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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公开承诺
日期:2023-06-06

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公开承诺

为推动全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更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县发展改革委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向社会各界公开承诺:

一、强化主体责任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强化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带头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突出重点、形成合力、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转变工作方式通过定期座谈、走访企业等形式,深入了解企业的所期所盼,及时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将为企业服务做实做细。

三、改进工作作风在办理相关业务和审批的过程中,保证做到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工作热情;不出现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四、转变服务理念将自身定位从“管理员”向“服务员”转变,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树立靠前服务意识,主动上门与企业搞好对接,想方设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顺畅、更舒心、更满意,不断提升企业的认可度、群众的满意度。

五、提高办事效率按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要求,明确工作责任、工作标准、完成时限,保证不推诿责任、不拖延时间、不简单应付、不刁难服务对象。

六、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履行涉及我单位审批、论证、办理、服务、协调等方面的职能职责,保证不缺位、不越位、不乱为。

七、严格政务公开利用网站等媒体,公布办理事项、政策、法规等,便利民众知晓,接受社会监督。

八、营造营商氛围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力度,运用好新媒体,不断拓展传播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推动营商环境政策宣讲进园区、进企业,营造亲商安商护商的良好氛围。

九、强化督导问效。加强督促检查,实行跟踪问效,采取设立邮箱、热线电话、明察暗访等形式,征集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加大对本单位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举措的督促落实力度。

十、严守廉洁纪律保证不发生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工作中厉行节俭,严控经费支出。

以上承诺,坚决履行,并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县纪委监委信访举报电话:023-51529508

县发展改革委监督电话:023-5152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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