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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巫溪县2020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指标问题的情况汇报
日期:2020-03-11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巫溪县2020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指标问题的情况汇报

  

县“四项创建”办:

通过近两年的努力,巫溪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截至目前,32个指标,已达标28项,达标率为87.5%。未达标指标通过强化措施后,取得了较大的进展。2020年是我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申报年,为确保顺利申报,我局牵头梳理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指标问题台账。现就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指标问题作如下汇报: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联动,创建工作全面推进。一是创建机制日趋完善。各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都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能积极按照县“四项创建”办制定的年度创建计划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2019年创建目标。二是开展业务知识培训会。2019年年初,开展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培训会,针对创建中遇到的重难点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三是加强督查与指导,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为促进创建工作的全面落实,将创建工作纳入半年和年终督查考核。从督查反馈情况看,各乡镇、责任单位均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班子,确定了分管领导,有专人负责;创建指标达标建设进度较好,通过住建委合理规划,绿色建筑比例已达50%,卫健委实施的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72%,这些较难达标的指标,均已达准。

(二)生态环境、生活质量持续改善。大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制定了《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巫溪府办发〔2019〕100号),拟定了治理方案,细化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攻坚步骤和时间节点,压实各单位目标责任。通过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我县2019年全年空气优良天数322天,同比增加3天;筹资近5亿元,启动城镇28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实现城市、乡镇场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城镇污水处理率有效提升。辖区内水域水质均达到Ⅲ类及以上标准,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县按照“户集、村收、乡镇转运、集中处理”模式,投资2000余万元建成20座垃圾中转站,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通过大气、水、固废垃圾污染治理,我县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了较大改观,农村人居生活环境得到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生态生活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三)全力开展创建指标达标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申报条件第九条第一项明确要求申报地区建设规划发布实施且在有效期内。《重庆市巫溪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2019-2025年)》已于2020年1月3日通过市级评审,已报送县政府,待审议后颁布实施。32项建设指标中,已达标的28项,未达标的还有4项。4项未达标指标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县生态环境局);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县水利局);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中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县城管局);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县农业农村委、县供销社)。三项“基本条件”的第二条中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县统计局)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县审计局)未达标。6项“不得申报事项”中第一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生态环境部组织各类专项督查存在重大问题完成整改”,我县还有31件未完成;第二项国家下达的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中的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还有20个行业没有核发,目前正在按照生态环境部和市级要求办理,预计在2020年9月底全面完成核发工作。

(四)加大了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促进生态理念深入人心。通过与县“四项创建”办对接,开展网格宣传主题教育活动,在各小区楼宇宣传生态文明知识,形成全民学习生态环境知识、全民保护生态环境新风尚。我局还通过组织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等生态环保主题节日宣传、生态文明及环境保护“十二进”活动、环境保护“公众开放周”和构建“学校、机关、企业”环境教育体系,强化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让更多的人接触并了解生态环境知识,群众生态文明意识得到明显提升。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达80%、满意度达92.06%,为下一步制作高质量宣传片,反映我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提供良好素材。

  (五)合力攻坚,主动对接。由县“四项创建”办统筹、县生态环境局负责,主动与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卫健委对接,开展问题专项研究会。就难度较大的指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进行磋商,就进一步推进指标达标形成共识。

二、存在问题

(一)指标全面达标有差距。1、未达标指标4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县生态环境局)。目前,我县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已达100%、乡镇仅为97.1%,距全面达标尚有差距;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县水利局)。2019年我县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仅为69%,主要原因为大肠杆菌超标所致。经过“四项创建”办和县生态环境局主动对接了解到,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的监测单位是县卫健委,在2020年的实施方案中,该指标将实行县水利局和县卫健委双牵头责任制,压实压紧责任,为成功创建打下坚实基础;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县城管局)。该指标建设内容涉及面较广,虽然目前该工作已经启动,但是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和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储运运行管理不完善,市民没有垃圾分类意识,减量化行动没有示范亮点;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90%县农业农村委、农膜回收利用率80%县供销社)。2019年县农业农村委的秸秆综合利用率为85%,县供销社的农膜回收利用率仅为24%,根据市供销社反馈的信息,2019年我县共发放农膜500吨,实际回收121.49吨,回收率为24%。建议2020年加大农膜回收力度,做到32个乡镇全覆盖,加大早春烤烟农膜回收工作力度。

2三项“基本条件”的第二条中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未启动编制(县统计局),负债表的编制在全市属于试点工作,目前没有可供借鉴的工作经验,完成难度较大,建议向已经申报成功的璧山区、渝北区借鉴。县审计局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属市试点工作,已于2019年6月-11月在宁厂开展试点。但是,由于我县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尚未编制,审计组无法把握自然资源的整体情况,无法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变化情况,无法揭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风险隐患,距全面开展难度较大。

3、六项“不得申报事项”中第一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生态环境部组织各类专项督查存在重大问题完成整改”。我县还有中央环保督察问题交办31个问题没有完成,其中,5件中央环保督察投诉交办件中还有1件渔泉电站问题未完成整改;2件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未完成;全市自查摸底963个问题中涉及巫溪18个问题中还有8件未完成;市级环保督察问题交办件14件;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群众投诉件还有4件;长江经济带环境问题警示篇披露问题涉及巫溪1件(部分河道断流);长江经济带暗访发现的环境问题涉及巫溪1件(小水电生态影响)。近三年生态环境部组织的绿盾行动、清肺行动、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三磷”排查整治行动、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行动等专项行动部分问题还处于整改之中。第二项国家下达的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中的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还有20个行业没有核发,在今年9月底之前全部完成核发。

(二)迎检线路特色亮点不够突出随着我县“生态立县”发展战略的纵深推进,我县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修复保护制度不断完善,生态经济夯基起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缺乏可展示的示范成果,特色亮点不够突出,示范效应不够明显。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对标对表,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县“四项创建”办、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有问题当面谈”,主动对接各指标责任单位,商讨并制定整改措施。各责任单位对出现的问题进行透彻的分析,制定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并且记录真实的整改效果。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由县“四项创建”办、县生态环境局牵头,责任单位召集,开展专题研究会,确保今年4月底之前全部达标。

