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巫溪府办发〔2020〕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巫溪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2019—202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4日
巫溪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创建规划(2019—2025年)
第一章创建工作背景
第一节生态文明建设时代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长远部署和制度构架,“美丽中国”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奋斗目标。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被赋予更加明确的政治含义而写进党章和宪法,成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
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召开,习近平总书记从治国理政高度,系统推出了八方面阐述、五大体系建设和六大原则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启了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指引美丽中国建设的新征程。党中央连续做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部署,出台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制度和政策措施,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乡村生态振兴,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央顶层制度设计安排落地更加有效,生态文明领域改革力度不断加大,生态环境部先后命名三批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重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政治担当,研究部署全市生态文明领域重大决策,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措施和行动方案,努力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上中下游协同干、政府企业社会一起抓,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构筑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绿水青山“颜值”提升,金山银山“价值”做大。
近年来,巫溪县委、县政府始终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坚持高质量发展社会经济、高水平保护生态环境,努力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全面落实中央和市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筑牢三峡库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区域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稳步提升,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成功创建。
第二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的目的意义
开展创建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体现。创建工作有利于巫溪牢固树立起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折不扣地把中央和市委的部署要求贯彻落实到位,采取多种措施,在经济上调转促,在政治上纳入考核,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倒逼各级党委政府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努力探索高质量发展新路,使绿水青山成为长远发展资本,使生态优势转变成经济优势和发展优势。
开展创建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创建工作有利于巫溪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一系列生态文明理念贯穿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过程,将五大发展理念落实到生态环境保护可操作层面。通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细胞工程”,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具体任务落实,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及服务业、生态农业、生态工业,建立起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现环境质量根本好转,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走出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道路。
开展创建是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必然要求。创建工作将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思维确定发展“底线”,以生态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为约束条件,建立起人口、资源、生态、环境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社会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新体系、新机制、新模式,使绿色发展成为“两山论”转化的现实抓手和切实途径,使资源、生产、消费等要素相匹配相适应,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满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实现生态美、产业强、百姓富的发展目标,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打造新发展理念的示范地。
开展创建是加快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创建工作将是进一步落实巫溪“生态立县”首位战略载体,突出自然生态的基础前提和核心优势,将生态作为巫溪最大的财富、最大的品牌、最大的活力和实现后发赶超的最大潜力,抓住黄金机遇期,赢得发展主动权,实现发展与自然要素过度消耗“脱钩”,发展与生态化原则“挂钩”,率先走出一条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新路子,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新样板。
开展创建是满足群众期盼优化生态环境的重要途径。创建工作将进一步强化“两山”理念,坚持把绿色生态作为最大优势,把做好生态环保工作作为最重要的发展,把解决生态环保问题作为最重大的民生,把落实生态环保责任作为最为突出的政绩,加快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补齐高质量发展中绿色短板,满足公众生态需要和环境诉求,保障公众生态环境权利,维护公众生态环境安全,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让山更青、水更绿、天更蓝。
第二章巫溪县生态环境现状
巫溪县位于长江上游地区、重庆市东北部,属于渝陕鄂三省市交界地区,全县总面积403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8.32万人,城镇化率36.69%。巫溪县是三峡库区腹地一级支流大宁河的“河溪源”和“生态源”,重庆市和三峡库区最大的天然生物物种基因库和重要的生态屏障,在《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中绝大部分区域属于三峡库区土壤保持重要区,在《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被纳入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是三峡库区“绿色生态屏障”和三峡库区重要的水源涵养地,素有“峡郡桃源”美誉。
第一节生态保护与修复
巫溪县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完成占全县面积49.07%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出台《重庆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配合完成国家七部委专家组对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评估,结合“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开展,完善森林防护监控系统,强力整治自然保护区内突出环境问题,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得到妥善保护。
2015年以来全县累计完成投资3.5亿元,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天保公益林建设、石漠化综合治理等绿化造林重点工程,新造林和封山育林97.5万亩,实施森林抚育39.6万亩,特色灌木林培育7.3万亩,开展森林质量提升工程2.4万亩。开展了“飓风1号”“春雷2018”等系列专项行动,配合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县境内煤矿已全部关闭。全县林地面积已达495万亩,占幅员面积82%,森林覆盖率高达68.3%,城市建成区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分别为38.65%和40.58%,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1.39平方米/人。
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城周森林质量提升等林业项目,推进国有林场景区化建设,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天元乡、白鹿镇小流域项目,完成石漠化治理面积6.27万亩。实施后溪河、大宁河等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完成水土流失治理10平方公里。完成凤凰镇、蒲莲镇、朝阳镇小流域综合治理1.68万亩,完成上磺镇、峰灵镇、下堡镇重点河段综合治理8.57公里。全面推行河长制,完成河道定桩划界1183公里。出台了《巫溪县小水电环保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完成生态流量整改,落实水土保持治理措施,完成破坏植被以及河滩的生态修复。
第二节环境污染防控
近年来,全县围绕“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五大环保行动、“四清四治”及其它环保专项行动的开展,重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重点项目为抓手,细化分解落实年度工作任务,生态环保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因地制宜发展水电和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督促砖瓦等重点行业废气治理,全面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加快推进烧结砖瓦企业整治,完成渝星建材、渝达酒业等工业企业燃煤锅炉环保改造。系统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施工扬尘控制示范工地社区、扬尘控制示范道路建设,全面完成市级下达的淘汰黄标(老旧)车任务,推进机动车尾气排放执法检查,全面启动餐饮油烟整治,督促城区、景区主要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规范露天烧烤。
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起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长体系,完成并投运城市备用饮用水源,提升了县城饮用水源应急能力。完成全县3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保护区标志标牌建设,规范乡镇饮用水源地建档管理,提升饮用水源品质,保障了用水安全。完成新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老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厂全覆盖,编制实施《巫溪县“十三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以大宁河、汤溪河、长溪河、杨溪河等为重点,加快推进县域内次级河流综合整治与保护。强化工业水污染防治,完成尖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鼓励工业企业实施中水回用,提高工业企业水资源循环利用率。
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配合市级部门完成土壤环境详查,开展污染地块调查评估,编制实施《巫溪县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实施两个污染场地整改细化方案,推进污染场地整改。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对优先保护区、安全利用区、严格管控区等14个国控例行监测点位进行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新完成双阳乡白果村等7个乡镇31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加快推进30个乡镇“五沿”(沿高铁两侧、沿河两岸、沿公路两旁、沿城郊环线、沿旅游景区周边)区域的改厕工作,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立并完善“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制定实施《重庆市巫溪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巫溪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内养殖场(户)关停搬迁实施方案》,完成存栏生猪当量20头及以上的养殖场(户)更新调查,完成45家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搬迁和7家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以“肥药双控、农膜回收、生物防治”为重点,开展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工作,全县农药化肥施用量得到有效控制。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积极开展社会生活噪声、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高、中考”期间噪声等专项整治。强化交通噪声宣传,不断完善禁鸣标识,加大执法交通噪声处罚力度。制定并实施了《建筑施工噪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噪声,重点推进工地降噪设施建设,规范夜间作业审批。
第三节生态环境质量提升
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满足优良以上天数319天,比上年增加2天,PM10年均浓度67微克/立方米,PM2.5年均浓度37微克/立方米,SO2年均浓度12微克/立方米,NO2年均浓度20微克/立方米,O3—8h年均浓度60微克/立方米,CO年均浓度1.3毫克/立方米, 全年降水pH均值7.04。2018年巫溪县水环境质量总体较好,7个地表水例行监测断面中后溪河孔梁电站断面满足Ⅰ类水质要求,大宁河水文站、东溪河檀木、西溪河中梁电站、杨溪河双通电站断面满足Ⅱ类水质要求,柏杨河马莲溪大桥断面满足Ⅲ类水质要求。此外,大宁河花台断面和中梁乡中梁水库断面满足Ⅱ类。
巫溪县农村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显示总体良好,各项理化指标正常,重金属含量处于正常背景值。
2018年巫溪县功能区环境噪声昼间平均值为54.0分贝,夜间平均值为41.1分贝。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56.4分贝,质量评价级别为好。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49.9分贝,属于较好等级,网格达标率为98%。
全县生态质量优良,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多年位居全市第二位,森林覆盖率全市排名第二,阴条岭国家自然保护区是全市保护最完整的自然保护区。
第三章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第一节面临的机遇
一、生态文明建设正向纵深推进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生态文明建设重要遵循,生态文明体系初步形成,生态文明管理体制加快重构,环保督察持续加强,生态文明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加快形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更加科学清晰、机制更加健全有力、模式更加先进适用,生态环境政策更具空间差异性和时间调适性,生态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关系更加平衡。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发力,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人民美好生活获得感进一步提升。这为巫溪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二、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政策推动绿色发展
长江经济带战略明确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指导思想,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产业转型升级落实的机制和路径逐步成熟。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要求巫溪在渝陕鄂边区纵深开放中彰显作为,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论进一步强化。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夯实了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的基础。这为巫溪破解资源环境瓶颈,加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生态产业提供了强大动力。
三、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持续开展
为了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典型的引领作用,生态环境部在多年来持续开展的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活动的基础上,推出升级版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活动,已经命名了三批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成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力抓手,是实践环保为民惠民的生动体现。重庆市抓住机遇、乘势而上、积极作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县创建工作,初步形成了扎实推进、上下联动、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璧山、北碚和渝北先后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这为巫溪县带来良好的示范和借鉴作用,有利于学习成功创建经验,扬长补短,开拓进取,加快推进创建工作。
四、生态文明建设在市级层面地位突出
重庆市是西部唯一直辖市和国家中心城市,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对重庆提出了重要指示,明确赋予重庆市西部大开发的重要战略支点、“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连接点的“两点”定位,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两地”“两高”目标,要求重庆市在推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中发挥支撑作用、在推进共建“一带一路”中发挥带动作用、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通过一系列会议和具体部署,努力构建“一区两群”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日益成为重庆大地的主旋律。这为巫溪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落实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要求,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中彰显作为,推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提供了良好的氛围。
第二节创建优势
一、优美的生态环境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良好自然本底
巫溪县属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是重庆市重点保护和建设的生态功能区之一,拥有重庆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等顶级生态资源,以及红池坝市级风景名胜区、白果市级森林公园、巫溪灵巫洞和巫溪荆竹峡—汉风神谷两个2A级景区、柏杨河湿地公园、西流溪湿地公园,全县森林覆盖率高达68.3%,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全县国土面积的49.07%。县境森林密布,动植物资源丰富,是难得的“天然物种基因库”。
二、绿色产业健康发展为绿色腾飞打下良好的经济基础
巫溪县以突破交通瓶颈制约为抓手,初步构建起公铁水空综合交通格局,区位条件明显改善,引来人流、资金、产业和技术。以优美自然景观资源和独特巫咸文化为依托,大力实施旅游兴县战略,落实“全域景区化”,加快构建“一心一带三区”旅游发展格局,打造全国知名人文生态旅游目的地。以特色农业资源为依托,大力发展草食牲畜、马铃薯、烤烟和中药材等特色农业,扩大“三品一标”农产品规模,着力打造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县。以天然资源为依托,合理开发水能、风能和太阳能,培育清洁能源产业。以坚持循环发展为着力点,培育资源开发利用关联配套产业和下游产业,淘汰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全面关闭煤矿和整合非煤矿山保护生态,切实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调整经济结构为根本点,推动产业协调发展,重点抓农旅融合促脱贫,初步探索出一条边远贫困山区“后发赶超、绿色崛起”的发展道路。
三、制度不断完善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提供了法制保障
编制实施《重庆市巫溪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全面优化县域发展空间格局。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完善阴条岭自然保护区管理制度,建立起县、乡镇、村和县林业局、林场、管护站两条三级森林监测网络,保护好重点生态空间。建立起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长体系,落实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出台《巫溪县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明确监管主体和责任主体。进一步规范全县环境监管对象日常监管工作,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不断强化公安、生态环境等行政主管部门的联动协作。
四、系列发展政策汇集为破解创建工作难题提供了政策支撑
巫溪县处于长江经济带战略通道上,国家层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大政策坚定了巫溪集中精力落实大保护,转型发展扩大优质绿色产品供给。属于国家级贫困县,被纳入秦巴山区全国连片特困地区,享有国家层面专项规划政策和资金扶持,有水利部等部门对口扶贫支持。属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有国家层面生态补偿政策和资金支持。纳入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建设,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六部门的大力支持。重庆市加快构建“一区两群”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巫溪县被纳入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后续城镇化发展政策支持力度大。重庆市印发《关于推进长江旅游金三角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大对巫溪县转移支付力度,落实了系列扶持政策。配合乡村振兴计划的实施,市级层面还落实了重点支持渝东北区域的政策措施,有利于巫溪县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多渠道统筹资金,提升生态功能、推进乡村振兴、发展特色产业。
第三节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还需持续发力
持续改善环境质量,需要全力保障生态保护修复、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与运维、淘汰落后促转型等财政投入,巫溪县属于欠发达地区,需要保持高度的战略定力,多方筹资,持续发力,加快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
二、创建基础还需进一步夯实
巫溪县2010年启动国家生态县创建,先后成功创建24个市级生态乡镇、157个市级生态村、248个县级生态村,2017年获得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命名,同年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和经验。但是,对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指标要求仍存在差距,城市区域还存在重污染天气,乡镇建成区污水管网、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未实现全覆盖,农村饮用水和卫生厕所等人居环境仍未全面解决,改善提升工作还需全力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排污许可证制度等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制度创新还需加快推进
三、生态空间系统保护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
巫溪县属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全县49.07%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范围广、类别复杂,生态保护意义重大,但生态环境较为脆弱,再加上“九山微水一分田”农业县现状,生态保护与农民增收短期矛盾存在,系统保护生态空间全民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特色还需进一步凝炼
巫溪县长期以来坚持生态立县发展战略,在生态保护、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在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大背景下采取了全线作战,示范效应注重不够,系统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样板案例不够,应深入挖掘生态保护、污染防治、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特色亮点,择优选择示范片建设,使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经验。
