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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打非月刊(2026年第1期 总第30期)
日期:2026-01-14

何立峰在全国金融系统工作会议上强调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有力有序有效做好2026年金融重点工作  12月12日,全国金融系统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立峰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金融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经济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主要目标任务,坚定做好金融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坚持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工作主线,有力有序有效做好2026年金融重点工作。要继续着力做好防范化解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房地产企业涉金融风险、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金融债务风险工作,严控增量、妥处存量、严防“爆雷”,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要进一步巩固和强化金融监管,完善重点领域监管制度体系并严格落实,持续强化金融机构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不断提升监管能力,严肃开展金融风险追责问责。要全力以赴推动高质量发展,继续实施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强对扩大内需、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稳步有序推进金融改革开放,做好预期管理。要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业绩观,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编制好“十五五”金融相关规划,加强工作统筹,确保“十五五”金融工作良好开局。(新华社)

《重庆市地方金融条例》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11月28日,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地方金融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3月1日起实施,这是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后全国首部地方金融监管领域的地方性法规。

近年来,重庆坚持急用先行、依法合规监管,加强从准入、经营直至退出的地方金融组织全过程全链条监管规制体系建设,开展了一系列探索与实践,印发了一系列重点监管规制文件,为《条例》的制定出台奠定了坚实基础。

据了解,《条例》共七章五十一条,系统规定了地方金融组织的设立变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合规经营与禁止行为等核心制度,并进一步完善了监督管理方式及金融风险预警、防范与处置机制。特别是通过专章形式,对金融组织机构、市场、服务、创新、开放、生态和人才等体系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为加快推进西部金融中心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

《条例》有力贯彻中央金融工作要求,理顺地方金融管理职责,压实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属地责任,推动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工作体系。明确了地方金融组织准入、审批和备案事项,设定罚款、停业整顿、吊销金融业务经营许可等行政处罚措施,健全“空壳”“失联”机构退出机制,从严惩处非法金融活动,提升监管震慑力。

《条例》专门设置“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章节,提出健全现代金融体系,激发金融创新活力,扩大金融对外开放,优化金融发展环境,促进各类金融要素资源高效集聚,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大对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金融支持,增强重庆作为西部金融中心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为回应社会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条例》健全地方金融组织公司治理和业务合规管理制度,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大对恶意逃废债、金融欺诈等违法活动打击力度。

“制定出台《条例》,填补了重庆市地方金融立法空白,标志着重庆地方金融治理进入法治化、规范化、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在重庆金融监管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重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我局将严格依据《条例》规定,抓紧制定配套政策,确保各项制度要求落到实处。”(人民网)

渝东北区县重拳出击!严打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奖励最高10万元  为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工作,及时发现非法金融活动风险线索,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渝东北区县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万州区、开州区、梁平区、城口县、丰都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政府办公室协同联动、重拳出击,共同出台《重庆市渝东北区县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对主动举报非法金融活动的单位或个人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暂行办法》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对发生在万州区、开州区、梁平区、城口县、丰都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行政区域内的举报线索,由渝东北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及承担地方金融管理职能的政府部门(简称渝东北区县政府办公室)按照首办负责制原则认定和实施奖励。

在奖励程序及标准上,遵循“小额分散”原则,结合案件性质、涉案金额、涉及区域、案件影响以及举报人提供线索质量等因素,分为常规奖励、追加奖励、特别奖励、实物鼓励“四类八等”方式组织实施。比如,举报线索由首办负责制确定的渝东北区县政府办公室初步认定有效后,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举报线索被调查认定为非法金融活动,且被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给予举报人2000元奖励;若案件涉及刑事犯罪,则按照“一案一议”的方式,以法院最终认定的涉案金额“分阶梯”追加奖励,金额最高可达10万元。此外,对提供有价值举报线索的,也可给予举报人宣传纪念品鼓励。

区政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让举报人吃下“定心丸”,《暂行办法》已明确保密管理工作要求。渝东北区县政府办公室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为其保密,严禁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严禁将举报材料和举报人有关情况透露给被举报人或被举报单位。对恶意透露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举报人也应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若举报人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进行不正当竞争,以及伪造材料骗取、冒领奖励的,需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渝东北区县政府办公室再次呼吁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到全市防非打非工作中来,主动向身边的家人、朋友、同事宣传非法金融活动的危害和防范知识,并鼓励大家踊跃举报身边的非法金融活动线索。(万州发布)

打非动态

县法院 12月9日,郑某、贺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审宣判,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被告人贺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5万元,责令二被告人继续退赔各集资参与人损失。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人郑某、贺某在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的前提下,以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资金周转为由,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为诱饵,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向370余名集资参与人吸收资金5400余万元。(县法院)

大河乡 12月8日,大河乡组织召开防范非法集资专题培训会,面向乡村两级干部职工进行集中授课。培训围绕防非基础知识、新型骗局识别技巧、举报渠道与维权方法等内容展开,进一步提升基层干部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应对处置能力。(大河乡江登剑)

兰英乡  12月11日,兰英乡利用赶集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专题宣传。工作人员在集镇设立咨询点,结合农村多发的“种植回购”“养老投资”等骗局实例,向群众讲解非法集资的隐蔽手法与风险,揭露所谓“保本高息”的欺骗本质,切实提升群众防骗能力,护航乡村金融安全。(兰英乡朱哂)

中梁乡  12月15日,中梁乡组织开展打非专题培训,培训聚焦当前非法集资伪装升级、手段翻新的特点,系统讲授其核心辨别方法与隐蔽性陷阱,并详细明确线索发现后的规范举报流程与时效要求,切实强化一线人员的风险预警能力与应急处置效率,为维护乡村金融秩序提供有力支撑。(中梁乡张权)

凤凰街道  12月23日,凤凰街道在年末岁尾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讲。活动通过播放警示短视频、发放宣传单页、剖析本地典型案例等形式,向村民揭示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法与危害,引导大家增强辨别能力,切实守好自身“钱袋子”,为迎接新年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氛围。(凤凰街道何雪黎)

防非小知识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对发布包含集资内容的广告有哪些规定?  

第十一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包含集资内容的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集资宣传。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监测。经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组织认定为非法集资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依法查处相关非法集资广告。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查验相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没有相关证明文件且包含集资内容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

举报渠道

根据《重庆市渝东北区县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对主动举报非法金融活动的单位或个人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具体流程

1、搜索(扫描)微信公众号“重庆打非”,关注并进入公众号页面。

2、点击公众号页面右下侧对话框“在线举报”栏目,根据文本框提示录入相关举报信息。

3、信息填写完毕,点击“举报”按钮,即可完成举报。

其他

对于不宜通过线上渠道举报的风险线索或不便使用微信方式举报的市民朋友,也可拨打重庆市涉非法金融活动风险线索统一举报电话:023—6757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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