(二)针对问题,做好“四抓”。一抓指标建设。全力抓好指标建设,2020年申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前提是各指标要在2019年底达标。对未达标的指标,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申报时限全面达标;对已经达标的,需要市级认定的指标,请相关部门及早联系沟通。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指标(除制定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外)均属于动态指标,阶段性达标成果不能保证考核验收时达标,在保证全面达标的基础上,还要加强后期的巩固提升管理工作。二抓亮点打造。1、全面开展清、净、整洁工程。打造“空气清新、河流清澈、大地清洁”的新生态家园。将迎检线路上的乡镇街道作为“清净整洁”示范点进行重点整治。2、全面推进河岸两侧水污染治理、道路两侧石漠化治理。3、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申报认证和品牌宣传。4、围绕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美丽乡村、生态保护示范点打造特色亮点示范片。生态宜居城市大力推进柏杨河公园、白马公园(珍稀植物园)等城市公园提质建设,全力实施小区绿化,构建城水相依、城绿相生、城景相融生态旅游城市;美丽乡村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美丽乡村建设标准,着力打造峰灵镇谭家村、凤凰镇木龙村、古路镇观峰村、胜利乡龙狮村、文峰镇银峰村、通城镇长红村、红池坝镇九坪村(乡村旅游)等具备一定产业基础、生态较好的村庄实施品质提升工程,打造可复制的乡村振兴样板;生态保护示范点建设围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秦岭-大巴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重要区和三峡库区土壤保持重要区功能定位,严格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保护,择优打造1至2个动植物保护和水源涵养示范工程。三抓软件资料。包括三大类的资料,即技术报告、工作报告和特色亮点专题报告。一是创建验收申报材料—技术报告。包括创建技术报告和各项基本条件与指标完成情况直接证明材料(A类)、证明档案材料包括创建过程证明材料(B类)和旁证材料(C类),全部证明材料分为A、B、C三类。A类材料为创建指标完成情况证明的核心支撑材料,是申报时提交创建技术报告中的全部证明材料。A类材料包括各项指标要求及完成情况说明,直接证明材料(文件),数据来源、汇总处理、数据得出(计算)方法。B类材料为创建过程证明材料,是创建单位留存的日常档案材料。C类材料为旁证材料,是创建单位留存的日常档案材料,包括建设项目实施前后对比材料,区县生态环境现状等创建支持材料,各类照片、音频和视频文件。二是创建验收申报材料—工作报告。以收集的佐证材料为基础,结合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编制《创建验收工作报告》。三是创建验收申报材料—特色亮点专题报告。所需材料需在2020年4月底前完成创建过程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主要包括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创建档案和指标完成情况证明文件及佐证资料);在2020年5月底前完成申报材料编制并向市生态环境局申请预审;在6月底前完成市级预审问题整改和补充材料收集整理,力争纳入国家验收考核推荐名单;在7月底前完成国家生态文明管理平台申报资料填报,完成各指标核查点位整改、亮点示范片打造和迎检线路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完成迎检准备工作。四抓统筹推进。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统一落实,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职的联动工作机制,有效调动各个责任单位的责任心和主动性,整合各级各部门资金,结合巫溪实际,捆绑打造具有巫溪特色亮点的生态工程。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大力动员宣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营造全社会合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浓厚氛围,打造一支全社会参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的主力军!

  附件:1.巫溪县2020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指标问题台账

      2.巫溪县2016年以来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未完成整改清单(7大类)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10日


  
  

附件1

巫溪县2020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指标问题台账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值

2019年达标情况

指标属性

存在的问题

(部门反馈)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备注

1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

编制

2019年6月-11月在宁厂开展试点

申报必要条件

1.与县级各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不够。
2.部分基础数据收集困难。一是我县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尚未编制,审计组无法把握自然资源的整体情况,无法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变化情况,无法揭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风险隐患,这给审计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二是县级各主管部门数据不齐全。
3.审计力量薄弱,专业技能不足。一是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的专业能力要求很高;二新技术的应用不足,传统的审计方法已经不能满足新领域审计的需要。

县审计局

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单位)

“三个基本条件”之一

2

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

编制

未编制

申报必要条件

县统计局在没有国家正式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没有参加试点的前提下,目前是不可能率先在全市完成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工作,最多只能做一些基础性工作,为编制全县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奠定基础。

县统计局

各乡镇(街道)、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委、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三个基本条件”之一,需要在2020年4月之前编制完成。可以参照璧山、南川编制。

3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各类专项督查中存在重大问题,且未按计划完成整改任务的

/

出现重大问题,且未按计划完成整改(一票否决)

未达标

禁止申报要求(“一票否决”)

1件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件、2件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4件市级环保督察问题交办件、4件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群众投诉件、全市自查摸底963个问题中涉及巫溪18个问题还有7件   、长江经济带环境问题警示篇披露问题涉及巫溪1件(部分河道断流),长江经济带暗访发现的环境问题涉及巫溪1件(小水电生态影响)、近三年生态环境部组织的绿盾行动、清肺行动、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三磷”排查整治行动、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行动等专项行动部分问题还处于整改之中

县委办、县政府办

各乡镇(街道)、相关县级部门

六个“一票否决”之一

4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吨标准煤/万元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达标

约束性

责任单位不明确,需明确责任单位,建议县发改委牵头

县经信委

各乡镇(街道)、县发展改革委、县统计局、相关部门(单位)

建议县发改委牵头

5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农膜回收利用率

≥90%
≥75%
≥80%

≥85%
≥75%
≥24%

参考性

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率85%,农膜回收利用率24%,县供销社主责的农膜回收率完成较低。

县农业农村委
县供销社

各乡镇(街道)

未达标

6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100%

69%

约束性

受大肠杆菌影响,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偏低

县水利局

各乡镇(街道)、县卫生健康委、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

难达标指标

7

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
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储运

实施

(未达标)启动           实施

参考性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于2019年8月推进,系统运转不够完善,市民垃圾分类意识不够强,我县在垃圾分类中没有特色亮点,是否考虑将柏杨街道作为示范亮点来打造;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理,禁止露天焚烧等现象。

县城管局

各乡镇(街道)

未达标,需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在柏杨街道打造一个示范亮点

8

示范亮点及迎检线路环境整治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





围绕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美丽乡村、生态保护示范点打造特色亮点示范片。生态宜居城市大力推进柏杨河公园、白马公园(珍稀植物园)等城市公园提质建设,全力实施小区绿化,构建城水相依、城绿相生、城景相融生态旅游城市;美丽乡村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美丽乡村建设标准,着力打造峰灵镇谭家村、凤凰镇木龙村、古路镇观峰村、胜利乡龙狮村、文峰镇银峰村、通城镇长红村、红池坝镇九坪村(乡村旅游)等具备一定产业基础、生态较好的村庄实施品质提升工程,打造可复制的乡村振兴样板;生态保护示范点建设围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秦岭-大巴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重要区和三峡库区土壤保持重要区功能定位,严格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保护,择优打造1至2个动植物保护和水源涵养示范工程。

县“四项创建”办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农业农村委、县城管局、县林业局、县文化旅游委、县卫生健康委、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相关乡镇

拟定一条迎检线路

9

迎检线路环境问题整治





全力推进迎检线路涉企环境问题整治

县生态环境局

相关乡镇


  

附件2

巫溪县2016年以来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未完成整改清单(7大类)

