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巫溪县通城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
中共巫溪县委办公室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19日
重庆市巫溪县通城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2025年2月
目 录
基本履职事项清单.....................................................................................................1
配合履职事项清单.......................................................................................................16
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62
基本履职事项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一、党的建设(27项) | |
1 |
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级党组织的决议,按照党中央部署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加强政治建设,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
2 |
加强党委自身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负责落实“三重一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内政治生活、联系服务群众等制度。 |
3 |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的成立、撤销、调整、换届和管理,统筹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阵地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推进“两企三新”党建工作。 |
4 |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负责本镇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开展党内关怀、党员激励工作。 |
5 |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选拔、教育、管理、培训、考核、奖励、监督等工作,开展各类评优评先推荐上报。 |
6 |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负责人才政策宣传、培育引进、服务保障等工作。 |
7 |
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开展基层议事协商,负责培育和提升具有通城辨识度的基层党建品牌。 |
8 |
负责本镇数字重庆建设工作,推进“141”基层智治体系建设。 |
9 |
负责指导辖区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指导和监管村(居)换届选举、自治等工作。 |
10 |
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干部使用、考核、监督和管理,加强后备力量储备,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和能力提升,保障基本待遇。 |
11 |
负责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管理,推进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和志愿服务工作。 |
12 |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负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规党纪宣传教育。 |
13 |
推动镇、村(社区)两级监督体系建设,负责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按照权限分类处置问题线索。 |
14 |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责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 |
15 |
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负责监测、上报、核实、处置辖区网络舆情。 |
16 |
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负责联系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港澳台同胞、华侨归侨侨眷,开展统一战线工作。 |
17 |
落实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负责党代表日常联络服务,推动党代表履职,按期组织召开镇党代会。 |
18 |
落实人大代表选举制度,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组织和服务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负责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 |
19 |
落实政治协商工作,支持保障政协委员进行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负责政协委员联络服务和调研视察工作,承办政协委员提案。 |
20 |
加强商会党建工作,培育和发展商会组织,发挥商会作用。 |
21 |
负责工青妇等群团和基层关工委组织建设。 |
22 |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民族理论政策宣传和促进民族团结工作,负责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
23 |
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负责做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 |
24 |
领导本镇有隶属关系的各类基层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文化活动及帮扶救助工作,规范使用工会资金。 |
25 |
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指导下级团组织开展团员教育管理工作,维护青少年权益,开展联系服务青年工作。 |
26 |
指导辖区妇女组织开展工作,履行引导联系服务妇女职能,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开展慰问帮扶困难妇女、儿童,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
27 |
落实中央、市、县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部署要求,负责本镇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
二、经济发展(10项) | |
28 |
负责制定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打造晚李、烤烟、蔬菜、冬梨、中药材、生猪等产业基地。 |
29 |
负责开展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统计抽样调查等统计调查工作。 |
30 |
负责编制和落实镇级财政预决算,规范开展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等工作。 |
31 |
负责财政收支和非税收入管理。 |
32 |
负责指导监督村(社区)财务管理,开展村(社区)财务和经济责任审计。 |
33 |
负责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
34 |
负责培育发展市场主体,开展项目申报、实施及后续管理,负责消费统筹促进保障工作,开展商务经济运行监测,对商务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 |
35 |
开展统计监测分析、咨询服务、法治监督工作,负责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为统计工作提供组织、人员和工作条件保障,督促统计调查对象加强统计基础工作。 |
36 |
负责宣传落实科技创新政策,开展创新主体培育,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 |
37 |
负责日常巡察管护古树名木,落实管护责任,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
三、民生服务(20项) | |
38 |
负责辖区内生育服务管理,开展人口监测与家庭服务。 |
39 |
负责辖区内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和就业、失业登记,提供政策咨询、培训指导、信息查询等服务。 |
40 |
负责本镇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人员增减、信息查询、信息变更,工伤待遇账户维护申请受理。 |
41 |
负责社会保障卡申领、启用、查询、信息变更、挂失、补领、注销等日常业务办理。 |
42 |
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暂停、变更、信息查询、就医备案等事项办理。 |
43 |
开展爱国卫生工作,负责宣传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
44 |
负责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
45 |
负责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暂停、变更、信息查询、退休待遇申领、死亡抚恤金申领事项办理,政策范围内的国企困难单双解人员养老保险补贴的申请受理、查验审核。 |
46 |
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负责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关心服务。 |
47 |
负责残疾人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申请受理、查验审核等残疾人服务工作。 |
48 |
负责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边缘家庭、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的审核及动态管理。 |
49 |