第四节迎接的挑战
一、经济发展带来的生态环境压力不断增大
巫溪县正处于产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和财政收入增速下降的全国大背景下,生态文明建设的资金短缺问题将更加突出,生态环保的利益冲突与矛盾可能更加显现,经济绿色转型的压力将不断增加。作为支柱产业培育的旅游业,尽管发展空间巨大,但在克服区域旅游业同质化问题并带动巫溪经济腾飞的同时,也会产生新的生态环境问题,开发活动造成局部土地占用、植被破坏、景观受损,游客大幅增加带来生活污水、垃圾等环境污染问题,旅游高峰期也存在局部区域超过旅游环境容量而危及景观环境的问题,需要及早谋划应对。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产业化、集约化、标准化,大规模开发带来的资源消耗、面源污染、水土流失、农业废弃物等问题的解决需要新思路。工业发展使得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大,环境负荷不断增加,污染防治任务日益加重。城镇化加快推进带来人口集聚和建成区生活污染增加,城市新区开发建设活动频繁导致扬尘污染较重,旧城区街区狭窄导致机动车尾气扩散条件差、噪声污染突出。
二、群众对优良环境质量的诉求日益增长
人民群众对环境的关注度和对优良环境质量的诉求日益增长,巫溪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市区县排名属于中等,细颗粒物仍未达标,应对城镇化带来的大气污染需要持续加大治理力度。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护压力大,农村饮用水源卫生合格率有待提升,饮用水源地保护需要加大力度。旧城区受街区狭窄影响使得交通噪声扰民短期内难以解决,城区噪声污染投诉较高,需要研究综合管控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利用才刚刚试点,还需进一步探索创新途径,做到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受三峡库区用地条件差的限制,城市建成区绿化率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不大,落实城市生态环境品质提升需要全方位谋划。
三、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提升难度增加
规划期内巫溪县将完成脱贫攻坚重任,并进一步巩固成果,落实乡村振兴,乡村振兴的任务艰巨,需要系统谋划对策。受历史条件和现实环境的制约,全县公共财政对农村投入不足,乡村基础设施起点低、标准低、水平低,布局不尽合理,配套不够完善。增强群众生态文明意识、倡导和繁荣生态文化、改变落后生活习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充分认识到任务的长期性和复杂性,量力而行。着力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需求最迫切的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领域问题,需要大量的时间与充足的资金作为保障,需要结合高山移民、生态搬迁等措施合理安排,既要解决当期的投入问题,也要解决后续的管护问题。
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需要不断探索创新
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所依赖的相关制度体系尚在建设中,深化和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落实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顶层设计任务,不断适应法律法规新变化,严格执行生态环境领域标准的任务艰巨,需要全面深化推进环保督察,落实“督企”也“督政”,有效传导环保压力的责任增大。及时按照上级部署加快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落实以质量为核心的生态环境监管制度,严守资源利用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健全价格、财税、金融等绿色政策,加快推行市场化机制,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试点推进工作难度较大。完善政绩考核制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让领导干部扛起环保责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让损害生态环境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措施需要更加细化。建立最严密的生态环境执法体制,让生态环境法律“牙齿”更锋利。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把成功经验和示范特色推向全国。
第四章规划总则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立足“全国重要生态产品基地和人文生态旅游目的地、三峡库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秦巴山片区扶贫开发示范县”三大定位,大力实施“生态立县、旅游兴县、开放活县”战略,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抓手,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强化“三线一单”硬约束,统一空间规划体系,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扎实推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将自然生态和优美环境转化为巫溪县的核心竞争力,努力实现百姓富、生态美两者有机统一,把巫溪建设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第二节基本原则
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扎实走好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路子,突出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增强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强化“三线一单”硬约束,提高要素配置效率,强化生态环保督察和问责,加快形成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努力实现百姓富、生态美两者有机统一。
二、突出示范,凝炼特色
立足巫溪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区位条件、产业基础、社会经济发展方向和目标定位,充分体现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特色生态旅游城市、秦巴山区生态扶贫、巫咸文化等巫溪特色,完善景观资源、清洁能源和农业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加快推进生态旅游发展,提供优质生态产品供给,突出人居环境改善,策划一批巫溪特色生态文明建设亮点工程,打造重庆东北部乃至全市生态文明建设高地。
三、全面统筹,重点突破
充分抓住长江经济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国家发展战略和重庆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的重大机遇,依托自身优势,巩固已有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成果,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基础,重点破解生态城市建设进程迟缓、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压力增大、乡村生态振兴措施不足、生态产业链不完整、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受限等关键问题,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着力提升区域整体形象。
四、创新机制,协同推进
以加强区域合作、转换发展动力、提高发展质量为驱动,加快生态文明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向纵深推进,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落实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坚持依法保护、依法治理,严守生态环境保护门槛。依靠科技进步支撑生态文明建设,培育特色生态文化,营造良好生态文明建设氛围,探索具有巫溪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新路径。
五、政府主导,全民共创
建立党政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事业单位、群团和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和公众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严格落实政府、企业和公众生态文明责任,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绿色转型,形成全社会共谋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
第三节规划范围和时限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涉及巫溪县全域,包括2个街道、19个镇、11个乡。
街道:柏杨街道、宁河街道。
建制镇:城厢镇、凤凰镇、宁厂镇、上磺镇、古路镇、文峰镇、徐家镇、白鹿镇、尖山镇、下堡镇、峰灵镇、塘坊镇、朝阳镇、田坝镇、通城镇、土城镇、蒲莲镇、菱角镇、红池坝镇。
建制乡:胜利乡、大河乡、天星乡、长桂乡、鱼鳞乡、乌龙乡、花台乡、兰英乡、双阳乡、中梁乡、天元乡。
二、规划时限
规划以2018年为基准年,规划时限为2019—2025年,分三个时段。
全面启动阶段(2019年至2020年3月):完成创建规划编制,规划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论证后,由县政府审议颁布实施。
重点攻坚阶段(2020年3月至2021年6月):2020年全面开展创建攻坚工作,加快实施重点工程项目,全面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标准要求;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申报并力争成功创建。
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6月—2025年12月):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将巫溪建设成为生态富、百姓美有机统一的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第五章规划目标和指标
第一节规划目标
到2025年,把巫溪县建设成具备鲜明秦巴山区生态扶贫开发特色、人文生态旅游特色、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特色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国重要的生态产品基地和人文旅游目的地,成为贫困地区成功实现生态开发绿色转型脱贫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典范。
基本要求:
──落实国家顶层设计,基本建立起产权清晰、多元参与、职责清晰、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国家重点功能区生态功能稳定,生态环境安全体系更加完善;
──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受到严格保护,生态空间格局得到进一步优化;
──以生态旅游业和现代农业为主体的生态经济快速成长,优质生态产品种类和数量大幅增加;
──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舒适度;
──巫咸文化的生态价值观念得到充分挖掘,特色生态文化体系逐步凝炼完善。
第二节规划指标
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巫溪县适用示范县指标进行考核,结合巫溪县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实际,确定32项具体建设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8项,参考性指标14项,具体详见附表。
附表 巫溪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指标
领域 |
任务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指标值 |
指标属性 |
2018年实际值 |
达标 情况 |
达标 时间 |
生态制度 |
(一) 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 |
1 |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
- |
制定实施 |
约束性 |
正在编制中 |
未达标 |
2019年 |
2 |
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研究部署情况 |
- |
有效开展 |
约束性 |
有效开展 |
已达标 |
- | ||
3 |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 |
≥20 |
约束性 |
22 |
已达标 |
- | ||
4 |
河长制 |
- |
全面推行 |
约束性 |
全面推行 |
已达标 |
- | ||
5 |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 |
% |
100 |
约束性 |
100 |
已达标 |
- | ||
6 |
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 |
开展 |
参考性 |
开展 |
已达标 |
- | ||
生态安全 |
(二) 环境质量改善 |
7 |
环境空气质量 优良天数比例 PM2.5浓度下降幅度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已达标地区保持稳定,未达标地区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优良天数提高2天,PM2.5下降11.9% |
已达标 |
- |
8 |
水环境质量 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提高幅度 劣V类水体比例下降幅度 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已达标地区保持稳定,未达标地区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市级考核断面全部优于III类水质,无劣V类水体和黑臭水体 |
已达标 |
- | ||
(三) 生态系统保护 |
9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其他地区) |
- |
≥60 |
约束性 |
79.98 |
已达标 |
- | |
10 |
林草覆盖率(山区) |
% |
≥60 |
参考性 |
68.3 |
已达标 |
- | ||
11 |
生物多样性保护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 外来物种入侵 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 |
% - % |
≥95 不明显 不降低 |
约束性 |
>99% 不明显 基本不降低 |
已达标 |
- | ||
生态安全 |
(四) 环境风险防范 |
12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 |
100 |
约束性 |
100 |
已达标 |
- |
13 |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
- |
建立 |
参考性 |
建立 |
已达标 |
- | ||
14 |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 |
建立 |
约束性 |
建立 |
已达标 |
- | ||
生态空间 |
(五) 空间格局优化 |
15 |
自然生态空间 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 |
-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约束性 |
面积未减少,性质未改变,功能未降低 |
已达标 |
- |
16 |
河湖岸线保护率 |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参考性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已达标 |
- | ||
生态经济 |
(六) 资源节约利用 |
17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吨标准煤/万元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近三年持续下降 |
已达标 |
- |
18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
立方米/万元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近三年持续下降 |
已达标 |
- | ||
19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 |
≥4.5 |
参考性 |
约10【1】 |
已达标 |
- | ||
(七) 产业循环发展 |
20 |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秸秆综合利用率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农膜回收利用率 |
% % % |
≥90 ≥75 ≥80 |
参考性 |
82【2】 88.95 72【3】 |
未达标 已达标 未达标 |
2020年 - 2020年 | |
21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
% |
≥80 |
参考性 |
100 |
已达标 |
- | ||
生态生活 |
(八) 人居环境改善 |
22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
% |
100 |
约束性 |
100(城市) 97.1(乡镇) |
未达标 |
- 2019年 |
23 |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 |
100 |
约束性 |
65【4】 |
未达标 |
2021年 | ||
24 |
城镇污水处理率 |
% |
县≥85 |
约束性 |
93.5(城市) 82(乡镇) |
已达标 |
- | ||
生态生活 |
(八) 人居环境改善 |
25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县≥80 |
约束性 |
98 |
已达标 |
- |
26 |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参考性 |
72 完成市级目标任务 |
已达标 |
— | ||
(九) 生活方式绿色化 |
27 |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 |
≥50 |
参考性 |
20 |
未达标 |
2020年 | |
28 |
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 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储运 |
- |
实施 |
参考性 |
城镇生活垃圾减量化行动刚启动,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储运已实施 |
未达标 已达标 |
2019年 - | ||
29 |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
% |
≥80 |
参考性 |
89.8 |
已达标 |
- | ||
生态文化 |
(十) 观念意识普及 |
30 |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 |
100 |
参考性 |
100 |
已达标 |
- |
31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 |
≥80 |
参考性 |
92.06【5】 |
已达标 |
- | ||
32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
% |
≥80 |
参考性 |
>80【6】 |
已达标 |
- |
备注:【1】为本规划根据调查数据推算值。【2】数据来自《巫溪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3】数据来自《巫溪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4】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卫生合格率数据,该指标实际考核包括散户在内的全部农村居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5】为第三方提供的生态环境满意度数据,并非生态文明建设满意度,本规划预计较为接近。【6】缺调查统计数据,为本规划推算值。
第三节示范特色
一、秦巴山区生态扶贫开发特色
推广完善“特色农业+集体经济”模式。推广古路镇观峰村“股权量化·保底保利”模式,建立“村集体+企业+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发展生态农业、花果采摘、乡村度假等服务项目,发展集体乡村旅游。推广峰灵镇谭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试行“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发展模式,发展特色优质农副产品。
推广完善“乡村旅游+扶贫农庄”模式。借鉴渝来度假村、核桃坪大酒店等企业发展扶贫农庄成功经验,进一步鼓励龙头企业发展扶贫农庄。推广园隆国际农庄、宏禄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户”经营模式,建设扶贫农庄,发展乡村旅游。
推广完善“旅游设施+农户参与”模式。推广通城镇长红村“以地入股、以房联营”模式,建设休闲民宿。推广红池坝镇九坪村引进企业投资,村集体以土地、财政投入折资入股,农户通过土地流转、就近就业、民宿经营等方式,共同开发精品酒店、特色民宿、商业配套、生态景观等旅游设施。
推广完善“生态产品+农户生产”模式。推广“大宁河鸡”“宁河刺绣”“龙凤木梳”“老鹰茶”等品牌吸纳贫困户从事生产加工,发展特色文化产品,带动脱贫致富的成功经验,重点在马铃薯、山羊、名贵中药材、核桃、高山蔬菜和特色果类等农副产品中提升品牌,在传统文化产品中提档升级,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凝炼创新,打造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示范县。
二、秦巴人文生态旅游特色
创建红池坝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加快推进全域生态旅游,创建红池坝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灵巫洞、柏杨河巫咸文化、兰英大峡谷3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创建大宁古城、汉风神谷、云台寺、妙峡、古路观峰村、花台鲤鱼山6个国家3A级旅游景区。加快形成县域内景区集散贯通、周边旅游精品景区联通、大区域旅游经济联合交通立体体系,完善旅游全域化基础设施条件,落实园林绿化和生态环境保护配套改造,提升酒店、农家乐、餐饮等旅游接待设施,集中实现旅游要素完善。
塑造特色生态文化品牌。构建巫溪“上古盐都·心旅巫溪”自然生态旅游品牌体系,深化旅游形象识别,完善要素形象及支撑,大力塑造旅游形象品牌,深化产品及服务的美誉度,让旅游品牌在更大范围内被广泛认知、获得认同,形成口碑。
突出产城旅深度融合。以商、旅、文、体产业联动为主导,在产业延伸的基础上,实现多产融合与集聚、业态整合与产品开发。在商旅融合上,以农产品及工艺品加工、边贸名优特产展销、矿产工业旅游为重点,集聚消费与人流,促进就业与民生发展。在文旅融合上,深入挖掘巫咸文化、悬棺文化及红色文化,以文化本底为载体,落实项目与产品,提升互动与体验,形成品牌效应,强化旅游地形象及品牌特色。在体旅融合上,依托阴条岭资源,加强探险旅游和特种旅游的开发,举办大型国际赛事,作为吸引人流和品牌形象宣传的突破口。
打造乡村生态振兴新样板。总结推广红池坝镇茶山村农旅深度融合成功经验,聚焦深度贫困攻坚,做到脱贫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打破交通瓶颈,实现“天堑变通途”,展示高山草场之美,品味农耕文化原乡之趣,探寻康养避暑胜地之幽。因地制宜提升村容村貌,治理农村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营造小组团、微田园、生态化、有特色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农业生态保护,做大做强农业绿色产业,打造集农业生产、旅游观光、非物质文化传承等于一体的生态休闲农业示范园。
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特色
保护三峡水源涵养库。深化落实“河长制”,完善流域综合治理协调机制,细化属地管理责任,实施“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全面统筹上下游,再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魅力河库。重点保护大宁河流域、梅溪河流域和汤溪河流域河谷植被、高山和中山植被、溪河发源地植被、低山和丘陵块状林地、河流和水库护岸林,落实阴条岭和红池坝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最严格的预防管护措施,加快治理大宁河流域、东溪河流域、西溪河—后溪河流域、柏杨河流域县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进一步落实现有25度以上的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保护河道和水库自然岸线完整性,主要河库常年洪水位以上两岸的200米范围内,未经批准不得挖沙、采石、取土。开展岸线专项清查,有序推进小水电环保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拆除违法违规占用,实施生态修复,恢复自然岸线。严格执行饮用水源保护相关法规,落实地下水的水源地和出水口保护措施。
保护秦巴生物资源库。探索创新“山长制”,建立县、乡镇(街道)、村(社区)、村民小组四级山长体系,负责辖区内山区防汛、防火、防病虫害、防地质灾害和生态修复工作,形成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全民共管的山体综合保护长效机制。落实各级山长任期内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目标责任制,把森林资源存量只增不减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防灾和应急除治,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和野外火源管控力度,加强装备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实行林区巡护全覆盖。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严禁非法采挖野生植物、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经营或交易野生动植物,推进野生动物救护站建设,及时救助受伤、迷途和患病的野生动物。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建立全县古树名木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和动态监测体系,协助上级加快推进古树名木分级鉴定、建档管理、挂牌保护。积极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的生态系统修复,推进低产低效林改造和退化林修复。开展破损山体现状调查,摸清全县山体破损现状,重点修复关闭矿山、交通干道沿线可视范围内的破损山体,改善生态地质环境。
第六章规划任务
第一节创新生态制度
创新生态文明机制体制建设,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坚持以解决制约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问题为导向,以建立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和强化企业环保守法责任为主线,以整合提升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既抓好中央和重庆市已出台改革文件的贯彻落实,又谋划好本县新的改革举措,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管理战略转型,理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制度和管理流程,形成生态保护红线是空间管控基础。环境影响评价是环境准入把关、排污许可是企业运行守法依据、执法督察是监督兜底的环境管理基本框架,打好环环相扣、相互配合的“组合拳”,推动改革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构建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一、强化源头严防,谋划建设生态文明治本之策
