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专题专栏>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
巫溪县商务委员会  巫溪县财政局关于申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2-07-27

巫溪县商务委员会巫溪县财政局

关于申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通知


巫溪商务发〔20213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电子商务企业,有关单位:

为持续推进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规范项目及资金管理,按照市商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关于印发重庆市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商务发〔202015号)和《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巫溪府办发〔2020105号)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巫溪府办发〔202133号)要求,按照公开项目内容、组织申报、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项目承接主体的要求,现就申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专项资金扶持的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运营维护、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电商示范典型培育、农村电商示范引领培育等5个项目承接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式

采取财政直接补助的方式。

二、补助程序

新建项目实行先建后补,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补助资金。按照项目进度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单位向县商务委提出书面申请,由县商务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拨付补助资金;项目完成后经第三方机构验收合格、公示完成后,一次性拨付剩余项目补助资金。补助资金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的项目应提供项目审计报告。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专项资金扶持的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运营维护、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电商示范典型培育、农村电商示范引领培育等5个项目建设内容及申报资格条件(见附件15)。

)申报单位对项目真实性负责,发生虚假行为,取消申报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严禁同一项目多头申报,严禁虚报建设内容,严禁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

)本资金必须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楼堂馆所建设、征地拆迁、购买流量、人员经费等经常性开支以及提取工作经费等。同时接受国家和市、县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

)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追回已拨付的资金,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一)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附件6),

2.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7);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5.交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6.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7.其他有关佐证材料。

(二)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或项目业主于2021841800前自行向县商务委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所有资料一式三份按照申报材料顺序装订成册,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主体,择期通知进行项目评审比选,确定项目承接主体。

    联系人:温虹霞;联系电话:5152908017365255028

附件:1.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项目

2.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运营维护项目

3.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项目

4.电商示范典型培育项目

5.农村电商示范引领培育项目

      6.报单位基本信息表

         7.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巫溪县商务委员会    巫溪县财政局

                            202182

附件1

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项目

一、项目申报资格条件

(1)申报单位在重庆市范围内完成注册并在重庆市内税务部门登记纳税,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

(2)具有健全的财会会计制度和管理体系,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接受监察、审计的监督和检查;

(3)近三年内无违纪违规违法记录,项目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普通货物运输;

(7)有电商快递整合经验的优先;

(8)申报单位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5000万元;

(9)申报单位应为项目的实际投资主体;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建设内容

提档升级巫溪县电商物流园。建成集现代物流、冷链物流和智能仓储为一体的物流园区1个,配备智能化分拣设备、物流运输车辆,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仓储配送机制。建设快递物流配送站点。充分发挥客运站交通枢纽和邮政网点作用,在县、乡、村建设快递物流配送站点,积极推进快递物流融合发展,支持开展农村支线集中配送合作,真正打通快递物流配送的最后一公里。建设公共产地仓(集配中心)。围绕清脆李、柑橘、冬桃等主导产业,科学布局公共产地仓(集配中心),建设智能化分拣生产线,安装数字化冷库,实现网销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品控分拣、打包配送、统配统送等功能。

三、项目创建措施

一是打造现代物流中心,实现一县域一仓配。建成集现代物流、冷链物流和智能仓储为一体的现代物流园区。

二是配置智能分拣设施,实现快件自动分拣。在现有快递分拣基础上,改造配备智能分拣设备,建设集中分拣线,降低分拣成本,提高分拣效率及精准度。

三是建设乡镇物流网点,提高物流配送效率。以乡镇为节点,构建农村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体系,有效解决最后一公里配送问题。采取以客带货等运营模式,降低物流配送成本,提升共同配送时效,遏制二次收费现象。

四是打造物流干线通道,优化城乡配送线路。以102201301省道为主线,打造8条乡村物流配送干线,实施定时、定线、定点配送。

五是整合快递物流市场,实施共同仓储配送。将县辖现有快递和货运物流企业集中整合,实现“同仓共配”。

六是严格行业管理规范,切实规范运营行为。落实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建设相关要求及文件精神,全面实共同配送、运输价格、服务质量、项目补贴、资金使用集中统一的运营机制。

七是建全运营管理制度,建立物流长效机制。严格安全生产规定和行业管理要求,制定行之有效的运营制度,组建专业的运营队伍,切实将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工作做大、做强、做深、做精,真正达到示范效果。

八是提升信息管理水平,强化供应链的建设。充分把握“乡村振兴”契机,大力开展电子商务工作,积极拓展货源市场。依托重庆智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密切同全国等大型物流园区、信息平台互通,分析县域供需架构、比例、流时、流量、流向状况,及时优化配送渠道。利用各类电商平台,促进“电子产品下乡、农副产品进城”的运输及供应链协同发展。