负责退役军人信息采集、走访慰问、优抚帮扶,做好新时代“双拥”工作。 |
50 |
负责镇便民服务中心阵地建设,指导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 |
51 |
负责指导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调整、换届、选举,监督其依法履职。 |
52 |
负责指导和监督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协调处置物业纠纷矛盾。 |
53 |
负责本镇农村公益性墓地设置的受理审核上报及殡葬领域改革的宣传动员工作。 |
54 |
开展健康卫生常态化服务工作,负责传染病预防、职业病及其他公共卫生工作,加强红十字会、计划生育协会基层组织建设,保障红十字会、计划生育协会基层组织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
55 |
负责本镇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摸排统计经济困难老年人,配合开展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核查失能老人家庭情况,协助第三方做好家政、精神慰藉等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
56 |
负责对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实施管理。 |
57 |
保障农民工权益,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负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
四、平安法治(18项) | |
58 |
开展普法宣传,负责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培养“法律明白人”。 |
59 |
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依法行政,负责选聘和管理法律顾问,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对工作,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 |
60 |
落实“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完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负责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 |
61 |
依职权负责对纳入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范围内的事项开展行政执法。 |
62 |
负责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预防和遏制电信诈骗案件发生。 |
63 |
组织开展预防精神障碍发生、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工作,负责精神障碍患者日常排查、信息登记和管理服务。 |
64 |
负责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救济安置帮教工作。 |
65 |
开展禁毒、禁种宣传,负责制止、铲除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
66 |
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对辖区吸毒人员进行风险评估。 |
67 |
负责建立健全领导接访、包案等制度,按规定受理、协调、处置信访事项。 |
68 |
负责校园周边安全巡查巡护和隐患排查、宣传教育工作。 |
69 |
开展本镇涉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行政决策的社会面风险隐患的研判和排查,定期研判平安稳定形势。 |
70 |
依法依规开展巡查巡护、隐患排查、信息传递、先期处置、组织群众疏散撤离以及应急知识宣传普及等应急管理及消防工作。 |
71 |
负责本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和防汛抗旱、自然灾害等专项应急预案,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常态化开展综合应急演练和专项应急演练。 |
72 |
负责烟花爆竹零售点日常安全监督管理。 |
73 |
履行经信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监督检查职责,督促经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应急措施,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措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
74 |
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
75 |
建立健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机制,落实监测预警机制,负责报告涉嫌非法集资行为、配合处置非法集资风险及案件、信访维稳等工作。 |
五、乡村振兴(14项) | |
76 |
落实耕地保护措施,负责对耕地保护利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
77 |
负责农业设施用地选址、备案、监督等工作。 |
78 |
负责辖区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的监督管理,支持壮大集体经济。 |
79 |
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 |
80 |
负责调解辖区土地、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属、承包经营权纠纷。 |
81 |
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
82 |
负责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 |
83 |
负责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开展农业实用技术指导与宣传推广,组织特聘农技员的申报和科技示范户的遴选等工作。 |
84 |
负责粮油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农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监督检查,落实农机补贴政策,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培育本土特色农业品牌,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建设。 |
85 |
制定年度资金项目(含乡村振兴项目)计划,组织实施本级项目,负责项目入库、实施、公示公开、绩效管理等项目管理工作,做好落地项目实施服务保障工作。 |
86 |
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建设过程监督、建后管护利用。 |
87 |
负责发展、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
88 |
制定实施本镇产业发展规划,开展产业化、标准化建设,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农民持续增收,稳定粮油播种面积,提高粮油单产水平,强化农机技术推广与应用。 |
89 |
负责培育农村电商人才,开展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农村电商发展。 |
六、生态环保(20项) | |
90 |
落实河长制,负责责任河流管理保护、日常巡查上报、突出问题清理整治等工作。 |
91 |
落实林长制,建立护林巡查制度,负责责任区域内林业资源损害问题排查整治、森林防火等工作。 |
92 |
开展长江“十年禁渔”,负责推进水生生物保护工作。 |
93 |
落实退耕还林主体责任,开展面积分户及补助资金兑现公示,负责申报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
94 |
负责水资源节约和保护工作,组织开发、利用水资源,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及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村镇供水应急预案,负责农村饮用水源采样送检。 |
95 |
开展清洁能源推广,宣传引导全镇清洁能源应用,倡导低碳生产生活。 |
96 |
负责排水与污水设施日常监督、管理。 |
97 |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开展土壤、水、固体废弃物、噪声、大气等污染防治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98 |
负责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垃圾分类、设备设施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
99 |
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污染防治工作。 |
100 |
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日常监督管理和宣传等工作,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
101 |
开展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水土保持宣传和教育,负责本级水土保持日常工作。 |
102 |
负责全镇污染源普查,编制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
103 |
负责入河排污口通道及设施的管理。 |
104 |
开展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环境污染投诉调查及损害纠纷调解。 |
105 |
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
106 |
负责辖区内环保督察及问题整改。 |
107 |
负责督促环境风险企业自查自纠,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 |
108 |
负责国土绿化、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 |
109 |
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对损害野生动植物的行为进行制止并上报。 |
七、城乡建设(12项) | |
110 |
负责宅基地和建房许可的申请受理,开展农房风貌和质量安全属地管理工作。 |
111 |