(第一类)巫溪县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群众投诉举报案件1件未完成

序号

责任单位

办理单位

举报主要内容

办理情况

整改期限

1

县水利局

在巫溪县中岗乡湾滩河流域上游,2010年8月注册成立的巫溪县永发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发公司”)的几个私人股东于2008年底修建了一座3500千瓦装机容量的渔泉电站,于2010年8月建成投产,至今已发电运行6年,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是未经县发改委核准,该公司于2008年底擅自开工修建渔泉电站,该公司为骗取供电公司同意并网发电,于2010年7月伪造县发改委的公文,将原批给另一个企业巫溪县源发水电有限公司的400千瓦电站,篡改成3500千瓦装机的电站,此案件县公安局于2016年1月查处;二是未获得市政府批准的土地征用手续,就擅自占用土地建设电站;三是未经县水行政不管部门批准,就擅自取水发电;四是渔泉电站未设置生态流量下泄通道,没有泄放生态用水,裂腹鱼及其他鱼类遭到毁灭性的破坏。渔泉电站取水大坝以下至厂房之间的河段,正好是重庆市二类保护鱼类---裂腹鱼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根据该公司的违法事实,特请求:一、由环保部门或渔政部门委托专家评估6年多来渔泉电站未下泄生态流量所造成的鱼类资源损失价值,责令该公司赔偿,上缴国库,用于鱼类资源保护。二、由环保部门对该公司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并根据鱼类资源损害程度依法追究其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三、3500千瓦装机容量的渔泉电站属无规划、无审批、无设计、无验收的“四无电站”,在巫溪县乃至重庆市范围内都是罕见的。请中央督察组明察秋毫,督促相关部门对永发公司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目前,除国土手续外其他手续已完善,国土手续已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批复;县人民政府已出台资产处置方案,待国土手续完善后,县财政局依法进入资产处置程序。

国土手续2020年6月底完成;综合验收及整改销号2020年12月底完成

  

(第二类)巫溪县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362件未完成

序号

问题名称

整改细化措施

问题完成情况

是否完成

责任单位

整改期限

1

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11座污水处理厂因配套管网建设滞后,污水集中处理率低。(未完成)

1.2017年4月底前完成情况摸排。
2.2017年6月底前完成二、三级管网的现场踏勘,并形成整体实施方案。
3.2017年7月底前完成立项审批、施工设计、预算及财评。
4.2017年8月底前开工建设。
5.2017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乡镇污水处理厂二、三级管网建设,从根本上解决污水收集率低的问题。

菱角、大河、鱼鳞、乌龙、白鹿、胜利、蒲莲、土城、天元、中梁十座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已经全部完工,正在运行。文峰镇污水处理厂二三级污水管网已全部完工,一级管网建设年久失修破损严重,县财政重新投入资金,目前正在开展大修工作,计划2020年8月完成维修。大修期间暂时使用一体化设备,保证维修期间的正常运行。

未完成

乡镇二、三级污水管网点多面广,建设费用高,大约需要2个多亿,乡镇污水管网建设全是自筹资金,县财政资金缺口大。

县住建委

2020年6月底完成

2

巫溪县朝阳镇、古路镇、花台乡、尖山镇、宁厂镇、塘坊镇、田坝镇、通城镇、下堡镇、徐家镇、红池坝景区等11座污水处理厂未建成投用。(未完成)

1.2017年4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
2.2017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征地。
3.2017年7月开工建设。
4.2017年12月底前建成投用。

通城镇污水处理厂已全面完工,预计近期进入试运行;尖山镇、朝阳镇污水处理厂已完工正在试运行;宁厂镇污水处理厂属三峡后扶资金投入,因机构改革资金调整未安排,我县重新调整县财政资金作保障。目前二三级管网建设已完工,一级管网正在建设中,计划2020年4月完成一级管网建设并投入使用。塘坊污水处理厂厂区已完工,该项目属三峡后扶资金投入,因机构改革资金调整未安排,我县重新调整县财政资金作保障。目前二三级管网建设已完成,一级管网已完成3000米,计划2020年3月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田坝污水处理厂厂区已完工,因红池坝镇属于市级深度扶贫乡镇,建设项目多任务重,开工建设二三级管网会田坝导致道路中断,所有扶贫项目原材料不能进入。目前采用分段施工方式进行施工,确保一级管网2020年6月投入使用。

花台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厂区及主管网建设,因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510吨,实际每天的污水收集量只有50吨左右,导致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临时用一体化污水设施替代;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污水处理厂厂区已建成,该项目一二三级管网正在初步设计阶段。景区整体规划建设由华侨城集团实施,其设计方案仍未确定。为配合景区整体规划,防止重复建设,待方案设计确定,巫溪县宁之源公司立即开工建设。目前红池坝景区污水采用化粪池无害化处理,用于还田及种植。古路、徐家污水处理厂已移交环投公司并投入试运行;下堡镇污水处理厂厂区建设已竣工,因处于滑坡地带影响了施工进度,目前已完成边坡治理,管网建设已经完成60%。

未完成

一是巫溪县乡镇污水管网建设全是用的自筹资金,乡镇二、三级污水管网点多面广,建设费用高,大约需要2个多亿,我县是国家级贫困县,财政资金缺口大。二是巫溪县地广人稀,地势高低不平,房屋位置较分散,污水管网建设施工难度大。

县住建委

2020年6月底完成

  

(第三类)重庆市环境保护集中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度情况统计表(41问题,14件未完成)

序号

具体问题

整改细化措施

整改时限

责任单位

工作进展情况

完成情况

整改期限

1

(8)上磺镇、古路镇污水处理厂未建成,目前约1.5万人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对羊桥河水质造成较大影响,并对下游的凤凰镇饮用水带来较大的环境安全隐患。

1.上磺镇、古路镇合建一座污水处理设施。
2. 加快配套管网建设进度,2019年3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污水处理厂进水试运行。

2019年3月底前

县住房城乡建委

1.上磺镇、古路镇一二级管网已建设完工,三级官网接入率低,目前建委已去函宁之源督促其整改,预计2020年5月完工。污水处理厂已移交环投公司进行试运行,上磺老街管网破损严重,对特殊区域建设泵站链接至一级管网,目前解决生活污水直排问题。  

整改中

2020年3月底完成

2

(9)凤凰镇等乡镇自来水厂对水源地管理不到位,制水工艺只有简易沉淀消毒。

利用当地已建自来水厂水源,推进供区整合,改革供水管理体制,保证供水水质。

2019年12月底前

县水利局、凤凰镇、县城管局、

渝宁公司

1.渝宁公司已接管供区,二水厂已向凤凰场镇正常供应自来水,目前已完成整改。

2.上磺场镇与羊桥坝水厂管道已完工,具备通水条件。9月21日县水利局组织有关受益乡镇召开会议,要求村社落实运行管理组织   ,建立管水机制。目前,上磺镇政府正在组织灯笼坡水厂分片区逐步开展供水管网整治,其中,羊桥村1社管网已整改,现在实施街道社区管网改造。  

整改中

2020年3月底完成

3

(10)白马小区至王家湾拆迁区、城郊接合部等区域市政污水管网不同程度缺失,部分生活污水直排入城区河道。对城区柏杨河等部分河道排污口底数不清,部分城区生活污水直排柏杨河。