建立生态文明目标责任制度。进一步深化现有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整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水利、林业、城管等多部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职责,通过编制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书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主要任务责任分解表、由政府与相关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责任清单的方式,建立起生态文明建设政府目标责任体系,落实对乡镇政府部门相关主体的权责配置和追责问责的体制机制。
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落实各类主体责任,提高市场主体和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
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决策机制。通盘考虑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合力,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地区的重大事项,做好整体部署,落实“五位一体”,重大项目实施生态环境一票否决制。依法依规强化项目环评,落实规划环评,探索开展政策环评和战略环评,建立健全规划评价和项目环评的联动机制。健全听证制度,对涉及群众生态环境权益的规划、决策和项目,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配合国家和市级层面改革,开展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逐步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原则,落实覆盖国土空间的用途管制制度,对各类生态空间实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转为建设用地,确保生态空间面积不减少,落实对“山水林田湖草”进行统一的系统性修复。
完善生态文明评价制度。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做实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重点包括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制度、生态文化、生态人居等内容。配合国家和市级层面改革,探索开展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国民经济核算,探索建立体现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价值的资源环境统计制度,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配合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重大部署,落实国家发展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中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统领各类空间利用。坚持底线思维,立足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加快构建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开展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初步形成全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严格执行规划,落实主体责任,克服“政出多门”的体制顽疾,坚持点上开发、面上保护方针,为自然系统的生态服务功能预留空间。
二、细化过程严管,完善建设生态文明关键举措
落实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落实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全面执行规划土地功能分区和保护利用要求,坚持增量存量并举,扩大有偿使用范围,落实扩权赋能,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深入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严控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强化水资源节约利用与保护,配合上级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和开展水权交易,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落实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在强化矿产资源保护的,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落实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依法确定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范围、期限、条件、程序和方式,规范有偿使用和流转,支持通过租赁、特许经营等方式发展森林旅游。
落实生态补偿制度。落实国家和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合理安排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奖励资金。探索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在重要湿地开展补偿试点。在河流源头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石漠化治理区和水土保持区,开展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探索制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绿化造林、石漠化治理、水土保持、流域生态治理的政策措施。落实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生态治理补贴制度,落实国家鼓励引导农民施用有机肥料和低毒生物农药的补助政策,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逐步将25度以上陡坡地退出基本农田,纳入补助范围。
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多部门监测站网协同机制,整合集成各有关部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数据,建设监测预警数据库,实现数据实时共享和动态更新,定期向社会发布监测预警信息,逐步扩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网络覆盖范围。建立一体化监测预警评价机制,动态了解和监测预警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变化情况,增强监测预警的有效性和精准性。建立突发资源环境警情应急协同机制,对重要警情协同监测、快速识别、会商预报。
完善环保督察执法长效机制。积极配合国家和市级各类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组织开展环境执法演练,逐步建立起生态环境领域监督执法长效机制。创新执法机制,整合优化执法力量,破解执法瓶颈。提升执法手段,完善信息化监管机制,充分运用污染源在线监测、超标报警、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用电量监控等科技手段和“大数据”综合分析,不断提升执法的精准性,实现全天候执法、无缝隙监管。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部门衔接,推动环境公益诉讼,鼓励公众检举揭发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推进生态环境监管能力现代化体系建设。加快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合理布设并增加监测点位,建设饮用水源地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移动执法系统,装配现场执法终端和移动执法箱,对重点企业检查实现任务推送和全过程留痕管理;建设应急管理系统,对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状态、排污口、应急预案、GIS等信息实现关联。整合“信息中心、监控中心、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内容,建成数据信息归集、服务器综合运用的环保综合管理平台。完善环保队伍能力提升机制,加强法律法规和执法技能培训,提升依法行政和一线执法能力,强化作风建设,打造出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攻关、特别能奉献”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全面完善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库管理保护机制,把河库管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完善河库基础信息和管理信息,提升河库管理的现代化和信息化水平。
探索推行“山长制”。建立完善四级“山长制”体系,分层细化落实山体管护和修复任务。
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按照国家和市级统一部署,以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强化排污者责任为核心,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强化证后检查和监管执法,有效衔接环评、总量、执法等环境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固定污染源全过程多要素的“一证式”环境管理。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有效衔接固定源排污许可制度,使其成为更加规范、更加公平、以企事业单位为单元、覆盖主要污染物的总量控制制度。
完善生态环境领域市场机制。进一步探索落实节能量交易、碳排放权交易、排污权交易、水权交易等市场工具的重要作用,规范绿色金融和绿色产品体系,深化落实绿色信贷、绿色贸易政策,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
完善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扩大环境信息公开范围,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全面推行企业环境行为评级。
落实公众参与制度。建立政府与社会协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媒体、公益组织和志愿者作用,鼓励公众举报生态环境破坏行为,进一步提高公众生态文明参与度。
三、落实后果严惩,建立建设生态文明法治之威
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乡镇和部门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生态文明建设职责,进一步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中增加反映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和环境保护成效的指标,提高生态环境指标考核权重,在生态敏感乡镇,主要考核生态环保指标。对限制性措施落实不力、资源环境持续恶化地区的乡镇政府和企业,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改革政绩评价机制,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并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依据编制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在领导干部离任时,对自然资源进行审计,对发展决策导致生态环境损害很大,要追究领导干部责任。
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制定“责任清单”,改变长期以来对领导干部的生态环保工作泛泛要求、笼统评议、法不责众的问责机制,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终身追究责任。
实行损害赔偿制度。对企业和个人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让违法者掏出足额的真金白银,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节维护生态安全
强化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着力构建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和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五大环保行动,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针对性解决城镇大气、垃圾和噪声污染、次级河流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主要环境问题,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全面改善辖区环境质量,增强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满意度。认真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监管,强化自然保护地保护,继续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提升生态系统功能。加强医疗废物和其他危险废物转运监管,强化危险化学品管控,完善应急预案。
一、环境质量改善
(一)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优化调整能源结构。严格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禁止城区内经营性燃煤,控制民用燃煤,鼓励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禁止在县域内新(改、扩)建水泥、烧结砖瓦窑企业及使用高污染燃料设施的项目,禁止新建工业燃煤锅炉。配合县城新区扩展,同步完成天然气管道建设,推广在农村使用液化天然气,提高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覆盖面。配合赵家坝组团和马镇坝组团扩展,继续推进无煤街道、社区建设,巩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成果。合理推进页岩气、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的开发使用。
加强大气污染源综合管控。加强赵家坝组团和马镇坝组团扬尘污染控制,开展工地和道路扬尘监测,推动安装扬尘在线监控设备;推行主、次干道“以克论净”的道路扬尘考核机制,确保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扫率保持85%以上;强化道路扬尘、脏车扬尘和运输扬尘管控,严格实行施工工地扬尘控制“红黄绿”标志动态管理。继续推广改性沥青路面,提升城乡接合区域和乡镇道路油化率;开展混凝土搅拌站和堆场扬尘专项治理、建设扬尘控制示范项目。加强工业废气治理,大力推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项目,完善渝星建材等工业企业废气治理,加强凤凰工业园区污染管控。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城区、景区主要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规范露天烧烤和熏制食品,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燃放。加强农业领域的大气污染治理,结合规模化畜禽养殖开展氨排放治理示范工程建设;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严格涉及VOCs排放的重点行业环境准入,推动汽车维修店、储油(气)库、加油(气)站、印刷厂等企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专项治理,落实油气回收及治理设施;推广使用水性涂料、油漆及粘结剂产品,建筑内外墙涂料应逐步使用水性涂料。
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加强空气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强化污染预判,督促城区联防联控空气污染。强化冬季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应对措施,重点查处露天烧烤、露天焚烧、烟熏腊制品、施工工地挖掘作业未采取湿法作业、建筑运渣车辆冒装撒漏和不按线路行驶等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实现PM2.5平均浓度、重污染天数“双降”。在连续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禁止土石方施工和外运、禁止控尘不达标的工地施工。督促巫溪县华安墙材有限公司等重点废气排放企业在环境应急时段实行错峰生产。
减轻机动车和其他移动源废气污染。加强机动车入籍、定期检测、路检抽检、维修保养、报废情况的全过程动态管理,确保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加强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提高油品质量和机动车排放标准,提高船舶、工程机械的油品质量。加大力度推广使用新能源车,推动新增公交车、短距离区间大巴车、公务车使用LNG等清洁能源车辆,鼓励符合条件的长途客车和运输船舶使用以LNG为原料的清洁燃料。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的污染控制。
(二)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在城市新区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建设综合管廊,配合城市新区拓展,及时同步完善污水和雨水管网建设,进一步城市提高污水处理率。加快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善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加快落实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确保水质全面稳定达标;完善“一源一策”档案资料和管理台账,动态更新集中式饮用水源基础数据库;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在基本解决集中居住点居民生产生活供水保障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高山移民、生态移民等措施推进农户集聚,促进农村居民用水集中化,着力提升饮用水源水质卫生合格率,全面解决城乡安全饮水问题。强化大宁河、梅溪河、汤溪河、柏杨河等良好水体的保护力度,加快推动流域内截污管网建设和维护,实施河流、水库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增大水体生态流量,保障水质持续向好;加强山洪沟、病险水库和山坪塘综合整治,强化大宁河、梅溪河、汤溪河等次级河流和中梁水库、刘家沟水库等重要水库水环境保护地方政府考核机制,依托“河长制”落实控制单元治污责任,分区、分类、分级加大整治力度;在生态敏感的河段、水库中全面禁止采砂、捕鱼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完善次级河流、水库的日常巡查、水质预警、污染反弹快速处置等常态化管理长效机制;严格限制网箱养殖和投饵养殖,加强水产养殖换水监管,开展羊桥河、寨沟水库以及城区河流污染综合整治。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估,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体系和应急保障体系,严防矿山渣场、加油站、农业面源及垃圾填埋场等对地下水的污染。
强化污染源综合防治。在建制镇(乡)以上及重点景区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农村集居点和一般旅游景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加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推进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强化新城区雨污管网与建设开发同步配套建设,基本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落实长效的政策、运营和资金支持。鼓励污水再生利用于生产自用、厂区及街道绿化、道路浇洒、地下车库冲洗、工业用水等领域。深化落实“水十条”,全面排查辖区内污染型小微企业,配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关闭搬迁一批、整合一批、治理一批,促进工业企业加快向工业园区集聚,完善园区污水收集管网,确保园区内工业企业污水全部集中处理。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完善污水接收设施,提高含油污水、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
维持溪河生态流量。加强阴条岭、红池坝区域及大宁河流域等范围内的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源头区及柏杨河湿地的生态保护和修复,提高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能,推动大宁河、东溪河、西溪河、后溪河、柏杨河等河流治理,配合国家层面积极推进南水北调大宁河补水方案前期工作。科学研究水电站发展布局,合理规划建设水利拦河工程,优化流域梯级开发布局,确保水能利用与水生态保护协调发展。严格管控现有小水电下泄流量,确保满足河流生态需水。
(三)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估。完成全县农用地、城市绿地、未利用地、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调查鱼鳞、徐家片区镉污染状况,团城、高楼片区以及徐家片区镍污染状况,摸清全县土壤污染状况。建立全县土壤污染样品库和数据库,以全县主要耕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及生态红线区域为重点,划定优先保护区域。
优先保护农用地土壤环境。按照“集中连片、动态调整、总量不减”的原则,将全区连片耕地和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为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建立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地块名册。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级管理,划分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等级,保障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积极开展耕地土壤有机质提升工程,建立马铃薯、烟叶等重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
强化工矿污染源头控制。防止新建工业项目对土壤造成新的污染,将页岩气开采、机械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行业作为重点防控行业。加强现有矿山、宏达化工原址等土壤污染识别与防治,强化土壤环境调查、评价与重金属污染防治。
严格农业污染源综合控制。合理调整种植种类,严格监控主要粮食生产和菜篮子基地的土壤环境状况。推广高效安全配方饲料,严格执行饲料国家行业标准,切实控制畜禽养殖饲料中铜、砷等重金属元素添加量,防治提供畜禽粪便污染土壤。建立和完善科学种植制度和生态农业体系,重点加强农药、化肥、污水灌溉使用管理和农业废弃物处理处置。持续开展高效低毒农药及生物农药试验和示范推广,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和专业化统防统治。科学施用化肥,提高肥效、减少施用量,禁止使用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畜禽养殖粪污经无害化处理检测达到相关标准后方可还田利用。禁止在农业生产中使用含重金属、难降解有机污染物污水以及未经检验和安全处理的污水处理厂污泥、清淤底泥、尾矿等。鼓励废弃农膜回收和综合利用,建立农药包装容器、农膜等废弃物回收制度。
加强集中式治污设施周边土壤环境监管。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和垃圾处理场渗滤液排放监管,防止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污泥和渗滤液对土壤造成污染。强化对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运营监管及转移过程监管,落实污泥稳定化、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各项措施,禁止污泥就地堆放和原生污泥简易填埋等不符合环保要求处置方式,避免污泥处置过程造成土壤污染。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及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妥善处理垃圾渗滤液。
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按照先规划后实施、边调查边治理的原则,统筹土壤和地下水、大气环境协同治理,加大土壤、地下水重金属和有机污染协同修复试点,重点推进历史遗留矿山和垃圾填埋场、污灌区等综合治理与修复试点,重点开展在徐家片区实施基本农田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示范工程。
(四)加强城镇噪声污染管控。
加强噪声源头预防。加强城市规划引导,协调城市规划与功能区布局,落实“闹静分开”,严格执行噪声防护标准。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噪声准入,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新建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项目。严格执行环评和商品住宅销售(预售)声环境质量状况告知制度。
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调整城市交通网络布局,增设人行过街通道,合理规划道口红绿灯设置,确保交通顺畅;加快推进道路路面降噪改造,优化城市主干公路两侧道路绿色屏障建设,完善住宅立面和节能改造的隔声窗工程,避免噪声扰民。加强交通管理和控制,严格机动车限速、限行和禁行管理;严格禁鸣控制,完善禁鸣标志设置,查处各类机动车违章鸣笛行为。优化设置交通标志和道路减速设施,降低道路交通的噪声影响。开展在用机动车辆定置噪声检测,淘汰更新老旧公交车,消除高噪声源。建设道路降噪绿化带,降低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的影响程度。
加强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控制。大力推进施工期噪声环境监理,严格实施施工申报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建筑施工时间,加强夜间施工许可的管理。开展夜间环境噪声现场巡查,加大对夜间违法施工单位的处罚力度。落实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制定建筑施工降噪方案,并在施工现场将降噪措施予以公示。督促施工单位推广使用低噪声机具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方式和施工时间,降低噪声影响。强化建筑施工噪声现场管理,加大对噪声污染严重、居民投诉反映强烈的查处力度。
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巩固和深化“噪声达标区”和“安静居住小区”的创建成果,强化广场舞协调,化解噪声扰民纠纷。严格娱乐场所审批中的噪声管控措施审查,严格限制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营业时间和音响器材的音量,切实减少噪声扰民。加强商业经营活动噪声监管,禁止在居民住宅区、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内举行产生噪声扰民的商业促销活动,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高音器材招徕顾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组织娱乐、集会、健身等活动时,必须控制其活动时间和声响强度,不得有扰民现象。