四、项目绩效目标

202212月以前,建成集现代物流、冷链物流和智能仓储为一体的物流园区1个;整合快递和货运物流企业,实现“同仓共配”;打8条乡村物流配送干线,物流快递业务乡镇(街道)服务覆盖率达100%,行政村物流覆盖率不低于80%,逐步实现包裹快件从县级物流仓储中心到乡镇(街道)级网点12小时内完成,乡镇(街道)到村级网点24小时之内完成。

五、项目支持标准

承接企业总投资不低于600万元。对承企业相应项目的设施设备购置、改造升级及信息化升级、开发等费用按照不高于实际发生额的50%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附件2

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运营维护项目

一、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在重庆市范围内完成注册并在重庆市内税务部门登记纳税,具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

2)具有健全的财会会计制度和管理体系,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接受监察、审计的监督和检查;

3)近三年内无违纪违规违法记录,项目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申报单位应为项目的实际投资主体

7)经营范围中应包含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大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

8)申报单位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万元;

9)申报单位应为项目的实际投资主体;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建设内容

升级改造巫溪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改建公共服务区、创客公共办公区、大数据展示区、农特产品线下体验馆、直播间、培训室等场所,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搭建专业的运营团队,不断挖掘本地特色优势产品,为从事网络创业和服务人员提供技术支持、信息服务、营销推广、管理咨询及其他增值业务等全面服务。

三、项目创建措施

一是营造电商氛围。通过举办电子商务相关论坛、创业大赛等活动,提高我县企业及人才的创新创业热情,挖掘和培育一批优秀网商、典型网商、创业案例。广泛利用电视、路牌广告、LED广告屏、公交车、出租车、公交站牌等线下传统渠道,利用公众号、短视频、网站等线上渠道开展电子商务的媒体宣传工作。与农特产品宣传、乡村旅游推介有机结合营造浓厚的电商氛围。

二是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网上平台。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包括电商资讯、公共服务中心服务内容展示、本地电商企业展示及县域名优特产品展示。实现区域内所有电商服务企业的集中呈现服务实时更新新闻报道、相关政策、行业资讯、活动信息等。

三是电商培训孵化服务。培育电商人才梯队,引进电商人才,建立县电商人才库、企业库、项目库。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渠道,定期发布电子商务营销资讯、行业市场研究分析报告,以及推介典型案例等。邀请业内专家到公共服务中心进行指导、培训,组织同行交流学习。通过多种手段帮助企业和个人掌握市场动态,提高营销水平。引导和鼓励本地龙头企业、特色农产品开设旗舰店、专营店;指导对接阿里巴巴、淘宝、天猫、京东、抖音等成熟第三方平台,鼓励、支持网商在平台上进行电商创业,提供开店指导、平台业务咨询、协助解决业务难题,最大限度的为县域本地农特产品拓展网上销售渠道。

四是开展电商专业服务。探索开展电商专业相关增值性服务,包括品牌包装、平面设计、营销策划、代运营、运营推广、分销渠道建设、融资对接等服务。

五是整合行业及第三方服务商资源。为企业提供全产业、全方位的电商服务解决方案,通过整合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旅游企业,让电商企业、传统企业和其他有需求的企业快速和平台运营方、品牌策划公司、整合营销公司、本地化生活服务企业建立联系,形成产业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发展。

四、项目绩效目标

2022年,建设成集提供培训、直播、公共仓储、农产品快检、金融、法律、税务代办等服务于一体的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五、项目支持标准

承接企业总投资不低于150万元。对提升公共服务中心运营成效的设施设备购置、改造升级以及项目期内房租、运营维护费用等(仅指设备维护和技术服务)按不超过实际发生额50%补助,最高不超过75万元。

附件3

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项目

一、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在重庆市范围内完成注册并在重庆市内税务部门登记纳税,具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

2)具有健全的财会会计制度和管理体系,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接受监察、审计的监督和检查;

3)近三年内无违纪违规违法记录,项目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经营范围包含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大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

(7)申报单位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

8)实际经营场地可用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

9申报单位应为项目的实际投资主体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巫溪县网货供应链+直播电商孵化基地项目,围绕青脆李、柑橘、冬桃、腊肉、牛肉干、核桃、巫溪洋芋等主导产业,搭建农产品质量保障与追溯管理平台,配齐相关设施设备。运营供应链+直播电商孵化基地项目,提供供应链建设、农产品溯源、直播电商主体培育、网货打造、品牌推广、短视频制作、直播带货等技术支持和优质服务,维护设施设备。