对城区河道排污口进行深入普查,彻底查清排污口数量和污水来源。
2. 按照《城区污水直排专项整治行动作战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持续推进城区排污口整治,根治污水直排现象。
3. 加快城郊接合部等污水管网缺失区域的管网建设,提高管网覆盖率。
4. 改造完善背街小巷等居民自建房区域三级管网,更换破损污水管网,整治雨污管网错接乱接现象,确保雨污分流排放。

2019年12月底前

县住房城乡建委

白马小区至王家湾拆迁区、城郊接合部等区域,排查多个河道排污口,我委已于2019年9月采取临时措施,对污水井全封闭,安装提升泵,所有污水收集进入一级管网,目前已杜绝污水外排现象。待老城旧城改造逐步完善,预计2023年实施老旧小区管网分流改造,2025年完成主管网建设,争取快速解决管网问题。

整改中

2020年3月底完成

4

(11)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根据三峡库区水环境保护需要,全县应完成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30座,截至目前,仅建成16座,在建11座,待建3座。

1.加快在建污水处理厂进度,2019年9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及管网建设。
2. 加快红池坝镇小河社区、渔沙污水处理厂、天元乡万春村污水处理厂等三座待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19年12月底前投入试运行。

2019年12月底前

县住房城乡建委

1.全县已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32座,目前部分已进入试运行阶段。         2.关于下堡镇、宁厂镇污水处理厂未建成问题,目前两座污水处理厂已全部建成完工,待管网建成投入使用。      

整改中

2020年6月底完成

5

(13)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突出。全县生猪当量20头以上的养殖场1308家,多数规模小,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

县、乡分别成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 针对污染治理设施未配套的养殖场制定“一场一策”治理方案。
3. 根据治理内容和任务量,制定补助标准,安排专项资金,2018、2019、2020每年分别完成1万头生猪当量治理。
4. 加强养殖场污染治理进度日常督促。

2020年12月底前

县农业农村委、

有关乡镇

1.2018年和2019年已经完成93家2万头生猪当量污染治理。

2.后续我们将以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完成我县整改任务,此项目已经制定《巫溪县2019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巫溪府函〔2019〕66号)上报市农业农村委备案,工程设计招标工作已经完成,第三方服务机构已经完成对徐家、下堡、白鹿、城厢等大宁河沿线重点区域设计,近期计划对凤凰—田坝沿线开展基本情况调研和整改设计工作,计划2020年底完成整县推进项目。

整改中

2020年12月底完成

6

(15)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巫溪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48家,其中县级公立医院5家、民营(私立)医院9家,其余为乡镇卫生院。但已建成医疗废水处理设施的仅8家,在建4家,其余36家尚未建设。

成立巫溪县医疗废水处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完成时限:2018年11月10日前)
2. 聘请医疗废水处理专业公司进行实地考查,针对无废水处理设备的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筹措建设资金。(完成时限:2019年2月28日前)
3. 各无废水处理设备的医疗机构分别完成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合同签订。(完成时限:2019年3月31日前)
4. 各单位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分步实施,同时完成档案资料建立、备案,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前)

2019年12月底前

县卫生健康委

1.已完成医疗污水设施建设的25家医疗卫生单位(4家公立医院、9家民营医院、11家乡镇卫生院、1家血浆站)设备运行正常,定期开展排污监测,各项指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剩余的23家医疗卫生单位中,19家乡镇卫生院医疗污水处理设施采购由县卫生健康委委托重庆天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实地勘察,制定了设计方案和技术参数征集,提交县财政审核,已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3.统筹渝中区对口帮扶资金,划拨195万余元用于19家乡镇卫生院采购医疗污水处理设施。

整改中

2020年12月底完成

7

(24)废弃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滞后。巫溪县2001年以来先后关闭矿山123个,损毁土地面积167.7947公顷,基本未开展生态恢复,恢复工作进展缓慢,如位于城厢镇的巫溪县三合一石料加工有限公司矿山开采后,留下宽约80米、深约20米、长约300米的一条沟壑,岩土裸露。

根据渝府办发〔2018〕55号要求,2018年完成矿山生态治理(复垦)面积14.28公顷,2019年完成16.38公顷,2020年完成19.89公顷。

2020年12月底前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一、关于废弃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情况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55号)文件要求,我县需治理(复垦)总面积167.7947公顷,2018年需治理(复垦)面积为14.28公顷,2019年需治理(复垦)面积为16.38公顷,2020年需治理(复垦)面积为19.89公顷,余下116.79公顷在2030年前完成。

2018年我县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已完成市局下达的治理任务(九坪煤矿14.6714公顷),已上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销号。2019年市局下达我县矿山治理任务为16.78公顷,县土地整理征收中心计划治理29个关闭矿山损毁点,目前,政府已落实治理资金,其中2个损毁点县土地整理征收中心正在进行施工,余下的损毁点正在通过财评。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巫溪县三合一石料加工有限公司矿山开采后留下巨大沟壑需治理情况。

位于城厢镇巫溪县三合一石料加工有限公司矿山开采后,留下宽约80米、深约20米、长约300米的一条沟壑,岩土裸露。我局收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后高度重视,2019年4月9日,巫溪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下发《责令停止矿产资源开采行为通知书》(巫溪矿管责字〔2019〕3号)。我局分管领导会同科室负责人多次到达现场,责令矿山业主自行委托中介编制治理方案,采取植被恢复和工程治理,截至目前,业主正在委托中介机构编制治理方案,矿山业主已撒种草籽,部分损毁面已挂防护网,我局将督促该企业严格按照《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治理,争取2020完成治理工作。

整改中

2020年12月底完成

8

(25)原龙头煤矿未经处理的矿井水直接排入东溪河,2018年7月2日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地表水监测结果显示:PH为2.45、锌超标1.67倍、氟化物超标0.09倍、硫酸盐超标2.98倍、锰超标19.7倍、铁超标716.67倍,严重影响东溪河水环境质量。

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对排入东溪河的污水进行处理。

2019年12月底前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

根据环境保护集中督查问题整改清单,巫溪县徐家镇龙花电站旁大屋煤矿、易溪煤矿、龙头煤矿、龙泉煤矿等四处关闭煤矿矿井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东溪河,县委县政府及县河长办高度重视,责成我局牵头在2019年底前完成该四处关闭煤矿矿井废水进行治理,该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我局高度重视,2019年7月,我局聘请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专家进行实地踏勘和水质取样,于2019年9月开始委托中介机构编制该四处废水治理项目的《可研性研究报告》,截至目前,报告已编制完成,并报县发改委立项,正在申请财政专项资金,待资金落实后,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完成该项治理工作。    

整改中

2020年6月底完成

9

(26)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基金)缴存不足。在采非煤矿山29个,均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收缴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基金)。

编制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督促21家在采非煤矿山(8家正在完善关闭程序)企业按照方案标准足额缴存基金。