加强工矿企业噪声污染控制。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噪声排污许可制度,对于噪声排放不达标、居民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工业企业继续实施限期治理、搬迁(关、停),基本消除城区工业噪声扰民污染源。对位于居民楼或噪声敏感区域的噪声扰民的金属加工、木材加工、机动车维修等小型加工企业逐步关停或搬迁。新建、改扩建有噪声或振动危害的企业、车间和其他设备装置,应远离噪声敏感目标。
(五)完善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实施源头减量。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采用合适的模式实现城镇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倡导节约,餐饮业努力推进“光盘行动”,减少浪费。工业企业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改进工艺,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新建企业禁止大量贮存废渣。
完善固体废物收集转运系统。继续完善巫溪县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转运、县处理”治理模式,加快完善转运站布局与建设,配备转运车辆,合理安排转运线路。逐步建立城市餐厨垃圾强制收集制度,完善医疗废物收运体系,严格监管危险废物收运,继续开展大宁河清漂作业。
强化固体废物有效处置。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鼓励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推进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周边综合整治,消除臭气扰民。探索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方式,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实现废物综合利用。开展建筑垃圾消纳场示范工程建设,督促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废物进行综合处置利用,鼓励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再生建筑材料,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完善船舶废物接收系统建设,加快实现船舶和码头废物收集上岸集中处理。
(六)深化农业和农村污染防治。
积极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继续深入实施“田园行动”,以“肥药双控、农膜回收、生物防治”为重点,制定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大力推广科学施肥,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和节肥增效施肥技术普及面,加快推广生物有机肥,鼓励推进秸秆还田、种植绿肥、积造农家肥、增施有机肥和高效缓(控)释肥,加快推广种肥同播、化肥深施等高效施肥技术,提高用肥精准性和利用率。推广适合不同作物的全程农药减量控害技术模式,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开展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试点。防治农业投入品污染,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污水、污泥施用于耕地。
强化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严格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区划管理,强化“以地定畜、种养结合”,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鼓励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发展,打造畜禽养殖示范工程。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加快畜禽污染治理和清洁养殖,系统实施沼气能源工程、有机肥产业化工程。积极推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创新示范,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程。
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进农业废弃物无害化、能源化、资源化利用,建立生产废弃物(农膜、农药瓶等)回收体系。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推广生物质燃料、生物质气化炉灶等生物质气化技术,鼓励采用秸秆机械粉碎还田、保护性耕作、快速腐熟还田、堆沤还田、生产饲料以及生物反应等方式实现秸秆肥料化、能源化、资源化利用。着力解决农田残膜污染,结合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对加厚地膜使用、回收加工利用给予补贴,推广“旧膜换新膜”政策试点。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按照“统一规划、集中治理”的思路,以农村污水、垃圾治理为重点,以上磺、古路、文峰、徐家、花台等乡镇,以集镇、示范村、农村聚居点为重点区域,努力探索适合不同地形的农村生态治理模式,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处理,大力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每个村至少建设1个无害化卫生公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7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受益农户覆盖面达70%以上。治理茂溪河、下坝—中坝村等垃圾堆放场,覆土及绿化面积4.03万平方米,农村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100%,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率达80%。实施高山生态移民、农村饮水安全以及农村能源结构改造工程,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提高到85%以上。积极争取农村生态环保财政引导资金,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染治理设施运管长效机制。
二、生态系统保护
1.继续实施国土绿化行动
加快重要生态系统建设。以县域内“山、水、田、林”为核心,构建点、线、面一体化的生态保护体系,确保全县林地面积不少于495万亩,森林面积不少于420万亩。以大宁河、梅溪河、汤溪河流域生态屏障建设、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和阴条岭自然保护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为重点,全面推进流域防护林、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建设等工程,实现防护林改造90万亩、退耕还林20万亩、人工造林4万亩、封山育林40万亩、公益林375万亩,并加强已有林地管护。以湿地公园、地下水以及地下暗河保护和修复为核心,加大红池坝高山湿地和柏杨河湿地的保护。对重要水源地、典型河流湿地、水生野生动物和重要经济水产种质资源划定保护范围,开展湿地和地下水体生态系统的提档升级,构建湿地和地下河生态网络体系。
提质城市生态系统建设。依托自然风貌特点,加强城镇生态廊道、生态林、环城林带、郊野公园建设,完善月亮湾公园、柏杨河公园功能配套,推进白马公园、城墙遗址公园、龙头山公园和凤凰公园等城市生态绿地建设。老城区重点开展生态风貌改造和保护,凤凰组团重点推动工业产业生态化,马镇坝组团重点推进服务业生态化改造,赵家坝组团重点打造宜居生态环境,其他区域重点推进生态原生环境的保护与建设,合理布局城市结构性绿色空间。
完善农业生态系统建设。实施农田生态保育与退化农田改良修复工程,推广节水灌溉,逐步退还生态用水,加强农村污水处理,完善田间灌排工程。开展盐碱化、酸化土壤改良培肥,提高耕地质量和农田生态功能,推广种植绿肥、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措施,培育地力。
2.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建设完善生态功能区体系。按照分类指导、分区修复的方针,对不同生态功能区实施差别化对策。在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生态敏感区和生态功能重要区等,实行强制性保护,禁止新建污染企业。在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实施限制开发,严格限制产业发展和大规模的开发建设活动。推进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和生态保护带建设,重点强化三峡库区水源涵养重要区、秦巴山地水源涵养重要区的保护和建设,有序推动宁厂、下堡、土城等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修复。积极应对极端气候变化等自然灾害,提高农业、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和其他生态系统、水资源、人体健康、城市基础设施等领域适应气候变化水平。
强化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强化部门联动,加大约束管理,严格保护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加快推进红池坝景区建成5A级景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完善阴条岭自然保护区管理制度,严格自然保护区空间管控,促进自然保护区由量向质提质升级,确保自然保护区功能稳定,银杏、珙桐、腊梅、崖柏、红豆杉等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和金雕、白熊、白狐、金钱豹、小熊猫等国家重点保护的动物得到有效保护。
加强物种资源保护。以阴条岭等重点区域以及其他特殊区域为主,全面开展物种资源详查,完成国家重点保护濒危及特有野生动植物专项调查、水生物种资源调查评估和动植物区系编目更新,建立完善巫溪县物种资源数据库。加强物种资源保护,加强与动植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引种回归等有关的设施和条件建设,完善生物多样性风险防范体系,强化外来物种入侵防控。
3.大力开展生态修复
加强水土流失、石漠化和矿山生态治理。结合区域发展情况,继续实施水土保持沿城、沿库、沿河、沿路“四沿”战略,加强大宁河、梅溪河、汤溪河流域水土流失重点区域的生态保护与建设,加大水土流失和石漠化严重的生态脆弱区和敏感区的修复和治理,因地制宜实施恢复治理工程。实施岩溶生态系统石漠化防治工程,推进破坏土地资源、矿山地下水系统破坏和“三废”污染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综合治理。
三、环境风险防范
提升环境风险管理水平。推动开展环境风险区划,完善预案备案制度,推行“标杆式”“卡片式”预案管理模式,构建预防、预警、处置一体化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体系,完善环境风险管理方案和应急监测管理制度。提升环境风险应急能力,推动县环境应急机构建设,建立“县—园区—企业”三级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支撑体系,重点加强美多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巫溪排水有限公司、渝星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华兰生物巫溪县单采血浆站、隆耀定点屠宰肉食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红池腊鲜食品有限公司、县人民医院、文鑫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点的管控。
深化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规范化和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台帐、经营许可、转移许可制度和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健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监管重点源清单。推进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重点完善乡镇医疗废物收运体系,将农村和较偏远地区的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收运系统,进行集中转驻存。到2020年,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
强化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严格危化品企业审批管理,落实转移报告、环境风险防控管理计划、危化品特征污染物年度监测制度,强化危化品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协调联动安监、交通、环保等监管部门,组织实施危化品全过程动态监管,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各环节实行信息互通共享和实时动态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规范运输路线,明确禁运时间段,降低因危化品运输导致的次生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几率。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加大辐射建设项目的环评和“三同时”管理力度,严格落实辐射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核与辐射环境监管能力,推进重点监管单位风险预警系统建设,逐步完成辐射应急监测能力达标建设。加大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运行管理,严格实行辐射安全许可制度,重点解决历史遗留废旧放射源退役问题,确保废旧放射源收贮率100%、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为100%。
第三节保护生态空间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协调现有各类生态空间用途管控的相关制度,将用途管控扩大到所有自然生态空间。依托县域内特有自然生态优势,优化城市发展格局和城镇空间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规划的引导和控制,不断优化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严格生态空间、农业空间与城镇空间转用管理,确保依法保护的生态空间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服务保障能力逐渐提高。
一、完善县域空间格局
基本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按照国家层面统一部署,综合考虑县域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初步建立起全县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基本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
优化县域国土空间格局。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完成“三线一单”划定,强化底线约束,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加强区域协调、城乡融合,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着力完善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延续历史文脉,加强风貌管控,突出地域特色。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治,保护生态屏障,构建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推进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
强化城镇空间生态调控。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空间均衡,科学引导人口相对聚集和梯度转移,涵养和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各区域特色发展、差异发展、联动发展。在生态旅游城市区域,加快推进城市提质升级,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资源要素集聚,建成具有区域影响力和吸引力的生态旅游城市。在城镇发展带,加快统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合理有序拓展城镇空间,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区域性中心城镇。在生态旅游发展带,重点加快全域景区化和旅游扶贫开发,全面提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旅游快速发展,建成最具吸引力的原生态、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带。在生态效益农业发展区,依托生态资源优势,着力发展以马铃薯、草食牲畜、优质烤烟、中药材产业为重点的优势产业,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提高优质生态农产品开发供给能力,为打造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县提供坚实支撑。在生态保护发展区,加强生态保护,建设重要生态保护屏障。
二、严格保护生态空间
严格保护自然保护地。加强县域内重庆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红池坝市级风景名胜区、白果市级森林公园、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保护,持续开展“绿盾”行动,强化督查,落实各级自然保护地监管责任。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勘界定标,初步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体系。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认真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严格实施分级分类管控,强化用途管制,严禁任意改变用途,杜绝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保护红线的破坏,守住生态底线。
加强自然生态空间管控。落实空间规划要求,健全自然生态空间分级分类用途管制,加快推进“三线一单”管控措施落实,确定生态功能空间,明确生态空间保护目标、总体格局、重点区域和管制要求。
三、优化产业发展空间
扩展旅游及现代服务业发展空间。围绕大宁古城旅游发展中心、大宁河生态文化旅游带、养生休闲旅游度假区、峡谷生态观光体验片区、山野乡村度假片区,以及多处旅游景点,完善“一心一带、三区多点”的生态旅游布局,严格依据旅游环境容量,合理开发旅游业发展空间,提前谋划好旅游环保基础设施用地,精心做好生态用地避让,加快清查退出违规违法占用生态用地。按照“一主一副多点”的现代服务业体系规划,打造以城区马镇坝综合商圈、商贸物流园和花台港区为主体的县域综合服务中心、红池坝旅游休闲服务副中心,以及文峰商贸旅游服务中心、尖山商贸物流中心、徐家—白鹿商贸物流中心,落实集约节约用地安排。
优化农业发展空间。进一步优化现代农业“两带五区”空间布局,重点发展大宁河流域水产带和G347沿线粮食及畜牧产业带,推动以徐家为中心的北部林业与水产区、以上磺、古路为中心的粮食与畜禽主产区、以通城为中心的东部林业与烟叶主产区、以尖山为中心的西部薯类与药材主产区、以文峰为中心的中西部综合农业区特色差异化发展,协调好退耕还林还草用地安排,优化农田林网结构,统筹谋划好农林牧渔与生态的融合。加大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力度,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落实退化农田改良和修复。
严控工业发展空间。按照规划的“两区多点”工业发展布局,严格管控巫溪城区—凤凰—花台的特色资源综合加工区和古路—上磺—峰灵、塘坊—文峰—朝阳—尖山、徐家—白鹿的农特产品与旅游产品加工区,以及多处能源矿产发展节点,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标准,强化土地利用规划控制力度、建设用地开发强度及土地投资强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高效利用工业用地。完善工业区内部生态空间结构,构建外围绿化防护带。
四、优化城镇生活空间
建设山水园林生态城市。保护城市自然风貌,加快推进城市组团建设,彰显特色风貌,保护传承“巫咸古国”历史文化。扩大城市绿色基础设施的规模,以城市绿地公园、郊野公园、绿色建筑为基本单元进行绿色基础设施细胞节点建设,扩大绿色生态空间。开展水系、绿道和生物廊道等连接通道的建设。加强城市不透水路面、市政雨水管网等灰色基础设施翻新、改建和优化,恢复城市河道自然岸线,建设优美城市湿地公园,全力打造生态文化旅游城市。
打造优美特色乡镇。按照“一核五带多点”新型城镇化格局规划,重点培育文峰—塘坊、古路—上磺、尖山—朝阳、宁厂—大河、徐家—白鹿五大组团式城镇带。立足“大旅游经济”发展需求,尊重自然格局,尽量保留现有山水脉络,充分挖掘村庄自然资源、文化内涵等比较优势,强化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刚性约束,不断完善城镇功能、改善城镇风貌,构建城镇带状发展与点状开发相结合、山水田园相间隔的城镇布局新形态,建设产城融合发展、绿色低碳环保的组团式特色城镇。
第四节壮大生态经济
持续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加快发展动力转换,优化经济结构和能源结构,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确保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绿色产业规模化。充分利用优势旅游资源,加快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建设,推动配套交通物流、商贸餐饮绿色转型,发展“大旅游经济”。积极发展特色工业,完善工业园区“一园五组团”发展布局,逐步做大做强“清洁能源、环保建材、食品医药、轻纺制鞋”特色支柱产业。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着力推动优质特色生态品牌建设,重点发展马铃薯、草食牲畜、优质烤烟、中药材四大产业。加快实施能源、水资源、土地资源使用强度控制,提高资源能源使用效率,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着力构建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
一、着力培育生态经济
持续优化经济结构。实施全域景区化战略,加快构建“大旅游经济”产业体系,促进旅游与农业、商贸、新型城镇化融合,发展休闲度假等农村新兴业态,形成功能完善、服务优质的景区景点商业布局,打造综合性服务功能型特色旅游小镇,建设一批不同等级景区,建设全国知名人文生态旅游目的地。实施工业转型升级战略,围绕清洁能源、环保建材、食品医药、轻纺制鞋四大产业,着力构建中药材加工、大理石材加工、特色食品加工和教育装备四个企业集群,打造“中国西部石材加工基地”“重庆市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重庆市重要的清洁能源基地”“重庆市教育装备生产基地”。实施特色效益农业发展战略,坚定不移壮大马铃薯、草食牲畜、烤烟、中药材四大重点农业产业,打造长江中上游最大脱毒马铃薯种源基地和优质商品薯基地、全市山羊养殖第一县、全市木本油料产业发展重点县,持续调整农业区域结构,不断加强品牌建设。
加快旅游业提质升级。发展全域旅游。重点整合红池坝景区、兰英大峡谷、汉风神谷、宁厂古镇、大宁古城、妙峡云台峰景区、大宁河古栈道遗迹等生态资源优势和独特的历史文化,融合巫溪特色巫文化、盐文化和药文化,全力推进生态文化旅游业特色化、精品化发展,形成以自然人文景区为核心、以乡村旅游为补充的旅游发展格局,塑造“上古盐都、心旅巫溪”旅游形象定位,构建以生态休闲、文化感知、养生养老、新奇体验为亮点的国内外知名旅游品牌,进一步提升巫溪旅游业的核心地位。
着力培育生态工业。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全面落实《重庆市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全面推进工业绿色化,依托巫溪工业园区“一园五组团”和巫溪优势资源,大力推动清洁能源、环保建材、食品医药、轻纺制鞋等特色支柱产业发展,重点建设凤凰组团,积极培育文峰、古路、尖山、花台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积极创建中国西部石材加工基地、重庆绿色生态食品加工基地,推动产业升级和规模化经营。大力培育绿色新兴产业,积极引进和发展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为主体的先进制造业,推进坚持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推动传统产业优化调整、转型升级,向高端、绿色、低碳方向发展。
做大做强现代农业。着力实施“1112”工程(100万吨马铃薯、100万只(头)草食牲畜、10万担优质烤烟、20万亩规范化药材种植基地),推进马铃薯良种化、商品化、品牌化战略,加快优质山羊生态养殖示范园区建设,建设药业种植基地和现代烟草农业基地。因地制宜发展大宁河鸡养殖、冷水鱼养殖、木本油料、宁河蜜柚与青脆李等名优水果、魔芋等特色产品,着力建设粮油万亩高产创建示范区、万亩级城区“菜篮子”专用基地和中高山错季蔬菜基地,以上磺、古路、文峰、塘坊、尖山等为重点,扩大有机、绿色及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推进农业规模集约、高质高效,着力实现农民增收致富。
二、推进旅游产业绿色化
全面协调旅游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依托红池坝、宁厂古镇、兰英大峡谷、妙峡云台峰景区、汉风神谷、灵巫洞、柏杨河巫咸文化旅游区等量丰质优的旅游资源和生态优势,全面整合区域内旅游资源,从大三峡区域角度,大力推进全域旅游,加快打造独具巫溪特色的旅游品牌,培育特色旅游项目,推动建设全国知名人文生态旅游目的地和秦巴人文生态旅游高地。严格按照规划控制开发空间和规模,妥善解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和地质公园核心景区、国家和市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与旅游产业发展关系,加快研究提升重点景区旅游环境容量,合理安排旅游线路和分流游客,妥善解决旅游旺季特别是黄金周和节假日游客大幅增加超过接待能力问题,确保景区生态环境安全。
全力保护景区核心景观资源。围绕精品线路和重点景区保护好景观资源,重点保护好区域内的重庆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红池坝市级风景名胜区、白果市级森林公园以及众多的其他旅游景区核心景观资源,严禁违规开发,从严控制临近区域建设开发活动,保护好生态旅游业的核心基础。
完善景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换代旅游基础设施,重点落实红池坝、兰英大峡谷等大型接待片区、旅游乡镇建成区、旅游新村、农家乐集中片区内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站点、集中接待点污水处理站再建设和升级改造,防范和治理旅游污染,着力改善景区及外围区域环境卫生。
三、推动工业绿色发展
严格工业园区环境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强化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全面落实规划环评,推进能效领跑者制度,建立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强度“双约束”制度,禁止建设可能破坏生态涵养与保护功能的项目,持续淘汰过剩产能,全面提质升级传统工业。提升位于城区边缘的凤凰组团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确保全部采用清洁能源,大幅减少污染排放量,降低对城区大气环境和柏杨河水质的影响。严控文峰、古路、尖山、花台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工业大气和水污染,确保无产生污染扰民现象,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加快按照规划完成工业园区各组团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各组团与所在乡镇建成区各类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和集成优化,实现污染企业自行治理和组团与乡镇建成区集中治理相结合,降低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成本,提高运行效率。
