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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四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巫溪县2017年度“四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巫溪创建组发〔2017〕5号)
日期:2017-06-02

  巫溪县“四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巫溪县2017年度“四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巫溪创建组发〔20175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有关企事业单位:

《巫溪县2017年度四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四项创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巫溪县四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01761


巫溪县2017年度四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分年度实现四项创建(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目标,根据《中共巫溪县委办公室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四项创建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巫溪委办﹝20174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我县2017年度四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为民创建、同步创建、城乡同创、社会自治的创建原则,以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为抓手,提升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推手,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气清、宁静宜居、人民幸福的美丽巫溪;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抓手,实现旅游大发展大突破;以创建全国人居环境奖为契机,全面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质量。

二、年度目标

根据全县四项创建工作总体方案的安排部署,2017年创建目标是:成功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创建中国人居环境奖;完成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资料申报。

三、主要任务

2017年创建工作主要任务分:项目建设、六大专项整治行动、网格管理、群创工作、组织管理5个类别。

(一)项目建设

1.市政园林项目建设

1完成道仕阡湾、南北滨河路等路段人行道护栏整修工程;

2)完成城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人车分离、机非分离、行人过街安全设施补装工程

3)在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广场、公园、超市、医院、公厕、政务大厅等公共场所设有盲道、轮椅专用通道等无障碍设施;

4)完成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道路破损、坑洼路面补修工程;

5)加强对城区路、牌、灯的管护和亭、棚、伞的规范管理;

6)完成城区背街小巷排水设施整修工程;

7新增城区停车位1000个;

8完成凤马大道一期工程建设;

9有序推进马镇坝北岸路网建设,完成一横四纵道路绿化;

10完成赵家坝保宁桥、龙头山大桥改造建设;

11完成明珠广场桥桥面主体改造建设;

12完成学府商城、双子天街附属道路、兴宁路、长宁路二期、保宁路、先锋支路、亿联支路等建设;

13完成南门湾道路改造工程;

14完成马镇坝农贸市场建设;

15完成文峰镇市级中心镇项目建设。

2.全国县级文明城市项目建设

1)建成县博物馆、公共美术馆、群艺馆,并免费开放;

2)力争开工建设体育馆;

3)完成文化馆、档案馆提档升级;

4)完成29村(社区)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工程,实现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

(二)六大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对城市中心区域、城乡结合部和乡镇村居的环境卫生实行全域治理,抓好城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车站、公园的全天候保洁,抓好广场、公厕、绿化带的保洁工作,解决好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卫生保洁,合理规划、规范管理义夜市;二是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集贸市场经营管理秩序,落实环境卫生工作职责,确保市场内外干净整洁;三是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规范停车秩序,实施文明交通计划,营造良好交通出行环境;四是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伪劣、变质食品,及时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和问题药品,宾馆饭店、餐饮小店干净整洁,运用多种形式进行文明餐桌温馨提示;五是开展社区环境专项整治,规范小区物业管理,加强居民文明习惯养成教育,消除社区十乱,提升小区居住品质;六是开展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深化环保五大行动,消除黑臭水体及油烟直排,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三)网格管理

进一步优化城区网格管理体系,理顺网格管理体制,强化街道办事处、社区在网格管理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网格责任单位的协助作用,科学制定街道办事处、城区网格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加大群众满意度的考核权重。国土房管部门要协同街道办事处、网格责任单位因地制宜制定科学、规范、高效的物业(自治)管理制度,规范小区物业收费标准,拟定加强物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以门前六包为载体,落实网格区域清扫、清运制度;开展卫生评比、十星级文明户评比、最美小区(楼宇)创建等群创活动,营造创建氛围,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完善县级领导定期接访、单位职工定期走访机制,认真听取群众的心声、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广大居民的普遍参与为基础,提高小区(楼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水平和能力。