负责开展卫片图斑核查,做好农户私搭乱建整治工作。 |
112 |
负责水利设施和工程监管,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利用相关工作。 |
113 |
开展城镇既有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危险房屋警示等监督管理工作。 |
114 |
负责传统村落保护管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以及传统风貌区建设,开展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的日常巡查、现场维护、监督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 |
115 |
负责全镇土地管护利用工作,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
116 |
负责公共绿化及建设项目附属绿化的监督管理。 |
117 |
负责农村道路的建设、管理、养护等工作,开展农村公路安全管理。 |
118 |
负责村镇建设统计年报报送,开展村庄建设调查工作。 |
119 |
承担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开展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宣传,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
120 |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负责日常管控和巡查,依法依规规范红线管理,督促红线内依法开展允许的有限人为活动,杜绝出现违法建设行为。 |
121 |
负责镇域国土空间规划,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村庄规划。 |
八、文化和旅游(8项) | |
122 |
围绕“二十四节气”,打造“二十四节气传统文化民俗村”。 |
123 |
负责收集本地文旅资源,编制乡村旅游规划并组织实施,建设、维护和监管乡村旅游服务设施。 |
124 |
健全完善公共文化体育体系,组织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及设施建设,负责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维护及服务,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 |
125 |
负责搜集整理历史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 |
126 |
负责发展文化产业,完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和文化消费模式。 |
127 |
开展文物保护政策宣传,发现疑似文物或破坏文物等情况及时保护现场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
128 |
支持和发展乡村旅游,打造特色民宿集群、文旅宣传营销平台,负责旅游场所日常巡查、服务管理工作。 |
129 |
负责打造从听觉、视觉、嗅觉、味觉、触觉上实现红色文化可沉浸式体验的“五感红色文化体验村”。 |
九、综合政务(11项) | |
130 |
负责公文流转、综合文稿、信息宣传、印章管理、督查督办、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等日常运转工作。 |
131 |
负责档案管理、史志编纂工作。 |
132 |
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133 |
负责内部审计、财务监督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 |
134 |
负责办理答复“民呼我为”等平台转办的诉求事项。 |
135 |
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突发事件的发现、上报、处置工作。 |
136 |
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负责保密宣传教育和保密审查,做好涉密文件、涉密系统和保密设备管理工作。 |
137 |
负责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办公用品及设施设备管理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
138 |
负责本镇工作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待遇管理,开展人事信息更新维护。 |
139 |
负责本级节能型机关建设与管理,开展节能降耗宣传。 |
140 |
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认领发布和运行维护。 |
配合履职事项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上级部门 |
上级部门职责 |
镇配合职责 |
一、党的建设(18项) | ||||
1 |
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 |
县委组织部 |
1.做好驻村工作队轮换选派工作,严格驻村工作队人选选派审核把关备案。 |
1.负责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严格落实考勤、请销假、工作报告、纪律约束等制度。 |
2 |
“无事酒”整治 |
县委宣传部 |
1.制作收集移风易俗宣传标语、海报等,引导乡镇(街道)通过各种形式,营造浓厚氛围。 |
1.对无事酒、大操大办进行文明劝阻。 |
3 |
开展电影惠民活动,发展电影产业 |
县委宣传部 |
1.组织、协调、监督惠民电影公益放映工程的实施。 |
1.组织惠民电影放映,做好场地、宣传、安全等服务工作,发展电影产业。 |
4 |
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 |
县委编办 |
1.负责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
1.提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证书初领、变更、补领、换领、撤销申报材料。 |
5 |
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工作 |
县委编办 |
1.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人登记监管、信息公开等工作。 |
1.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初领、注销、变更、换领、换章、年报等事项。 |
6 |
开展政治巡察,做好巡察整改及成果运用 |
县委巡察办 |
1.承担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落实市委巡视、县委巡察工作部署。 |
1.按要求提供有关档案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
7 |
开展劳模工匠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宣讲 |
县总工会 |
1.组织引导劳模工匠申报进入服务总队。 |
1.摸排并上报本辖区范围内的劳模工匠。 |
8 |
持久开展建功立业活动 |
县总工会 |
1.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合理化建议、技能培训、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等活动,培育工匠、高技能人才,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
1.组织职工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合理化建议、技能培训、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等活动。 |
9 |
产业工人学历能力双提升 |
县总工会 |
1.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工作。 |
1.摸排并上报产业工人信息。2.引导参加县级培训。 |
10 |
对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查处 |
县妇联 |
1.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城乡社区、进家庭。 |
1.发现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并上报上级部门。2.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
11 |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
团县委 |
1.统筹全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
1.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做好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 |
12 |
实施重点协商、通报、视察、调研、民主监督计划 |
县政协办公室 |
1.围绕全县重点任务确定重点协商、通报、视察、调研、民主监督议题。 |
1.积极参与县政协年度相关重点协商、通报、视察、调研、民主监督等活动。 |
13 |
专家服务团服务基层项目 |
县人力社保局 |
1.指导、审核、上报专家服务团服务基层项目。 |
1.负责专家服务团服务基层项目申报、实施、管理。 |
14 |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 |
县人力社保局 |
1.制定全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实施方案。 |
1.根据全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实施方案,通知符合职称申报人员,初审申报资料,并报部门审定。 |
15 |
事业单位人事统计 |
县人力社保局 |
1.指导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完成年度统计。 |
1.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年度统计。 |
16 |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 |
县人力社保局 |
1.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
1.负责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察等工作。 |
17 |
“三支一扶”人员管理 |
县人力社保局 |
1.落实年度招募计划、组织岗位征集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派遣等工作。 |
1.负责“三支一扶”人员的日常考核和管理。 |
18 |