全面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建立持续清洁生产机制,力争规模以上重点企业普遍实行清洁生产,完善企业自愿实施清洁生产与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结合的双重机制,全面提升工业清洁化水平。推动重点企业单位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大力推进企业参与环境标志产品和其他绿色认证。鼓励企业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的生产设施和技术,提高污染治理技术水平,强化生产过程环境管理,努力实现节能减排。
实现企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建立和完善重点污染企业在线监控系统,完善重点污染源的监管、监测、监察联动一体化监管。开展工矿企业环保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排污行为,落实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企业的深度治理。
四、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树立大生态、大农业理念,围绕“保供增收、提质增效”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重点构建“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的发展格局,因地制宜做优做强“多品种、小规模、高品质、好价钱”的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集约化经营与生态化生产有机结合,打造区域性优质特色生态品牌,拓展农业发展的广度深度,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山地特色生态效益农业发展道路,逐步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做大绿色农业经济,坚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推进农林融合、农旅融合、农商融合,按照“粮食—畜牧—林果—水产”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连片规划产业基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延长产业链条,建设文峰、上磺、塘坊、古路、凤凰、菱角等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园区。
依靠科技增加优质生态农副产品供给。推行农业减量化和清洁生产技术,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净化产地环境。扶持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加快推进农业集约化经营,扩大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大幅增加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副产品供给,在稳定粮油产品的基础上,做强马铃薯、草食牲畜、优质烤烟、中药材四大主导产业,做精大宁河土鸡、特色珍稀鱼类等特色产业,做优乡村旅游、农业生产经营性服务业等新兴产业,争创重庆市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打造高品质、高效益、集约化、生态化的全国知名的有机农产品基地。
五、加快培育现代服务业
加快传统服务业绿色转型。推动大型商场、餐饮、酒店使用节能灯具、节能电器和技术,推进服务业用具专业化清洗后循环使用,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继续推进绿色饭店创建工作,巩固“光盘”行动成效。推进洗车点、修车点、高速公路服务区、医院、商场、餐饮店、宾馆等使用节能节水技术。
推进交通运输业低碳发展。按照生态化、捷运化、信息化、人性化等要求,完善县域交通网络,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城市公交线网,扩大乡镇公交覆盖,推进有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合理规划城区交通网络,完善立交桥、人行天桥、分流道和信号灯设置,统筹规划公交车站、停车场和公共停车位,化解交通拥堵。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合理布局充电站和公共充电桩,扩大覆盖范围。选择合适区域开展城市开发新区自行车道和步道建设试点,打造兼具旅游、休闲、健身功能的城市慢行系统。
加快发展现代低碳服务业。大力发展消费型服务业,精心培育生态文化旅游、商贸、养老服务、文化创意产业,着力提高酒店餐饮业经营规模和档次。积极促进以“互联网+”为特征的信息服务延伸产业,加大绿色仓储中心建设,构建绿色智能物流体系,推进订单生产和“农超对接”,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推动现代服务业提质发展,着力消化农村剩余劳动力。
六、集约节约利用资源
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进一步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整合大理石等建材矿产资源,抓大限小,关闭一批小型采石场,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在提升产能和装备技术水平的同时,全面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强化矿山生态与环境监管,制定关停矿山生态恢复实施方案,加快完成生态修复。开展区域内特色植物资源开发潜力研究,完善从育种、种植、产品加工、产品深度综合利用全过程产业链培育,逐步形成规模化特色优势产业。
实施节能降耗。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降低能耗强度。严控新增燃煤锅炉,推进高耗能行业企业节能改造和能量系统优化,重点抓好电力、建材、矿山等耗能行业节能,实现节能增效减排。加快推进建筑节能改造,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他既有建筑鼓励实施节能改造。健全节能低碳产品和技术装备推广机制,推广使用节能减排技术、太阳能热水系统、LED节能照明等技术和设备。
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制度,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严格实施高耗水工业行业取水定额标准。加强建材、纺织、食品等重点用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建立完善重点企业用水监控名录,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技术,推进农业节水工程建设,逐步建设一批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加强城市节水改造,持续实施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节水配套设施建设,推广使用高效节水产品,实施城市供水管网改造,降低供水管网漏损。严格用水定额,建立梯度水价制度,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确保全县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持续降低。加快建设一批其他水利设施,完成病险水库和沟渠整治,及时解决区域工程性缺水问题,缓解山区用水供需矛盾。
深化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落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制度,强化土地利用规划控制力度、建设用地开发强度及土地投资强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合理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开发数量、节奏和时序,合理开发地下空间,统筹城乡建设用地。优化城镇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配置和利用效率,重点满足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加快推进国土整治,加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清理闲置土地,合理调整用地比例结构。提高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严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加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力度,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加大退化农田改良和修复力度,严格保护基本农田。
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推动工业循环发展。遵从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原则,推行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企业循环式生产,减少单位产出物质消耗,促进循环经济在生产、流通、消费各领域深度推广,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促进矿产资源高效利用。
加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广节约资源和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提高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废旧金属、废旧电器产品等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生活废物回收站点、回收公司、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网络,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努力实现废旧物资的大规模回收综合利用。加强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推动秸秆资源化利用,新建秸秆饲料加工厂,着力解决农田残膜污染,推进区域内“旧膜换新膜”全面覆盖。
积极推进低碳发展。因地制宜发展可再生能源,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合理发展光伏发电、风力发电、水力发电等清洁能源,打造重庆市清洁能源基地。大力推广低碳城市理念,开展低碳物流园区、低碳社区、低碳商圈等试点示范,进一步推进无煤场镇和无煤社区创建。继续推广清洁能源汽车,推进配套加气站、充电站(桩)建设,进一步扩大公共交通电动汽车运营试点。
第五节倡导生态生活
以生态城市建设为导向,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推进城乡环境一体化建设,加快完善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精细化打造城镇园林绿化,促进城乡人居环境优化美化。深入开展群众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坚持全民参与共建共享,努力提供优质绿色健康食品,构建绿色交通体系,推进绿色办公,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快推进乡村生态振兴,打造“一村一产业”示范村镇,建设绿色美丽乡村。
一、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品质,建设特色生态城市
建设组团式一体化发展的生态中心城区。积极完善老城、马镇坝和凤凰三大城市组团配套功能,促进人口、产业等要素集聚,打造城市发展核,建成具有区域影响力和吸引力的生态文化旅游城市。合理保护和利用城市规划建成区内内山系、水系和绿系,形成“两山挑叠十一岭,十二高丘铸林城”的山系结构,“七水九岸汇两河、十五山泾引灵城”的水系结构,和“九园点绿星棋布、三带五廊串宁城”的绿系结构,塑造“显山露水,疏络彰文”的美丽山水城市格局。
合理布局城市发展空间。统筹新老城区和各组团融合发展,优化城市内部空间结构,完善城市交通主干骨架建设,推动各组团公共服务功能均衡,有效提高新区人口承载能力,有序疏解老城区人口压力,缓解新老城区交通高峰期拥堵,加快促进资源要素空间合理集聚,建成具有区域影响力和吸引力的生态旅游城市。
优化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城市提质量、扩规模,完善公共基础设施,扩大城镇绿色基础设施的规模,以珍稀植物园、龙头山公园、茅草岭郊野公园、柏杨河湿地公园、钟家坡公园,以及其他绿色建筑为基本单元进行绿色基础设施细胞节点建设,扩大绿色生态空间。保护城市自然风貌,加快推进城镇组团建设,彰显特色风貌,保护传承“巫咸古国”历史文化。开展水系、绿道和生物廊道等连接通道的建设,加强城区不透水路面、市政雨水管网等现有灰色基础设施的翻新、改建和优化,在新城区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建设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海绵型公园和绿地、雨水调蓄与排水防涝设施,试点建设城市综合管廊。
精细提质园林绿化建设。完善城市公园建设,加快建设郊野公园,继续增加社区公园,落实防护绿地建设,充分保留自然绿地。实施居住区绿化和单位绿化配套,搞好庭院绿化、屋顶绿化、阳台绿化,不断拓展绿化空间。大力推进城区绿道建设,完善城区慢行系统,以绿道连接公园绿带推进绿地网络化。加快人行道林荫化建设,推动林荫停车场发展,加快对公共停车场的林荫式改造,逐步提高林荫式公共停车场的覆盖率。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标准,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积极引导居住建筑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鼓励开发企业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开展既有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系统节能改造,积极推进绿色建材应用,优先购买绿色家居和环保建材产品,不过度装修,使用节能灯。
二、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绿色美丽乡村
优化乡镇发展空间布局。重点发展渝巫路城镇发展轴和巫恩路城镇发展轴,认真落实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制度,加快完善城镇规划,统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拓展城镇空间,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区域性中心城镇。
建设特色生态小城镇。突出小城镇生态优势,按照人口集中、产业集聚、要素集约、功能集成的要求,努力建设产业比较发达、功能比较完善、特色比较鲜明、辐射带动力强的小城镇。合理布局城镇发展空间,实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施工,尽量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和损害。加强小城镇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快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努力建设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历史文化古镇、生态旅游名镇、区域交通重镇和经济发展强镇。
建设特色绿色村庄。充分挖掘村庄自然资源、文化内涵等比较优势,立足乡村发展现状,加大人居环境整治力度,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保持村容村貌整洁,为村民创建高效、安全、健康、舒适、优美的宜居环境,实现“小组团、微田园、生态化、有特色”。进一步推进高山移民、生态移民,努力实现农村人口集聚,着力改善农民居住条件,落实饮用水集中供应、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生活垃圾清运、公共厕所卫生,促进农民安居乐业、勤劳致富。
三、转变消费观念,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提供绿色食品。搭建农业标准化生产平台,引导农业企业(基地)按规程开展标准化生产,积极参与“三品一标”产品认证和创建名牌产品。搭建农产品质量监管平台,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督察,建立起覆盖县、乡镇(街道)、村(社)三级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搭建安全农产品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引导生产者、消费者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营造农产品生产、消费安全优质环境。加强生产源头监管,完善动物疫病防控,继续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保障优质绿色食品供应。
发展绿色交通。按照生态化、捷运化、信息化、人性化等要求,构筑县域水陆空交通网络,促进交通运输绿色转型。完善城区交通系统,打通关键节点,完善综合配套能力。大力发展城乡公共交通,鼓励绿色出行,科学布局建设公交车站、停车场等城市交通配套设施,推进有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大力推广使用节能环保车型和新能源机动车,逐步淘汰高耗能车辆,提高运输效率,降低非牵引能耗,减少环境污染。
推动绿色消费。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不合理消费。不买不必要的衣服,拒绝购买珍稀动物皮毛制成的服装,选择购买环境友好型材料制成的服装,提倡旧衣服再利用,旧物捐给贫困者。引导公众优先采购带有绿色、能效、节能节水、无公害标志的产品,限制一次性用品的使用,抵制过度包装。推进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带头厉行勤俭节约,落实绿色采购制度,提升绿色采购在政府采购中的比重。鼓励非政府机构、企业实行绿色采购,打造绿色商品供应链,建设绿色流通服务体系。
四、加快生态文明细胞工程建设,实现生态文明共建共享
积极开展生态文明示范街镇创建。围绕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等“四城一奖”创建目标,按照基础扎实、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乡风文明的总体要求,加快遴选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的街镇,开展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街镇创建。
开展重庆市绿色新村创建工作。充分与农民新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生态文化示范村建设及农村扶贫工作相结合,建设一批青山常在、清水长流、空气常新、特点鲜明、产业发展的市级绿色新村。
深入开展群众性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活动。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细胞工程”建设,依托生态文明“十进”“十创”活动,进一步深化“环境友好型社区”“安静居住小区”“绿色学校”“生态文明示范机关、医院”“生态文明旅游饭店”等群众性示范创建数量,创建一批生态文明群众性示范单位建设。鼓励建立绿色批发市场、绿色商场、节能超市、节水超市等绿色流通主体,畅通绿色产品流通渠道。
第六节繁荣生态文化
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契机,加强“巫文化”“盐文化”中的生态文化特色提炼,突出巫溪县生态历史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构建特色生态文化发展格局。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和绿色生活行动等生态文化活动,全力推动政府管理部门及公众生态文明意识的普及和提高,倡导生态引领发展的价值观,促进生态文化在宏观上逐步影响决策管理和社会风尚,在微观上逐渐引导人们的价值取向、生产方式和消费行为,促进形成自觉维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尚。大力发展生态文化产业,着力构建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与巫溪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生态文化体系,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
一、发掘整理传统文化,凝炼巫溪特色生态文化
充分挖掘全县自然地理和“巫咸古国”人文历史文化,整理归纳巫溪特色的“巫文化”“盐文化”中的生态思想,研究梳理古代建筑、文化遗址、诗词歌赋、民风民俗等蕴藏的生态文化内涵,构建独具巫溪特色的生态文化体系,深度开展生态文化战略研究。注重巫溪特有山水资源和“巫”“盐”文化资源的有机融合,系统整理一批巫溪特色乡镇、特色村落和特色社区生态文化,推进特色历史文化点的生态化打造。
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特色传统生态文化
着力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修缮和保护好宁厂古镇建筑、巫盐古道遗址巫溪段、宋蒙战争遗址群等大宁河沿线重要历史文化遗产,打造一批生态文化景点,集中展示生态文化特色,推动旅游开发。重点培育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五句子山歌、巫溪民间故事、大宁河刺绣、巫溪传统手工制盐技艺、巫咸孝文、大宁河巫舞、老鹰茶传统制作技艺、吉令词、巫溪烤鱼、大宁河柳叶舟制作技艺、转丧鼓”,促进保护和传承。以生态理念为抓手,全面改造旧城区和乡镇建成区老建筑,创新城市规划理念,注入历史生态文化元素,增加历史风貌特色。弘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倡导合理消费、适度消费、绿色消费。
三、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树立全新的生态文明理念
将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教育体系,增强全社会生态法治意识,强化生态文明理念,树立全新的生态道德观、生态价值观、生态政绩观、生态消费观和生态科技观。充分利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以及宣传栏等其他大众宣传媒介,拓宽生态文明宣传渠道。进一步壮大生态文明宣教队伍,积极发挥妇联、共青团、工会和其他社会公益组织力量,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十进”活动。
充分发挥博物馆、科技馆、档案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图书馆、体育馆等文化体育设施的作用和城市污水处理厂、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作用,打造一批生态文化保护、环保科普教育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与示范基地。总结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成功经验,凝炼“两山”转化特色,打造一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点。逐渐把生态环境保护这一刚性要求变为公民的行为自觉,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引导企业提高环境遵法守法意识,推进绿色生产。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生态文化氛围,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四、大力培育生态文化产业,做优特色生态文化品牌
挖掘巫溪特色“巫咸文化”精髓,从巫文化、盐文化、烤鱼文化、药文化等县域特色文化中培育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开发一批富有特色的生态产品。以“巫文化旅游节”为统揽,打造特色生态文化旅游品牌,继续开展大宁河国际漂流大赛、红池坝国际山地自行车赛等品牌赛事和“大宁河歌手赛”“文明之光文艺晚会”“感动巫溪人物颁奖典礼”等品牌活动,提升白鹿镇菜花节、峰灵镇采茶节、下堡镇民歌山歌节、宁厂镇龙舟节、塘坊镇农耕文化节等“一镇一品”地方特色节庆文化品牌,促进生态文化与旅游业深度融合。大力推进生态文化作品创作和生态文化产业发展,打造一批体现巫溪地域特色的生态文化新品牌。
第七章重点工程项目
第一节重点工程项目
规划实施生态制度创新工程、生态环境改善工程、生态空间保护工程、生态经济促进工程、生态生活引导工程和生态文化繁荣工程六大重点工程,涉及163个子项。
第二节投资概算
规划总投资21.63亿元,约占同期地区生产总值的6.1%,其中:政府投资20.21亿元,占全部投资总额的93.4%;社会投资1.42亿元,占全部投资总额的6.6%。
规划的重点项目绝大部分已经列入《巫溪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以及“十三五”各专项规划中,大多数项目已经落实了具体的经费来源。
保障措施
第一节组织保障
成立巫溪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监督和管理。
领导小组下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负责全面落实领导小组关于创建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各项指标任务;统筹协调、督导检查并参与考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落实督察督办;策划、开展阶段性重点工作和专项活动;实施创建指标达标建设,开展创建工作评估,组织申报创建工作,协调配合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必须明确目标任务,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全县统一部署,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落实必要的人员和工作经费,完善工作推进机制,保障工作有效推进。各牵头单位对牵头负责的工作负总责,主动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各相关配合单位要积极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密切协作,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第二节制度保障
加快建立具有巫溪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推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机制创新。完善政绩考核机制,分类制定差异化考核指标,形成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全面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加强法律监督、行政监察,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惩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并制定适宜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地方政策,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作用,坚决实行生态环境一票否决制度。规范行政程序,做到有法可依、行政有序、信息透明、公正合理。
第三节资金保障
落实政府生态文明建设投入责任,把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确保逐年增加。坚持多渠道并举原则,促进政府主导、企业与社会共担、投入与效益共享的资金筹措与融合。积极争取国家各部委和重庆市各部门有关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项目力争纳入国家和市级规划项目中。县政府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所需的经费纳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紧密结合创建工作重点,合理调整和整合各类专项资金,加大政府财政性投入。探索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投融资平台,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多层次筹措资金,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生态工程项目建设。
加快形成政府、企业、个人、集体共同参与,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筹集资金投入机制,加大政府财政预算对重点工程投资计划,督促企业落实资金投入。做好资金来源监督、资金使用申请与审核、资金使用过程监督、资金使用效率审核与检查以及资金使用失误责任追究等工作,统筹安排资金用于生态环境补偿。完善环境经济政策,落实生态补偿,补偿资金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但生态功能十分重要的乡镇倾斜。
第四节技术保障