2019年12月底前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我县原有29家在建非煤矿山,目前已关闭12家,实际在建矿山为7家。由于历史原因,我县地面矿山都属于小型矿山,加之企业经营状况一直不佳,导致我县环境恢复治理基金收取不足,我局于2018年和2019年分别印发了巫溪县国土房管局会同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联合印发了《巫溪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巫溪国土房管发〔2018〕159号)和巫溪县财政局  巫溪县国土房管局巫溪县环保局  巫溪县林业局关于《巫溪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条款修改的通知(巫溪规资发〔2019〕14 号),根据文件要求,目前我县已建生产矿山7家,已有6家按要求足额缴存了基金,余下1家出让合同即将到期,待重新出让后一并足额计提基金。截至目前,我县非煤矿山共计缴存环境恢复治理基金372.73万元。    

整改中

2020年3月底完成

10

(27)水电站布局密集,水电开发规划滞后。巫溪县境内主要河流辖长378公里,目前在建、运行、废弃水电站156座,平均2.4公里有一座水电站。除东溪河、湾滩河、分水河外,其他流域均未进行水能资源规划论证。

继续编制河流水能开发规划,从严控制新建拟建电站开发建设。

2019年12月底前

县水利局

1.湾滩河、分水河流域已完成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报告和规划环评审批。

2.后溪河、桐元河、渔渡河规划报告已报政府审批,小溪河、熊家河、西溪河等流域的水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待环保局审查,规划环评已通过环保局审查,待报政府批复。

3.巴岩子河、东溪河、平溪河流域的水能规划、规划环评正在编制中。

4.巫溪县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已获得综合审批,将对小水电进行分类处置。

整改中

2020年6月底完成

11

(28)水电站环保等行政审批手续不全。156座电站中,仅获得发改委核准72座。

加大力度,督促电站补充完善批复手续。

2020年12月底前

县发展改革委

截至目前,共审批和核准小水电88座,其中已运行80座,在建8座,其余没有核准或审批的小水电属于要件不足或项目业主还没有报送的。水电站环保等行政审批手续不全。156座电站中,仅获得水保批复75座,取水证111座。

整改中

2020年12月底完成


(28)水电站环保等行政审批手续不全。156座电站中,仅获得环保验收36座。

加大力度,督促电站补充完善环保手续。

2020年12月底前

县生态环境局

9月29日,建成投运电站134座电站,完善环保手续131座;未完善3座(白鹿永生2号无环评准入,银弯电站、高竹电站2018年底启动设备调试,未办理验收手续)。10座在建电站,9座电站有环评准入手续,1座电站(柏杨电站)无环评准入手续。县水利局启动柏杨和流域规划及规划环评编制,小水电流域综合评估报告已编制完成并通过部门初审,待专家审查通过后报政府公布实施,各电站按评估意见进行整改。

整改中

2020年12月底完成


(28)水电站环保等行政审批手续不全。156座电站中,仅获得土地使用证28座。

加大力度,督促电站补充完善电站土地手续。

2020年12月底前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128座未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电站中,黑水河电站、长明电站、高楼电站、大溪2号电站、双通调蓄水库二级电站、鱼栏溪电站、高楼二级电站、中梁一级电站、中梁二级电站、中梁三级电站、新田坝电站、两会沱电站、峡门口水电站、镇泉引水电站、五溪口电站、平安电站、万春电站、东溪电站、天元电站、浸子洞电站等20座水电站已取得市政府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复;华江电站、袁家湾电站、汇通5号电站、雾溪河电站4座电站已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剩余103座正在完善土地性质确权等前期工作;下一步待全县小水电清理完成后,督促保留小水电站加快办理土地审批手续。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按要求上报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给市局,过程中多次与县水利局沟通,要求水利局通知全县水电站业主到我局对其水电站是否占用原生态保护红线进行核查,通过核查已将43个水电站从原生态保护红线中扣除,最终能否调出以市局审查结果为准。

渔泉电站预计下个月上旬可以取得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复。

整改中

2020年12月底完成


(28)水电站环保等行政审批手续不全。156座电站中,仅获得水保批复75座,取水证111座。

加大力度,督促电站补充完善取水、水保、水资源等涉水审批手续。

2020年12月底前

县水利局

编制了涉渔水电站环保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部分水电站正在补充完善渔业手续。制定印发了《落实重庆市环境保护集中督察反馈意见电站取水许可问题整改专项方案》,并对全县水电站开展全方位取水许可清理,截2019年5月30日,共清理出水电站157座(建成141座、规划3座、在建12座、废弃1座)。自2019年1月重庆市环境保护集中督察及县委整改方案实施以来,我局再次对全县电站取水许可的问题举一反三进行清理,具有合法取水手续的电站96座,61座电站需要完善取水许可手续。按照边清理边整改边完善的工作思路,到目前为止,已经完成取水许可整改25座,电站取水许可技术资料已经编制完成送审16座,已送审但存在水事纠纷3座,正进行技术资料编制的17座,整改完成率、资料送审率分别达到41%和72%,电站取水许可整改整体有序推进。完成《落实重庆市环境保护集中督察反馈意见电站水土保持问题整改专项方案》,各电站水土保持手续正在抓紧办理,目前已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87座(除废除类),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30座,下剩尚未完成整改(除废除类)的正在进一步催办中。    

整改中

2020年12月底完成


(28)水电站环保等行政审批手续不全。156座电站中,仅获得渔业手续54座。

加大力度,督促电站补充完善渔业手续。

2020年12月底前

县农业农村委

县农业农村委正在对19座电站渔业手续复审中。  

整改中

2020年12月底完成

12

(29)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监管不到位。大部分水电站下泄设施设置不规范,且未安装生态流量计量和监控设备,不能有效监管生态流量。

建立水利水电生态智慧综合监管平台,对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情况进行在线监测。
2. 水电站按照河流生态环境影响评估结论意见,确定生态流量下放标准,安装监控设备设施。

2019年12月底前

县水利局

1.水利水电智慧生态综合信息监管平台项目监控平台已建设完成,电站光缆建设已接近尾声。

2.电站的生态流量计量和监控设备安装已全面完成,待信号接入工程全面完工后全部接入监控平台运行。  

整改中

2020年3月底完成

13

(35)巫溪县永发水电公司渔泉电站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整改不到位。县经济信息委作为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未严格落实环保工作责任,渔泉电站在未取得土地使用证和取水许可的情况下仍非法生产发电。

依法责令巫溪县永发水电公司渔泉电站停止生产。

2019年6月底前

县经济信息委

.县经济信息委按照《关于印发巫溪县贯彻落实重庆市环境保护集中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巫溪委办(2018)101号)要求,制定了渔泉电站问题整改方案,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经济信息委等14个部门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将整改的工作任务及时分解到各成员单位,要求在2019年5月底,促成渔泉电站、龙水电站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于2019年6月20日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相关手续。于5月12日、5月13日、6月6日开展了三轮调解,在多次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县经济信息委提交两条处理意见并告知双方:一是渔泉电站要在6月20日前完善项目核准、国土、林业和取水许可手续,完成综合验收,渔泉电站要及时将办理手续的情况函告我委;二是双方的矛盾纠纷采取法律诉讼的程序解决。目前,已取得了《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巫溪县渔泉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巫溪发改发(2019)248号)、《巫溪县水利局关于巫溪县渔泉电站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巫溪水利许可(2019)12号)、《重庆市林业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渝林资许准(2019)037号)。国土手续正在办理之中,县规资局已完成初审并报市规资局审批。