落实基层科协“三长”(医院院长、学校校长、农技服务中心主任)履职 |
县科协 |
1.团结吸纳“三长”,扩大基层科协有效覆盖。 |
1.做好“三长”宣传动员,吸纳“三长”加入科协组织。 |
二、经济发展(12项) | ||||
19 |
科技特派员服务 |
县科技局 |
1.宣传科技特派员服务,转发选派通知,向全县企事业单位征集服务对象需求。 |
1.收集辖区内企业创新发展需求,向部门申请选派科技特派员。 |
20 |
统计执法、统计业务培训和职业教育 |
县统计局 |
1.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
1.会同上级政府统计机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
21 |
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和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维护 |
县统计局 |
1.管理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一套表统计调查单位管理)。 |
1.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 |
22 |
科学技术普及 |
县科协、县科技局 |
县科协: |
1.为开展各类科普活动、科技培训、科普讲座、产业指导等提供支持。 |
23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应急处置 |
县农业农村委 |
1.牵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
24 |
生猪屠宰监管 |
县农业农村委 |
1.牵头开展生猪屠宰法律法规宣传。 |
1.开展生猪屠宰法律法规宣传。 |
25 |
农药使用管理 |
县农业农村委 |
1.牵头开展农药使用管理法律法规宣传。 |
1.开展农药使用管理法律法规宣传。 |
26 |
农业保险工作 |
县农业农村委 |
1.建立健全推进农业保险发展的工作机制。 |
1.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农业保险的宣传。 |
27 |
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
县发展改革委 |
1.牵头负责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推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
1.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知识宣传。 |
28 |
开展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
县经济信息委 |
1.制定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项目计划。 |
1.收集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项目需求。 |
29 |
外贸领域市场主体培育和发展 |
县商务委 |
1.负责制定措施培育外贸市场主体,优化外经贸易领域产业布局。 |
1.挖掘和培育外经贸市场主体,推动特色产业出口,促进辖区对外开放。 |
30 |
开展种植业、畜禽养殖业调查 |
县农业农村委 |
1.负责制定种植业、畜禽养殖业调查方案。 |
1.参与种植业、畜禽养殖业调查。 |
三、民生服务(32项) | ||||
31 |
地名管理 |
县民政局 |
1.牵头开展地名管理法律法规宣传。 |
1.开展地名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
32 |
殡葬管理 |
县民政局 |
1.牵头开展殡葬宣传教育。 |
1.开展殡葬宣传教育。 |
33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
县民政局 |
1.监督救助站落实救助措施和规章制度。 |
1.帮助返回的受助人员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避免其再次外出流浪乞讨,做好其思想引导工作。 |
34 |
处理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
县民政局 |
1.负责召集对边界有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 |
1.负责召集对边界有争议的村(社区)负责人。 |
35 |
行政区划管理工作 |
县民政局 |
1.将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
1.严格执行行政区划界线批准文件和界线协议,维护行政区域界线的严肃性和稳定性。 |
36 |
辖区特困供养机构的运营管理 |
县民政局 |
1.负责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
1.摸排上报辖区内个人或者组织未经登记以养老机构名义开展活动的情况,并配合做好查处工作。 |
37 |
辖区慈善事业发展 |
县民政局 |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慈善工作。 |
1.负责落实辖区内的相关慈善工作。 |
38 |
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负责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政策宣传工作 |
县残联 |
1.负责辅助器具需求摸底工作。 |
1.做好残疾人需求摸底工作,并及时上报。 |
39 |
开展残疾人就业、托养培训等服务工作 |
县残联 |
1.为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服务。 |
1.对残疾人就业意愿进行摸底,了解就业需求,提供就业岗位。 |
40 |
无障碍改造工作 |
县残联 |
1.牵头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环境无障碍改造工作。 |
1.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 |
41 |
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 |
县残联 |
1.负责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 |
1.开展残疾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
42 |
就业帮扶车间(基地)认定及管理 |
县就业和人才事务中心 |
1.对申请主体提交的资料进行联合会审,并实地考查评估,在满足基本条件下择优评选、认定就业帮扶车间。 |
1.负责就业帮扶车间(基地)申报。 |
43 |
特殊群体养老保险经办服务 |
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1.牵头特殊群体开展养老保险政策宣传。 |
1.负责特殊群体(征地安置对象、退捕渔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 |
44 |
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
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1.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
1.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
45 |
人力资源市场管理 |
县人力社保局 |
1.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工作。 |
1.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宣传。 |
46 |
业务素质培训建设 |
县人力社保局 |
1.负责制定人力社保系统干部素质技能提升行动方案。 |
1.依托全国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在线学习答题平台,组织人员进行常态化学习。 |
47 |
医保基金监管 |
县医疗保障局 |
1.负责查处骗取医保基金工作。 |
1.参与打击诈骗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活动。 |
48 |
退役军人事务思想权益工作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1.组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为退役军人开展志愿服务搭建平台、提供支持。 |
1.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信访工作 。 |
49 |
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褒扬纪念工作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1.定期更新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台账,协助开展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
1.定向开发帮扶专岗。 |
50 |
义务教育控辍保学 |
县教委 |
1.负责全县控辍保学及送教上门工作的组织施行,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学校控辍保学任务。 |
1.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摸清辖区内子女入学就读情况。 |
51 |
家庭教育指导 |
县教委 |
1.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
1.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宣传。 |
52 |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
县卫生健康委 |
1.指导乡镇(街道)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 |
1.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 |
53 |
村卫生室的建设、管理工作 |
县卫生健康委 |
1.根据乡村形态变化和人口迁徙流动情况,因地制宜合理设置村卫生室,优化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布局。 |
1.负责镇人民政府或集体建设的村卫生室建设用地的无偿划拨。 |
54 |
开展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工作 |
县红十字会 |
1.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 |
1.宣传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知识。 |
55 |
开展应急救护、人道救助工作 |
县红十字会 |
