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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序号九: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涉及巫溪县整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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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巫溪县委、县政府 |
公示日期 |
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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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了我市“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要通过增强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深入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等3条整改措施,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达到“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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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自修复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薄弱环节问题整改以来,我县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思路,有力有效改善库区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有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一)库区生态环境持续得到改善。大力推进库区绿化,提质建设渝东北岭谷区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2024年完成生态修复3.5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保持在70%以上。打卡推进关闭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8公顷。强化水土流失治理,2024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平方公里,完成投资1000万元。开展全县大宁河库区范围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库区违法乱占、乱建等岸线破坏行为,加大库区河道管理保护执法力度。压实各级“河长”责任,2024年以来三级河长开展巡河6219次,巡河完成率均超过100%。 (二)以督促改开展县级日常环保督察。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件及三峡库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季度例行督查结合不定期暗访,2024年,三峡库区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纳入县级清单库5个问题、市级清单库3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生态环境部遥感核查交办1个问题(城厢镇南环大道项目弃渣场占用林地造成生态破坏),已完成整改销号。有效推动县级环保督察从“发现问题”向“解决问题”深化,切实提升三峡库区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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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核查验收工作方案,组建核查验收工作组,对市生态环境局承担的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核查,认为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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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88521842电子邮箱:cqhjjcb2@163.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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