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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工资了!我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00元/月
日期:2022-04-06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发布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渝人社发〔2021〕52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全面上调。其中我县最低月工资为20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为20元/小时,自2022年4月1日开始执行。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将直接影响这些相关待遇标准。比如,按规定,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此外,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加班费计算基数,年休假计算基数,婚、丧、产、护理假期间工资计算基数,育儿假期间工资计算基数,失业保险金计算等也都应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

    县人力社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世明:

    最低工资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薪酬信号,工资上调最受益的是低收入群体。比如全日制公益性岗位,3月份是1700元/月,4月份就是2000元/月,每月涨300元,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同步上调。

    劳动者个人对提供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其工资的,有权向人社部门举报、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低工资的上调将会拉动内需,促进全民生活质量提升,增强务工人员就近就业的积极性,从而推动巫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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