努力在优质特色生态食品开发、清洁生产、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与废弃物资源化、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产业等方面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各类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发展技术先导型、资源节约型、环境保护型的产业和产品。鼓励与国家级科研院所、高校和重庆市科研机构密切合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充分利用网络技术、3S技术、人工智能等技术,强化生态环境领域应用。优化生态环境信息网络,加强生态环境资料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及时跟踪区域生态环境变化趋势,促进环境科技工作由“跟踪应急型”向“先导创新型”的转变,为生态文明领域重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加快引进生态文明建设所需的各类高科技人才,加强对从事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经济建设专职人员的技术培训,培养一支懂业务、善协调、会管理的生态文明建设专业队伍,在创建实战中逐步锻炼成长。
第五节社会保障
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电视、广播等新媒体宣传平台,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大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及群众的监督力度,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形成全社会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建立专门的创建工作公众反馈渠道,完善社会参与机制,虚心听取公众意见,广泛动员群众参加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活动。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创建工作动态。引导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自觉保护生态环境、控制污染排放、追求绿色效益。发挥民间公益环保组织作用,推进环保志愿者队伍和监督员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公众对环境满意度和生态文明建设意见与建议的调查工作,保障公众的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进规划实施的规范化、制度化。
附件:1.近期(2019—2021年)创建任务年度分解表
2.重点工程项目库
附件1
近期(2019—2021年)创建任务年度分解表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18年现状值 |
2019年目标 |
2020年目标 |
2021年目标 |
牵头单位 |
指标 属性 | ||
1 |
生态文明建设创建规划 |
未编制,未达标 |
编制实施,达标 |
继续实施 |
继续实施 |
县生态环境局 |
约束性 | ||
2 |
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 |
有效开展,达标 |
继续有效开展 |
继续有效开展 |
继续有效开展 |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
约束性 | ||
3 |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 实绩考核的比例(%) |
22,达标 |
≥22 |
≥22 |
≥22 |
县委组织部 |
约束性 | ||
4 |
河长制 |
全面推行,达标 |
继续深化实施 |
继续深化实施 |
继续深化实施 |
县水利局 |
约束性 | ||
5 |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县生态环境局 |
约束性 | ||
6 |
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开展,达标 |
继续开展 |
继续开展 |
继续开展 |
县生态环境局 |
参考性 | ||
7 |
环境空气质量 |
优良天数比例(%)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并持续改善,达标 |
优良天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满足市级考核要求 |
县生态环境局 |
约束性 | |||
PM2.5浓度下降幅度(%) |
PM2.5浓度逐年降低,满足市级考核要求 | ||||||||
8 |
地表水环境质量 |
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提高幅度(%) |
水体全部优于Ⅲ类水质,满足市级下达任务要求,达标 |
水体全面保持Ⅲ类及以上水质,满足市级考核要求 |
县生态环境局 |
约束性 | |||
劣V类水体比例下降幅度(%) |
行政县域内划定水域功能水体无劣V类,达标 |
保持无劣V类水体,满足市级考核要求 | |||||||
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
无黑臭水体,达标 |
保持无黑臭水体,满足市级考核要求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约束性 | |||||
9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79.98 |
继续稳定在现状值附近,力争逐年小幅提升 |
县生态环境局 |
约束性 | ||||
10 |
林草覆盖率山区(%) |
68.3,达标 |
69 |
70 |
70 |
县林业局 |
参考性 | ||
11 |
生物多样性保护 |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 |
100,达标 |
维持现状 |
维持现状 |
维持现状 |
县林业局 |
参考性 | |
外来物种入侵 |
不明显,达标 |
不明显 |
不明显 |
不明显 |
县农业农村委 | ||||
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 |
不降低,达标 |
不降低 |
不降低 |
不降低 |
县农业农村委 | ||||
12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100,达标 |
100 |
100 |
100 |
县生态环境局 |
约束性 | ||
13 |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
建立,达标 |
继续实施 |
继续实施 |
继续实施 |
县生态环境局 |
约束性 | ||
14 |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建立,达标 |
继续保持 |
继续保持 |
继续保持 |
县生态环境局 |
约束性 | ||
15 |
自然生态空间 |
生态保护红线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达标 |
启动立桩设标 |
开展立桩设标 |
完成立桩设标 |
县生态环境局 |
约束性 | |
自然保护地 |
继续保持 |
继续保持 |
继续保持 | ||||||
16 |
河湖岸线保护率(%)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达标 |
继续保持 |
继续保持 |
继续保持 |
县水利局 |
约束性 | ||
17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吨标煤/万元)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达标 |
完成规定目标任务,持续降低 |
完成规定目标任务,持续降低 |
完成规定目标任务,持续降低 |
县经济信息委 县统计局 |
约束性 | ||
18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立方米/万元)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达标 |
完成规定目标任务,持续降低 |
完成规定目标任务,持续降低 |
完成规定目标任务,持续降低 |
县水利局 县统计局 |
约束性 | ||
19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10,达标 |
>4.5 |
>4.5 |
>4.5 |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县统计局 |
参考性 | ||
20 |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82,未达标 |
85 |
90,达标 |
90 |
县农业农村委 |
参考性 |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72.7,未达标 |
80,达标 |
82 |
83 |
县农业农村委 | ||||
农膜回收利用率(%) |
72,未达标 |
75 |
80,达标 |
81 |
县供销合作社 | ||||
21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
100,达标 |
100 |
100 |
100 |
县生态环境局 |
参考性 | ||
22 |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
100(城市) 97.1(乡镇),未达标 |
100,达标 |
100 |
100 |
县生态环境局 |
约束性 | ||
23 |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65,未达标 |
70 |
85 |
100,达标 |
县水利局 |
约束性 | ||
24 |
城镇污水处理率(%) |
93.5(城市) 82(乡镇),达标 |
85 |
87 |
90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约束性 | ||
25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8,达标 |
98 |
99 |
99 |
县城管局 |
约束性 | ||
26 |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
72,达标 |
持续提高 |
持续提高 |
持续提高 |
县卫生健康委 |
参考性 | ||
27 |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20,未达标 |
50,达标 |
60 |
70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参考性 | ||
28 |
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 |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 |
未实施,未达标 |
实施,达标 |
继续实施 |
继续实施 |
县城管局 |
参考性 | |
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储运 |
实施,达标 |
县城管局 | |||||||
29 |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
89.8,达标 |
91 |
92 |
93 |
县财政局 |
参考性 | ||
30 |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100,达标 |
100 |
100 |
100 |
县委组织部 |
参考性 | ||
31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满意度(%) |
无数据,预估达标(>80) |
85 |
86 |
87 |
县生态环境局 |
参考性 | ||
32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
无数据,预估达标(>80) |
81 |
82 |
83 |
县生态环境局 |
参考性 |
附件2
重点工程项目库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子项 名称 |
项目 内容 |
对应 指标 |
投资额(万元) |
建设 年限 |
投资主体 |
项目 来源 |
责任单位 |
一、生态制度创新工程 | |||||||||
1 |
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工程 |
生态文明目标责任制研究 |
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为基础,整合生态环境、发改、规划自然资源、农业、水利、林业、城管等多部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职责,建立生态文明目标责任制度 |
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研究部署情况 |
20 |
2019—2021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县发展改革委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 |
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 |
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 |
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有效开展【#】 |
100 |
2019—2021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统计局 | |
3 |
生态补偿试点 |
重点在绿化造林、石漠化治理、水土保持、流域生态治理、湿地保护等领域试点开展县域内生态补偿试点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林草覆盖率 |
300 |
2019—2021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县水利局 县林业局 县农业农村委 | |
4 |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
在以自然保护地为主乡镇试点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有效开展【#】 |
50 |
2019—2021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审计局 | |
5 |
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工程 |
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评估研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 |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效开展【#】 |
50 |
2019—2021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生态环境局 县纪委监委机关 | |
6 |
“山长制”试点 |
建立“山长制”制度,落实日常巡查 |
林草覆盖率、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150 |
2019—2021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林业局 | |
7 |
生态环境能力提升工程 |
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
优化完善监测能力子站建设,增设监测点,完善标准化建设 |
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400 |
2019—2021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生态环境局 |
强化生态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增加大数据、无人机等智能设施 |
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200 |
2019—2021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生态环境局 | |||
8 |
生态环境监督执法能力建设 |
加强县、乡镇两级环境监管机构建设,推动乡镇环保机构标准化建设 |
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200 |
2019—2021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生态环境局 | |
提高执法人员的装备水平,保障执法车辆、配备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落实联网执法 |
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200 |
2019—2021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生态环境局 | |||
9 |
生态环境应急能力提升工程 |
健全应急组织管理机构,开展综合性的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演习,加大应急指挥平台联网建设 |
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100 |
2019—2021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生态环境局 | |
10 |
环保物联网 |
建立企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地等生态敏感区以及排污口物联网建设 |
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100 |
2019—2021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生态环境局 | |
11 |
水环境监管完善工程 |
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界工程 |
开展划界立桩,录入数据库,纳入监管平台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300 |
2019—2021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生态环境局 |
12 |
河长制完善工程 |
完善河长制制度建设,落实日常巡查 |
河长制 |
100 |
2019—2021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水利局 | |
小计 |
2270 |
全部为各级政府投资 | |||||||
二、生态环境改善工程 | |||||||||
13 |
扬尘污染控制工程 |
城市扬尘污染控制 |
建筑施工企业工地扬尘控制 |
环境空气质量、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200 |
2019—2021 |
业主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施工扬尘在线监控 |
环境空气质量、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300 |
2019—2021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
建设扬尘控制示范道路;加强主次干道冲洗、洒水、清扫和保洁,建设入城口脏车自动冲洗场 |
环境空气质量、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300 |
2019—2021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城管局 | |||
14 |
非煤矿山粉尘控制工程 |
加强对城区周边非煤矿山的管理,完成禁止开采区内非法采(碎)石场的清理关闭工作。对城区周边非煤矿山粉尘污染进行深度治理 |
环境空气质量、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50 |
2019—2021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县生态环境局 | |
15 |
建筑渣场扬尘控制工程 |
规范建筑渣土消纳场管理,确保渣土消纳场围挡规范、场地内车行路段硬化和渣土倾倒点洒水降尘措施完备并运行正常,出口处车辆冲洗设施完备,保证无带泥车辆上路行驶 |
环境空气质量、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50 |
2019—2021 |
社会 |
新增项目 |
县城管局 县生态环境局 | |
16 |
交通大气污染控制工程 |
机动车污染控制 |
加快老旧车辆淘汰,强化营运车辆强制报废的有效管理和监控,全面完成城区冒黑烟客运车辆淘汰;继续推进出租车、公交车、景区专用旅游车改用新能源车 |
环境空气质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300 |
2019—2021 |
社会 |
新增项目 |
县生态环境局 县公安局 县交通局 县商务委 |
17 |
交通大气污染控制工程 |
机动车监管工程 |
严格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加强在用车监管和执法,督促排放超标车辆治理 |
环境空气质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50 |
2019—2021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生态环境局 |
18 |
充电站(桩)工程 |
新建充电站3个,充电桩150个 |
环境空气质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1000 |
2019—2021 |
业主 |
新增项目 |
县交通局 县经济信息委 | |
19 |
工业大气污染控制工程 |
重点企业大气污染控制 |
完善重点大气污染企业污染治理 |
环境空气质量、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50 |
2019—2021 |
业主 |
新增项目 |
县生态环境局 |
20 |
农业源大气污染治理 |
农业源大气污染减排示范 |
结合畜禽养殖开展氨排放治理示范工程建设。全面禁止秸秆焚烧,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环境空气质量、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300 |
2019—2021 |
业主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农业农村委 |
21 |
规模化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 |
新建沼气工程4个,建设厌氧发酵池2960立方米、沼液储存池5000立方米、沼气输管道2400米、沼液输管道4900米、配套设备80台/套 |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环境空气质量、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501 |
2019 |
政府222 业主279 |
新增项目 |
县农业农村委 | |
22 |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 |
餐饮油烟整治工程 |
对城区扰民严重的餐饮业开展油烟污染深度治理 |
环境空气质量、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80 |
2019—2020 |
业主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生态环境局 |
23 |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 |
推动汽车修理厂、加油站、印刷厂等企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专项治理 |
环境空气质量、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100 |
2019—2020 |
业主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生态环境局 | |
24 |
城市生活大气污染防控 |
燃煤控制及无煤区创建 |
巩固无煤街道创建 |
环境空气质量、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50 |
2019—2020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柏杨街道 宁河街道 |
25 |
腊肉熏制污染防控 |
规范腊肉熏制行为,建设规范化的集中熏制点 |
环境空气质量、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200 |
2019—2021 |
政府 |
新增项目 |
柏杨街道 宁河街道 | |
26 |
饮用水源保护工程 |
红池坝镇水厂建设工程 |
建设日供水2000立方米水厂两座 |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1500 |
2019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水利局 |
27 |
文明供水整治项目 |
隧洞整治维护、渠道改线、水毁整治1000米 |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800 |
2019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水利局 | |
28 |
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程饮用水源基础工程 |
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及整治工作,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规范设置工作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200 |
2019—2020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生态环境局 | |
29 |
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 |
新增山坪塘等农村集中供水点,完成配套管网建设;完成散居农户打井;完成农村饮水点周边环境整治 |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1000 |
2019—2021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水利局 | |
30 |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
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 |
新建城市和乡镇建成区污水收集干管和二、三级管网 |
地表水环境质量、城镇污水处理率 |
12000 |
2019—2021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31 |
巫溪县宁厂镇污水管网工程(一级管网) |
新建污水管道长约2.6千米。 |
地表水环境质量、城镇污水处理率 |
600 |
2020—2021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
32 |
巫溪县下堡镇污水管网工程(一级管网) |
新建污水管道长约4.6千米。 |
地表水环境质量、城镇污水处理率 |
800 |
2020—2021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
33 |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
巫溪县塘坊镇污水管网工程(一级管网) |
新建污水管道长约5.6千米。 |
|
800 |
2020—2021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34 |
巫溪县凤凰镇污水管网工程 |
新建污水管道长约14千米。 |
地表水环境质量、城镇污水处理率 |
2400 |
2020—2021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
35 |
巫溪县深度贫困乡镇(天元乡象坪村、万春村)污水处理建设工程 |
新建污水处理设施一座,处理规模为100立方米/天,配套主管网约1685米。 |
地表水环境质量、城镇污水处理率 |
500 |
2020—2021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生态环境局 | |
36 |
城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标工程 |
推动重点城镇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技术改造;推动大宁河、梅溪河、汤溪河流域汇水区域内的徐家、宁厂、古路(上磺)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改造 |
地表水环境质量、城镇污水处理率 |
1000 |
2019—2020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生态环境局 | |
37 |
农村农业水污染控制 |
大宁河、湾滩河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 |
农田面源污染防治工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地表径流污水净化利用、水产养殖污染减排工程 |
地表水环境质量、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4500 |
