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5日至6月2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薯光公司进行了常规巡察。7月30日,县委巡察组向县薯光公司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成效
(一)上轮巡视巡察等整改不到位问题。
1.巡察整改不彻底。
关于公司柏杨农贸市场、宁河农贸市场出租等其他资产收益1000.64万元未按照规定上缴国库,在《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溪薯文﹝2023﹞39号)上表明已在2023年底筹集资金上缴国库,但在2023年财务中未查到相关信息的问题。
已将柏杨农贸市场、宁河农贸市场出租等其他资产收益1000.64万元按照规定上缴国库。
2.审计整改不彻底。
关于《资产负债损益审核咨询报告》(渝鑫会咨﹝2021﹞第003号)中提出薯光公司2019年1月—2020年6月租金收入涉及金额401.6万元未上缴国库。公司仅在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溪薯文﹝2021﹞55号)中作说明进行整改,但未见具体整改资料、建立长效措施,也未按要求补齐上缴资金的问题。
查清2021年巡查报告提及的资产收益1000.64万元,包含以上资金401.6万元的租金收入,已上缴国库。
(二)新发现的突出问题。
1.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存在学习不全面,未结合本行业本领域深入学习领会,研究工作不深不透等问题。
一是党委牵头查漏补缺制定了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党委牵头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明确学习内容、内容成效及相关要求。三是通过开展薯光微论坛,以讲促学,加强职工对企业发展方向、改革任务的认识和熟悉,进一步挖掘职工智慧潜力。四是加强粮食领域的业务学习。五是制定和修改国企改革“一企一策”实施方案。六是重新梳理历次检查提出的问题,建立未销号问题台账明细,明确整改要求、时限、责任人员,定期销号。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对粮食储备的日常监督管理,制定值班值守表,保证粮食公司人员不脱岗、不离岗,确保24小时有人在岗。
(2)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国企改革任务,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不到位。
一是修改完成了公司《员工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和《四定方案》,按照党建十条措施中要求的能者上庸者下,实行末位淘汰制,杜绝“吃大锅饭”现象发生。二是成立固定资产确权专班,制订产权办理计划,积极与规资局对接协调办理产权,对粮食系统资产已排查完毕,里面涉访、涉诉问题比较多,公司决定分类别进行整改,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提下逐步明确权属。三是持续完善固定资产台账,对资产的盘活现状进行确认。四是制订资产盘活方案,有序推进资产盘活和产权办理,查清资产底数,做到账实、账表相符。五是经查云台酒业子公司刚成立就注销,没有任何资产。六是正在对凤凰农贸市场闲置摊位,利用效率低下的门市进行改建再出租,和公司合理自用,提高资产收益。
(3)关于党委聚焦“战略产业”发力不足,马铃薯产业龙头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存在种薯推广繁育开拓明显不足,未制定营销计划、建立专业团队开拓种薯市场等问题。
一是利用国家区域性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契机,通过土地流转、合作经营等方式,带动农户进行马铃薯规模化种植。二是联合种子执法部门,规范种子市场,严格种子企业准入机制,对种子市场进行全面专项检查,对制售假冒伪劣种子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惩处,切实维护种子经营企业和农民利益。三是以市场为导向,研发出类似马铃薯面条、巫溪洋芋曲奇饼干、巫溪烤鱼风味马铃薯调味酱等深加工产品,促进马铃薯加工业发展。四是在马铃薯产业园建设方面,推进“马铃薯产业强镇”建设,启动马铃薯产业的仓储建设。
(4)关于党委落实粮油储备政治责任不到位。存在落实粮油储备政治责任导向存在偏差、粮食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一是公司成立粮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粮食公司副总为副组长,粮食公司职工为成员的管理领导小组。确保粮食安全生产、储备粮及成品粮油的管理、监督和执行相关政策和法规落地。二是在问题提出时现场立整立改,工作人员将线路归拢处理。
(5)关于党委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偏差,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对宁河农贸市场、柏杨街道农贸市场安全问题,未深入研究整治危房措施,存在化解安全隐患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修改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组建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责任落实到人。二是消防大队验收重大火灾隐患已整改完毕,给予销案。三是制定资产危房台账,明确整改方案,化解安全隐患,明确资产项目部为资产安全责任管理部门。
(6)关于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一是党委定期开展意识形态专题研究工作,制定健全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落实工作流程,明确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二是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引导了干部职工知安全、懂安全,自觉遵守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三是清理农贸市场LED屏,实现单机专人管理。三是要求班子成员在撰写述职述廉报告时以及组织生活会个人总结材料及意识形态内容。
(三)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关于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差距。存在对公司重要岗位、重要人员开展谈心谈话提醒不够,对经营管理中已显现的廉政风险未提出有效防范措施等问题。
