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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归乡路上的“小桔灯” 以法治微光暖万家灯火
日期:2026-02-24

春节期间,县人民检察院依托青年干警返乡契机,组织开展“携法归乡·护未成长”专项活动,干警们用乡音传法、用案例释法,将专业的法律条文转化为暖心易懂的叮嘱,为家乡孩子们送上一份特殊又珍贵的“法治年货”。

巫溪县检察院莎姐“溪检·小桔灯”法治宣讲团成员在古路镇龙坪村党群服务中心向孩子们开展普法宣传。

在古路镇龙坪村党群服务中心的会议室,县人民检察院青年检察干警将普法课堂“搬”进村委,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真实典型的案例,围绕“什么是性侵害”“哪些行为属于性侵害”“遭遇侵害时如何自救和求助”等核心内容,向孩子们进行细致拆解和耐心讲解,引导孩子们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掌握基础防护技巧。

宣讲现场还设有奖问答环节,围绕宣讲中的法律知识和防护技巧提问,孩子们积极举手、踊跃抢答,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加深对自我保护知识的记忆,进一步提升自我防范能力。

巫溪县检察院莎姐“溪检·小桔灯”法治宣讲团成员在县柏杨河湿地公园向孩子们开展普法宣传。

据了解,本次“携法归乡·护未成长”专项活动,是青年检察干警利用春节期间家庭聚会的契机,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在浓浓年味中传递法治温度,为家乡的未成年人筑牢了一道坚实的安全防线。自2026年以来,活动已在重庆、四川多地开展20余场。

下一步,县人民检察院莎姐“溪检·小桔灯”法治宣讲团将持续探索更多元、更灵活的普法模式,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个孩子的成长之路。用检察力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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