1.开展应急救护工作,宣传、普及、培训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 |
1.开展人道救助及相关服务工作。 |
56 |
职业病防治 |
县卫生健康委 |
1.牵头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宣传。 |
1.支持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
57 |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
县人力社保局 |
1.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
1.参与督促企业按时按质完成书面审查工作。 |
58 |
税收日常监管 |
县税务局 |
1.负责落实契税及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 |
1.开展税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向纳税人宣传办理契税、减免税或者有关信息的政策及办理流程。 |
59 |
社保费征收 |
县税务局 |
1.负责开展城乡居民社保费征收工作。 |
1.开展社保费征收政策知识宣传。 |
60 |
职业能力建设工作 |
县人力社保局 |
1.贯彻执行就业创业规划和计划、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 |
1.负责职业能力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
61 |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
县民政局 |
1.负责行政区划的具体管理工作。 |
1.负责提交变更申请。 |
62 |
社区养老全覆盖 |
县民政局 |
1.协调解决社区居家养老全覆盖规划、选址、资金等重难点事项。 |
1.负责整合资源、科学选址,做好项目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
四、平安法治(21项) | ||||
63 |
气象灾害防御 |
县气象局 |
1.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协调机制,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
1.组织开展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应急处置、信息传递、灾情报告和协助灾情调查等工作。 |
64 |
道路交通安全和农村公路管理 |
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委 |
县公安局: |
1.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
65 |
开通农村客运班线(含建制村通客车) |
县交通运输委 |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
1.参与县交通运输委、县应急管理局、县交巡警大队对辖区道路进行联合审查并对道路安全通行条件不达标的路段进行维护。 |
66 |
社区矫正 |
县司法局 |
|
组织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 |
67 |
安全生产监管 |
县应急管理局、县经济信息委、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 |
县应急管理局: |
1.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 |
68 |
反恐防恐 |
县公安局 |
1.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提高公民反恐怖主义意识。 |
1.开展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提高公民反恐怖主义意识。 |
69 |
开展动植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协助开展动植物检疫 |
县农业农村委 |
1.牵头开展动植物检疫及防疫法律法规宣传。 |
1.开展动植物检疫及防疫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开展动植物病虫害防治工作。 |
70 |
食品安全监管 |
县市场监管局 |
1.牵头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
1.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
71 |
药品安全监管 |
县市场监管局 |
1.牵头开展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
1.开展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
72 |
消费者权益保护 |
县市场监管局 |
1.牵头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宣传。 |
1.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宣传。 |
73 |
校外培训机构监管 |
县教委 |
1.牵头开展校外培训政策宣传。 |
1.开展校外培训政策宣传。 |
74 |
农村法治建设 |
县农业农村委 |
1.农业行政执法处罚及与其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
1.赋权乡镇(街道)农业行政执法处罚权及与其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
75 |
林业监督与执法 |
县林业局 |
1.受理涉林刑事案件并移送,依照《森林法》、卫星遥感图斑、群众举报等从严从快查处各类毁林毁草问题,执法并录入林业行政案件办理情况。 |
1.参与上级部门对辖区涉林企业抽样巡检,发现涉林违法犯罪线索立即上报。 |
76 |
对损害林地的违法行为查处 |
县林业局 |
1.开展林草执法(林地部分)疑似图斑现场核实工作。 |
1.开展林地保护管理法律法规宣传。 |
77 |
对损害自然保护地的违反行为查处 |
县林业局 |
1.负责查处对损害自然保护地的违反行为。 |
1.开展自然保护地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
78 |
查处传销行为 |
县市场监管局 |
1.牵头开展查处传销行为法律法规宣传。 |
1.开展查处传销行为法律法规宣传。 |
79 |
督促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
县市场监管局 |
1.牵头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宣传。 |
1.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宣传。 |
80 |
消防安全工作 |
县消防救援局 |
1.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责,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
1.开展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
81 |
应急救援 |
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委、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委、县消防救援局 |
县应急管理局:1.牵头开展应急救援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2.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3.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指导和管理。4.指导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5.衔接驻巫武警部队、人民武装部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
1.牵头开展应急救援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
82 |
防灾减灾救灾 |
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运输委、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委、县消防救援局 |
县应急管理局:1.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救灾知识。2.开展灾害隐患排查,分区域、分灾种、分行业领域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3.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信息共享工作,依法统一发布灾情。4.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5.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6.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7.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8.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9.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事故灾害救援装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10.会同县民政局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指导相关社会组织加强捐赠款物管理、分配和使用,并统一向社会公布。11.会同县经济信息委组织协调救灾物资装备、防护和消杀用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生产供应工作。 |
|
83 |
校园安全 |
县教委 |
1.牵头制定全县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涵盖校园门禁、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教学设施安全等各方面,每学年开学前依据最新法规政策、安全形势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确保为各级各类学校提供全面、规范且与时俱进的安全操作指南。 |
1定期排查校园周边环境,营造整洁、有序的校园周边环境,减少安全隐患。 |
五、乡村振兴(5项) | ||||
84 |
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体系建设。 |
县发展改革委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县农业农村委 |
县发展改革委: |