三、项目创建措施

一是农产品品牌培育工程。建立品牌培育专业服务团队,积极开展“三品一标”及SC认证,培育蜜柚、青脆李、冬桃、腊肉、牛肉干、核桃、巫溪洋芋等农产品网络畅销品牌;组织非标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策划设计注册商标、产品包装,农产品标准化分级包装策划设计达到5个以上,对符合标准的农产品采取前两年对包装按成本价的30%100%进行推广。

二是加快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三品一标建设,积极申报绿色农产品和实施原产地保护,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整合县内优质农产品资源,建立产品资源库,着力推介全县蜜柚、青脆李、冬桃、腊肉、牛肉干、核桃、巫溪洋芋等农特产品,供电子商务创业者网上销售。

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开展农产品溯源认证、产品质量控制及巫溪农产品大数据库建设。建立健全农、畜牧业标准、技术服务、农特产品质检及认证体系,引导县域内农产品相关企业使用国家公益性溯源平台。根据本地农特产品属性,开发建设农产品产地溯源系统,通过建设影像采集、环境监测等系统,综合运用物联网、互联网等数据传输技术,实现对农特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信息的追溯,为农产品溯源管理平台提供基础数据。

四是加强农特产品质量管理,建设仓储配套农产品快速检测中心,对农特产品开展快速检测服务,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认证管理制度,大力推行农品标准化生产,做到质量有标准、生产有规程、产品有标志、市场有监测。

五是分级包装及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建设不低于300㎡的标准化仓储中心,建设不低于400㎡农产品初加工分级包装及网货供应中心,建设不低于1500立方的冷冻库并配备冷藏车,引导农特产品基地产地建设农产品保鲜和预冷库,结合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完善乡镇到县城,县城到重庆主城预冷、冷冻运输、冷库仓储、定制配送等全冷链物流体系,实现基地预冷保鲜与电商产业园冷藏冷冻融合发展。为县域内从事电子商务的种植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养殖/种植户及电商创业个人提供农产品初加工、分级包装、集中仓储等设备和场地服务,向消费者提供优质、实惠、可追溯的农特优产品。

六是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巫溪县网红直播产业链条。培养一批农村网络主播,打造“电商+短视频+直播+企业+农户”融合联动新模式。对县域内特色农产品主供货区、主要农产品、优质农村主播,提供视频拍摄、推广宣传支持,在国内知名电商平台、短视频平台设立地方产品特色馆,通过自媒体、新媒体、融媒体、墙体广告、横幅、宣传手册等加大对电商产业发展的宣传报道。依托淘宝、京东、抖店等大平台,以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区域公共品牌”为载体,整合县域资源,建立健全电子商务营销服务体系,提供农特产品品牌策划、包装设计、视频拍摄、代运营、运营推广、第三方平台对接、分销体系建设等服务,实现农特产品存得住、运得出、卖得掉、赚得到

四、项目绩效目标

搭建农产品溯源认证、产品质量控制及巫溪农产品大数据库;建设标准化仓储中心、农产品初加工分级包装及网货供应中心1个;建设冷冻库1个并配备冷藏车;培育2个县域农产品品牌,打造3—5个网络畅销拳头农产品,年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

五、项目支持标准

承接企业总投资不低于600万元。对打造网货供应链+直播电商孵化基地和培育拳头农产品按不超过实际发生额5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附件4

电商示范典型培育项目

一、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在重庆市范围内完成注册并在重庆市内税务部门登记纳税,具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

2)具有健全的财会会计制度和管理体系,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接受监察、审计的监督和检查;

3)近三年内无违纪违规违法记录,项目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申报单位应为项目的实际投资主体

7)申报单位应具备制作视频、图文报刊的专业水平,具有策划、执行县级及以上大型宣传活动的经验或案例,能达到在全县营造浓厚的电商创业氛围的效果;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建设内容

充分挖掘巫溪县电商领军人电商创业故事,积极开展“寻找最美电商达人”“我的电商创业经”等活动,开设电商宣传政务专栏,制作视频、图文报刊等专题,加大宣传推广,在全县营造浓厚的电商创业氛围,吸引带动更多个体、企业线上转型。

三、项目创建措施

一是宣传内容。对各级电子商务政策文件精神,特别是电子商务进农村政策进行宣传,鼓励引导全县居民运用互联网思维和工具创业创新。对电商基础知识、电商发展趋势和应用等进行宣传,提高居民和企业电子商务应用能力。对县域内电子商务会议、讲座以及大型电商活动等进行宣传,推动活动的开展,提高群众和电商企业的参与率。包括典型电商企业、电商平台、电商模式等方面宣传,培育发展电商典型。大力宣传我县示范电商企典型人物及先进事迹。包括向新闻媒体推介,业等领域涌现出的利用短信微信微博等渠道推介巫溪特色产品、电商企业、电商活动。