2019—2020 |
政府3400 业主1100 |
重点项目 |
县农业农村委 |
38 |
农药污染控制 |
新增1000套太阳能杀虫装置 |
地表水环境质量 |
300 |
2019—2021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农业农村委 | |
39 |
旅游景区污水处理工程 |
大型旅游综合体生活污水处理 |
新建大型旅游地产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 |
地表水环境质量、城镇污水处理率 |
400 |
2019—2021 |
企业 |
新增项目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40 |
旅游景区污水处理工程 |
旅游接待站点污水处理站工程 |
新建旅游接点及农家乐污水处理站 |
地表水环境质量、城镇污水处理率 |
300 |
2019—2021 |
企业 |
新增项目 |
县生态环境局 |
41 |
巫溪旅游厕所建设 |
新建旅游A级厕所 |
地表水环境质量 |
600 |
2019—2021 |
政府400 业主200 |
县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
县文化旅游委 | |
42 |
产业水污染控制工程 |
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工程 |
全面完成企业的废水深度治理 |
地表水环境质量、城镇污水处理率 |
200 |
2019—2021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经济信息委 |
43 |
船舶港口污水控制工程 |
推动船舶港口污水综合整治工程,提高含油污水、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 |
地表水环境质量、城镇污水处理率 |
800 |
2019—2020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交通局 | |
44 |
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工程 |
持续开展柏杨河、梅溪河河道清淤、河道整治与生态修复,强化生活污染、工业污染和养殖污染治理力度;加大羊桥河流域生活污水、小型工业废水、畜禽养殖废水等整治力度 |
地表水环境质量、城镇污水处理率、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500 |
2019—2020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水利局 县生态环境局 县农业农村委 |
45 |
重点水域整治工程 |
实施山洪沟、病险水库、以及各乡镇山坪塘整治 |
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200 |
2019—2020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生态环境局 | |
46 |
次级河流水污染控制工程 |
次级河流水质巩固工程 |
加强流域污染源的监管,严格环境准入,落实总量替代等控制要求。 |
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100 |
2019—2020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生态环境局 |
47 |
次级河流水污染控制工程 |
河流长效管理工程 |
积极探索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建立河段责任公示牌,落实次级河流的日常巡查、水质预警等长效机制,强化信息通报和目标考核。 |
河长制、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50 |
2019—2020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生态环境局 |
48 |
噪声污染控制工程 |
噪声达标区、安静小区建设 |
开展市(县)级安静小区建设,噪声达标区全覆盖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20 |
2019—2020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生态环境局 |
49 |
噪声专项整治 |
开展社会生活噪声、经营性娱乐场所噪声、建筑施工噪声、机动车噪声专项整治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20 |
2019—2020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生态环境局 | |
50 |
道路绿化带建设和达标区建设 |
建设道路降噪绿化带5000平方米、建设噪声达标区3个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林草覆盖率 |
300 |
2019—2020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生态环境局 | |
51 |
土壤污染防治工程 |
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估项目 |
完成全县农用地、城市绿地、未利用地、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立全县土壤污染样品库和数据库,以全县主要耕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及生态红线区域为重点,划定优先保护区域。 |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
200 |
2019—2020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生态环境局 |
52 |
耕地土壤有机质提升项目 |
完成各种粮经作物测土配方施肥105万亩(播种面积),发展间套种植绿肥5万亩,绿肥压青还田5万吨,实施秸秆腐熟还田20万亩;新建优化作物的测土配方施肥指标体系2个,测土配方施肥服务体系全覆盖,推广化肥深施机具500套。 |
地表水环境质量 |
500 |
2019—2021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农业农村委 | |
53 |
土壤污染防治工程 |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 |
在徐家片区实施基本农田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示范工程。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20 |
2019—2020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生态环境局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54 |
城区及工业企业场地治理修复 |
开展宏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址场地等治理修复工程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200 |
2019—2020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生态环境局 | |
55 |
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
文峰镇填埋场工程 |
新建规模100吨/天,库容82.1万m3,配套渗滤液处理设施50吨/天的垃圾填埋场。 |
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5000 |
2019—2021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文峰镇 |
56 |
乡镇垃圾转运设施建设 |
建设徐家镇、下堡镇、尖山镇垃圾二次转运站,规模140吨/天;建设通城镇垃圾转运站,规模20吨/天;建设宁厂镇、朝阳镇、田坝镇等11个垃圾直运设施,规模90吨/天。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 |
4860 |
2019—2021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城管局 | |
57 |
餐厨垃圾收运 |
新建餐厨垃圾转运站及配套收运车辆,配置盛装容器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 |
300 |
2019—2020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城管局 | |
58 |
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周边环境整治工程 |
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周边环境,拆除养殖场及部分受影响住户 |
环境空气质量 |
300 |
2020—2021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城管局 | |
59 |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
实施农村垃圾收运设施建设 |
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 |
200 |
2019—2020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城管局 | |
60 |
乡镇建成区公共厕所建设 |
新建和改建一批乡镇公共厕所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 |
300 |
2019—2020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各乡镇 | |
61 |
养殖污染治理工程 |
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 |
建设文峰镇、上磺镇、下堡镇、徐家镇、宁厂镇、凤凰镇、通城镇等病死畜禽填埋池 |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2250 |
2019—2021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生态环境局 |
62 |
有机肥生产工程 |
新建塘坊镇有机肥生产企业,设计规模30000吨以上 |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700 |
2019—2020 |
业主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农业农村委 | |
63 |
农村环境整合整治工程 |
重点区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上磺、古路、文峰、徐家、花台等乡镇集镇、示范村、农村聚居点等重点区域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实施高山生态移民、农村饮水安全以及农村能源结构改造工程。 |
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500 |
2019—2021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农业农村委 县水利局 |
64 |
村庄清洁示范工程 |
实施村庄清洁工程示范点,重点建设废弃物收集池、污水池、沟渠等设施。 |
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500 |
2019—2021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农业农村委 | |
65 |
生态建设工程 |
森林保护和建设工程 |
实现防护林改造3万亩;实现退耕还林4万亩;人工造林1万亩,封山育林20万亩,公益林375万亩,加强已有林地管护。 |
林草覆盖率、自然生态空间、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2000 |
2019—2021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林业局 |
66 |
长江保护带建设工程 |
建成生态林和经济林834公顷;实施低山、中山峡谷暖湿1500亩常绿阔叶林区景观生态保护工程。 |
林草覆盖率、自然生态空间、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自然岸线保有率、河湖岸线保护率 |
500 |
2019—2021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林业局 | |
67 |
生态建设工程 |
长江防护林三期工程 |
人工造林1.5万亩,其中木本油料1万亩,三木药材0.5万亩 |
林草覆盖率、自然生态空间、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750 |
2019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林业局 |
68 |
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 |
面积4万亩,种苗造林补助费400元/亩 |
林草覆盖率、自然生态空间、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1800 |
2019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林业局 | |
69 |
国土绿化工程 |
新造林1.1万亩,其中长防林0.2万亩,木本油料林0.3万亩,“四旁”绿化0.1万亩,特色经济林0.5万亩 |
林草覆盖率、自然生态空间、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550 |
2019—2020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林业局 | |
70 |
河流岸线保护工程 |
重庆市巫溪县后溪河宁厂镇重点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 |
综合治理岸线长度4千米 |
林草覆盖率、自然生态空间、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自然岸线保有率、河湖岸线保护率 |
1990 |
2019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水利局 |
71 |
巫溪县大宁河大河乡防洪综合治理工程 |
综合治理长度6.6千米 |
林草覆盖率、自然生态空间、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自然岸线保有率、河湖岸线保护率 |
4200 |
2019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水利局 | |
72 |
大宁河宁河街道河段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工程 |
综合治理河道长度4036米,新建堤防护岸工程总长3546米 |
|
12835 |
2019—2021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水利局 | |
73 |
巫溪县城三期防洪工程 |
综合治理河道4200米,新建堤防总长6605.58米 |
林草覆盖率、自然生态空间、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自然岸线保有率、河湖岸线保护率 |
13587 |
2019—2021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水利局 | |
74 |
河流岸线保护工程 |
巫溪县梅溪河文峰镇(南桥下段)重点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 |
新建护岸总长3.3千米,河道疏浚5.3千米。 |
林草覆盖率、自然生态空间、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自然岸线保有率、河湖岸线保护率 |
3087 |
2019—2021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水利局 |
75 |
巫溪县大宁河大河乡河段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工程 |
新建堤防长910米;新建下河梯道共计9个;河道疏浚420米。 |
林草覆盖率、自然生态空间、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自然岸线保有率、河湖岸线保护率 |
2907 |
2019—2021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水利局 | |
76 |
巫溪县天元乡防洪减灾工程 |
河道清淤疏浚长度3.385千米,新建堤防护岸(护脚)长度3.7205千米。 |
林草覆盖率、自然生态空间、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自然岸线保有率、河湖岸线保护率 |
2676 |
2019—2021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水利局 | |
77 |
生态修复工程 |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
实施清洁小流域治理 |
林草覆盖率、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自然岸线保有率、河湖岸线保护率 |
600 |
2019—2021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水利局 |
78 |
喀斯特石漠化退化生态系统恢复治理示范工程 |
对龙潭河、平阳河、兴隆河、西流河、双城河、西溪河、石门河、分水河、岩后河、巴岩子等10条小流域进行综合治理,涉及天元乡、土城镇、宁厂镇、天星乡、城厢镇、中梁乡、下堡镇、文峰镇、兰英乡、双阳乡共10个乡镇。 |
林草覆盖率、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1200 |
2019—2021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发展改革委 县水利局 县农业农村委 县林业局 | |
78 |
生态修复工程 |
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
中团煤业有限公司九坪煤矿、中鹿二矿、鑫鑫煤矿等32个点关闭矿山治理和生态恢复 |
林草覆盖率、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825 |
2019—2021 |
政府 |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保领域重大项目 |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县林业局 |
79 |
石漠化治理工程 |
治理岩溶面积36平方公里,治理石漠化面积19平方公里 |
林草覆盖率、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900 |
2019—2020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林业局 | |
80 |
凤凰山危岩治理工程 |
采用清除、支撑+锚固、封闭+点锚、锚杆挡墙支护、并结合裂缝封闭和主动防护网治理危岩单体;采用放坡+锚杆挡墙、清除、桩板支挡+修坡等进行治理不稳定斜坡;综合清理斜坡上较大孤石,坡下设置被动防护网。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16480 |
2019—2021 |
政府 |
县城市建设重大项目 |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81 |
环境风险防范工程 |
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建设 |
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装备,制定联动机制,开展演练 |
近三年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
50 |
2019—2021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生态环境局 |
82 |
饮用水源风险防范 |
完善政府、水源、水厂三级风险防范体系,维护及完善水环境预警平台。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50 |
2019—2020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生态环境局 县水利局 | |
83 |
危险废物管理工程 |
建立“县—园区—企业”三级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支撑体系。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50 |
2019—2020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生态环境局 | |
84 |
全面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行为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100 |
2019—2020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生态环境局 | ||
85 |
环境风险防范工程 |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 |
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场地风险调查、评估及监管、治理和修复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
100 |
2019—2020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生态环境局 |
86 |
放射与辐射源监管工程 |
开展放射源和电磁辐射专项检查 |
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近三年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
5 |
2019—2021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生态环境局 | |
87 |
矿山环境风险防范系统工程 |
制定应急预案,开展演练 |
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近三年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
10 |
2019—2021 |
业主 |
新增项目 |
县应急局 | |
88 |
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防范 |
定期进行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
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近三年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
50 |
2019—2021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应急局 | |
小计 |
117053 |
政府投资111994万元,社会投资5059万元 | |||||||
三、生态空间保护工程 | |||||||||
89 |
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工程 |
生态保护红线立桩设牌工程 |
按照勘定的红线边界和拐点坐标,设立界碑和标示牌。 |
自然生态空间 |
800 |
2019—2021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生态环境局 |
90 |
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程 |
自然保护区基础能力建设 |
维修站点道路;维修巡护步道,建生态厕所,配置垃圾桶和标识系统 |
自然生态空间 |
500 |
2019—2021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阴条岭自保管理服务中心 |
91 |
完善立界、巡护道路、保护站点、检查站、宣教业务用房(管理站)、防火通道建设 |
自然生态空间 |
800 |
2019—2021 |
政府 |
县林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
阴条岭自保管理服务中心 | ||
92 |
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程 |
自然保护区生态廊道 |
完善自然保护区生态廊道建设 |
自然生态空间 |
200 |
2019—2021 |
政府 |
县林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
县林业局 |
93 |
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
生物多样性监测 |
以阴条岭等重点区域以及其他特殊区域为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科研监测站、监测样地、珍稀野生动物保护基地及建立人类活动监控系统。 |
生物多样性保护 |
500 |
2019—2021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阴条岭自保管理服务中心 |
94 |
生物多样性调查 |
开展国家重点保护濒危及特有野生动植物专项调查、水生物种资源调查评估和动植物区系编目更新,建立完善巫溪县物种资源数据库,加大外来入侵物种的调查和防范力度,开展本地物种保护。 |
生物多样性保护 |
300 |
2019—2021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阴条岭自保管理服务中心 | |
95 |
野生动植物保护 |
野生动植物本底调查和综合评估 |
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与评估、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持续利用信息共享平台 |
生物多样性保护 |
50 |
2019—2021 |
政府 |
县林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
县林业局 |
96 |
野生动植物资源监测体系 |
县级野生动植物监测站、珍稀野生动植物监测点建设 |
生物多样性保护 |
200 |
2019—2021 |
政府 |
县林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
县林业局 | |
97 |
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救护 |
有蹄类动物救护项目、应急救护点 |
生物多样性保护 |
200 |
2019—2021 |
政府 |
县林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
县林业局 | |
98 |
林麝野外救护与繁育 |
种群数量调查,栖息地野外巡护 |
生物多样性保护 |
10 |
2019 |
政府 |
林业局项目 |
阴条岭自保管理服务中心 | |
99 |
野生动植物保护 |
增殖放流工程 |
建临时放流点3—5个;实施增殖放流,年放裂腹鱼、铲颌鱼、黄颡鱼等鱼种200万尾。 |
生物多样性保护 |
200 |
2019—2020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农业农村委 |
100 |
水产品繁育基地建设 |
建设大鲵繁育基地,地方名优鱼类品种繁育场,家鱼繁育场;配置相关仪器设备,完善附属设施建设。 |
生物多样性保护 |
200 |
2019—2020 |
业主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农业农村委 | |
101 |
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建设 |
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建设工程 |
持续推进巫溪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保护工程、生态恢复工程、生态移民工程、能力建设工程,开展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建设的阶段性效益评估。 |
自然生态空间 |
1000 |
2019—2021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林业局 |
102 |
天然林保护工程 |
天保工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直补面积318.9万亩,其中国家公益林126.7万亩、地方公益林192.2万亩。建设规模2.0万亩,封山育林2.0万亩 |
林草覆盖率、自然生态空间、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5395 |
2019—2020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林业局 | |
103 |
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培育工程 |
对现有覆盖度低的石漠化地区灌木林地,通过封山育林、人工补植、人工造林等措施,提高灌木林地覆盖度,培育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4万亩;对立地条件好的灌木林地,通过人工造林、抚育改造措施,营造乔木林地0.7万亩 |
