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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日期:2025-12-05

(任务序号九: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涉及巫溪县整改事项)

整改实施主体

巫溪县委、县政府

公示日期

2025128

20251219

整改任务概述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了我市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要通过增强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深入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等3条整改措施,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达到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整改目标。

整改情况

自修复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薄弱环节问题整改以来,我县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思路,有力有效改善库区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有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一)库区生态环境持续得到改善。大力推进库区绿化,提质建设渝东北岭谷区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2024年完成生态修复3.5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保持在70%以上。打卡推进关闭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8公顷。强化水土流失治理,2024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平方公里,完成投资1000万元。开展全县大宁河库区范围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库区违法乱占、乱建等岸线破坏行为,加大库区河道管理保护执法力度。压实各级河长责任,2024年以来三级河长开展巡河6219次,巡河完成率均超过100%

(二)以督促改开展县级日常环保督察。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件及三峡库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季度例行督查结合不定期暗访,2024年,三峡库区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纳入县级清单库5个问题、市级清单库3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生态环境部遥感核查交办1个问题(城厢镇南环大道项目弃渣场占用林地造成生态破坏),已完成整改销号。有效推动县级环保督察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深化,切实提升三峡库区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核查验收工作方案,组建核查验收工作组,对市生态环境局承担的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核查,认为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8521842

电子邮箱:cqhjjcb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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