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8日,巫溪县总工会发出《关于开展民营企业“职工好食堂”评比活动的通知》,决定开展民营企业“职工好食堂”评选展示活动。
一、评比对象
参加评比活动对象为工会组织关系隶属于工会系统的民营企业职工食堂,并符合以下条件:
1.单位如果有多个食堂的,择优推荐参加;
2.食堂所在单位积极缴纳工会经费;
3.食堂持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4.食堂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件。
二、评比内容
(一)比食材质量。证照齐全,合规经营;原料采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与台账登记到位,过程公开透明,源头正规可溯;食材新鲜安全,妥善有序贮存,食品留样执行到位;食品制作流程规范,信息公开可查,风险隐患可控;管理制度健全,执行到位。
(二)比餐食搭配。膳食品种多样,注重人体所需营养多样化;倡导使用巫溪本土食材,做“家常菜”;围绕合理膳食和“减盐、减油、减糖”,注重科学搭配、营养均衡。
(三)比烹调技术。讲究烹调技艺,炒、煎、煮、炖、焖、蒸、汆、溜等烹调方式变化多样,善于推陈出新;能做到因材施艺、合理用料、科学烹制、细心调理,力求美味可口;在刀工、食材搭配、火候把握上追求精准,向职工提供色、香、味、形俱佳的膳食,注重餐食的季节变化和地方风味。
(四)比就餐环境。食堂整体环境舒适、整洁,定期消毒到位;用餐区域设置合理、宽敞明亮、全面禁烟;食品处理区流程布局合理,各项用具和食品摆放有序,餐厨垃圾依规处理;食堂厨师和服务人员态度热情、周到、细致、耐心,餐厨关系和谐温馨。
(五)比制止浪费。干部职工食堂文化内涵丰富、特色鲜明,价格合理;倡导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注重健康饮食、文明用餐、光盘行动等宣传。
三、评比程序
(一)申报初评。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积极组织本辖区内民营企业参与活动,严格对照标准进行自评,乡镇(街道)、园区工会对申报民营企业食堂进行初评,确定至少1家企业食堂向县总工会申报。
(二)考核验收。县总工会成立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组成“餐谋团”根据基层工会推荐情况,通过资料审核、问卷调查、实地考评、暗访等方式,对推荐对象进行考核验收。
(三)总结表彰。县总工会拟评定10家“职工好食堂”,授牌并给予经费奖励。获奖单位将作为开展职工之家建设、推荐模范职工之家的重要依据。
四、评比申报
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工会负责所属基层工会的资料收集汇总、申报工作。每个乡镇(街道)限报1家、园区限报3家。请于2023年10月27日前,将相关纸质和电子推荐材料报送县总工会。
联系电话:13638295345,
邮箱:1453766148@qq.com。
报送材料包括:1.参评推荐表;2.申报食堂的或短视频。
附件:1.“职工好食堂”参评推荐表
2. “职工好食堂”自查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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