整改中

2020年12月底完成


(35)巫溪县永发水电公司渔泉电站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整改不到位。其中,对“未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就擅自取水发电”问题,渔泉电站未取得取水许可,县水利局也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责令其停止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违法行为,渔泉电站仍非法取水发电。

对渔泉水电站未依据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2019年12月底前

县水利局

县水利局于2018年12月29日编制了渔泉电站违规取水问题立案查处工作方案,2019年1月23日决定予以立案查处,2019年3月21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县永发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给予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于2019年4月29日作出《关于巫溪县渔泉电站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巫溪水利许可〔2019〕12号)。2019年6月12日,渔泉电站获得发改委批准3500kw装机核准文件、县经信委同意认可渔泉电站3500kw上网运行的行政审批公文。2019年6月17日,渔泉电站业主提出取水工程验收申请,经现场复核验收并颁发《取水许可证》(溪水资源字2019第24号)。经过整改,渔泉电站取水合法。  

整改中

2020年12月底完成


(35)巫溪县永发水电公司渔泉电站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整改不到位。其中,对“未获得市政府批准的土地征用手续,就擅自占用土地建设”,因电站调规、农转用、征转用等相关手续推进滞后,目前仅完成用地预审手续,未取得用地手续,同时,县国土房管局对渔泉电站作出的行政处罚(溪国土房管处罚决定〔2016〕第018号)中“对非法占用的1832.71平方米土地上修建的建(构)筑物予以没收”未执行。

制定巫溪县永发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渔泉电站国有资产处置方案,对没收的建(构)筑物进行处置。

2020年12月底前

县财政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县国资办

2019年5月,县财政局以《巫溪县财政局关于渔泉电站违法建筑物处置建议方案的报告》(巫溪财政文〔2019〕62号),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报告,经县人民政府地60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上同意采用报告所提第一方案:通过公开拍卖或挂牌出让的方式处置渔泉电站违法建筑物,取得资产所有权证后交由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按罚没资产处置手续对外出让产权,组织公开拍卖或挂牌出让,取得收入缴入县级国库,但要发布实施。目前已完成第一步,即:完善相关手续,并向常委会报告。    

整改中

2020年12月底完成

14

(39)墨斗城建材有限公司(水泥分装)涉及违规建设。相关部门2017年7月对墨斗城建材有限公司(水泥分装)下达处罚决定,要求对非法占用的10381.85平方米土地上修建的建(构)筑物予以没收。截至督察时,建(构)筑物仍未没收,企业生产仍在进行。

对违法占用土地和违规建设依法处置到位。
2. 加强水泥分装的生产管理。

2019年12月底前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建公司

2017年4月18日,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巫溪县墨斗城建材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立案调查,2017年7月14日下达处罚决定书;2017年11月27日,县财政局正式接收该宗地上的违法建(构)筑物;2017年12月14日,巫溪县墨斗建材有限公司一次性缴清罚款51909.00元;2017年12月12日,县城建公司同终止土地租赁合同,并通知其拆除所有设施设备交还土地。

2019年12月9日县规资局下发限期责令腾空房屋通知书,责令墨斗城建材有限公司腾空房屋并停止生产经营行为;2019年12月10日县规资局函告县经信委停止对墨斗城建材有限公司的电力供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城建公司根据职能职责督促巫溪县墨斗城建材有限公司履行处罚决定书。

整改中

2020年3月底完成

  

(第六类)全市自查摸底的943个问题落实情况工作表(涉及巫溪18个问题,8件未完成)

序号

问题主要内容

是否完成整改

进展情况

责任单位

整改期限

1

巫溪县古路镇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建设滞后,集镇污水未经处理直排。

古路镇一二级管网已建设完工,三级官网接入率低,目前建委已去函宁之源督促其整改。污水处理厂已移交环投公司进行试运行,并对部分特殊区域建设泵站链接至一级管网,解决生活污水直排问题。

住房和城乡建委

2020年3月底完成

2

部分城乡区域雨污分流不彻底或管网不完善,生活污水未完全收集。

1.完成赵家坝车站后巷道沿线污水管网改建、东升路雨污水管网综合整治、金地汇地下车库雨污管网更换分流综合治理、城区排水涵洞内淤积物清理、赵家坝柏杨河二级污水管疏通清掏整治、桥南街交通大桥至渔渡溪口河滩污水管网建设完善、碧水雅苑涵洞污水治理、九磷路原便道至电视墙段污水管网连接完善、凌廊飞渡破损雨污水管网恢复等9个污水管网建设维护项目。                             2.县城市建设公司完成柏杨街道原看守所旁、马镇坝4S店前、公安局西侧冲沟、中梁移民小区、颐博园小区、残联办公楼处涵洞污水临时收集池建设,并安装提升泵将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完成柏杨河公园“鱼形叠水”处冲沟和镇泉老街白马泉沿线的污水直排整治;3.启动了巫溪县城郊接合部(田家沟至高老庄至新环路段、渔渡溪段)二三级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截至目前完成污水管网铺设。         4.老城由于街道狭窄,房屋老旧,暂无法实施雨污分流整治,需待老城旧城改造逐步完善,预计2023年实施老旧小区管网分流改造,2025年完成主管网建设,争取快速解决管网问题。                                                        

住房和城乡建委

2020年12月底完成

3

巫溪县宁厂镇、下堡镇污水处理厂未建成。

1.宁厂镇污水处理厂目前二三级管网建设已完工,一级管网正在建设中,计划2020年4月完成一级管网建设并投入使用。         2.下堡镇污水处理厂已完工,一级管网因自然灾害滑坡导致建设管网滞后,目前已进场施工,现完成工程量的60%。

住房和城乡建委

2020年6月底完成

4

巫溪县胜利乡、朝阳镇、尖山镇、塘坊镇、田坝镇、乌龙乡和红池坝景区污水处理厂等7座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二三级管网缺失,污水处理厂尚未(正常)运行。

朝阳镇污水处理厂一级管网由环投建设,林之源公司建设二三级污水管网,目前已全部完工,可以投入使用。                                           2.尖山镇污水处理厂一级管网由环投建设,只建设二三级污水管网,目前已全部完工,可以投入使用。                                                    3.塘坊镇污水处理厂截目前二三级管网已完工,一级管网已完成3000米,因现场施工难度大,计划2020年4月全部完工投入使用。  

田坝镇污水处理厂因红池坝镇属于重点扶贫乡镇,建设项目多任务重,如果二三级管网启动会导致道路中断,所有项目原材料不能进入。现二三级管网已经恢复建设。                                   5.红池坝景区污水处理厂截目前正在初步设计阶段,计划2020年5月待冰雪融化立即开工建设。    

