,导致家庭十分困难,请求分年度退还重复领取的养老保险金,2023年已退还20000元。2019至2020年,质监站违规报销已取消的住宿节约奖8次6971元,已退回我局账户。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按照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抓住“三个契机”,做好“三个深化”,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做到反馈问题“清零”,把县委巡察反馈意见转化为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分门别类深化整改。进一步强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领域的政策理论学习,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响应党中央号召,维护党中央权威,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抓好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抓好已整改问题巩固提升,未整改完成的问题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完善相关制度文件,及时开展“回头看”,做好查漏补缺,做到已整改问题紧盯不放,绝不反弹。对需要按时间节点整改的事项,深入推进整改,确保整改彻底见效。

(二)以“交通强县”建设为契机,突出重点深化整改。全力推进巫镇高速、两巫高速、巫云开高速、安张铁路巫溪至奉节段等事关巫溪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高质量建设国省道重要连接线和“四好农村路”,千方百计克服工作中的困难矛盾,多方设法筹集资金,从严加强资金监管,努力抓好内部管理,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切实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交通建设干部队伍,确保“交通强县”建设有序推进。

(三)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建章立制深化整改。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全面启动县交通局第二批主题教育,扎实做好学习方案、制定学习计划、开展读书班、选定调研课题、开展调查研究,确保主题教育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将主题教育成效转化为推动全县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二是修订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将整改工作纳入局属单位目标考核,将整改工作纳入职工年度考核,作为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三是定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研究解决有关问题,直至反馈意见问题全部整改到位。针对整改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3-51522518;邮政编码405800;地址:巫溪县柏杨街道春申大道188号。

中共巫溪县交通局委员会

2023年12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