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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司法局巫溪县人民法院巫溪县公安局关于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
日期:2024-03-25

为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保障公民有序参与司法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2024年我县共选任人民陪审员105名,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产生。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拟选任人民陪审员84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拟选任人民陪审员21名。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时间和精力保证按时从事陪审工作;

6.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选任机关

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由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组织开展。县司法局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的具体实施。

四、选任程序

(一)产生候选人

1.随机抽选。公安局从本辖区年满二十八周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未受过刑事处罚的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5倍以上的人员,并将信息数据导入全国人民陪审员选任系统。县司法局会同县法院、县公安局,运用全国人民陪审员选任系统,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5倍以上的人员,通过短信等方式征求本人意见。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候选人进行网上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附件4),就近到县司法局指定报名地点提交基本材料。

2.个人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24日就近向县司法局指定报名地点提交身份、学历证明和近期两寸白底证件照片4张,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附件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见附件。

3.组织推荐。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征得本人同意后,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24日就近向县司法局指定报名地点提交被推荐人身份、学历证明和近期两寸白底证件照片2张,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县司法局会同县法院、县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规定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随机抽选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意见。

(三)确定人选

县司法局会同县法院从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

(四)任前公示

县司法局会同县法院、县公安局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有不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

(五)提请任命

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由县法院院长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六)就职宣誓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通过后,人民陪审员公开举行就职宣誓。

五、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

公民有依法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同时应当遵守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等义务。

六、人民陪审员的任期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七、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地点:县司法局指定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和派驻各镇街的司法所负责本次人民陪审员选任登记、报名和资料提交事宜。咨询电话:02351532063。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报名时间:2024325-2024424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三)基本材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附件4)或《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附件2)或《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公民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两寸白底免冠彩照2张:现场填写《个人承诺事项表》(附件5)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解释。公民有依法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附件:1.巫溪县人民陪审员指定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2.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

3.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

4.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

5.个人承诺事项表

巫溪县司法局                巫溪县人民法院

巫溪县公安局

2024年3月25日


附件1


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序号

单位

报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1

巫溪县司法局

巫溪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6楼608办公室

肖  伟

023-51532063


2

柏杨所

巫溪县柏杨街道办事处丰益社区丰益路179号

陈小林

13638396168


3

双阳所

巫溪县双阳乡白果村6号

夏义位

15826404848


4

下堡所

巫溪县下堡镇金泉街77号附1号

18723344395


5

文峰所

巫溪县文峰镇新镇街133号

田昌海

13594872091


6

天元所

巫溪县天元乡天金街57号

陈文栋

15223724520


7

土城所

巫溪县土城镇汤家坝北街999号

朱绍文

15723668559


8

中梁所

巫溪县中梁乡银水社区银河街20号

杨诗艺

13012360152


9

宁河所

巫溪县宁河街道办事处人民社区人民街18号

罗仁义

13635368149


10

古路所

巫溪县古路镇兴盛街31号

熊唯君

19923486657


11

峰灵所

巫溪县峰灵镇创新街20号

15823794939


12

蒲莲所

巫溪县蒲莲镇民生街88号

时锦婷

15923972869


13

塘坊所

巫溪县塘坊镇绿心苑100号

向义斌

13896331398


14

徐家所

巫溪县徐家镇徐家社区民主巷四号

李俊诚

18184096789


15

白鹿所

巫溪县白鹿镇大坪村一社

骆中华

19908360183


16

宁厂所

巫溪县宁厂镇兴隆村一组18号

吴忠平

13594702988


17

城厢所

巫溪县城厢镇先锋社区先锋路144号

蒋明文

15870401629


18

凤凰所

巫溪县凤凰镇林业小区盛兴广场

13594779318


19

上磺所

巫溪县上磺镇平乐街81号

张成权

13896936123


20

花台所

巫溪县花台乡花台村三社

龙绍平

13594714655


21

鱼鳞所

巫溪县鱼鳞乡鱼鳞社区134号

15111802645


22

乌龙所

巫溪县乌龙乡银洞社区204号

15025517393


23

尖山所

巫溪县尖山镇文安路20号

段存杨

15202337764


24

朝阳所

巫溪县朝阳镇朝阳街36号附5号

18875024914


25

红池坝所

巫溪县红池坝镇小河街67号

刘永杰

17729674288


26

田坝所

巫溪县田坝镇田茶街12号

吴弟香

18680902128


27

通城所

巫溪县通城镇通红社区通红衔114号

17623857829


28

兰英所

巫溪县兰英乡高洞村二社

唐培林

13132338929


29

菱角所

巫溪县菱角镇同兴街109号

15178817072


30

胜利所

巫溪县胜利乡堑场村三社

王发军

13658206589


31

大河所

巫溪县大河乡双村村祥华社

吴沛松

13594701971


32

长桂所

巫溪县长桂乡黄花村一组

马之臣

13594465765


33

天星所

巫溪县天星乡湾潭村一社

13983970064



附件2

 

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政治面貌


民族


身份证号


籍贯


学历


毕业专业


毕业院校


专业技术职务


工作单位


职务


手机号码


办公电话


微信号


邮编


选任方式


推荐单位


户籍地址


常住地址


通信地址


奖惩情况


主要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


本人意见

本人自愿成为人民陪审员,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有效。获准担任人

民陪审员后,保证做到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字:

资格审查承办人:

所在单位意见


选任部门意见

(人民法院)

签名(盖章):

(公安局)

签名(盖章):

(司法局)

签名(盖章):


附件3


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民族


身份证号


籍贯


学历


毕业专业


毕业院校


专业技术职务


工作单位


职务


手机号码


办公电话


微信号


邮编


选任方式


推荐单位


户籍地址


常住地址


通信地址


奖惩情况


主要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


本人意见

本人自愿成为人民陪审员,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有效。获准担任人

民陪审员后,保证做到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字:

资格审查承办人:

所在单位意见


选任部门

意见

(人民法院)

签名(盖章):

(公安局)

签名(盖章):

(司法局)

签名(盖章):


附件4  

                                             

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政治面貌


民族


身份证号


籍贯


学历


毕业专业


毕业院校


专业技术职务


工作单位


职务


手机号码


办公电话


微信号


邮编


选任方式


推荐单位


户籍地址


常住地址


通信地址


奖惩情况


主要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


本人意见

本人自愿成为人民陪审员,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有效。获准担任人民陪审员后,保证做到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字:

资格审查承办人:

所在单位意见


选任部门意见

(人民法院)

签名(盖章):

(公安局)

签名(盖章):

(司法局)

签名(盖章):

附件5 






个人承诺事项表

是否担任过人民陪审员
是□ 否□

任职时间


备注:

担任人民法院名称


是否为人大代表   是□ 否□ 

全国□ 省□ 市□ 县区□

是否为政协委员    是否□

全国□ 省□ 市□ 县区□

承诺

事项

1.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受到刑事追究、受过行政拘留处罚

是□
否□

2.是否被开除公职或开除留用

是□
否□

3.是否受到党纪处分

是□
否□

4.是否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

是□
否□

5.是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是□
否□

6.是否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

是□
否□

7.是否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是□
否□

8.是否是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是□
否□

9.是否是监察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在职工作人员

是□
否□

10.是否是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是□
否□

11.是否是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是□
否□

12.是否有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情形

是□
否□

个人承诺事项表


我郑重承诺:已经全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并认真阅知以上规定,符合法定任职条件,自愿申请成为人民陪审员,自觉履行法定职责义务,如实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保证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证书等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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