6.乌龙乡二三级管网已完成整改,目前正常运行。                            7.胜利乡污水厂已由环投公司正式接手运营,并由宁之源公司对部分破损管网进行修复,目前已整修完成,并新增设部分二级管网,胜利污水厂已正常运行。            

住房和城乡建委

2020年12月底完成

5

巫溪老城污水处理厂共设置4个溢流口,废弃一个,剩余三个中有1个溢流口“逢雨必溢”;污水处理厂溢流污水量无法统计。

1.巫溪老城污水处理厂共设置4个溢流口,分别是“管网S3-4”、“管网W1-7”、“提升泵房”、“预处理段”,均为原设计溢流口。                            2.“管网W1-7”在实施大宁河防洪河堤工程时被填埋在路基以下,现为封闭状态;                                                                3.“预处理段”溢流口由巫溪老城污水处理厂完成封堵;                   4.“管网S3-4”溢流口标高增高与设计的“提升泵房”溢流口进行合并,并安装了视频监控,故原有4个溢流口就只存在一个,只能待老城改造时一并实施。

住房和城乡建委

2020年12月底完成

6

巫溪县城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滞后,存在生活污水直排现象,如马家坝片区、赵家坝片区、老城片区仍存在污水直排点。

1.完成赵家坝车站后巷道沿线污水管网、东升路雨污水管网、金地汇地下车库雨污管网、城区排水涵洞内淤积物清理、赵家坝柏杨河二级污水管疏通清掏整治、桥南街交通大桥至渔渡溪口河滩污水管网建设完善、碧水雅苑涵洞、九磷路原便道至电视墙段、凌廊飞渡破损雨污水管网恢复等9个污水管网建设维护项目;定期检查维修和宁河街道辖区内背街小巷污水管网破损堵塞缺失点位的管网整修。  2.县城市建设公司完成柏杨街道原看守所旁、马镇坝4S店前、公安局西侧冲沟、中梁移民小区、颐博园小区、残联办公楼处涵洞污水临时收集池建设,并安装提升泵将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完成柏杨河公园“鱼形叠水”处冲沟和镇泉老街白马泉沿线的污水直排整治; 3.启动了巫溪县城郊接合部(田家沟至高老庄至新环路段、渔渡溪段)二三级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截至目前已完成污水管网铺设;四是老城由于街道狭窄,房屋老旧,暂无法实施雨污分流整治,只能待老城旧城改造时一并实施。

住房和城乡建委

2020年12月底完成

7

巫溪工业园区尖山组团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未投入运行。凤凰组团污水处理厂因入驻企业产水量较少再用一体化设施,未建设污水处理厂。

1.2016年9月对尖山污水处理厂设施进行了检修更换,2016年10月进行防水整治。2016年11月运行测试,达到正常运行条件。2017年对工业园区尖山组团污水管网进行全面整修。2018年3月采购数据采集仪器,并安装了在线监测系统,与市生态环境局联网。2.建立了污水处理厂日常维护制度,安排专人进行日常维护。3.2016年10月租用隆望丝绸污水处理厂,2017年1月启动污水处理厂整修工作,2017年2月整修改造完成,通过调试运行,达到正常使用条件4.由于凤凰组团正常生产企业少,污水量少,与租用隆望丝绸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有较大差距,加之隆望丝绸为倒闭企业,资产被法院查封,存在产权纠纷。为保障污水正常达标排放,2017年8月研究购置日处量50吨的一体化处理设备,2017年10月完成安装调试,正式运行。5.2017年园区新修1.4公里PE管道将企业污水全部接入园区一体化处理设备,2018年6月、12月及2019年7月由县环境监测站及中介机构对一体机出水水质进行检测,均符合排放标准。2019年6月再新购一台日处理100吨一体化处理机并完成安装调试投入运行。6.凤凰组团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已完成选址、立项、初步设计,正在办理土地预审相关手续。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2020年12月底完成

8

巫溪县已建成投运的11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因配套管网不完善,污水收集处理率低。

1.菱角镇配套管网已经全部完工。 2.文峰镇该项目二三级污水管网已全部完工,一级管网建设年久失修破损严重,县财政重新投入资金,目前正在开展大修工作,计划2020年8月完成维修。大修期间暂时使用一体化设备,保证维修期间的正常运行。

3.大河镇配套管网已全部完工目前正在运行。        

4.鱼鳞、乌龙配套管网已全部完工正在运行。        

5.白鹿镇配套管网已全部完工正在运行。        

6.胜利镇配套管网已全部完工目前正在运行。        

7.蒲莲、土城、天元镇配套管网已全部完工目前正在运行。            

8.中梁已全部完工正在运行。

住房和城乡建委

2020年8月底完成

(第七类)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群众举报投诉件(13件,4件未完成)

序号

责任单位

举报内容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整改期限

1

县水利局

巫溪县上磺镇羊桥村1社水质浑浊,有小石子颗粒,希望能改善水质。

2019年7月16日,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委、上磺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到羊桥村进行现场调查和群众走访。
1、上磺镇羊桥村1社供水由巫溪县灯笼坡供水站负责管理,由灯笼坡水厂制水,经过抽水送达高位水池,再由高位水池通过供水管网以自流方式进行供水。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委、上磺镇人民政府、上磺卫生院、灯笼坡供水站等相关单位人员,分别到用户家中、高位水池及灯笼坡水厂进行了现场查看。县疾控中心分别在用水户及水厂采取了水样带回实验室进行检测,县卫生健康委向巫溪县灯笼坡供水站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编号20190274)。
2、现场直观观察,用水户家中龙头水清澈,无浑浊和小石子颗粒出现;调查走访询问,用水户反映暴雨过后,饮水会出现少量浑浊。根据县疾控中心的水质化验报告(巫溪疾控(水)检字﹝2019﹞183号、巫溪疾控(水)检字﹝2019﹞184号),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检测结果不合格。

上磺水厂与羊桥坝水厂干管网联通引水工程已完工,主管网具备通水条件。正在推进入户管网改造工程,羊桥1.2社一起动改造工程。

阶段性办结

2020年3月底完成

2

县水利局

1.巫溪县上磺镇羊桥村1社寨沟水库水厂近2年供应自来水水质异常有杂质,可能存在自来水处理不达标的情况。2.上磺镇垃圾堆放点均未对垃圾进行遮盖产生难闻臭气扰民。羊桥村1社上磺中学附近鱼塘垃圾堆放点垃圾受雨水冲刷产生大量污水流入附近鱼塘造成环境污染。

此件投诉内容1与2019年D2CQ201907140377件重复。1、7月27日,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委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执法局、上磺镇政府工作人员到灯笼坡水厂检查,县疾控中心进行了现场采样,检测结果显示出厂水和末梢水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上磺镇暴雨频发,致使此处供水出现浑浊,药剂添加量不足,现场责令灯笼坡供水站在暴雨期要足量投放药剂量,确保水质达标。
2、经调查核实,上磺镇垃圾清运采取每天巡回收集,未设置固定垃圾堆放点。上磺中学周边垃圾清运工作由上磺镇委托浩灵煜物业公司负责,因近段时间该地段正在进行公路硬化,垃圾清运车辆无法通行,造成周边生活垃圾无法及时清运。