1.加强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和节约粮食宣传引导。 |
85 |
易地搬迁后续扶持 |
县发展改革委 |
1.补齐安置区配套设施短板,加大安置区后续产业培育力度,加强搬迁群众就业帮扶工作,全力保障搬迁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加大后续扶持工作的投入力度,加强对后续扶持工作的组织保障。 |
1.负责搬迁群众日常管理。 |
86 |
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 |
县供销合作社 |
1.构建农合联服务平台。 |
1.开展“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工作”的宣传。 |
87 |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 |
县农业农村委 |
1.完善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工作机制。 |
1.在服务窗口(点)设立流转交易信息员,负责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基础数据收集汇总、交易信息初步核实、相关资质证明出具等辅助服务。 |
88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县农业农村委 |
|
1.开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宣传。 |
六、生态环保(13项) | ||||
89 |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 |
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委 |
县生态环境局: |
1.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
90 |
灌区建设和运行管理 |
县水利局 |
1.承担全县水利行业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事务性工作。 |
1.参与对辖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土地协调和纠纷化解等。 |
91 |
河道管理与保护 |
县水利局 |
1.牵头开展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宣传。 |
1.开展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宣传。 |
92 |
节约能源监管 |
县发展改革委 |
1.牵头开展节约能源法律法规宣传。 |
1.开展节约能源法律法规宣传。 |
93 |
退耕还林 |
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委 |
县林业局: |
1.做好政策宣传和规划引导,指导村社和退耕农户丈量分户面积,按照作业设计小班面积落实到退耕户,经公示无误后签订退耕还林合同。2.对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出具备案意见书。 |
94 |
森林直补 |
县林业局 |
1.牵头开展全县森林直补,下达直补面积和计划任务,指导督促乡镇开展分户落实,收集汇总森林直补数据。 |
1.在县林业局直补通知和直补数据下达后,及时组织分户落实,并加强监督指导,确保直补对象精准,分户公示公开公平。严格数据审核,确保直补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和群众的知情权和知晓权。 |
95 |
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 |
县林业局 |
1.组织调查全县野生、栽培利用和古树名木的林木种质资源现状,分布及数量等。 |
1.会同县林业局开展古树名木的现状调查及保护性观测。 |
96 |
矿产资源监管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1.牵头开展矿产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宣传。 |
1.负责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保护工作秩序。 |
97 |
农膜使用量和地膜覆膜作物面积调查工作 |
县供销合作社 |
1.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宣传。 |
1.摸底调查农业基地(含烟草种植基地)、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种植已使用的农膜、肥料包装物使用量及地膜覆膜作物面积数量。 |
98 |
土地调查监测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1.牵头开展土地调查监测法律法规宣传。 |
1.开展土地调查监测法律法规宣传。 |
99 |
开展乡镇林业工作站本底调查关键数据年度更新工作 |
县林业局 |
1.负责组织各乡镇(街道)填报林业工作站本底调查关键数据年度更新有关报表。 |
1.负责整理收集林业工作站本底调查关键数据。 |
100 |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事项 |
县林业局 |
1.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开展政策宣传,落实各项改革任务。 |
1.参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宣传、改革试点任务。 |
101 |
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 |
县林业局 |
1.开展野生动物救助工作,负责野生动物致害定损。 |
1.参与部门开展的野生动物救助工作,参与野生动物致害定损;参与部门对人工繁育市重点保护动物以及属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等活动进行监管。 |
七、城乡建设(9项) | ||||
102 |
测绘工作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1.牵头开展测绘法律法规宣传。 |
1.开展测绘法律法规宣传。 |
103 |
城乡规划管理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1.牵头开展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宣传。 |
1.开展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宣传。 |
104 |
国省道路建设项目管理 |
县交通运输委 |
1.负责项目申报、规划方案编制、招投标、工程建设、结算审计、工程竣工验收、资产移交。 |
1.负责镇村两级项目公示并做好两级会议记录。 |
105 |
排水与污水设施日常运维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1.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及建设工作。 |
1.负责配合做好辖区内排水与污水设施的维护工作,包括污水井、管网、提升泵站等的日常检查、清理疏通、维修。 |
106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工作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1.负责宣传房屋征收相关政策。 |
1.开展宣传房屋征收相关政策。 |
107 |
乡镇配套费的征收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1.承担全县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
负责规划区内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面积征收配套费。 |
108 |
辖区内公共停车场管理工作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1.负责停车管理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 |
1.参与停车管理工作。 |
109 |
负责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偿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1.负责拟定集体土地征收有关公告、方案等文件并报请县政府发布。 |
1.负责征地动员,组织开展政策培训、土地现状调查,协助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意见收集等工作、通报征地工作计划。 |
110 |
违法建筑监督管理 |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1.开展违法建筑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 |
八、文化和旅游(5项) | ||||
111 |
旅游安全管理 |
县文化旅游委 |
1.牵头开展旅游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
1.开展旅游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
112 |
旅游景区管理与发展工作 |
县文化旅游委 |
1.负责旅游安全监管,指导乡镇(街道)加强旅游景区建设。 |
1.突发事件发生后,采取措施开展救援,并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
113 |
文化文物和旅游统计 |
县文化旅游委 |
1.建立统计资料的保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 |
|
114 |
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安全管理、应急事件处置、设施保护) |
县文化旅游委 |
1.负责应急广播建设、运行和管理。 |
1.参与应急广播相关管理工作。 |
115 |
举办文体赛事活动 |
县文化旅游委 |
1.负责策划、组织、实施县级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 |
1.参与场地设施保障工作。 |
九、综合政务(3项) | ||||
116 |
“一表通”应用推广 |
县委办公室 |
1.负责“一表通”账号的权限管理。 |
|
117 |
领事保护与协助相关工作 |
县政府办公室 |
1.综合协调处理领事保护与协助相关工作。 |
1.负责建立本单位领事保护与协助相关工作机制,积极履行相应职责,参与领事保护与协助相关工作。 |
118 |
健全一体化事件流转体系 |
县治理中心 |
1.指导乡镇(街道)构建完善一体化派单系统体系,升级完善派单系统,健全一体化事件流转体系。 |
1.推动村社事件接入,配合完善一体化派单系统体系。 |
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接部门及工作方式 |
一、经济发展(2项) | ||
1 |