二是宣传方式。全方位、多层次的深入宣传报道电商达人10个,依靠电商销售的优秀企业5个。在巫溪报、巫溪APP、巫溪电视台、巫溪手机报开设相关电商专栏,持续报道我县农村电商的做法、经验、典型人物、典型企业等内容,每周不少于2次。 巫溪APP、巫溪发布微信公众号、巫溪手机报开设“巫溪电商”政务专栏,普及电商知识、电商法律法规、电商技能培训等知识,内容发布每周不少于2次。结合我县实际,设计一批电子海报、H5、动漫手绘等产品,每周1期,推介我县特色农旅产品。拍摄制作一部5分钟左右的宣传片,对我县电商工作的成果进行全方位展示。协调中央、市级媒体,择优推出我县先进个人、先进企业、特色品牌的图文报道,提升巫溪电商的影响力。对电商活动进行全方位报道。在人流量集中的道路、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地,置悬挂通俗易懂、朗朗上口的电商宣传标语。在各村社政务公开栏开辟“电子商务宣传专栏”,张贴关于农村电商宣传海报,内容以生动形象的漫画为主让村民可以更进一步深入了解农村电商是什么农村电商有什么用。

四、项目绩效目标

2022年,培育“最美电商达人”10名,专题报道优秀电商企业5次;制作电商专题宣传片1部;每周在电商政务专栏发布电商典型人物、企业等宣传信息不少于2次,发布电商法律法规、技能培训知识等不少于2次;每周1期电子海报、H5、动漫手绘等。

五、项目支持标准

对承接企业按不超过实际发生100%补助,最高不超过25万元。

附件5

农村电商示范引领培育项目

一、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在重庆市范围内完成注册并在重庆市内税务部门登记纳税,具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

2)具有健全的财会会计制度和管理体系,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接受监察、审计的监督和检查;

3)近三年内无违纪违规违法记录,项目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申报单位应有全国级互联网头部短视频平台代理资质和内容电商服务商资质,或具备营销能力的互联网文化传媒公司;

6申报单位应为项目的实际投资主体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建设内容

积极开展渝见巫溪好风物抖音挑战赛村播计划,以赛带训培育一批本土直播电商人才,推动网红电商、直播电商、内容电商、小程序电商等新业态发展。

三、项目创建措施

一是招募培训打造巫溪县村播团。招募主播参与培训,打造巫溪网红IP,对招募主播进行实操培训。

二是抖音头条互动玩法引爆流量。开展巫溪抖音挑战赛进行全民传播,在抖音平台定制超级话题、开展直播等活动。

三是亿级达连线直播扩大声量。邀请抖音头部达人参与巫溪电商内容共创,开展直播连线,以及巫溪四季农产品专场直播活动。

四是定制专属内容加强好货营销。邀请抖音官方团队为巫溪电商定制创意视频、原创海报和相关文稿,推介巫溪产品和品牌。

五是线下活动加持完善营销链路。邀请直播达人探访直播培训训练营,到巫溪田间地头、加工企业和电商销售企业进行直播活动。

六是落地直播基地定制培训教材。把巫溪打造成为全市电商直播带货示范基地和样板,定制专属电商直播教材和相关视频资料。

七是整体资源宣传巫溪品牌。在抖音等媒体加强对巫溪品牌的宣传营销,进行集中展示。

四、项目绩效目标

培育一批优质电商主播及优质短视频内容创作者;开展一系列可连续的电商直播活动,助力巫溪农特产品走向全国;打造全市电商直播带货示范基地和样板,定制专属巫溪电商直播教材和影像资料;孵化一批有一定影响力、粉丝量和带货能力的“三农”达人账号;借助媒体抖音等平台推介巫溪农特产品品牌,助力巫溪乡村振兴。全年培训人才不少于200人次,全平台曝光不低于5000万人次。

五、项目支持标准

承接企业总投资不低于125万元。支持品牌培育、宣传、推广,对巫溪公共品牌培育和推广费用按不超过实际发生额80%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附件6

巫溪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专项资金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

申报日期:            


单位全称(盖章)


申报项目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成立年月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员工人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单位简介


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


近三年经营情况

2018

2019

2020

备注

收入(万元)





利润(万元)




税金(万元)






附件7:

巫溪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专项资金项目

申报信用承诺书

申报项目名称


项目申报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项目名称


申报依据


项目总投资额

万元

申请财政资金

万元

项目所在地


项目责任人


联系电话 



申报项目已获得财政资金补贴情况

序号

年度

补贴金额

拨付补贴资金

业务部门名称

拨付补贴资金

财政部门名称


1

2018





2

2019





3

2020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1.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

3.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4.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并在规定时限内退回补贴资金。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

(公章)





日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