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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钓4个月 巫溪集中销毁一批违法违规渔具
日期:2025-03-03

2月28日,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在逍遥广场联合开展禁钓期宣传活动,现场集中销毁一批禁用渔具,有效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分类展出违法、违规渔具。

在活动现场,分类摆放着查获的违规鱼竿97根,地笼16只,刺网31副,电鱼设备13台,爆炸钩等禁用钓具200余件。据农业执法人员介绍,使用小眼渔网和电力捕鱼器具是被国家明令禁止的掠夺式捕鱼方式,对渔业资源的破坏性极大。本次集中销毁查获的违规电捕渔具、钓鱼竿和网具,主要在于警示告知广大市民严禁使用违规、违禁渔具,共同维护水生态环境。

巫溪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程昌华介绍,通过此次集中销毁活动,向社会传递了我县打击非法捕捞的坚定决心,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委将继续发挥在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持续保持对涉鱼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推动巫溪县的渔业资源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

执法人员现场销毁违法、违规渔具。

伴随着电动切割机的轰鸣声,鱼竿、刺网、电鱼设备相继被砸毁,以“零容忍”的执法力度,对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形成强烈震慑。围观市民纷纷表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共护渔业生态环境。

巫溪县钓鱼运动协会主席李世龙说,我们钓鱼协会一定按照十年禁渔期,我们带头不电鱼不毒鱼不炸鱼,不违规生产性捕鱼,一定要带领巫溪钓鱼爱好者按规定垂钓。

巫溪县大宁河干流、西溪河、湾滩河等13条重点水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止,实施全面禁捕。在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禁捕水域全面禁止任何形式的垂钓,其他时间内的垂钓应当一人一杆一线,鱼钩钩尖总数不超过两个,钩为单钩,钓宽不超过2厘米。

据了解,2024年巫溪县共查获涉渔违法违规案件52件87人,其中行政处罚案件36件52人、涉刑案件16件35人,移送检察院起诉案件10件23人,共收缴非法渔具47具、违规钓具92根,查获渔获物50余公斤,渔获物价值认定合计7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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