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现场。记者 刘洋君/摄
5月30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先斌主持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洪兵、吴绍乾、谭仁和、沈慎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冉发军、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学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传承弘扬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贡献力量》。会议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各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涉及政府履职事项的议案,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李先斌指出,此次审议通过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涉及政府履职事项的议案,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减轻基层负担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举措,各乡镇(街道)和政府相关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认真贯彻落实决议要求,严格按照清单履行职责,共同解决基层治理难题,更好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李先斌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不断提升监督质效;要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代表法,不断丰富代表活动形式,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认真谋划和推动代表家、站、点现代化提档升级,努力打造市、县级集成式、标志性、具有巫溪辨识度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要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巩固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进一步完善人大常委会、专委会和机关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强化作风转变,增强纪律意识,努力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人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