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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巫溪县供销合作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社会公开稿
日期:2024-07-17

统一部署,2023925日至1215日,县委四巡察组对县供销合作社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115日,巡察组向县供销合作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精心部署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认领问题。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把抓好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主动全面认领问题,把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明确整改科室、整改责任及整改时限,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确保真改实改全面改,以整改实绩践行“两个维护”。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委、县委要求不够有力,履行为农服务职责使命有差距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讲话及市委、县委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的问题。一是贯彻落实《2024年度全县党委(党组、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意见》文件精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学习前均制定学习方案,按时完成学习篇目,每次学习均有一至两名党员结合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二是党组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每次学习前提前将学习主题、内容和形式告知参会人员,着力深化理解、坚定信仰、融会贯通。三是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工作实际作对照检查,全面转化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四是完善《巫溪县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建立“三社”融合发展部门联席会商制度。2024年度工作按照市社下达的目标任务稳健推进中。

2.关于“深化供销机构综合改革成效不明显。”的问题。一是第一时间安排专人负责,完善理事会、监事会等相关制度并上墙。明确理事会监事会职能职责,推动理事会抓业务、推改革、促发展、强管理和监事会督查保障、规范督查、督办控制落地落实。二是通城、峰灵为农服务中心均已建设完成。通城为农服务中心已投入使用,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发挥为农服务的作用。三是对薄弱的基层社进行改造。加强对基层供销社的管理,已制定综合业绩考评办法。因地制宜开展农资供应,指导巫溪县丰谷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于2024420日在赵家坝开设农资服务中心,拓展种子、农药及饲料等经营范围。

3.关于“推动供销社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已于20231229日前完成20235个星级综合服务社的建设及验收工作。202115个综合服务社的建设资金已向财政申请划回,2024年综合服务社的建设稳健推进中。二是于2024116日召开废弃农膜工作部署会,传达市总社2024年度目标任务,安排部署本年度任务,按每季度划分并督促回收企业完成任务;于521日与县烟办、县烟草公司召开联席会专题研究烟膜回收工作,确保全县烟膜回收工作落地落实。截至目前废弃农膜回收203.399吨,回收率63.761%,肥料包装物回收38.84吨,回收率55.486%。已完成废弃农膜网点,建设255个。二是加强与村村旺平台沟通洽谈,优先在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服务网点,销售本地农产品。业务发展科加强与832平台接洽对接,助推本地优质农产品入驻832平台,销售额逐步递增。

4.关于“监督管理社有企业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已制定社属企业绩效考核办法。县社领导班子及相关科室针对每个社属企业的不同情况,积极谋划,拓展业务范围,增强企业发展活力。指导巫溪县农产品商贸有限公司,原有的高额租金门市合同到期后已搬至自有门市,从而降低企业成本;联合湖北小山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喆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4416日共同成立重庆巫溪供销商贸有限公司,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协助通成农业开发公司向商务委积极争取物流分拣配送项目;巫溪县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扩大业务范围,保障企业收支平衡。二是已落实专人强化社有资产管理,制定社有资产定期报告制度,全面完成社有企业摸底并登记造册。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差距。”的问题。一是结合实际制定《2024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流程,着力提高学习效果。加强学习管理,明确学习主题及人员,做到学前有计划,学中有交流,学后有总结,并严格落实中心发言和交流研讨等具体规范流程。二是建立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意识形态管理制度》、《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意识形态报告制度》、《意识形态督查制度》、《阵地建设管理制度》、《意识形态责任追查制度》等七项制度。召开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议2次,结合供销工作部署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认真抓好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和常态化管理。结合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最新形势和实际开展分析研判,及时更新报送工作总结。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然存在

6.关于“‘一把手’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不够。”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专题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汇报。二是党组书记督促党组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督促党组成员对分管科室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7.关于“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短板。”的问题。一是制定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责任清单,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结合实际制定责任清单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二是分管领导通过谈心谈话形式对分管科室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

8.关于“派驻监督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党组会2次,开展党风廉政教育1次,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常态式谈心谈话。

9.关于“财务制度规范化运行有待提升。”的问题。一是202311月已将生活补助费全部打入职工工资卡,水电费全部采取转账方式。2023年三公经费已在2022年基础上减少,已完成整改。二是县社公务车(机要通讯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并建立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和台账;公务车加油严格执行实现“一车一卡一账”管理制度,杜绝一车多卡或多车一卡以及用职工公务卡充值加油卡等情况发生,偿还社属企业借款5.5万元。

10.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组织学习《党组议事条例》,严格落实倒序发言。二是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面开展对照检查工作,及时推进问题整改,并邀请督导组或派驻纪检监察组指导。三是制定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准确把握主题,认真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起到“红红脸、出出汗、治治病”的效果。四是认真组织学习《“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

(三)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短板,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尚有短板

11.关于“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召开专题研究部署会议2次,配备1名党员干部从事党务工作。二是已更新修正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登记表,高标准、严要求规范党员发展程序。

12.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组织人事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熟悉掌握干部考察、任免等基本流程,熟悉报送干部任免等材料要求,规范化开展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工作,整理好选拔任用纪实材料收集归入专门档案,严格按保管期限保存;按要求补齐并归档成册职级晋升纪实材料,确保3名职级晋升干部的选任过程可追溯、可倒查。二是加强选人用人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力度,通过党组会深化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的学习,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理念。坚持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县社每次调整干部必经党组会酝酿讨论后票决并签字存档,建立可追溯制度。严格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规定原则、标准、程序、方法选人用人,并按照县社“三定”职数和职级空缺要求,依法依规选拔任用干部,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县社领导对组织人事干部作出批评教育,要求人事干部在开展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时,严格按程序依法办事,做到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严肃纪律不放松。三是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落实《中共巫溪县供销社党组议事规则》及《巫溪县供销合作社“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责令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党组会研究人事议题时做好会议记录,对每项议题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意见和形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对有争议的内容尤要注意不能遗漏,记录必须完整。召开党组会讨论重大事项决策时,每次均邀请县纪委监委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参与,列席党组会议,做到日常监督,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共列席党组会议3次;根据工作需要,由领导集体讨论邀请县社科室负责人和有关业务工作人员根据不同议题列席党组会议,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回避制度。四是提高政治站位,通过理论知识学习、业务能力培训等方式,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工作的重要论述,提升领导干部及负责组织人事工作人员对选人用人工作的思想认识。召开党组会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次,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严把人选关口,严守人事纪律。

(四)督促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问题清仓见底还有差距

13.关于“巡察整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一是深度结合整改并完善相关制度。二是强力催收6笔小额贷款。于20215月对巫溪县甜乐西瓜种植专业合作社申请了强制执行,现处于还款阶段;于2024220日对巫溪县上佳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申请了强制执行,并于2024430日达成还款计划(每季度还款5万元);巫溪县蓉发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巫溪县昌顺养殖股份专业合作社、巫溪县鼎升耀安农业专业合作社等3笔贷款正在进行仲裁;积极协助配合小贷公司对巫溪县陈永进养殖专业合作社的欠款进行催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扎实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二是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坚持标准不降、目标不变,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持续推动整改落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全力推动供销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3-51522118;邮政信箱:巫溪县马镇坝春申大道88号水务局3楼;邮政编码405800;电子邮箱:1213769895@qq.com

                                          中共巫溪县供销合作社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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