上黄水厂与羊桥坝水厂干管网联通引水工程已完工,主管网具备通水条件。正在推进入户管网改造工程,羊桥1.2社一起动改造工程

阶段性办结

2020年3月底完成

3

建委

巫溪县宁河街道先锋社区工艺巷10号因污水管网设计缺陷,造成排水不畅,污水回流。2017年出现21次污水进入居民房,多次诉求无果,希望能得到处理。

2019年8月1日,县城管局、宁河街道、先锋社区组织工作人员到宁河街道先锋社区工艺巷10号就居民户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走访调查。该处巷道内有三户居民户,巷道长约20米,现有路面低于先滨路路面约2.1米,形成了城市的洼地,导致2017年以来遇到特大暴雨后形成内涝21次雨水倒灌进屋。2015年县城管局对巷道内排水沟进行了加深拓宽,并整修完善了污水管网,定期进行疏通清掏维护,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雨水倒灌的问题。但受道路高差的制约,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雨水倒灌的问题。同时,县城管局、宁河街道、先锋社区工作人员与该处居民户冉崇宝、骆方平进行了座谈,居民户一致要求对先滨路的排水主管网进行改造,增大排水管径。工作人员也对该处排水不畅,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与居民户进行了解释沟通,并表明,尽快想办法,拟定措施,远近结合,尽快解决问题。8月2日上午,县政府分管领导黎中华副县长带领县城管局、宁河街道、先锋社区到该处现场办公.

一是立即进行管网疏浚清淤;二是进一步在进水(雨水)源头想办法分流;三是根据现场情况安装管网,或者安装抽水系统,在特大暴雨时分流雨水。目前已完成拥堵管网的疏浚清淤工作。

阶段性办结

2020年3月底完成

4

县生态环境局

质疑巫溪县梅溪河“一类水质”。其途经的两镇八村各种污染物,死禽,生活污水随意倾倒;长兴村2社100多户,无垃圾桶,垃圾乱扔,臭气熏天,盼涨水时冲入消水洞;疑矿坊狮子村污水处理厂未运行;此外,反映文峰镇官员不作为等。

1.  关于投诉人质疑梅溪河一类水质问题。经调查,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的函》(渝环函〔2019601号)的要求,2019年梅溪河向子村断面水质的考核目标是达到或优于Ⅲ类,一直以来,我县无论是上报数据,还是对外宣传,均未表述梅溪河为Ⅰ类水质。83日,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梅溪河向子村断面进行取样监测,所测水质指标均优于Ⅲ类水质要求。下一步,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将加大对梅溪河水质的监测频次。
2.关于投诉人反映的梅溪河途经的两镇八村各种污染物,死禽、生活污水随意倾倒问题。经调查,文峰镇、朝阳镇、塘坊镇严格落实河长制,采取一河一长,以村为单位,把责任落实到人,利用公益性岗位负责河道日常垃圾清理。梅溪河流域生活垃圾处理实行的户集、村收、乡运、县处理的模式,每日对生活垃圾进行了收运,但部分农户环保意识有待提升,偶尔有乱丢乱倒现象发生。经排查,梅溪河流域暂未发现随意丢弃死禽的现象。梅溪河流域地广人稀,山高坡陡,农村地区房屋位置较分散,污水不便于统一收集,但大部分居民都修建有化粪池。
3.关于投诉人反映的长兴2组垃圾乱丢问题。经调查,文峰镇垃圾处理实行巡回收运,每日实行两除两扫一保洁制度,定时定点进行垃圾收运、地面清扫,但未设置垃圾桶防止二次污染。长兴村2组清洁卫生相对保持良好,但与长兴2组相连的文峰镇三宝村有垃圾乱丢现象。
4.关于投诉人反映的塘坊镇狮子村污水处理厂未运行问题。该厂厂区由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修建,目前已完成建设任务,塘坊镇污水处理厂管网由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修建,目前已完成二级管网建设,一级管网已完成招投标工作,目前正在做进场施工准备工作。
5.投诉人投诉文峰镇官员不作为,已交县纪委调查。

1.  一是县城管局加大了对文峰镇、朝阳镇、塘坊镇辖区内的生活垃圾收运频次;二是文峰镇、朝阳镇、塘坊镇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大对河道垃圾的清理频次,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提高村民环保意识,实行农户门前三包制度。三是86日,县农业农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溪农发〔2019107号),对各乡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再次部署,明确职能职责及无害化处理措施,并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开展广泛宣传,并将加大梅溪河流域排查力度,发现病死率畜禽及时无害化处理,对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2. 83日,文峰镇人民政府立即在与长兴2组相连的文峰镇三宝村设置了垃圾转运箱,并保持每天清运箱体,文峰镇长兴村、三宝村已纳入城镇清扫保洁范围,每日实行两除两扫一保洁制度,定时定点(早上8点下午17点)进行垃圾收运、地面清扫。
3.
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塘坊镇污水处理厂清水调试,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加快管网施工进度,确保塘坊镇污水处理厂2019年年底前投入运行。

阶段性办结

2020年3月底完成

(第八类)《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警示片》披露的16个问题落实情况工作表(1件未完成)

序号

整改任务

工作措施

推进情况

存在的

问题

整改时限

是否

到位

核查情况

是否

到位

1

重庆市东北部生态涵养区有效影像覆盖的57条河,有26条存在干涸断流现象,干涸河道长达126公里,占河道总长的6.9%。

通过摸底调查,梳理河流干涸情况和成因,因河施策,对因工程运行导致出现干涸断流现象的河道,通过建立生态流量泄放制度、加强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改造等措施,保障断流干涸河道水量。

在今年6月份相继印发了《巫溪县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和《巫溪县推进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涉及河道断流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目前,巫溪县已完成境内因小水电运行引水引起河道断流电站的生态流量设施整改,河道生态基流得到有效恢复。9月底完成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评估报告审批工作,12月已完成巫溪县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方案和河道断流“一河一策”整改方案编制评审工作,正在报政府待批。

2020年12月底完成



(第九类)重庆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自查问题台账1件未完成

序号

自查问题描述

整改任务(目标)

完成时限

整改进度

是否完成

牵头整改单位

备注

整改期限

1

156座电站水电站环保等行政审批手续不全

全面整改审批手续不全、影响生态环境的小水电站,完善建管制度和监管体系,有效解决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促进小水电科学有序可持续发展。

2019年—2020年

完成58%

县水利局

1、建立了排查台帐;2、《巫溪县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实施方案》已由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3、小水电清理整改核查评估正在进行。4、加强了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目前,水利水电智慧生态综合信息平台正在建设中,工程完工后,将实现在线实时监控。

2020年12月底完成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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