(四)群创工作

一是狠抓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创建工作,不断丰富创建载体,创新创建方式,突出城乡共创,创出品牌特色,实现四项创建有机统一、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积极培育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风尚,助推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二是扎实开展致敬文明·公德行动主题实践活动,围绕礼貌言谈、爱护环境、有序排队、热情让座、文明驾车等基本内容,打造文明礼仪示范窗口文明礼仪示范单位有序排队、礼让斑马线、爱护环境等示范点,引导广大市民树立文明意识,努力营造文明、和谐、诚信、友善的人文环境。三是不断深化衣食住行文明行动,深入开展衣旧情深文明餐桌邻里守望文明出行活动,引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推动活动常态化,扩大活动覆盖面及影响力,将文明渗透到市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四是坚持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在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期间,组织开展相关主题文化活动,形成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浓厚氛围,引导人们文明、理性、健康过节。五是创新开展文明大看台系列活动,开通文明巫溪微信公众号,将文明发现和陋习曝光作为主要内容,启动千万市民创文微行动。每季度开展致敬文明·文明大看台现场活动,用舞台形式向文明致敬,让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全民共建工程。六是开展文明劝导行动。完善文明劝导工作制度,进一步壮大文明劝导队伍,提高劝导员自身文明素质,将单位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本职工作与创建要求相结合,文明秩序与劝导需要相结合,在城市主要公共场所,各公共服务领域科学配置劝导员,扎实有效开展文明劝导,让文明劝导成为市民不文明行为的第一道防线。融洽人际关系,公共场所礼让互助,友善对待外来人员。

(五)组织管理

各创建责任单位、乡镇、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固定经费投入,保障正常运行;科学制定创建工作规章制度,出台各项保障性措施、规范文件;定期召开各种协调、总结会议,及时收集、整理会议材料;深入开展群众性自评、互评、测评活动,完善相关督查、检查的文字和影像资料;专人、专卷归档各项软件资料,确保组织管理落到实处。

四、工作机制

(一)强化宣传舆论机制。各乡镇要在人流集中地段设置醒目标语,并开设宣传专栏,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要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创建宣传标语(宣传标语);《巫溪报》、巫溪电视台、巫溪电台、巫溪门户网站群等主渠道宣传媒体要将四项创建工作作为重点,紧紧围绕创建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计划和实施方案,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辟四项创建工作专栏、专题、专版,围绕创建活动,精心策划新闻选题,精心制作、播出、刊发公益广告;优化完善曝光台、曝光栏以及群众互动栏目,对创建工作的目标要求、正反典型和取得的成果进行深入跟踪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

(二)强化目标管理机制。县政府与各创建责任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四项创建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目标管理。各创建责任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下属单位、社区(村)要对照四项创建工作总体规划、2017年度实施方案,尽快制定具体翔实的工作方案,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实行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三)强化督查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党政效能监察、人大政协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确保各项创建工作按规定时序推进;县四项创建要通过不间断地编发创建简报、群创快讯、督查专报和会议纪要等,动态反映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考评办要加强对各项创建工作的跟踪检查和过程督办;县委组织部、县考评办要把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强化考核权重,确保创建工作事事有人抓、件件见实效。

(四)强化工作运行机制。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共建共创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城区网格管理体系,健全县属各部门(单位)联系和参与社区创建工作新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县级领导分片、分线联系创建工作机制,即县级领导分片、分线联系网格工作、专综整治以及重要活动任务;三是建立研究工作机制,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四项创建工作;人大、政协专题审议、协商四项创建工作,并作出相关决议和协商意见;县四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会议,部署工作,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和困难。

(五)强化结果运用机制。各创建责任部门、乡镇及其下属单位、社区(村)要围绕各自创建目标,完善创建工作督查、考评奖惩机制;县四项创建办公室要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加大考评及奖惩兑现力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由两办督查室通报情况,对创建工作不力、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启动问责程序,严格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巫溪县四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6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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