对在退耕还林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 |
承接部门:县林业局 |
2 |
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
承接部门:县交通运输委 |
二、民生服务(28项) | ||
3 |
对新生儿在医疗保健机构以外地点死亡的核查 |
承接部门:县卫生健康委 |
4 |
对违规领取80岁以上高龄津贴的追缴 |
承接部门:县民政局 |
5 |
对适老化改造完成情况的考核 |
落实党中央精简优化基层考核有关要求,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6 |
开展妇幼健康服务项目 |
承接部门:县卫生健康委 |
7 |
对辖区内托育机构的监督管理 |
承接部门:县卫生健康委 |
8 |
追回超领、冒领计划生育各类扶助资金、补助资金 |
承接部门:县卫生健康委、县财政局 |
9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审核确认 |
承接部门:县卫生健康委 |
10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审核确认 |
承接部门:县卫生健康委 |
11 |
开展计划生育纪念日、会员日服务活动 |
承接部门:县卫生健康委 |
12 |
组织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孕情检查 |
根据优化生育政策要求,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13 |
对消费品质量合格率的考核 |
落实党中央精简优化基层考核有关要求,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14 |
对发放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考核 |
落实党中央精简优化基层考核有关要求,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15 |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
承接部门:县人力社保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运输委、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安局 |
16 |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审核确认 |
承接部门:县人力社保局 |
17 |
工伤认定调查 |
承接部门:县人力社保局 |
18 |
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信息核查 |
承接部门:县人力社保局 |
19 |
就业帮扶培训 |
承接部门:县人力社保局 |
20 |
创业实体信息及就业务工信息统计 |
承接部门:县人力社保局 |
21 |
对完成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任务的考核 |
落实党中央精简优化基层考核有关要求,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22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缴费人员统计 |
承接部门:县医保局 |
23 |
对完成医保码签发任务指标的考核 |
落实党中央精简优化基层考核有关要求,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24 |
开展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医疗保险服务窗口示范点创建 |
落实党中央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25 |
孕优检查任务指标考核 |
承接部门:县卫生健康委 |
26 |
公民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招募任务 |
承接部门:县红十字会 |
27 |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考核 |
承接部门:县卫生健康委 |
28 |
残疾人机动轮椅燃油补贴 |
承接部门:县残联 |
29 |
“民呼我为”食品投诉处理 |
承接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
30 |
卫生乡镇创建示范活动 |
承接部门:县卫生健康委 |
三、平安法治(49项) | ||
31 |
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处罚 |
承接部门:县农业农村委 |
32 |
开展加油站危险化学品、设备设施安全检查 |
承接部门:县应急管理局 |
33 |
开展摩托车、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及装配动力装置的无牌无证车辆管理整治工作 |
承接部门:县公安局 |
34 |
电信、移动、广电、电力、污水管网等地下管线安全运维监管 |
承接部门:县住房城乡建委、县经济信息委 |
35 |
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处罚 |
承接部门:县民政局 |
36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
承接部门:县应急管理局 |
37 |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 |
承接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
38 |
对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处罚 |
承接部门: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39 |
对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处罚 |
承接部门:县消防救援局 |
40 |
对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罚(城市建成区范围内) |
承接部门:县住房城乡建委 |
41 |
对在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区域以外摆摊设点的处罚 |
承接部门:县住房城乡建委 |
42 |
对公交车等机动车辆上的广告画面和字迹陈旧、污损,未及时清洗、修复或者更换的处罚 |
承接部门:县住房城乡建委 |
43 |
对城市内的工程施工现场不符合市容环境卫生规定的处罚 |
承接部门:县住房城乡建委 |
44 |
对在城镇内公共场所、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禁烟区吸烟的处罚 |
承接部门:县卫生健康委 |
45 |
对销售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处罚 |
承接部门:县卫生健康委 |
46 |
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或者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的处罚 |
承接部门:县应急管理局 |
47 |
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的处罚 |
承接部门:县应急管理局 |
48 |
对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处罚 |
承接部门:县应急管理局 |
49 |
对已经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未依照规定申请变更的处罚 |
承接部门:县应急管理局 |
50 |
对小型露天采石场未制定完善的防洪措施的处罚 |
承接部门:县应急管理局 |
51 |
对小型露天采石场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处罚 |
承接部门:县应急管理局 |
52 |
对小型露天采石场未按规定测绘采石场开采现状平面图和剖面图,并归档管理的处罚 |
承接部门:县应急管理局 |
53 |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罚 |
承接部门:县应急管理局 |
54 |
对戒断三年未复吸人员进行检测、管控 |
事项依据已失效,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55 |
对推进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考核评比 |
落实党中央精简优化基层考核精神,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56 |
对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
承接部门:县应急管理局 |
57 |
对地质勘探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
承接部门:县应急管理局 |
58 |
建立微型消防站 |
承接部门:县级消防救援局 |
59 |
食品小作坊登记 |
承接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
60 |
电梯安全监督检查 |
承接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
61 |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 |
承接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
62 |
法律援助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工作 |
承接部门:县司法局 |
63 |
对娱乐场所未按照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薄、营业日志,或者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未按规定报告,以及未按规定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处罚 |
承接部门:县文化旅游委 |
64 |
对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变更演出举办单位、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或者节目未重新报批,变更演出的名称、时间、地点、场次未重新报批,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为未经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提供场地的处罚 |
承接部门:县文化旅游委 |
65 |
对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的处罚 |
承接部门:县水利局 |
66 |