林草覆盖率、自然生态空间、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940 |
2019—2020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林业局 | |
104 |
森林生态系统恢复 |
森林质量提升工程 |
国家战略储备林0.4万亩,森林抚育3万亩 |
林草覆盖率、自然生态空间、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500 |
2019—2020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林业局 |
105 |
森林生态重点修复工程 |
退耕还林、天保人工造林、天保封山育林、幼林抚育、天然林保护、石漠化综合治理、低效林改造工程、退化防护林改造、美丽乡村绿化 |
林草覆盖率、自然生态空间、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2000 |
2019—2021 |
政府 |
县林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
县林业局 | |
106 |
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 |
森林抚育 |
林草覆盖率、自然生态空间、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300 |
2019—2021 |
政府 |
县林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
县林业局 | |
107 |
森林资源管理与监测 |
资源监测 |
林地一张图完善、森林资源监测中心设施设备、完善森林资源管理系统、 森林资源清查、石漠化监测、湿地资源监测、三峡库区森林资源监测、森林资源调查 |
林草覆盖率、自然生态空间、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200 |
2019—2021 |
政府 |
县林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
县林业局 |
108 |
森林防火工程 |
森林防火 |
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森林消防队伍及装备能力、防火阻隔系统、森林防火信息化、林火预警监测系统、森林航空消防系统、森林防火科技支撑系统、森林防火市级补助专、航空护林飞行费及地面保障、森林消防专业队补助 |
林草覆盖率、自然生态空间、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1000 |
2019—2021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林业局 |
109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
林业有害生物治理 |
蛀干害虫、食叶害虫、鼠(兔)害治理,突发林业有害生物治理 |
林草覆盖率、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54 |
2019—2021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林业局 |
110 |
林业有害生物预警 |
县级测报站、基层测报站、县级监测管理信息系统 |
林草覆盖率、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9 |
2019—2021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林业局 | |
111 |
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御灾 |
县级检疫实验室、县级检疫监管信息系统 |
林草覆盖率、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27 |
2019—2021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林业局 | |
112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与服务保障减灾 |
县级药剂药械储备库 |
林草覆盖率、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30 |
2019—2021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林业局 | |
113 |
旅游景区生态环境监管 |
景区环保机构建设 |
组建景区派出机构,制定工作机制 |
林草覆盖率、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50 |
2019—2019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生态环境局 县红池坝景区管委会 |
114 |
景区生态监察 |
开展日常生态监察 |
林草覆盖率、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50 |
2019—2020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生态环境局 | |
小计 |
15435 |
政府投资15135万元,社会投资300万元 | |||||||
四、生态经济促进工程 | |||||||||
115 |
环境经济政策落实工程 |
差异化环保政策 |
实施“三线一单” |
自然生态空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 |
20 |
2019—2019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生态环境局 |
116 |
环境经济政策落实工程 |
规划环评 |
配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完成重点专项规划环评篇章和环评报告书编制 |
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200 |
2019—2020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生态环境局 |
117 |
过剩产能淘汰或改造工程 |
淘汰过剩产能;开展小型畜禽养殖场、酿酒、土豆粉加工作坊规模化改造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 |
800 |
2019—2020 |
政府400 业主400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生态环境局 | |
118 |
生态旅游提质工程 |
古路镇观峰村创3A景区项目 |
建设观峰赋、天壶、标志性牌坊和游客中心,完成步道路面整修,建设休闲步道仿木护栏、休憩长椅,完成配套停车场、公共厕所、垃圾桶和监控系统建设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地表水环境质量、城镇污水处理率 |
151 |
2019—2021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文化旅游委 |
119 |
红池坝镇九坪民宿建设 |
完成红池坝镇九坪民宿群打造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36000 |
2019—2021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文化旅游委 | |
120 |
大宁河景区基础设施建设 |
灵巫洞游客中心1个、人行天桥一座,复建宁厂古镇至灵巫洞段巫盐古道2公里,配套建设仿木栏杆2公里,旅游厕所2座等设施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水环境质量 |
1250 |
2019—2020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文化旅游委 | |
121 |
工业绿色化改造工程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开展重点企业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
50 |
2019—2021 |
社会 |
新增项目 |
县生态环境局 |
122 |
节能降耗工程 |
推进重点耗能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100 |
2019—2021 |
社会 |
新增项目 |
县经济信息委 | |
123 |
节水建设工程 |
重点工业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对高耗水、高耗能的洗浴业、洗车业、洗染业等进行节水改造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水环境质量 |
100 |
2019—2021 |
企业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生态环境局 | |
124 |
清洁生产审核工程 |
加强辖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 |
10 |
2019—2020 |
企业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生态环境局 | |
125 |
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建设工程 |
开展工业园区低碳循环改造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 |
100 |
2019—2020 |
企业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生态环境局 | |
126 |
现代农业经济体系建设 |
生态农业示范园项目 |
建设文峰、塘坊、古路、凤凰、菱角等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园区 |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1100 |
2019—2021 |
政府300企业800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农业农村委 |
127 |
现代农业经济体系建设 |
无公害、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项目 |
建设无公害、绿色食品生产基地8个,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8个。 |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400 |
2019—2021 |
政府100 业主300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农业农村委 |
128 |
生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 |
红池坝镇、田坝、峰灵、蒲莲有机茶叶基地建设,完成茶园基地建设 |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200 |
2019—2021 |
业主 |
县“十三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 |
县农业农村委 | |
在红池坝建设高山有机蔬菜基地,完善基地沟、渠、路配套,病虫害物理防控设备 |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800 |
2019—2020 |
业主 |
县“十三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 |
县农业农村委 | |||
长桂乡、胜利乡、文峰镇、宁厂镇、兰英乡建设生态绿色玉米、红苕、油菜、药材基地。 |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800 |
2019—2020 |
业主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农业农村委 | |||
129 |
高效节水治理工程 |
高效节水治理,灌溉面积1000亩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水环境质量 |
1000 |
2019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水利局 | |
130 |
尖山中型灌区工程 |
新建中型灌区工程1个,解决5万亩农田灌溉用水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水环境质量 |
1600 |
2019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水利局 | |
131 |
石桥湖生态园建设 |
项目建设包括农业旅游观光,接待中心、采摘园、蔬菜棚建设 |
林草覆盖率、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8000 |
2020—2021 |
企业 |
新增项目 |
古路镇 | |
132 |
林业生态经济体系 |
林业生态产业基地 |
核桃产业、中药材产业、森林公园、森林人家 |
林草覆盖率、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500 |
2019—2021 |
社会 |
县林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
县林业局 |
133 |
林业生态经济体系 |
新型林业市场主体培育 |
林业龙头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大户、林业经纪人、林业经营带头人 |
林草覆盖率、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600 |
2019—2021 |
社会 |
县林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
县林业局 |
134 |
林业要素市场建设 |
林权信息化管理系统(含数字化调查) |
林草覆盖率、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50 |
2019—2021 |
政府 |
县林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
县林业局 | |
135 |
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园 |
培育一个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园 |
林草覆盖率、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500 |
2019—2021 |
社会 |
县林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
县林业局 | |
小计 |
54711 |
政府投资48851万元,社会投资5860万元 | |||||||
五、生态生活引导工程 | |||||||||
136 |
生态城市建设工程 |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 |
编制巫溪县海绵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在新区开展试点,逐步形成完善的城市生态保护体系、低影响开发雨水设施体系、排水防涝体系及初期雨水污染治理体系 |
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城镇污水处理率 |
10000 |
2019—2021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137 |
城市品质提升工程 |
城市公园绿地质量提升、城市湿地公园完善,精品小游园建设,生产绿地、防护绿地、环城绿环建设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林草覆盖率、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2000 |
2019—2021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城管局 | |
138 |
公园绿地建设 |
完善月亮湾公园、柏杨河公园功能配套,推进白马公园、城墙遗址公园、龙头山公园和凤凰公园等城市生态绿地建设。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林草覆盖率、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1500 |
2019—2021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城管局 | |
139 |
生态城市建设工程 |
绿色建筑工程 |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1000 |
2019—2021 |
企业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140 |
城市环境卫生提升工程 |
城市道路保洁工程 |
购置道路清扫车辆和垃圾清运车辆,新增人工保洁,更新和新增垃圾箱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700 |
2019—2021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城管局 |
141 |
垃圾收集站和中转站建设及改造项目 |
新建城市垃圾转运站,改造城市垃圾中转站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500 |
2019—2021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城管局 | |
142 |
公共厕所 |
新增公共厕所,改建公共厕所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0 |
2019—2020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城管局 | |
143 |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 |
在县城和重点乡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新增分类收集设施 |
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500 |
2019—2020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城管局 | |
144 |
废旧物资回收系统建设 |
扩大废旧物资回收系统范围 |
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50 |
2019—2020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商务委 | |
145 |
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花台乡风情小镇建设 |
花台乡集镇的场平、道路、给水、雨水管网、绿化、供配电与照明、排洪工程等基础设施。 |
地表水环境质量、城镇污水处理率 |
3500 |
2019—2020 |
政府 |
县城市建设重点项目 |
县水利局 宁之源公司 |
146 |
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工程 |
绿色生活创建 |
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100 |
2019—2021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生态环境局 |
开展绿色家庭创建行动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各乡镇、街道 | |||||||
开展绿色学校创建行动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县教委 | |||||||
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各乡镇、街道 | |||||||
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 |
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 |
县交通局 | |||||||
开展绿色商场创建行动 |
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 |
县商务委 | |||||||
小计 |
21850 |
政府投资20850万元,社会投资1000万元 | |||||||
六、生态文化繁荣工程 | |||||||||
147 |
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程 |
生态文明宣传工程 |
利用媒体开展环境保护舆论监督。推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开展环境监督。大力发展环境慈善和救助。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
100 |
2019—2021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生态环境局 |
148 |
生态环境教育实践基地 |
建成2—3个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
50 |
2019—2021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生态环境局 | |
149 |
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十进活动 |
继续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进机关、进学校、进工厂、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进窗口、进景区、进家庭等“十进”活动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
100 |
2019—2021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生态环境局 | |
150 |
生态文明教育培训 |
开展党政干部、环保系统人员生态文明教育培训 |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50 |
2019—2021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生态环境局 | |
151 |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工程 |
生态文明示范乡镇创建 |
继续开展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编制规划,完成验收工作 |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 |
50 |
2019—2021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生态环境局 |
152 | |||||||||
153 |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基地建设 |
选择条件具备的乡村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基地建设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
100 |
2019—2021 |
政府 |
新增项目 |
县生态环境局 | |
154 |
特色生态文化培育工程 |
巫溪特色生态文化培育 |
挖掘和培育巫溪县特色生态文化 |
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参与度、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50 |
2019—2021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文化旅游委 |
155 |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档案建设及濒危项目抢救性保护 |
完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和档案建设。实施濒危项目抢救保护工程,采取访谈、展演等形式,真实记录项目精髓,留取宝贵资料。 |
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100 |
2019—2021 |
政府 |
县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县文化旅游委 | |
156 |
大宁河文化生态保护区 |
继续推进大宁河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建设一批生产保护、节日活动、传承教学等类型的非遗传习基地,推动大宁河沿线非物质文化遗产、古镇古村落、文保单位、自然风光等得到整体保护,建设大宁河文化生态长廊(旅游带)。 |
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参与度、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500 |
2019—2021 |
社会 |
县“十三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
县文化旅游委 | |
157 |
宁厂古镇建筑修缮与风貌保护工程 |
对宁厂古镇龙君庙、盐池、吴王庙等重点建筑进行修缮,加强宁厂古镇整体风貌保护与修复。 |
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参与度、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500 |
2019—2021 |
政府 |
县“十三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
县文化旅游委 | |
158 |
巫盐古道遗址巫溪段保护工程 |
对古盐道遗址巫溪段及其沿线传统村落、乡土建筑、传说故事等文化遗产开展调查工作;对盐道局部路段进行清理、加固并完善保护标识。 |
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参与度、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200 |
2019—2021 |
政府 |
县“十三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
县文化旅游委 | |
159 |
特色生态文化培育工程 |
大宁古城遗址保护工程 |
搜集整理大宁古城遗址相关材料,编制保护规划 |
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参与度、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200 |
2019—2021 |
政府 |
县“十三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
县文化旅游委 |
160 |
文化遗产解读工程 |
对全县文物保护单位所承载的文化内涵、历史脉络和社会价值进行整理和诠释,规范标识标牌,分批完善媒体、陈列等解读系统,依托解读内容开展各种形式的线上线下宣传。 |
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参与度、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500 |
2019—2021 |
政府 |
县“十三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
县文化旅游委 | |
161 |
生态文化产业促进工程 |
大宁古城风貌街区保护与整治 |
保护与优化老城格局,改善老城风貌;加强西门老车站等老建筑修复与利用,建设小型展览馆,完善文化展示体系。 |
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参与度、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1000 |
2019—2021 |
政府 |
县“十三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
县文化旅游委 |
162 |
大宁古城文化产业集聚区建设 |
将大宁古城建设为文化休闲古城和文化产业集聚区。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工艺品市场、名特产品商贸街,重点完善环保配套设施 |
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参与度、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500 |
2019—2021 |
社会 |
县“十三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
县文化旅游委 | |
163 |
“文化+”特色小镇建设 |
以文峰镇、红池坝镇为试点,结合乡村振兴计划,完善“文化+农业”“文化+旅游”特色小镇环保基础设施 |
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参与度、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1000 |
2019—2021 |
社会 |
县“十三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
县文化旅游委 | |
小计 |
5000 |
政府投资3000万元,社会投资2000万元 | |||||||
合计 |
216319 |
政府投资202100万元,社会投资14219万元 |
说明:(1)县级各专项规划重点项目投资根据实施情况扣减已实施的投资。(2)【#】表示该项为涉及的申报条件。