一是落实党委廉政风险管理责任,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公司重要岗位、重要人员开展谈心谈话。二是制定出台“四定方案”和销售管理办法。
(2)关于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抓管党治党工作有差距。
一是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定期开展谈心谈话。二是每月对公司全体职工开展警示教育,每年开展一次“以案四说、以案四改”。
(3)关于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持续纠治“四风”不够有力。
一是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按照车辆管理办法执行。二是加强合同管理,修改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4)关于履行工程项目管理责任不到位。
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巫溪府发﹝2024﹞20号巫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的通知》、《巫溪府办发﹝2017﹞24号关于印发巫溪县非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随机抽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培训》、《渝发改规范〔2022〕4号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增强业务知识和法律敏感性,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每一个项目根据资金来源和性质,明确什么人员可以在项目中列支资金,什么人员不能在项目中进行列支。三是我司派专人加强土石方弃渣场、土地流转等协调,制定详细进度计划,根据需求增加机械投入,提高施工效率,2个建设缓慢项目均已完成竣工验收。四是针对古路镇龙坪村大部分青脆李树木已被毁坏,青脆李无法盈利问题。我司党委集体研究,由于非粮化整改,重新对果树的未来的收益进行评估,通过退租、返还给村民、公司自行管理等方式,及时止损。
(5)关于履行财务监管责任不到位。
一是将按照程序执行大额调账上报的请示或报告。二是加强账款回收,成立往来款项催收组,存在呆账、死账已通过法律程序处理。三是逐笔落实预付款处理,制定预付款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四是安排专人已核实账款收回欠款,部分款项采取司法手段保全。五是查清固定资产进行台账登记。
(四)关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落实党的领导在公司治理中作用不到位。
一是优化调整“两张清单”(《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和《党委研究决定事项清单》),修改制定了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二是持续落实“四步工作法”、前置事项研制清单制度和“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按照“党组织先议、会前沟通、会上讨论、会后报告”的顺序决策事项,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是公司制定人才培养工作方案,激励职工积极考取专业技能证书、提升学历,提高综合素质。四是按程序规定向县上级备案审批兼任职务。
2.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
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并严格财务管理,对大额项目资金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审批程序,杜绝类似事情发生。
3.队伍建设有差距。存在中层干部职务任免、部室人员调整等重要人事议题无党委会审议记录等问题。
召开党委会研究了人事议题,调整工作岗位。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好任务整改落实,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再梳理整改,做到举一反三,抓常抓久,即治标更治本,扩大整改落实成果。
(一)坚持党建引领,党建业务有机融合。从突出思想引领、强化制度引领、注重示范引领、提升服务引领四个方面打造“红色引领”品牌创建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促进公司党建和业务工作有机融合。真真正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公司业务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深化后续整改,建立长效机制。以治本为重点,总结经验教训,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使制约公司发展的突出问题得到更好更有效的解决。
(三)强化担当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落实党支委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党支委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四)巩固整改成果,推进公司业务发展。把此次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公司业务发展的重要契机和动力,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增强公司组织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拓展组织覆盖、夯实基层基础。认真反思总结,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促进公司业务工作健康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让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公司作风转变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3-51512297;邮政信箱巫溪县柏杨街道丰益社区三安置区3号楼;邮政编码405800;电子邮箱1130412598@qq.com。
中共巫溪县薯光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党委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