对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有《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的第一项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第二项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第四项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等情形的行政检查和处罚 |
承接部门:县经济信息委 |
67 |
对个人或单位有《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所列在广播电视传输线路保护范围内堆放笨重物品、种植树木、平整土地的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承接部门:县文化旅游委 |
68 |
对个人或单位有《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所列种植树木、农作物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承接部门:县文化旅游委 |
69 |
对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处罚 |
承接部门:县文化旅游委 |
70 |
对违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规定,在历史建筑上刻划、涂污的处罚 |
承接部门: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71 |
食盐安全检查 |
承接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
72 |
对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的处罚 |
承接部门:县农业农村委 |
73 |
对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品后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患有妨碍安全操作的疾病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处罚 |
承接部门:县农业农村委 |
74 |
对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处罚 |
承接部门:县农业农村委 |
75 |
劝返、接返境外涉诈重点人员,开展“断卡”治理及反诈工作站建设 |
承接部门:县公安局 |
76 |
供电站所点设备、线缆、电桩、入户电箱等电力设施的安全监管 |
承接部门:县经济信息委 |
77 |
电力、通讯线路安全专项排查整治 |
承接部门:县经济信息委 |
78 |
天然气充装站、管道、入户箱等安全进行监管 |
承接部门:县经济信息委 |
79 |
对养殖专业户未实行雨污分流,未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贮存设施,未及时对畜禽粪便、污水进行收集、贮存、处理的处罚 |
承接部门:县生态环境局 |
四、乡村振兴(18项) | ||
80 |
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检疫和防治 |
承接部门:县林业局 |
81 |
动物疫情信息采集 |
承接部门:县农业农村委 |
82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
承接部门:县农业农村委 |
83 |
开展除兽用生物制品、特殊药品外的兽药经营管理 |
承接部门:县农业农村委 |
84 |
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指导和服务 |
承接部门:县农业农村委 |
85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 |
承接部门:县农业农村委、县市场监管局 |
86 |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
该项目已实施完毕,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87 |
开展惠民保征缴工作 |
落实党中央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88 |
“富民贷”推广工作 |
落实党中央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89 |
对乡村振兴“健康保”参保率的考核 |
落实党中央精简优化基层考核有关要求,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90 |
对推广惠农类APP的考核 |
落实党中央精简优化基层考核有关要求,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91 |
对培育新增休闲农业经营主体任务的考核 |
落实党中央精简优化基层考核有关要求,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92 |
对完成农产品网络销售额任务的考核 |
落实党中央精简优化基层考核有关要求,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93 |
开展公益林管护 |
承接部门:县林业局 |
94 |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 |
承接部门:县农业农村委 |
95 |
外来入侵物种监督管理 |
承接部门:县农业农村委、县林业局、县生态环境局、其他主管部门 |
96 |
外来入侵物种普查 |
承接部门:县农业农村委 |
97 |
对小额信贷催收 |
承接部门:县农业农村委 |
五、生态环保(13项) | ||
98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承接部门:县林业局 |
99 |
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
承接部门:县生态环境局 |
100 |
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案件处理 |
承接部门: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 |
101 |
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修复、利用、更新等的监督检查 |
承接部门:县林业局 |
102 |
代为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或代为补种树木 |
承接部门:县林业局 |
103 |
储备国有土地上的环境卫生整治 |
承接部门: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104 |
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判定、治理工作 |
承接部门: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105 |
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
承接部门: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106 |
非法采砂行为监管 |
承接部门: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经济信息委 |
107 |
对治污攻坚宣传工作的考核 |
落实党中央精简优化基层考核精神,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108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
承接部门:县住房城乡建委 |
109 |
开展水环境质量监测和应急监测 |
承接部门:县生态环境局 |
110 |
消落区日常管护 |
承接部门:县水利局 |
六、城乡建设(17项) | ||
111 |
对辖区内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进行随机抽查和现场核查 |
承接部门:县住房城乡建委 |
112 |
房屋安全评估 |
承接部门:县住房城乡建委 |
113 |
开展农村住房安全鉴定评定工作 |
承接部门:县住房城乡建委 |
114 |
自建房安全等级鉴定 |
承接部门:县住房城乡建委 |
115 |
土地征收、征用 |
承接部门: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116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
承接部门: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117 |
乡(镇)村企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承接部门: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118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承接部门: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119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承接部门: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120 |
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 |
承接部门: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121 |
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
承接部门: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122 |
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
承接部门: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123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承接部门:县住房城乡建委 |
124 |
公租房管理 |
承接部门:县住房城乡建委 |
125 |
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初审 |
承接部门:县住房城乡建委 |
126 |
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 |
承接部门:县住房城乡建委 |
127 |
建设项目临时用地范围初核、复垦验收工作 |
承接部门: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七、文化和旅游(1项) | ||
128 |
指导建立社区健身组织等各类自治性体育组织 |
承接部门:县文化旅游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